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小丸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秋黄听到秋绿的话,立马就捣鼓起来,在做厨方面,秋黄确实挺有天赋,而且又胜在认真。

在她认为,不好吃的食物,她不会拿到大姑娘面前,不能辜负大姑娘对她的信任。

当听到付锦书说的白菜干做法,为了稳妥起见。秋黄先拿了一点来做实验,自己知道味了,才能做出好吃的吃食。

第一道白菜干炒炖肉。

将白菜干提前用温水泡发,洗净后切成小块或段状;选择五花肉,切成小块,焯水后备用;在炖锅中加入适量的水,放入肉块、白菜干、姜片、葱段等调料,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炖至肉质酥烂,白菜干入味,即可加盐等调味。

秋黄在捣鼓炖白菜,秋绿就在一旁帮忙。

“哇,秋黄,是白菜干的味道吗好好闻,吃起来肯定好吃。”秋绿兴奋地闻着空气中肉跟白菜干的混合味。

肉的香味加白菜干的清甜,让人直流口水,想尽快吃一口。

“嗯,白菜干不像白菜那么容易炖烂,晒过的白菜干增添了几分独特的干香与韧性,有轻微而细腻的嚼劲。”秋黄边解说边继续手中的活。

可开心了,跟着大姑娘,美食有,生活有盼头。

白菜干跟三层肉炒好,就包包子。

厨房炖白菜干的味道,整个院子都能闻到。

老王爷用力吸了吸,神情舒畅:“嗯,这白菜干味道清甜,带着肉的香味,肯定好吃。”

要是秋黄在这里,听到肯定会笑,这不是跟秋绿说得一样嘛。

左盼右盼,终于等来了。

秋黄将菜一一端上来。

老王爷早就坐在桌前,就等着大吃一顿。

秦斯跟老王爷一起,在庄子就没分开来吃,但秋黄、程永他们,则留菜在小屋里吃。

香喷喷的大包子,还冒着香气的白菜干炖肉,色泽青翠的青菜、炖鸡汤。

老王爷第一时间,就夹白菜干。

吃完一口,重重点了点头:“嗯,好吃,鲜白菜爽口,这个却有嚼劲又清香,不错。以后的冬天都能有白菜吃了,丫头你可真行。”

老王爷发觉,付锦书就像是大宝藏,方法点子取之不尽,随时都会让人惊喜。

秦斯没说话,只是点头,手里拿着包子,不停吃着炖白菜。

三个人,硬是把一大锅白菜干炖肉吃得干干净净,包子也只剩两个。

小屋,秋黄吃着白菜干,眯着眼睛,好生享受。

她兴奋说道:“我就说白菜干好吃,这味道真不错。以后冬天,就有新鲜菜了,不会总是吃肉没菜吃。大姑娘太厉害了。”

秋绿笑着点头:“大姑娘让我捣鼓的时候,我就知道肯定好吃。”

程永跟郭南更开心了,没想到被分派来保护大姑娘,竟然能有这样的好事。不但吃得好,住得舒服,每天还有新奇事,日子真充实。

村里面,有白菜干的,照着付锦书的做法,但因为有些家庭肉没那么多,就没那么美味。但不影响他们激动的心,以往的冬天,都是靠着单调的腌菜和少量的干粮度日,而今有了白菜干这一新奇的吃法,即便是少了些肉来搭配,也足以让整个村子都沸腾。

有几家没晒那么多的,懊恼了,想着还有大白菜,毫不犹豫决定明天就开始晒。

虽然庄子建设如火如荼,但付锦书并没有忘记要把白菜干给家人送去。

程永、秋绿和秦斯,三人结伴,带着一堆的白菜干,送礼去。

秦斯是自己驾马车回的,因为他除了把白菜干带回王府外,还要将白菜干和炭笔一起送进宫。

老王爷特别交待,一定要把炭笑的事情说清楚。

在他想起的时候,就抽空问了付锦书炭笔的事。付锦书毫不犹豫将炭笔制作的过程写了出来,并告诉老王爷,比起传统的毛笔,炭笔更适合绘制这种精细的机械图纸,特别适合工部描图。

制作方子其实很简单,就是粘土和炭墨。主要是原始材料有限,本来是要粘土跟石墨的,但有什么材料用什么材料吧,古代嘛,不要要求太高,得一步一步改善。

程永跟秋绿则要回侯府,将付锦书的情况汇报,免得侯爷他们担心。秋绿还有个任务,就是给孙景修送白菜干。

“秦伯,您慢点,我们先回府了。”秋绿甜甜跟秦伯拜拜。

秦斯一回到王府,立马去见老王妃。

老王妃一见秦斯,立马怨念就来:“秦斯,你是不是跟着老王爷在外面有什么秘密,都乐不思蜀了”

秦斯讪讪一笑,老王爷是不地道,把老王妃一个人丢在家,怂恿道:“那王妃,您要跟着一起去吗”

老王妃不是没想过,关键是老王爷在哪里,她都不知道,跟个屁呀。

现在秦斯的询问问到她心底了,看似勉强:“可不是我要去的,是老王爷在外我不放心,就你一个人大男人,会照顾人吗”

得了,又是他背锅,不过都背了几十年了,习惯了,笑哈哈应道:“是是是,老王爷就得王妃您照顾才放心,我一个大老粗的,哪能跟王妃您比。”

拿出白菜干,一捆捆放在桌上:“这是老王爷让小的带回来的,说给王府打打牙祭。这白菜干晒得很干爽了,保存好,能放到冬天,到时冬天就有菜类吃了。”

又拿出一张纸,“做法写在这纸上,您可以让厨房先试着做。”

老王妃看着纸上秀气又刚毅的字体,挑眉一问:“这是女子的字体”

秦斯一点也不谦虚:“嗯,这个是锦书小姐写的,她知道王爷要拿白菜干回来,特地写好做法,说这样就不怕厨房的人不明白,能尽快让王妃吃上美食。”

老王妃心里酸胀,嘴里念着:“锦书小姐看来秦斯你很尊重她”

秦斯大大咧咧的,还没发现王妃的语气不同。

笑着回答:“锦书小姐特别有才华,脑袋里总是有稀奇古怪的想法,想着的是王朝的事和百姓的事,大义又真诚,让人不佩服都难。”

看着秦斯越说越激动,老王妃心里想着的是,他家王爷怕是一颗心都被那个锦书小姐吸引了吧。

想想,罢了,都什么年纪了,再来一个年轻的她也受得住。

不过,还是得亲自去看看,看是什样的小妖精,那么有新想法,能把王爷跟秦斯迷得团团转。

不想再听,老王妃直接发话:“行了,你赶快办完王爷交待的事,我们去庄子见王爷吧。”

秦斯听到不敢逗留,直接驾着马车进宫。

宫里,皇上听到秦斯来了,立马心情大好,他想着肯定他皇叔又有好事情报给他。

“小的参见皇上。”

“起来吧,秦斯,皇叔让你来是有什么事情”

秦斯将白菜干摆在旁边的桌上,恭敬说道:“皇上,这是锦书小姐晒制的白菜干,吃起来美味可口,晒干后的白菜干保存不受潮,可以放至冬天。”

“具体的白菜干做法,锦书小姐已写在纸上,另这是王爷给您的信。”

秦斯将老王爷写的,和付锦书写的,都递出,何公公立马拿到传给皇上。

皇上首先看到的是付锦书写的,字体秀气,但却不失力度。

字体排版简洁明了,一看就明白。

看着这样的写法,皇上心情大好,突然想着,要是大臣们都按这种写法,那他就不用每天看文字看得这么辛苦,想想真不错。

打开老王爷的信封足足有四五张纸,里面放了一支炭笔。

皇上没见过炭笔,想着皇叔怎么给了根木枝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的初恋是总裁!

我的初恋是总裁!

一缕天意
明明是他先招惹的她,当她泥足深陷不可自拔爱上他时,他却一声不响,转身出国深造,一走便是六年。六年后重逢,身为总裁的他明明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未婚妻,却又还来对她纠缠不休。她愤怒了,“易宇臣,你当我是什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一直当你是我的唯一。”她当何去何从。
都市 连载 30万字
偷恋,暗欢

偷恋,暗欢

影子欢
他是总裁,她是秘书,纠纠缠缠。因为姐姐的遗言,他们隐婚了。婚后,他把所有的宠爱和温柔都给了她,除了——他的爱!当姐姐在别人身上重生回归时,她笑着成全,可他却已步步沦陷。他情绪失控:“汐汐,你想要什么?人还是心?都给你!”童汐:“可是,我已经不想再爱你了。”
都市 完结 36万字
落露为霜

落露为霜

更冰
常溪穿到了古代,从初时的不适应到后来的岁月静好,她感激上苍的安排。
都市 连载 29万字
嫁给植物人王爷冲喜后,她无敌了

嫁给植物人王爷冲喜后,她无敌了

金豆银豆小甜豆
穿成冲喜王妃,新婚夜救醒植物人王爷,还对王爷霸王硬上弓!旁人笑她貌丑?她左手银针右手毒,治好了娘胎里带来的毒,露出艳惊四座的绝美容颜。旁人骂她无才?她二十一世纪唐门世家的传人,医毒双绝、暗器一流,狠虐各路渣渣。旁人说王爷不爱她?呵……谁稀罕!偏偏那高冷王爷不按套路出牌,整日抱着她腻歪她,“清清,我此生只爱你一人。”沈清漪满脸黑线,“说好的和离呢?”王爷阴着脸装傻,“谁说的和离,本王砍了他!”
都市 连载 168万字
乱世儿女英雄传

乱世儿女英雄传

喜欢喜鹊的钟师祖
周王朝后,礼乐崩塌,诸侯王纷纷崛起,战争连绵不断,经过数百年数不清的白骨的积累,华夏这片土地,终于被七个诸侯国统治,但是表面风平浪静,实际究竟鹿死谁手?谁才是最终天下的主宰?
都市 完结 99万字
冲喜恋爱脑王爷,泼天富贵到我了

冲喜恋爱脑王爷,泼天富贵到我了

才财是道
一招穿越,开局一套乞丐服?凌月倾无语凝噎,老天你这么玩是吧?人家穿越不是王公贵族,穿金戴银,也是大家小姐,吃香喝辣。为什么到她这儿变乞丐了???风餐露宿,衣不蔽体,还是被打的半死的那种?替嫁到王府为病重王爷冲喜?上一秒:开什么玩笑?要不要这么迷信?下一秒:什么?遗产?我承认我刚才说话太大声了,其实我是说我运气好,最适合冲喜啦!!!婚后,凌月倾看着生龙活虎的男人,心里不止一次碎碎念,骗婚,纯纯是骗婚
都市 连载 4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