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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那年才刚刚知道基因一说。

等到后来上了大学我才知道,人要想美丽其实挺简单的,投胎的时候注意点就行了,把父母好的基因遗传下来,人想不貌美如花老天爷都不会放过你。

我的爸爸陶长虹是烟草公司的领导,收入颇丰,妈妈黄珍是中学语文老师,收入稳定。

家境好的父母,言谈举止就会十分优雅绅士。我从小受到父母的言传身教。

“陶颖,吃饭时嘴巴不许发出声音。”“陶颖,夹菜时不许用筷子翻着菜。”“陶颖,吃饭时不许掉饭粒。”“陶颖,吃饭时尽量不说话。”“陶颖,女孩子穿裙子时,双腿要并拢,听到了吗”

“爸爸,我知道了。”“妈妈,我听到了。”

这些都是我听了无数次爹妈的唠叨或者说是教诲吧。

在这样家庭出身的我,从小受到熏陶和浸染,自然气质非凡。女孩子容颜美丽而气质绝佳,就像美玉一样招人喜欢。

我在县里的烟草局大院里长大,从小就让众多家属夸赞。大家都说,陶长虹的大女儿啊,真是风华绝代,谁娶了谁就赚大了,那得多少代人积累福报才能攀上这门亲事啊。

我爸爸听了夸奖,心里自然美滋滋的,更加视我为掌上明珠,他坚信我能给他骄傲和自豪。在同事们都爱夸自家儿子时,我爸爸是常常拿我来夸的。他把我当儿子一样教育培养。

人美如花香,花开蝶自来。

我16岁那年,烟草局大院所在的街道,街道口卖杂货的王三猛夫妇就相中了我。

王三猛自己当着居委会干部,家境还算中上吧。因为商店要销售卷烟,自然就与我爸熟悉,加上我与王三猛家的小儿子王小强是小学同学。

虽然在外人看来,王小强的母亲想把我纳为儿媳,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树立远大理想了。但是在王三猛这个盲目自信的人看来,世事一切皆有可能。

王小强初中毕业后迷上了扑克牌,后来勉强读完初中。王三猛为此气得吹胡子瞪眼,但是也延长不了王小强的读书寿命,他心太杂,真不是块读书的料。

我小学毕业后去了县里的职中读书,再后来考到市里的一所师范,师范后来升格为学院,我后来在学院继续深造,读了本科毕业。

王小强读初中,我读职中时,两人的差距还没有拉开,两家大人也默契地认为我俩可以当娃娃亲看待。要不然,生活这么苦,不加点糖怎么行,就当多个笑话和谈资吧。

我爸爸虽然非常看好我,但是他的思想多少还是传统和封建的,认为自己女儿有一份工作,嫁个体面的人家就行。他觉得王三猛家富裕,离得又近,王小强娶我也是可以的。

那阵子,王小强的妈妈对我非常的好,心理就当我是她没过门的儿媳妇看待了,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给我留一份。好像我除了是个吃货,就别无所长了。

我承认自己那时还真算是个小吃货,没办法,我的生肖本身就是猪,也可能是读书时正在长身体,用脑也多,肚子特别容易饿吧。王小强的妈妈每次给我好吃的东西,我都欣然接受。

那两年,我放学回到街口,不想那么快回家时,就爱跑进王小强家,感觉胃是有记忆功能的,从他家过就想进去寻点好吃的进肚子里。

那时我情窦还没算初开,居然不知害羞地跑到王小强的床上半躺着吃东西。

那时的我还没有长开,身材苗条如豆芽。据后来王小强跟他老婆结婚后生了儿子,说起当年的这些片段,他说当年他甚至怀疑我以后能不能生孩子,因为身材太细柔了,感觉我就像一块庄稼种不出,连草都难长的那种无比贫瘠的土地。

我听了,嘴巴翘起来,可以挂个灯笼。王小强啊,你真是把我当年说得太不堪了。

好在,那时的王小强还不懂男女之事,没有对我动手动脚,要不然,我遭遇的第一次咸猪手,肯定是王小强的。

因为出于对陶王两家的互相信任,以及习惯了王三猛夫妇对我的好,我读师范后放假回家,还时不时地去王小强家串门。

那时,很多人爱呆在王小强家的商店里打牌,他们不少人都认为我将来肯定是王小强的妻子,只有李由肯定地说,你们看问题太肤浅了,陶颖以后绝对不会嫁给王小强,不信你们看一看。

那时候18岁的王小强就跟38岁的李由他们玩了。李由是郊区农村的农民,开着手扶拖拉机,没货拉时,就爱在王三猛的店里混,爱打牌,也爱点小赌。

李由说陶颖师范毕业后身份和见识就变了,怎么可能看上初中毕业的王小强呢王小强是树,陶颖是舟。王小强不努力提升自己,想得到陶颖,那是不现实的,是一厢情愿的事。

李由说这番话时,当时不少在场的人还不信。李由拍着桌子说我敢打赌,你们信不信

王小强当时不在场,别人也犯不着为他的婚事打赌,此事只好作罢。二十年后,李由跟李阳和我说起这事,我佩服李由眼光独到。

李由这个断言要是王小强在场,他一定倍受打击。李由才不管,他心直口快惯了。

总之,不管陶王两家将来是否成为姻亲,但都不影响王三猛夫妇对我的好,做父母的谁不对儿子的姻缘抱着美好的期待再说了,王小强跟我总给人一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亲密感觉,将来是否成为夫妻,只有月老才懂。

不过那些年,烟草局大院的不少职工也十分看好我,私下里,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娶到我这样的姑娘。年轻的职员也有做过娶我为妻子的美梦。

世上的事想归想,发展的趋势却未必按事情想的那样来发展,要不然世间也就没有那么多的事与愿违了。

我像一只鹿,奔跑在森林里,在没有被猎人射中前,所有的猎人都有权去射箭。我也像一块美玉,在没有买主下单前,任何人都可以购买回去佩戴。因为名花尚无主,见都皆可摘。

可能是我离家去市里读书,与王小强相处的时间少了吧,也可能是王小强也有点自惭形秽了,抑或是我在学校里认识了更优秀更适合自己的男生。

总之,我在读师范的后两年,再回到街口,就很少进王小强家了,而王小强依旧是给人一种游手好闲的形象,只留得王三猛夫妇还对我抱着残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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