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天冷了 (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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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悦走进厅,就看到茶几上放满了婴儿鞋。
婴儿鞋不到人的半个巴掌那么大,很小很小,只有刚出生不久的小孩才能穿。而且每一只鞋子都很可爱,鞋子柔软,光是看了都能可爱到人的心坎里去。
颜悦目露疑之,“这些鞋子是怎么回事?”
李婶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颜小,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可以来吗?”颜悦淡淡反问。
李婶心想,你当然不可以来了。这里是少爷给江小住的地方,江小就是这里的主人,你和江小的关系谁都知道,你有什么资格来这里。
李婶心里虽然那么想,但面上却保持着礼貌的笑容:“颜小,你是来找少爷的吗?少爷不在。”
颜悦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她的目光又落向那些婴儿鞋。
“这些鞋子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她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说江若涵和阮逸风打算要孩子了吗?
李婶认为还是告诉她实话得了,也好让她死心,不要再继续着少爷。
她呵呵笑道:“这些鞋子是少爷给未来的小少爷买的,少爷和江小有孩子了。”
“你说什么?!”颜悦惊愕的睁大眼睛,此刻她的表十分难看,漂亮的眼睛里不自的迸发出阴冷的寒意,直接传达出她心底最真实的反应。
李婶接触到她的眼神,心里打了一个寒颤。
她会不会做错了,也许不该把这件事告诉给她知道的。
“颜小,少爷是真心决定和江小复婚。现在他们孩子都有了,你就放手吧,少爷他或许不是你的幸福。”
李婶好心劝她,颜悦根本就听不进去。
她微垂眼眸,眸森冷的盯着那些鞋子,先前她还感觉鞋子很可爱,现在却认为它们好丑陋,看着好刺眼!
他竟然和江若涵有了孩子,他们连孩子都有了!
阮逸风提出退婚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在他还未提出分手之前,江若涵就有了他的孩子。
他竟然背叛了她,他一直都在瞒着她,欺骗她!
怪不得他要把江若涵接到这里来住,还决定和她退婚娶江若涵为妻,一切都是因为江若涵怀孕了。
呵,这就是所谓的母凭子贵吗?
颜悦说不出现在是什么心。
反正就是很愤怒,很难受,难受得想要毁灭一切!
“颜小,颜小?”
李婶的声音拉回她的绪,颜悦愤怒的转身大步离开,来了不到几分钟她就走了,是被气走的。
李婶松了一口气,真的希望她能知难而退。
江若涵他们都不知道颜悦来过的事,李婶也没说,她不想告诉给江若涵知道,不想让她添堵。
阮逸风下午回到家里,在厅没有看到江若涵的影子。
他叫来李婶,问她:“人呢?”
李婶自然知道他问的是江若涵。
“少爷,江小在楼上休息。”
阮逸风点点头,他外递给李婶,手指袖口,挽起衬衣袖子,露出半截古铜的结实手臂。
“她今天心如何?”
李婶微微笑道:“江小今天的心没什么变化。少爷派人送来的鞋子已经收到了,不过江小好像并不喜欢。”
阮逸风眉心微皱,他本以为她会很欢喜,接受他的变相道歉,没想到她压根就不喜欢。
他朝着楼上走去,推开卧室的门,他看到江若涵斜靠在头,正在看一本。
听到了他进来的脚步声,江若涵却没有回头,一直安静的盯着书本上的文字。
阮逸风眸幽深的看她一眼,他走到她身边坐下,发现她看的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种他没有看过,但听说过。
阮逸风鞋子,靠在她身边,和她一起盯着书里的容。
“这本讲了什么?”他问她。
江若涵抬眸淡淡看他一眼,翻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看。
阮逸风趴在她的后背,手搂住她的腰身:“以前有人向我推荐过这本书,我一直没机会看,你跟我说说,里面讲的是什么?”
江若涵不耐烦的皱眉,这人烦不烦,想知道不可以自己去看吗?
阮逸风好像看穿了她的想法,他唇笑道:“我没时间看,你简单给我介绍一下。”
她才不给他介绍!
江若涵正要拒绝,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眸光微闪。
她把书翻到做了标记的那一页,侧眸淡淡道:“这本书里有好几篇,我就挑最经典的给你说吧。”
“好。”阮逸风快答应。
他根本就不在乎容是什么,他只是想逼她跟他说话。
“这里面最经典的就是《红玫瑰与白玫瑰》,而这篇可以用作者的一段话来概述。”
“嗯,是什么话,你说给我听听。”
阮逸风翻身仰躺在,双手枕着后脑勺,惬意的等着她念书给他听。
江若涵坐起身体,把书放在弯曲的膝盖上。
她盯着上面的一段文字,轻声念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念完后,她顿了顿,侧眸看向他:“就是这段话,你听懂了吗?”
阮逸风深邃的眼睛注视着她,他扬唇笑道:“你认为你是我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
他自然听懂了她的嘲讽之意。
她是在嘲讽他,娶了她之后把她当成蚊子血。和她离了婚,与颜悦婚后,又把她当成了朱砂痣。
他发现,这段话说的的确很不错,可是不适用在他的身上。
江若涵了唇,嘲讽的说道:“你怎么不问问,你在我的心里是蚊子血还是白饭粒?”
“那谁是你的明月光和朱砂痣?”阮逸风立马反问。
江若涵把书放下,下走去阳台,“反正不是你。”
阮逸风微微眯眼,表有几分阴沉。
江若涵双手放在栏杆上,往下看去,是半人高的白狗窝以及一颗银杏树。
此刻已经是夕阳西下,这个时候的霹雳醒来了,它正站在树下大快朵颐的吃着它的食物。
它的警惕很高,立刻就注意到了江若涵的存在。
霹雳抬头看她一眼,想冲她叫两声,在看到她身后的阮逸风时,它又安静下来,继续吃丰盛的晚餐。
阮逸风从后面抱住江若涵的身子,健硕的膛贴着她纤细的后背。
“女人,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是你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跟你有什么关系吗?”江若涵淡淡反问。
阮逸风一口咬在她的耳朵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当然有关系,因为我希望我是你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江若涵连嘲笑的心都没有了。
曾经他的确是她心头的朱砂痣,只是后来,他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她看了就碍眼。
江若涵挣扎着推开他的身子,指着楼下的霹雳道:“那是颜悦送给你的东西?”
东西?
第一次有人用东西来形容霹雳。
霹雳刚一出生就被颜悦买下,然后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虽然是送给他的,但霹雳几乎是他们两个人共同抚养长大的。
在霹雳的眼中,它的主人只有他和颜悦,不过它最终的主人只有他一个。
霹雳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红獒,它有一身红的浓密鬃毛,头部像雄狮,威风凛凛,气质高贵,沉稳勇敢。
尽管它被当成宠物养着,不过它身上的王者之气一点都不减损。
看到霹雳的人,没有谁敢小瞧它,都不敢轻视它是一条狗。
更别说把它说成是东西了。
谁不是郑重的叫它一声霹雳,可是江若涵却说它是东西。
她确定霹雳跟一般的狗一样,是可以轻视的吗?
阮逸风眯了眯眼,淡淡道:“霹雳算是我的伙伴。”
“所以呢?”江若涵没有听懂他的意。
男人只好明说:“你该给予它一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