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所以,你真要去那个什么桥洞底下找线索?”闫思弦坐在吴端的办公桌后,一边在电脑上浏览资料,一边问道。

刚从审讯室回来的吴端看到他如此不拿自个儿当外人,没好气道:“去后勤那儿搬一套桌椅,别用我的!”

“打个赌怎么样?这案子要是我破了,你去给我搬桌子,要是你破了……嗯……算了,不可能。”

吴端:熊孩子这种生物已经不分年龄性别种族了吗?

吴端转身就往门外走。

闫思弦:“你干嘛去?”

“桥洞底下,破案。”

“哎别生气啊,”闫思弦却又叫住了他,“你就不想听听我的调查结果?或许对你有帮助。”

本着“关心新同事工作进展”的态度,吴端停下了脚步。

“说吧。”

“我去了习敬国工作的造纸厂,造纸厂在郊区,工作条件相当恶劣,我去的时候正赶上中午饭时间,工厂里的伙食就是水煮白菜加馒头,一点儿油星儿都没有——但这不是重点。

习敬国请假回家了,说是因为案发当晚和习乐乐喝酒,把胃喝坏了,回家养病去,我去习家村找过,他不在家——哦,这也不是重点。”

吴端往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坐,居高临下看着闫思弦,“你究竟有没有重点?”

“有有有,来了来了,重点是:那家造纸厂附近,几乎一墙之隔,就是一家养鸡场。”

吴端张了张嘴,不知该如何接话。

闫思弦被他莫名其妙的表情逗乐了,继续道:“还有,养鸡场里有三条狗,负责看门护院。”

吴端:“……”

“哎你别走,我没开玩笑,刚刚说的真的是很重要的信息,只不过是拼图上的碎块,还没有拼出样子来,听不懂很正常,给我点耐心,听完,我保证你就不想去那什么桥洞了。”

吴端在办公室的沙发坐下,“洗耳恭听。”

“我认为,询问嫌疑人,不仅要听他说了什么,还要听他没说什么。比如习乐乐,他就对当年偷羊的事闭口不谈。”

“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不想说也情有可原。”吴端道。

“当然,他不愿跟别人说,情有可原,可我们不同,我们是负责习欢欢案的警察,他对我们应该知无不言,无论是做为受害者家属,出于协助警方尽快破案的目的,还是做为嫌疑人,出于洗脱自己嫌疑的目的。

可是,我们两次提到偷羊案,他两次都是一笔带过,不愿细说,我就更对偷羊案有兴趣了。

可惜这案子双方协商赔偿解决,加上村派出所办公流程不规范,没留下详细记录,我只好去习家庄,找当年被偷了羊的人家打听。

我打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当年,这家人也养了狗。

养狗本来不稀奇,农村嘛。

可是,习乐乐偷羊的时候怕狗叫,先把狗毒死了——反正主人第二天一大早先是看见狗死在院门口,去羊圈一看,发现丢了五头羊。

这家主人倒是个有心的,怕狗是被毒死的,乱扔得话万一被生活潦倒的村民捡了狗尸回去吃,容易出事儿。

所以主人悄悄把死狗埋在自家地头的一片树林,主人带我找到了那块地方,被我挖出来几块骨头和一些狗毛——这中间还真有点曲折,我就不细说了。”

闫思弦扬了扬手,吴端看到他左手手掌上贴了一张创可贴,大概这位少爷从未干过农活,头一次接触锄头铁锹,把自己给弄伤了。

想到他笨手笨脚挖土的样子,吴端不禁觉得好笑。

“我把挖到的东西带回来,请貂芳做了毒理检验,检验结果是:狗死于毒鼠强中毒。”

吴端有点茅塞顿开的意思。

闫思弦继续道:“现在,我能告诉你一个结论和一个推论。

结论:凶手肯定不是你抓来的人。

今天的事儿我听说了,他在超市门口拿砖头砸伤了一个女人,在我看来,这种浮于表面的犯罪甚至都不在我们‘刑侦’的范畴内。

这样一个人,前一天晚上用缜密的手法毒杀了母女二人,你觉得可能吗?除非他人格分裂。”

吴端点头,“好吧,我得承认,有道理,那……‘一个推论’又是什么?”

见吴端主动询问,闫思弦满意地笑了笑,“推论:习欢欢母女的死,是意外,没有谁故意想杀她们。”

“怎么说?”

“习乐乐跟习敬国是发小,习敬国当然知道习乐乐曾经偷过羊,更知道即便东窗事发,不过赔钱了事,受此影响,在习敬国心里,偷鸡摸狗还算犯法吗?

旁边就是养鸡场,你说,伙食奇差的习敬国动没动过偷几只鸡打打牙祭的心思?

一旦动了这个心思,他该找谁商量?当然是有经验的习乐乐。

习乐乐为人豪爽仗义,当然是和盘托出,包括拿毒鼠强毒狗的事儿——因为养鸡场里也有狗,还是三条——甚至,能买到毒鼠强的习乐乐还主动揽下了制作给狗吃的毒肉的活儿……”

吴端打断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习乐乐弄了一块放有毒鼠强的肉,本来是想毒养鸡场的狗,却不知怎么被习欢欢母女吃了。

可是……偷羊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习乐乐最近老老实实地种地,看起来真的是金盆洗手了。”

“金盆洗手?那要看是改邪归正重要,还是兄弟仗义重要了。况且,偷鸡本身也是件愉快的事。”

“无伤大雅的顺手牵羊能够让人愉快,不是占了便宜的愉快,而是做了一件新鲜事的愉快——你是这个意思?”吴端道。

“对。”

沉默片刻。见吴端不表态,闫思弦便道:“怎么样?是不是拜服在我的智慧之下了?”

吴端耸耸肩,“故事讲得不错,你打算怎么找证据?”

闫思弦从桌上的一堆现场照片里挑出来一张,照片上所拍的,正是死者家厨房里的菜篮子。

菜篮子里有一棵大白菜,几个土豆,两根相对比较干净的胡萝卜,以及一袋沾着很多泥土的胡萝卜。

“我已经想好了,就从胡萝卜开始。”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穿书反派,我让龙王妹妹住被窝

穿书反派,我让龙王妹妹住被窝

旧月
开局成为富二代,拥有美丽妻子,还有校花小姨子。可徐沐却高兴不起来。只因他成了书中无脑反派,打骂妻子,让龙王妹妹住狗窝,龙王归来,骨灰都给他扬了。好在徐沐觉醒正义系统,他要改变必死的结局。妻子是需要疼爱的,小姨子当然要住进别墅的被窝。龙王归来后,看到的是恩恩爱爱的一家人。徐沐发现,除了龙王,还有很多主角一一出现,都开始针对他,他被迫反击。你有几个倾国倾城的师姐?抱歉,现在她们是我师姐了。你兵王回归,
都市 完结 104万字
暴躁女帝,不服咱就干

暴躁女帝,不服咱就干

妖染蔷薇
简介:她是现代顶级特工,医毒双绝,一睁眼,成了侯府娘早死、爹不疼,继夫人虐待的小可怜。那就吃了我的吐出来,拿了我的还回来。银针在手,天下我有。上扎皇帝,下扎群臣。手段狠辣,弹指间让人灰飞烟灭。能拳打群臣,亦能舌战群臣。新婚夜刺客来袭,一把热武器打的他们有来无回,还得拿钱赎回尸体。亲爹伪善、继夫人恶毒,那就爆出惊天秘密,让两菜鸡互啄,顺便和侯府脱离关系。他是战场上的不败之神,落了个功高盖主,成了一个
都市 连载 68万字
清穿新还珠,公主的十里红妆

清穿新还珠,公主的十里红妆

艾倾眠
[穿剧架空+白切黑女主+宫斗+拆CP+阴谋论]上辈子她为了庆祝拿回财产美滋滋的在太阳伞下躺着,结果突然被海浪淹了,再睁眼却成了一个早产儿。好消息是她穿了,坏消息是她穿的新还珠格格,本想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想离主角团远远的,可天不遂人愿,哪有主角团受伤的就是她。怜娇表示扶我起来,我还能活!这个反派我当定了!注:主角团控退散,女主拆cp专户,有官配,甜宠加宫斗。
都市 连载 44万字
凤朝华

凤朝华

山月孤
读者宝宝们:首先向大家道歉。这本小说是我写的第一本,现在已经22万字,但是回过头去看发现在人设与情节设置上都有很多问题。这本书也饱含了我的心血,不想白白浪费,所以目前打算推翻重写。前期的情节都会有大范围改动,因此暂时没办法更新后面章节,如果读者宝宝们愿意等的话可以从头开始看。ps大纲和结局都是已经写好的,不会弃坑不会鸽文!一定要给我的读者宝宝们做香香的饭!女主蒲草韧如丝,地位卑微但不畏强权。被父母
都市 连载 44万字
摄政王的锦鲤小王妃

摄政王的锦鲤小王妃

蝶舞天涯
一朝穿越,现代医生林溪,成了相府嫡女,开局就睡了权倾朝野只手遮天的摄政王。江澈骂她:不要脸。林溪怼他:三秒男。众人质疑:相传林家小姐乃草包一个,敢问林大小姐你都有什么本事?林溪撇了一杆子麻雀一眼道:本姑娘最大的本事就是……打脸。【双洁:一个是脸皮厚的跟城墙一样的现代女,一个是闷骚纯情的古代王爷。且看现代小医生是怎样狂撩摄政王,玩转江湖。】
都市 连载 61万字
浮光三千里

浮光三千里

南有檵木
她是一只蜗牛,也是一只书虫,带着三匹驴,十几箱书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四处游历,最终掏空所有积蓄在京城买了一个最不吉利的铺子,开了一间书肆,名为——斩春。非穿越、非重生、纯古言、慢热文。非金手指女主,行千里路,读万卷书,身有风骨,却不清高自傲。人情练达,知世俗而不世俗,多才多艺。
都市 连载 15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