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门坤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很多年后,易坤再一次想起这一天,依然会为自己地选择和那个叫做秋笛的族人的付出,不住的庆幸和感动。哪怕彼时,他已然是屹立在大陆最巅峰的伟大存在。当然,现在的易坤还只是一个上不得台面地小部落酋长,每日每夜为部落的生计和未来操碎了心。就连参与圣战也只有堪堪一千的部落勇士,卑微的依托在逐风部落的名义之下。

风吹动脚下的杂草,几叶枯黄的落叶翻滚着飘向远方。易狂努力瞪大自己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易坤铺开的地图。

“我们从这里绕过去,一天半的时间赶到这里,然后有一天的时间拿下它!”

易坤的食指沿着一条代表仿佛没有尽头山脉的黑色线条,一直蔓延到地图最中间的位置。然后在某一个被黑色墨水圈出红点附近停顿片刻,重重落在另一个与之平行的节点上。

“可是这里根本就没有路!”

易狂粗重的声音响起,带着浓郁的疑惑。

这肯定不是不服气的争辩,恰恰相反,对某些自己不明白的事情发出疑问是聪明人才会做的事情。 “而且如果我们从这里过去,那我们的牦牛和这一百多头大角马怎么办?它们可爬不了山。”

易狂抚摸着座下的牦牛,接着问道。

听着易狂的疑问,易坤刚刚因为下定决定而舒展开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易狂说的不错,没有路可以开辟出一条路来,可是这些在牛头人看来比自己生命还要珍贵的牦牛事万万不能舍弃的。它们是铁木部落最宝贵的财产,如果不是这一次自己的坚持,别说带出所有壮年牦牛,连剩下几头年老力衰的老牦牛休斯长老也不会同意带出部落。

“大角马好办。”易坤轻轻在地图上敲打着食指。“等到了山脉附近,就地把这些大角马杀了,然后选取精肉统一烤熟,每人分上十斤马肉,多余带不走的挖坑和皮毛内脏一起埋掉!”

“至于牦牛...”沉吟片刻,易坤食指敲动地图的频率明显加快很多。

“哥,这可是部落最珍贵的财富!是父亲和休斯长老心疼了一辈子的宝贝!”

易狂忍不住说道。他太了解易坤,一旦做出决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哪怕再怎么宝贵的财富,为了他心中想要做到的事情,都可以舍弃。没有任何人可以使他改变自己的想法。从没有例外。 “我们先赶到这里,后面的事情等到了再说吧。”易坤一指点在地图上两个红点之间的位置。“我们的速度要快,争取在天黑以前从这里走进山脉!”

“哥!”

易狂还想说些什么,易坤转过身子看了他一眼。于是易狂动了动嘴唇,涌到嘴边的话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

“走吧。”易坤说。猛的一拍座下的牦牛,只留下一道单薄消瘦的背影,迅速消失在易狂的视线里。

剩下的牛头人们听懂了易坤与易狂对话的含义,这些本性憨厚淳朴的汉子们一直都没说话。只是目光温柔的看着陪了自己好多个日夜,奔腾了几千里的牦牛,轻轻的抚摸着它们身上厚实的毛发。

有太多不舍和无奈难以说出口,我们到底只是逆流的沙,尸山血海只为里搏一个功成名就,如若不然,宁愿轰轰烈烈战死在沙场,也不归家!

......

当蒲凉漫过暮阳,洒落在天地间的金色阳光,温暖了谁的脸颊,苍白了谁的头发?

大角马这种惫懒的生物似乎对死亡有着特别的感触,它们抬起拉长的马脸,摆动着造型怪异弯弯曲曲如同扭曲枯死树枝的大角。用一片宁静的目光向磨刀霍霍的牛头人张望。

没有太过暴躁的反应,甚至在死亡来临的那一刻也只是压低着嗓音发出一声哀鸣。

“么~”这就是它们哀鸣的声音。

易狂捡了一个最贴近山脉的地方坐着,一个人,面朝山脉。

那根有成人腰身粗、在前端位置裂开一个狰狞伤口的原木此刻正静静立在他的身后,似在无声的诉说着什么。风吹动树叶,吹动山脉下悠然生长地草,吹动大角马脖颈里喷涌出来热血的味道。

“哞~”

牦牛悠长的呼唤,像是老人迟暮之年对不孝后人地叹息。易狂的心脏轻轻地抽搐了一下,然后是潮水一样涌来哀伤。

从小到大部落里最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是酋长有多么伟大,不是应该省吃俭用为贫困的族人提供活命的保障,而是以亏欠的心态对待每一头任劳任怨、要苦一辈子的牦牛。也正是它们,无怨无悔的为部落日夜在田地间劳作。

饿了,一捧最低廉的六叶草;渴了,一杯浑浊的水,然后又“哞”地一声,继续在田地里迈开蹒跚的脚步。

易狂很想回过头去看一眼,看一看最先走的是不是自己那头乖巧聪明的牦牛。自己骑它的时间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几个日夜,自己还没有给它取一个好听地名字。

空气里开始弥漫开浓郁地血腥味道,那种潮湿的感觉真的很让人难受。五百头牦牛,铁木部落上上下下几代人共同努力的成果。现在,为了一场说不定胜负的突袭,一朝尽毁。说不心疼那是假的,可是自己还有退路?还有选择吗?

易坤轻轻叹了一口气,弟弟易狂现在不理解自己,那不怪他,有些无可更改注定了的事情,等到后来就自然而然都懂了。不要解释,也无需解释。

看着一个个推让,最后谁也下不了手的部落勇士。易坤接过牛二递过来的尖刀,慢慢走向那头载着自己行了几千里路的牦牛。

“酋长。不一定要杀它们的。给我五十,不,三十个部落勇士,我就可以把它们全都带回部落!”

百夫长铁木.秋笛从人群中大步走出,坚定的眼神毫无畏惧的对上易坤写满诧异的眼睛。

大步走到易坤面前,秋笛比易坤只高一点的身体刚好够遮挡所有落在易坤身上的视线。

“相信我。”她说。“杀了这些牦牛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它们是铁木部落精神的象征。如果你杀了这些牦牛,也就扼杀了所有牛头人对你的期待和不容置疑地坚信。”

轻轻从易坤手上拿下那把入手微凉,在刀柄处还有微微暖意的尖刀,秋笛慢慢走到最近的一头牦牛身边,抚摸着牦牛厚实沧桑的毛发。

回过头深深地望了易坤一眼,她嫣然一笑。我虽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但我可以给你最有风情的笑脸。

“我们来时走的几千里路,每隔一百里都有我做的记号。谁愿意陪我护送牦牛们回部落!我只需要二十个部落勇士!”

一阵欢天喜地最热烈的响应,连躲在山脉边上生闷气地易狂也忍不住回头看了看。等看清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不由咧开大嘴,乐的呵呵傻笑。

看着这已成定居的局面,易坤轻轻地叹了口气。这个傻姑娘,这又是何苦呢?本来应该自己承受责任,现在却都被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全都揽到自己身上!她又如何扛的住?

等易坤想到这里,准备说破她的谎言。却看见她正以一种自己怎么也读不懂的眼神深深地望着自己。这其中包含了太多情绪,满足,甘心,担忧,还有浅浅地哀伤。

“酋长,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们都在部落里等着你们凯旋!”

秋笛的脸上荡漾开最好看的笑,她忽然大声的问道:“铁木部落的勇士对我们的酋长有没有信心?有没有?”

“有!”

“有!”

“有!”

回答她的是一片热烈的欢呼。

她等到嘈杂的声音慢慢安静下来,又接着问道:“铁木部落的勇士敢不敢和他们的酋长一起上刀山,下火海,拼出这一世的浮华!”

“敢!”

“敢!”

“敢!”

又是一阵热烈的欢呼。牛头人们高举着手里的原木,粗狂的脸上一片狂热。

她最后一次这样问:“你们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无论何时何地,何年何月,都不要让他死在你们的前面。”

没有人回答,她明媚的眼神也变得黯然。

“我答应你的要求。”坐在山脉边缘的易狂大声的说道。“如果有一天真的有必须面对的死亡,我就是力敌三军化身魔神也会护他安然!”

“谢谢。”她说。

转身以后,泪如雨下。

我亲爱的心爱的挚爱的人啊,你不明白我的心意,这没有关系。我这一生不奢求太多,只想着能在爱上另一个与你相像的人之前,再为你做一件可以让我用来一直回忆的事情。艰难困苦,甘之如饴!

这一次转身是我终于决定把你错过,把你忍住,把你变成长达一生不再失去的失去。

天涯海角,不再见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在三界收破烂

我在三界收破烂

青光至上
【17k正版阅读】头顶日月脚踏星辰,我为仙!一朝觉醒,农民变地主。叶凡:老君我上辈子和你有仇?老君:我是为你好!猴哥:紫霞不理我了!叶凡:待我追妹三十六式牛头:凡哥,我要辣条,我要酸辣粉叶凡:叫声大哥听听
都市 完结 178万字
甜蜜婚约:千岁长官的初恋

甜蜜婚约:千岁长官的初恋

芸恋嘎嘎
她是世人眼中的不详之人,天生异相,奇丑无比。为了配得上那一纸婚约,她苦练琴棋书画,可却惨遭羞辱。他是地狱爬出的孤魂,冰冷残忍,却守着一世孤独,只为等一人。当他遇上她,那份尘封千年的爱,一发不可收拾。爱你,是我唯一想做的事!
都市 连载 40万字
房子通古代,被糙汉领回家强宠了

房子通古代,被糙汉领回家强宠了

米小仙
苏晚晚的房子成了古代萌娃小玥儿的空间,这开局让她有点懵。不过无妨,她火速通过萌娃与萌娃爹沈渊联系上了。卖铜板古董,为古代糙汉一家购买物资,实现共同富裕,她也终于可以辞职当咸鱼。谁知,还没嘚瑟几天,她竟是忽然穿越了。穿越古代,虽然成了黑户,但是苏晚晚一点都不慌,因为这个朝代,她有熟人沈渊啊。只是,还没找到沈渊,她怎么莫名其妙成了大龄逃荒女,官媒要为她强行婚配怎么办?沈渊最近有点慌,才认识不久的异世小
都市 连载 182万字
末世来临我开摆!娃越内卷我越强

末世来临我开摆!娃越内卷我越强

小桃花
空间囤货末世爆发,别人觉醒异能杀丧尸,温蓝连开罐头都费劲。被骂作"废物拖油瓶"赶出安全庇护所时,温蓝发现自己怀孕了双胞胎,并且觉醒神秘异能。腹中胎儿越强,她的能力就越强!哥哥吸收能量珠能扩展空间,妹妹吞噬晶核可增强精神力,两个小祖宗卷生卷死互相攀比,十倍反哺让妈妈躺着升级!当别人在丧尸堆里拼死搏杀,她躺在安全屋给崽子们放胎教音乐。当异能者为一颗晶核抢破头,她空间的晶核已经攒了小山高
都市 连载 41万字
大梁探妖录

大梁探妖录

少尹
人杀人有六扇门,妖杀人就没人管了?作为六界最强妖怪的沈慕琼,一手握着戒尺,一脚踩着凶手:“你说啥?”为了守护青州结界,为了获得凡世安稳,她送进锁妖塔的妖怪少说万人。直到来了个更狠的。青州通判李泽,挟持山神、殴打凶妖,武力说服天下第一妖医为他所用:“嗯?有意见?”“你得学会沟通,暴力不好。”山神摇头。“……那您真的好努力,不像我,没有沈慕琼就活不下去。看到这些在她面前叫嚣的小妖怪,我完全不想沟通。”
都市 完结 65万字
我在东京当练马师

我在东京当练马师

夜陌凉城
穿越到平行世界一九九七年成为了一个练马师。和泉光第一个要负责训练的就是传说中有着黄金精神的黄金旅程。虽然在外人眼中黄金旅程是个超级问题儿童,但他却觉对方可以为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未来的时间里,和泉光更是凭借着穿越的优势提前买下了总大将的特别周和有着霸王之称的好歌剧。作为一个练马师和黄金时代的粉丝,他自然是要带着它们走向更高的山峰。已有一百三十万字的赛马题材完结老书《我在东京养赛马》
都市 完结 1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