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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死者家,吴端道:“还行,没白跑,有点儿线索。”

“你是说那个超市保洁?骚扰过死者的?”

“是啊,下一个就去查他,先去死者工作过的超市问问吧。”见闫思弦没应声,吴端道:“你有什么想法?”

闫思弦思索了几秒钟,“要不咱们兵分两路吧,效率还能高一点,我想去会会习乐乐那位一起喝酒的朋友,习敬国。”

吴端一挑眉,“你好像对习乐乐很感兴趣。”

“我不否认,他也算是个奇人了,”闫思弦毫不避让,“而且,鉴于你在背后说我那些坏话,我认为有必要证明一下实力,免得以后被你穿小鞋。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这就是挑衅。”

看来这位对吴端和李八月的议论还耿耿于怀,吴端也不打击他的积极性,只道:“行,那咱们就兵分两路。”

闫思弦指指前面的路口,“把我放那儿就行,我自己打车过去。”

“两名警务人员一起取得的证言,才有法律效力。”吴端道。

“那就把你那位搭档派给我吧,他叫李八月是吧?他不是想朝九晚五回家照顾怀孕的老婆吗?我保证,下班之前绝对完成任务,放他回家。”

说着,闫思弦已经拿起吴端放在仪表盘前用于导航的手机,“解锁,我记一下他电话。”

吴端伸出一根指头给他解了指纹锁,“他人不错,咱们支队的事儿,还有以前的案子,你都可以问他。”

“嗯。”闫思弦先记下李八月的手机号码,又用吴端的手机给自己拨了一通,“这是我的号码,有什么事儿随时联系。”

他干完这些,刚好到了路口,下车。

“喂,祝你好运。”

闫思弦笑着朝车里的吴端挥挥手,阳光自他指缝穿过,吴端仿佛又看到了七年前那个干净清朗的少年。

闫思弦一走,吴端便赶去了死者工作的超市,他停好车,在附近一个小摊上买了个煎饼果子,一边啃一边往超市里走。

正直午饭时间,周围行人懒懒散散的,两名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在外面沿街小店吃完饭,一边往超市走,一边谈论着人员变动,听谈话是超市负责人事工作的员工。

吴端就跟在两人身后,正想快走两步追上去,打听些情况,却冷不丁被背后突然冲出来的人撞了个趔趄。

那是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比吴端矮了一头多,冒冒失失。

撞完吴端,他又冲向了两个女人,被人踩了尾巴一般,颇有要荡平一切障碍的架势。

“小……”

“心”字尚未出口,男人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块板砖,瞄准一个女人的后脑勺就拍了下去。

“我擦!”

一切发生得太快,纵然吴端身手敏捷地向前一扑,也只是扳了一下男人的肩膀。

这一扳,便能感觉道,男人使了吃奶的劲儿……

噗……

硬物砸在人脑袋上的声音,闷闷的。

女人后脑当即窜出一股血,她根本来不及反应,甚至都没能回头看一眼是谁给自己开了瓢,身子一歪,就要倒地。

她同行的伙伴已经吓懵了,张着嘴,愣是没叫出来。

这得有多大的仇?!

吴端确信,要不是自己拽了一下,凭那男人的一股儿寸劲儿,女人后脑准得被拍得凹陷下一块。

吴端一个箭步上前,接住了摇摇欲坠的女人——她的头已经受了伤,绝不能再造成二次跌坠伤害。

吴端一时抽不开身,拿板砖拍人的男人已经撒丫子开跑了。

将伤者又快又稳地放在地上,吴端指着跟她同行的伙伴大喊道:“打120!就是你!快啊!”

说完,他也窜了出去。

从背影来看,凶手虽然个子矮,却很敦实,两条短腿倒腾的频率极快,脚下生风,一头乱发迎风招展,30块的牛仔裤不知多久没换洗过了,脏得发硬,跑起来竟隐隐有哐啷哐啷的声音,和地摊经典款咖啡色棉衣十分搭配。

纵然他跑得快,无奈年纪大了,只能当个爆发型短跑选手,前一百米还行,过了百米的阈值,速度大减,气喘如牛,眼看就要被吴端追上了。

“站住!警察!”

两人间的距离由20米缩短到2米,吴端大喝一声,提醒对方已逃不掉,赶紧束手就擒。

矮个大叔边跑边回头看,急得冒泡,吴端伸手,已经能够到他的棉衣了。

他吓得顺势脱了棉衣,只穿着秋衣和一件毛背心,单薄得很。

眼看两人就要跑上车水马龙的大路,为了安全着想,吴端决定结束这场追逐。

他飞跃而起,一下扑倒了矮个男人。

两人被惯性带着,至少向前窜了五米,滚成一团。

吴端没留意落地姿势,下巴在马路牙子上磕了一下,蹭破了皮,疼得“哎呦”一声。

矮个男人的落地姿势却比他有优势,脚正对着吴端的脸。

天助我也!他不由分说一脚踹了出去,直指吴端的鼻梁。

这一脚要是踹扎实了,吴端就可以敲锣打鼓庆祝加入大饼脸联盟了。

“奶奶的!”

吴端就势一滚,保住鼻梁,再次麻利地一扑,终于压住了矮个男人。

“没完了你还!”

咔嚓——

手铐铐上了矮个男人被反剪的手腕,胜负已分。

谁知,还不等吴端把气喘匀,矮个男人突然大叫道:“警察打人啦!”

这可好,两人追逐的路段是城市步行街,围观行人自然不少,还有不少掏出手机拍视频拍照的,要是由着他胡说,过不了今天,网上就会掀起仇警的情绪。

一想到诸如“白发老汉当街被打,出手警察底气何来?”“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灭失”这样的新闻标题,吴端就无比头大。

他必须马上采取行动,在错误的舆论传播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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