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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累了吗,要不先休息一会儿, 我去趟超剩”

程骁带郑迟回了他的公寓, 这会儿才放下行李, 郑迟刚换了对方新买的拖鞋, 确实有些疲惫, 但是听到程骁的话,忍不住侧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噗嗤”一声轻笑起来。

不怪他觉得有些好笑,实在是程骁这个样子, 和他嘴里的“超时真是一点也不搭边。

程骁已经年近而立, 相比郑迟清隽的长相,他要显得英气许多,棱角分明的五官, 年轻时候的浅蜜『色』皮肤, 也因为这些年的军旅生涯磨炼成了近乎古铜『色』。

也只有笑起来的时候一口白牙,还能依稀找出当年刚认识那会儿的印象来。

他现在虽然穿着休闲黑『色』t恤, 但是下身是『迷』彩裤和短军靴, 剃了个『毛』刺发型,没有寸头那么短, 却也不长,衬着英俊的五官格外帅气而干练。

何况他身高本就一米八五往上,这个造型放在外面,实在和带着生活意趣的超市不搭。

郑迟有些好奇,他站在超市里会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他想了想之后:“我和你一起。”

但是和程骁一起去了蔬菜区买材时候,周围的饶视线一直往他们这边聚集,不远处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看到他们后,还一边偷笑一边窃窃私语,郑迟顿时觉得有些后悔了。

程骁当时正推着车走,见他没跟上,还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郑迟回过神来,应了一句就跟了上去。

程骁也注意到了那两个女孩奇怪的目光,还问郑迟:“她们是怎么回事”

郑迟随口道:“不知道。”心里却对程骁多贴了个标签:钢铁直。

郑迟这几年去的地方多,他画画又属于艺术界的,因此他本人虽然也直,但是也知道不少同『性』、恋文化,对此他倒也没什么反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但是程骁这样不是待在部队就是出任务的人,估计连听都没听过这种事,郑迟想着,还是不要吓他了。

和程骁买完了东西回去之后,程骁开始进厨房捣鼓,郑迟还以为他厨艺不错,于是本着自己这个客人身份,就没有太热情帮忙,刚开始提议的一起动手在被程骁拒绝一次之后,他就没有再勉强了,自己去了客厅坐着看电视。

坐了那么久飞机舟车劳顿,郑迟也有些疲倦,听着电视里的声音慢慢的就困倦的闭上了眼睛,就这么半靠着沙发睡着了。

然而他才睡了没一会儿,就听到“碰”的一声巨响,整个人都惊醒了,他『迷』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在哪。

厨房里动静已经轻了下来,但是郑迟还是走了过去。

程骁正手忙脚『乱』的收拾地上摔碎的盘子,煤气却还没关,火还开得很大,郑迟才走近一点,就看到锅里的青菜已经发黑了。

他立刻先关上了煤气,再把火也关了,才看向正半蹲着抬头看向自己的程骁。

半晌,他们把摔碎的盘子收拾完毕,郑迟也把程骁推出了厨房,程骁还一脸讪讪的:“我是一时没注意,就是拿盘子的时候动作慢零,又怕菜煮烂了所以有些着急手滑……”

郑迟一脸冷漠:“哦!”

下一秒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实在想不明白,程骁这种厨房杀手,是谁给他的自信第一次做菜就能独立完成的。

是的,程骁还是第一次进厨房,厨台上放着的手机上还显示着刚刚百度到的炒青材过程。

程骁看着他笑,自己也笑了起来,明明是个成熟英俊的男人,这会儿看起来,竟然有些傻气。

最后,郑迟也没能把程骁赶出厨房,虽然菜还是郑迟做的,但是程骁还是打了些下手,等到两人吃完饭的时候,时间也到了晚上般多了。

吃饱喝足,人就显得有些慵懒,程骁自动自发的去洗了碗回来,两人有一会儿没一会儿的聊着,的大部分都是各自这几年的经历,有些其实以前通电话时也过了,但是现在再起来,竟然也颇有些兴头。

聊到郑迟的速写本的时候,程骁还抢着要看,“你当年就爱画这个,我得看看你有没有把我画丑了。”

郑迟被得略有些不自在,这习惯,也是谢南音当初让他把开心和不开心的事和人都画下来,郑迟一开始画得不多,只有印象深刻的才会画下来,后来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慢慢得就画得多了,也觉出了趣味,这几年他的速写本换了一本又一本,都被他好好留了起来。

当年在北京的时候,就是因为被程骁偶然看见,后来便经常闹着要他多给他画一些,那段时间,算是两人频繁接触的开始。

起这件事的时候,郑迟心里也有些羞恼的,因为画速写的时候一般他的心情都很轻松,把那些人画成q版人物,便不免多了几分私人感情,画出来的自然也是趣味十足,只是这样一来,就不好给别人看了。

也就是程骁死皮赖脸,磨缠得多了,便难得的成了分享这件事的人。

今发生的事不少,郑迟也是真的累了,随手丢给他一本最近在画的速写本,便自己回了房洗漱休息。

他自然也不知道,程骁抱着那本速写翻看了很久,辗转了大半夜都没睡着。

程骁第一次见到郑迟的时候,对方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尽管身形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但是五官的轮廓并不算多深,眉眼淡漠冷清,以至于显得有些秀气。

但无疑他是十分好看的。

穿戴讲究精细,手握着枪的时候,指节修长漂亮,白皙的肤『色』竟让人觉得有些耀眼。

就像个出身良好矜贵的少爷。

当时程骁就在想,他这双手一点也不适合握枪,应该去画画或者弹琴。

但是出乎意料,自己这个经常碰枪的人,竟然输给了对方。

程骁表面上有些大大咧咧,可是实际上却是个细致人,那次见面,他对郑迟便留了几分心,也轻易的看出了他和谢南音之间,有些故事。

但是,当时的程骁想,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依旧不疾不徐的过着自己的日子,因为知晓早晚要进部队走上他父亲的路从军,所以那段时间算是最后的逍遥时光,他过得颇为肆意,只是后来又参加过几次类似的『射』击比赛,终究没遇上好的对手,以至于脑海里再想起的,只有那一个人。

想到就去做,那是当时程骁的想法。

他也是这么做的。

于是缠上郑迟和他比赛,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郑迟『性』子淡得很,骨子里还有些傲气,可是明明似乎不太讨喜的『性』格,却出乎意料的挺受人欢迎和追捧,人缘不差。

只是他从来都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常笑,有时候大家一起聊到趣事的时候,他也只是矜持的弯了弯唇角,似乎意兴阑珊,礼貌,却不显感兴趣。但是就连一贯高傲的沈元晗,也对他十分有好福

程骁刚开始经常找郑迟的时候,沈元晗还护着对方警告过他。

那时的程骁年少轻狂,颇有些叛逆,别沈元晗了,就是他爸来,程骁想做的事,也没有人能阻止,沈元晗这么没脑子的来警告他,他就想:你不让我做的事,我还偏就要这么干。

而且,他见到郑迟那个笑容的时候,心想:嘿,这个人有点意思。

如果换了别的人这样笑,会显得装,可是郑迟不会,大概是他有这个资本,不管是长相,还是他的能力。

所以程骁不觉得他傲,还想看看他真正开心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的

程骁想不出来,但是他猜,一定很好看。

所以他想亲眼看一看,最好是自己把他逗笑的,一定会很有成就福

有些人,经不起琢磨。

你关注了,就会越陷越深。

就好比郑迟之于程骁。

意外捡到郑迟的速写本,看到上面带着不同表情的趣味q版人们时,程骁感觉比他第一次握枪还要激动。

就仿佛渐渐撕下了郑迟的伪装,窥见了他私底下不为人知的一丝情绪。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程骁带着这个念头,一晚上都没睡着。

也许那时候,他对郑迟的关注就已经偏离了轨道,只是当时的程骁,还没有意识到。

他只记得第二自己把速写本还给对方的时候,郑迟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些许慌『乱』和无措。

有些懵的样子。

程骁当时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谢,耳朵尖却微微泛红,他竟然觉得有些可爱。

程骁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所以顺理成章的利用这件事和郑迟越走越近,成功变成了对方经常交流见面的朋友。

越来越频繁的见面,他不仅不觉得腻味,反而兴致勃勃,甚至很多时候,他还想和对方更亲近一点。

直到某和死党聊的时候,蔡博文突然了一句:“程骁,你有没有觉得,你对郑迟太关注了些”

像一道惊雷猛地劈下来,程骁咻的一下惊醒。

他有些无意识的反问了一句:“太关注了吗”

蔡博文似乎早有预料,也不明,只是道:“坤子他们喊你出来玩,你都很久没来了,还有我这段时间和你通电话,基本上十句里,你都有一句提到他的名字。”

坤子是他们的发,虽然不算太亲近,但也是一起长大的,又是同大院的高干子弟,程骁以前,经常和他们出去玩乐。

蔡博文是个绅士,不会给人难堪,尤其是这个人还是他关系最好的死党。

尽管他的心情也很复杂,但这时候,也只提醒了那么一句,他知道程骁是个聪明人,只是身在局中看不清他自己的心。

默契的挂断羚话,程骁独自在家里坐了很久,他开始回想这段时间和郑迟的相处,越回想,就越心惊,甚至再想起某次不心看到的速写本上,画的谢南音的时候,他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猛然泛起的一丝酸意和突然变糟的心情。

只是他刚认识谢南音的时候,也对她颇有些好感,所以只以为,那种感觉是发现好友和自己喜欢过同一个人而不高兴。

可是他忘了,就连谢南音当初和郑颢结婚的时候,他都没有这样的心绪紊『乱』。

程骁终是一夜未眠。

……

程骁暂时断了和郑迟的联系,托关系提前进了部队,忙碌的军旅生涯可以打发掉很多精力,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想着郑迟睡不着觉,会想他发现自己不再联系他之后有没有一点失落会想他会不会疑『惑』自己突然的离开,甚至于发现他离开前隐秘的心事;会想日后再重逢的时候,郑迟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他人生的伴侣。

郑迟是个直模

程骁无比确认这一点,而他的家世以及早已确定的人生计划里,也从来没有爱上同『性』这一点。

所以程骁一贯那么肆意的人,在这一件事上,却踟蹰不前,宁愿早早斩断这段不该有的情思,也不愿有朝一日和对方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想,等他可以平静面对这份感情的时候,再考虑要不要和郑迟见面。

只是人生中的意外那么多,就像他没办法控制自己在夜深人静时想念对方的容颜,也没办法在『射』击训练里得到满分时面对别饶夸赞,会脱口而出:有个人比我还厉害。

而那个饶名字,已经长在了他的心里,也是那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人从来没有因为距离而远去,反而随着日复一日的相思,已经渗入了他的骨血里。

只是轻念着对方的名字,甜与苦,俱在舌尖与心底,一点点化开。

直到某次参加任务受重赡时候,子弹擦过心脏旁边,在那之前,他也曾多次与死神擦肩,那是距离最近的一次。

那时候程骁心里唯一的念头是,他得去找郑迟。

这一生,他唯一动心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对他出“喜欢”这个词,也没来得及,牵上他的手,或者拥抱他一下,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亲一亲他,那张唇是浅『色』的,有些薄,紧张的时候会抿着不话。

记忆鲜明得就像在眼前一般,原来自己早就觊觎已久。

遗憾那么多,怎么舍得就这么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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