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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过神来,人已处在一片荒漠之上。

虽然不清楚是那一点,但总之,我还活着……

漫无目标地走动起来。比起不想成为‘那样’的心情,盼望的能有更加坚强把心聚合在一块……

即使如此,但记忆中还是会一遍一遍的告诉你,食人者!美味多汁……

发生了……也不抱任何希望了……但是还是想要活下去。

因为,我还能保持人形的醒来,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是的,或者说就是因为食人,所以才能保持‘人’这一拟态吧……不过不管如何,还是想要活下去……

首先,不可能有救援,老师自顾不暇就不说了,此时具体走到那儿也不知道……

而且不管怎么挣扎,都无法走出这片荒凉的世界。

一招现有的理解程度来说,这里绝对是地狱。由沙子组成的、无边无际的炼狱!

最后,我倒了下去。

是已经没有必要的‘养分’了,还是连的基本的呼吸机能都要丧失了。

总之,我就是倒下去,凝视着开始阴暗起来的天空。

沙漠

昼夜温差极大!

随着气温开始下降,乌云覆盖住天空,宣示着即将而来的降雨。

可以说天无绝‘人’之路吗?我还配称之为人吗?不过这样一来就好。只要一下雨,就能补充生命必要的成分。

什么时候才能降临?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望着上头的雨云。

明明都呼吸不过来了,但依然还活着!!还想活着……

之后,我得到了奇迹似地救助。

身体就此存活了下来。

──梦到了个梦。而一道白光让我眯起了眼睛。

我想着;好刺眼啊~。

虽然只是因为我醒了过来,而光线射入眼中而已,但我却无法掌握这种状态。虽然还想多睡一会,但是眼皮并不能进化到完全屏蔽阳光的地步……

或者说,我一定是连为什么会刺眼这回事,都还搞不太清楚。

──而在窗户外面。

晴空万里的蓝天,简直美的无与伦比。

我呀~……

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有仰望这美丽的天空了呢……

……………………

从那时候,又过了许多天,我也终于断断续续的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比如那几天都发生了什么,我也毫无疑问地都回想了起来……

即使如此,那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也没什么两样。只是和过去的‘自己’不同了……

不是揶揄,而是接近事实。这并不是战乱期间,什么的食不果腹等等等……只能说是恐怖……这样的自己。

……总之,就是那种很严重,不能被原谅的事情吧~。

虽然说还是想要活,但是做出那样的事情,已经……回不去了吧……

……我被救了,听说即使被救之后的昏迷时,也还保留着非常强的求生意志。但我以知晓,突破了那道界限~,自己此时已经孑然一身……不对吗?我现在是一个随时可能会暴起吃人的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连最爱的人都会被我莫名其妙的给吃掉,真的爱他们就要学会去远离!!远离一切人群,所以我只是接受事实罢了。而即便如此,我还是想活~!即便是已经失去了求生的目的,但我依然还不想死……真心的。没有原因!反正就是不想死……无论自己现在是个什么……

……………………

鹿克是药商的儿子,名字不是(luke)而是姓鹿,叫克。姓氏和我们的主角的姓音同字不同而已。

鹿克今年已经八岁了。从他懂事以来,记忆中,自己就和父母在这个封闭的村子里生活……山的那边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而山的这边则是自己出生的镇子!说是世外桃源吧……因为具外来人说,这里的人过的非常的富足。

因为听老一辈说,因为村里盛产一种名叫‘蜈蚣’药用动物,价值很高。还有些狼的皮毛啥的。靠着这些,每年父亲等青年都能在外面换回很多很多吃的用的………

而最近鹿克家发生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因为他和小伙伴打赌。所以藏在了父亲的货箱里……反正是小孩子,对于那些什么乱出镇会被妖怪抓去吃了的谣言完全表示无压力!

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父辈时那么‘封闭’的了,镇里偶尔还会来一些‘生人’的。比如经常来的雅木大叔,就会经常给李克他们将故事。

什么高来高去、从来不走门的大侠啦~。什么金刀铁马的战争啦~。什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盖世英豪什么的。反正的对于外面的世界,李克他们这些小鬼充满了向往……而且特别崇拜一个叫做宋仁嘉的大英雄。

要知道,雅木大叔是所谓的蒙古人,而那个大英雄则是雅木大叔他们国家的敌人。但是就算如此,雅木大叔也对这位大英雄十分的敬佩!

好像是那种‘识英雄重英雄’什么的,反正那种感觉特别的让人热血沸腾~!!

话又说回来,这次因为父亲正好要到中原去,所以……

——当然,商队没走出多远,李克就被发现了。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小屁股开花,鹿克自然在父亲的追打中,很自然是连滚带爬的一路哭叫的逃跑~!

说来巧,跑出商队固定路线的也没多远,就是翻过一个沙丘,远远的,鹿克他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倒在地上,被隔壁的黄沙埋了半截的人。话说如果一般被埋了这么多,八成早就被狼什么的吊走了吧?!反正很奇怪,在一定范围内,附近什么都没有……显得十分的安静。

鹿克当然不知道,他看见的怪人一种躺在那儿很多天了,曾经来光顾他的野兽,反而成了怪人活下去的养料,动物比人精的多,所以后来自然这个范围就没有任何动物光顾了……

可以说如果没有鹿克发现,怪人很快就无法保持‘人’形和‘人’姓了……

…………

何以故,扁鹊曰——

…………

鹿克的视力很好,就是在晚上也能看的很远。他很确定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生人!

而那人见到自己靠近,还朝自己笑了~。

怎么说呢,李克从没见过这样的‘生人’。之所以知道他是‘生人’,并不是李克能天赐卓越,能记住镇里的所有人和来跑商的商人。主要是因为——

他怎么这么‘白’呀~!要知道,沙漠隔壁地区的风沙特别的大,人就是气色再好,一般也是灰头土脸的。

反正小鹿克见过的那些刚满月的小婴儿都没有怪人大哥长得‘白’!

虽然此时怪人大哥十分的狼狈,但是莫名其妙的,给李克一种亲近的感觉。

ps:科学研究,食人花的香气最吸引人。同理……生物危机时的进化,或者老鼠爱上猫啥的其实十分的正常!

就这样李克救了这个怪人大哥,之所以说他是怪人,主要是因为这个人真的很怪。

除了第一次见面对自己笑过以外,一直是那种冷冰冰的感觉!而且就算是晌午在他身边都不会感觉到热,怎么说呢……

和其他的来镇里的‘生人’一点都不一样!而且怪人哥哥留下来了。不过非要在山顶上住!最后好不容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所以选了山腰,不过也不知道镇长爷爷是怎么想的。貌似……可能是他的孙女如花姐姐闹的吧?

按照如花姐姐的说法,怪人大哥长得那个‘帅’呀~!气质跟天仙儿似的。走到呢都飘着一股仙气儿~。

当然怪人大哥也因此被其他大哥哥说是狐狸成的精~!!

不过记得记得雅木大叔说,天仙儿和狐狸精不都是形容女人的吗?

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按照怪人大哥的说法,这叫一白遮三丑。好像意思是,他样貌长得其实并不漂亮,只不过是因为白白嫩嫩,给看惯了的小麦色肌肤的人一种惊艳的感觉而已。

还别说,怪人大哥如何皮肤是小麦色的,那么真的没什么特色了……

但是,怪人大哥的皮肤确实是白的吧?为什么这话传出去后,哥哥姐姐都冷静下来了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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