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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车祸的当天傍晚,他把受伤的女孩儿送回家后,不知为何,就停车在她家楼下发起呆来。
他陪着女孩儿处理伤口时,看到女孩儿严重的伤口和她眼圈泛红可怜的小模样,自己的心好像被一只大手捏碎了一样。
其实他看见这个陌生女孩儿的第一眼,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感觉还如此熟悉。
后来去了孙阿姨家,看见刚被送来跟妮妮“结婚”的丸子,他才猛然回忆起,就像五年前他在德国的订婚仪式上,一闪而过的感觉一模一样,也是这样只有一瞬间,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直到那天深夜,他还在不住的回想女孩儿含泪也不说后悔的内双大眼睛,跟护士道谢是可爱的微笑和白嫩小脸上的小酒窝。
第二,三,四天
后来的三天里,只要他的手机铃声一响,他就会在一秒钟内拿起来看,心里暗自期待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其实按照他的工作性质来说,常常会有陌生号码打来,不过都是谈工作的事。
说起来,这几天也是奇了怪了,一个陌生号码都没有,他每次没接通电话前,都会心里小失落一下。
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还是他认识十年的好兄弟告诉他换号了,顺便约他吃饭外加谈公事。
他习惯叫好兄弟jackey,他们是在德国认识的,那还是上大学的时候。
想想也是,人家女孩儿一开始就不想让他负责,连去诊所都是他硬拉着人家去的,怎么可能再打电话找他。
他越想越后悔,当天就应该跟女孩儿要个联系方式,不过那样又显得太轻浮了,让人家觉得他是个浪荡子更不好。
就在这样的等待与纠结中,到了跟好兄弟约饭的那天。
第五天
那天是礼拜三,午餐期间,jackey让他帮忙代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jackey是豪门阔少,今年刚好满三十岁,回到家族企业里开始慢慢上手接管公司。
午餐后,他把jackey送到公司大门口,就开车走了。
等红灯的时候,看见街拐角的宠物超市,就莫名想去看看。
也许这就叫作爱屋及乌,女孩儿因为救狗狗才被他撞伤,说明她是个爱狗的人。
从那天之后,他在大街上看到狗狗都会不自觉的多看两眼,突然发现这种生物真是可爱极了。
他走到门口就被橱窗里的项圈吸引,进店简单的看了看,就跟店员说要买下那对项圈。
店员去取项圈的时候,还顺便招呼了外边的客人,而对方奶声奶气的小嗓音,吸引他追出去找这个人。
然而并没有收获,因为这家店刚好在十字路口,还有许多小巷,离开的方向有太多种可能,根本无从寻找。
后来他仔细想想,怎么可能有这么巧的事,大概是因为自己太想念那个女孩儿,幻听了而已。
当天他就把项圈送到孙阿姨家,顺便在那天车祸相同的时间,停车在女孩儿家楼下。
他期待着女孩儿也许每天都是这个时候下班,或者散步,或者买东西,干什么都好,只要她能再次出现。
然而那天,她还真的出现了,就是去买东西,不过是在他的宝马车前脚开走以后。
第八天
又是一个礼拜六,去孙阿姨家的日子,不过那天正好有事,就没有过去。
如果他知道,那个女孩儿就是丸子的主人,而且那天她会去孙阿姨家,就是有天大的事也一定会推掉。
第十天
那天是礼拜一,他一大早就去好兄弟公司楼下取文件。
在去律所的路上,还险些跟一辆香槟色途观车发生挂蹭,因为他当时走了神。
第十五天
礼拜六,他带着一堆东西来到孙阿姨家,就看见孙志远神经兮兮的抱着一盒云南白药在傻笑。
还说他喜欢上一个叫诺诺的女孩儿,就是丸子的主人。
她的笑容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好看,一笑起来就有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等天黑下来后,两个大男人还一起看星星,一起想着各自心里那个有小酒窝,笑起来想像星星的可爱女孩儿。
鬼知道那其实是同一个人。
第十六天
孙志远跑到他家去,说要借一条领带,说晚上要请那个叫诺诺的女孩儿吃饭,他就直接把一条新买的送给了孙志远,孙志远还求他给支支招。
说起来,他这个家伙还真是浪费了一副姣好的相貌,身边的莺莺燕燕自然是不在少数,可奈何他是棵千年铁树,不要说开花,连花骨朵儿都没长过。
这次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有感觉的女孩儿,还这么轻易就让她消失了,他怎么会知道怎么追女孩儿。
他只能凭感觉告诉孙志远至少要真诚,让人家觉得你是认真的。
第二十二天
还是礼拜六,他从宝马车上下来,就看见戴着他买的项圈,被专心打电话的小主人忽略的丸子,在孙阿姨家楼下独自徘徊。
他也很好奇,孙志远追的女孩儿,笑起来像星星一样好看,到底是什么样子。
等了半天也没有出现,就想起三周前的那场车祸,丸子大概跟花花一样,也是自己偷跑出来了。
为了保证丸子的安全,他就带着丸子去了孙阿姨家,顺便问了孙志远那天告白的情况。
谁知道,这个挨千刀的孙志远,为了不丢面子,居然说诺诺同意了。
孙志远欢天喜地的打电话叫女孩儿来,终于有借口约她,顺便介绍给他们认识。
他曾无数次在深夜里想象,如果有机会和女孩儿再次遇见,会是怎样的惊喜景象。
路边的便利店,街角的咖啡厅,过路的人行道,唯独没想到这一种。
别人的女朋友。
一瞬间天堂,一瞬间地狱的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着孙志远对女孩儿的百般照顾,他心里乱作一团,就接了个电话,假装有急事离开了。
开着他的宝马车,漫无目的的在四环上飙了大半圈,刚好到好兄弟开的咖啡厅附近。
彼时,jackey先生也正为情感问题所困扰,两个人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他和jackey之间向来是没有秘密,他把遇见女孩儿的前后,和他与当天订婚仪式上的一模一样的感觉都告诉了他。
五年前的订婚仪式,jackey当然参加了,不仅如此,就连逃婚他也跟着撺掇来着。
jackey也了解他的好兄弟,简直就不像个正常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地球生物。
念书的时候就每天只知道泡图书馆,成绩自然是法学院数一数二的,二十三岁就拿下了慕尼黑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期间作为交换生,也顺便拿了斯坦福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比起自己问题,他的问题简直就是无病呻吟,因为就凭他这个条件,哪个女孩儿知道被他喜欢,还不是屁颠屁颠的,就是有男朋友也现场打电话分手,头也不回的跟他走。
俩人就可怜巴巴的互相倾诉,互相安慰,等回到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看到陌生人加他的微信,“火星小笨熊”,这不就是他等了很久的陌生号码吗
他满怀期待的点开了那个人的朋友圈,一眼就看见了像小糯米团子一样可爱,他心心念念了快一个月的女孩儿。
他的酒立刻就醒了大半,偷偷的保存了她的自拍照,给她的名字加了爱称,开始跟她聊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