第6章 注释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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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见《旧唐书张行成传》。
[2]请参看本中华史第十三卷《隋唐定局》,易中天《帝国的惆怅帝国官僚制度简述》。
[3]比如在中国的隋唐时代,日本有推古女皇和持统女皇,新罗有善德女王和真德女王。
[4]见《宋书前废帝纪》。
[5]以上见《旧唐书武承嗣传》所附薛怀义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元年十一月条。
[6]以上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二年六月条。
[7]薛怀义之死见《旧唐书武承嗣传》所附薛怀义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天册万岁元年二月条。武则天此时是否有新情人并不能确定,一般猜测其新欢是御医沈男璆,请参看林语堂《武则天正传》,雷家骥《武则天传》。
[8]见《旧唐书张行成传》。
[9]拍马屁的人叫杨再思,两《唐书》有传,其言其事《资治通鉴》系于武则天长安四年七月条。
[10]见《旧唐书张行成传》。
[11]这里面一系列事件的时间表是:神龙元年(705)正月二十二日,宰相张柬之等人发动兵变;二十三日,女皇武则天下令太子监国;二十四日,下诏传位太子李显;二十五日,李显即大周皇帝位;二十六日,武则天被软禁于上阳宫;二十七日,李显为武则天上尊号“则天大圣皇帝”;二月四日,李显宣布恢复大唐国号。
[12]则天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因为她即皇帝位时,是在洛阳宫的南面正门“则天门”;另说是典出《论语》:“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不过就连这个称呼,也被后来的皇帝改了几回,比如“天后”“大圣天后”“圣帝天后”等。开元九年(721),著作郎吴兢编撰《则天实录》,开始使用则天二字概括性地称呼这位既是皇后又是皇帝的女人。陈寅恪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使用“武则天”称谓后,武则天便成了她最通用的称呼。
[13]比如《新唐书》便不但要有《则天武皇后纪》,还得有《则天武皇后传》。
[14]见两《唐书》之李承乾传。
[15]担任过李承乾老师的先后有李纲、于志宁、李百药、杜正伦、孔颖达、张玄素等,均为一时之选。以上李承乾事见两《唐书》之李承乾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
[16]见《新唐书濮王泰传》。
[17]请参看雷家骥《武则天传》。
[18]见两《唐书》之褚遂良传。
[19]见《新唐书濮王泰传》。
[20]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七年五月条。
[2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七年四月条,同时请参看两《唐书》之长孙无忌传。
[22]见《新唐书郁林王恪传》,并请参看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
[23]以上见《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
[24]请参看《唐会要皇后》。
[25]见《全唐文》卷十一《立武昭仪为皇后诏》。
[26]对此,《唐会要皇后》的记载是:时,上(李治)在东宫,因入侍,悦之。太宗崩,(武媚娘)随嫔御之例出家,为尼感业寺。上因忌日行香见之,武氏泣,上亦潸然。至于两人见面的时间,史无明载,应该是永徽元年的五月二十六日。因为武媚娘再次入宫为昭仪是在永徽二年的八月到十月间。
这一年多的时间差,可以解释为她需要长头发。
[27]关于武媚娘的再度入宫,究竟是新皇帝召入、王皇后召入,还是王皇后建议新皇帝召入,《唐会要》、两《唐书》和《资治通鉴》有不同说法,这里不讨论。
[28]连生三胎是:孝敬皇帝李弘,安定公主,章怀太子李贤,时间是在永徽三年(652)七月到五年(654)十二月。王皇后被废,在永徽六年(655)十月。王皇后警惕武昭仪,见《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与萧淑妃联合,见《唐会要皇后》。
[29]此案被《资治通鉴》系于永徽五年(654)的“是岁”条,应为追记之词。按,武昭仪永徽三年(652)七月生李弘,五年(654)十二月生李贤,因此小公主的出生应在永徽五年的年初,或者永徽四年的年底。
[30]正因为此案可疑,所以《旧唐书》只字不提。《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和《资治通鉴》指控武则天为凶手,实属宋人的偏见。《唐会要》称“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则是谨慎之词。
[31]麟德元年(664)三月,这个已故长女被追封为安定公主。
[32]关于厌胜案,《旧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指认是王皇后和她母亲的阴谋;《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据《则天实录》称系武昭仪诬陷王皇后;《新唐书王皇后传》则称武昭仪“诬后与母挟媚道蛊上”,情节更为严重。
[33]见《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
[34]对此,《旧唐书褚遂良传》的描述是:高宗难于发言,再三顾谓无忌曰:“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
[35]木材供应商一说,请参看陈寅恪《李唐武周先世事迹杂考》。
[36]本节所述褚遂良与唐高宗争辩事,均据两《唐书》之褚遂良传,《唐会要忠谏》,《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九月条。四书所载不尽相同,本书所述也略有调整。如“朕佳儿佳妇,今以付卿”一段,便系第一次秘密会议时褚遂良所说。但移到第二次会议时,更能复原当时场景,相信并不影响历史真实。
[37]见《新唐书褚遂良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九月条。
[38]贞观年间,高士廉等人作《氏族志》,仍以山东崔干为第一等,李世民看了就很不高兴。后来,李治和武则天又颁布《姓氏录》,进一步打击门阀观念。
[39]见《新唐书褚遂良传》。
[40]据《旧唐书李勣传》,李绩原名徐世勣。武德二年,被唐高祖李渊赐姓李。唐高宗永徽年间,为了避李世民的讳,改名李勣。勣是绩的异体字。为了方便读者,本书依照人民出版社版雷家骥著《武则天传》先例,写作李绩。
[41]此事两《唐书》记载说法不一,本书据《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九月条。
[42]此事两《唐书》之李勣传均有记载,说法略有不同,此处采用《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所云。
[43]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贞观二十三年五月条并胡三省注。
[44]这一系列事件的具体时间请参看雷家骥《武则天传》。
[45]此事两《唐书》之李勣传均有略述,但以《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贞观二十三年五月条记载最详,故从《资治通鉴》。
[46]李绩拜为司空事,见两《唐书》之高宗纪并李勣传。
[47]事见两《唐书》之韩瑗传、来济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九月条。但《旧唐书》只记来济反对封武昭仪为妃,不载反对立其为后。今从《新唐书》和《资治通鉴》。
[48]此事诸家说法不一。《旧唐书褚遂良传》未言谁去见谁,《新唐书李勣传》称高宗密访,《资治通鉴》称李绩入见,《唐会要》称李绩密奏。《新唐书》更为合理,今从《新唐书》。
[49]见《旧唐书褚遂良传》,《新唐书李绩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九月条。
[50]见两《唐书》之来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永徽六年十月条。
[51]武则天成为皇后的次年,韩瑗曾上书为褚遂良鸣冤,被高宗驳回。见两《唐书》之韩瑗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将此事系于显庆元年“是岁”条,也证明本书判断无误。
[52]见两《唐书》之韩瑗传与来济传。
[53]见《旧唐书高宗纪上》,《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条。《新唐书》该传并称“朝皇后自此始”。
第二章
[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八年四月条。
[2]见《贞观政要》卷四,《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七年闰六月条。
[3]见《新唐书滕王元婴传》。
[4]见《旧唐书长孙无忌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二年闰九月条。
[5]按《旧唐书长孙无忌传》不载高宗与昭仪临幸长孙无忌府邸事,《新唐书长孙无忌传》将此事系于送礼之后,本书据《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五年“是岁”条。
[6]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五年七月条。
[7]林语堂《武则天正传》称:虽在龙床之上,也许武氏用脑时多,用情时少。其实像武媚娘那样的女人,连脑都不需要用的,本能就够了。
[8]见两《唐书》之李义府传。
[9]见《新唐书李义府传》。
[10]这些人是:礼部尚书许敬宗,御史大夫崔义玄,中书舍人王德俭,大理正侯善业,大理丞袁公瑜等,都相当于省部级。名单请参看雷家骥《武则天传》。
[11]见《新唐书许敬宗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将此言论系于李绩表态以后,故云。
[12]见《旧唐书高宗纪》,参看《新唐书高宗纪》。
[13]此事应该发生在武昭仪封后之后,李义府任中书令之前,故《旧唐书李义府传》系于显庆元年,《新唐书李义府传》系于永徽六年。具体细节,两《唐书》也记载不一。比如该法官之死,《旧唐书》称本人畏罪自杀,《新唐书》称李义府杀人灭口。
[14]见《旧唐书李义府传》。李义府逃脱弹劾的原因,《新唐书》称系高宗皇帝包庇,《旧唐书》则称该侍御史措辞不当。
[15]见《旧唐书李义府传》,同时参看《新唐书李义府传》。
[16]见两《唐书》之李义府传。
[17]见两《唐书》之许敬宗传。
[18]见《旧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新唐书王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条,以下无另注者皆同。
[19]谋杀案发生的时间,《旧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记为永徽六年十月,《资治通鉴》记为十一月,《新唐书高宗纪》记为当年冬天。
[20]据雷家骥《武则天传》。
[21]《旧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一方面称“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另方面又补述用刑及置于酒坛等情节,已是自相矛盾。
[22]萧淑妃的骂语,《旧唐书》记为初囚之时,《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为临死之前。
[23]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五长寿元年八月条。
[24]《新唐书王皇后传》便称“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云云,似乎就连虐杀都得到了高宗批准。此殊为难解,故存疑。
[25]见《新唐书王皇后传》。
[26]见两《唐书》之李忠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