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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之后叶芮就帮我办理了转学,我去了另一家学校读书。

安生日子没过一年,风言风语再一次流传起来。

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转学。

每次都是去了一个新学校,读几个月书,流言四起,然后转学。

往复循环,我厌倦的很。

我跟叶芮的关系越来越差。

她的超市越开越多,她身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华丽,她的包包和高跟鞋越来越昂贵,她房间的瓶瓶罐罐越来越奢侈。

家里的房子越换越大,车子越来越多,保姆越来越小心翼翼,就连养的宠物都越来越贵。

可是我呢

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爱笑,我的朋友越来越少,我活的越来越压抑。

我从最开始那个爱说爱笑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冷漠封闭的人。

对于外面那些风言风语还有羞辱谩骂,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缩进一个冰冷的壳子里。

冷漠是我对外最好的盔甲。

因为我冷漠,所以谁也伤不到我。

渐渐的,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不断的转学换学校,身边没有一个朋友,还有很多同学捂着嘴带着眼镜把那些旧事翻来覆去的热一遍。

随意,他们开心就好。

无非就是那几句:

叶芮靠着男人混的越来越有钱,没有男人她狗屁都不是;

叶芮克夫,不然不会害的丈夫离家远走,也不会到现在都音信全无。

叶芮就是个biao子,明码标价,想怎么睡就怎么睡。

还有我,他们说我是叶芮跟外面的杂种生的,说我爸爸受不了绿帽子。

我不去争吵,不去理论,每天看着他们闲出屁来。

反正他们说的没错,叶芮身边从来不缺男人,而且换的也挺勤快的。

反正当年如果不是叶芮性格强势、脾气火爆,我爸爸也不会忍受不了她离家出走。

反正我讨厌她。

她让我失去了跟普通人一样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她让我在外面一次又一次的蒙羞,她每天扑在自己的生意上,从来没问过我吃的怎么样穿的怎么样,从来不过问我的成绩,从来只知道拿出越来越厚的皮夹子一摞摞的给我塞钱。

她让我承受着同龄人没有承受过的痛苦,而她自己呢

每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在外出差,有六十天跟别的男人约会、谈情说爱,有五天做头发做指甲做美容,经常一个不高兴就要去国外购物狂欢。

她活的那么肆意洒脱,好像一点都不在意邻里邻居的风言风语,好像觉得那些过往是耻辱的,只有我一个人。

而她,像个看客。

我麻木了,除非叶芮主动招惹我、找我的麻烦,否则我不会搭理她,只当她是空气,或者压根儿不存在。

就当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时候,突然有一束光照亮了我的世界。

那是刚刚升进高中的时候,那是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的女孩子。

活泼灵动的身形,齐肩的黑发,跑起来像水墨一样。

弯弯的月牙眼,笑起来眼角眉梢连带着头发丝都含着笑,一看就是在充满爱的家庭里长大的女孩子。

在我的记忆中,她应该是第一个没有跟着别人一起欺辱我的女孩子。

唐毓几番拉拢她,想彻底孤立我,可是那个女孩还是帮了我。

陆洱,我轻轻的读这个名字。

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太美,她就像一片充满着生机的普洱茶叶,而我就像是一片碎掉的玻璃。

在不可思议与难以置信中,她走近了我的世界。

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还多认识了她的幼年玩伴,虽然他们对我来说算不得多亲近的朋友,但是总归是一群对我没有恶意的人。

我愿意不冷不热的对他们打个招呼,总好过面对一些人笑里藏刀,巴不得一刀刀命中别人的要害,把别人扎的鲜血淋漓。

后来我才知道,陆洱也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不过她拥有她父亲全部的爱,还有一大群好朋友。

我不需要这么多朋友,朋友在精不在多,我很珍惜我和陆洱之间的友谊。

高考填志愿,我巴不得离叶芮越远越好,恨不能从此跟她断绝关系,再也不回菱州这个伤心地。

可是陆洱她们还在这里,这里有我的高中母校。

菱州一中是我唯一从头到尾读下来的学校,整整三年,我再也没有转过学。

叶芮曾经想送我出国读高中,我死都不肯,她只能作罢。

陆洱和林普去了同一所大学,对了,说起这个林普,也是很有意思的。

他是个天才,成绩好脑瓜好,就是情商不怎么样。

他很喜欢跟陆洱打打闹闹,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喜欢陆洱,不知道是不是我经历太多过于成熟的原因。

报志愿前他还向我打听陆洱的填报志愿。

我告诉他了。

陆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衷心的希望她能幸福。

不过林普这个蠢货好像不怎么给力,整整四年都没能拿下陆洱,大学毕业两个人还彻底闹掰,林普远走异国。

我跟陆洱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学校。

如果说陆洱是我生命中的太阳,照亮我黑暗的世界,那祝北南就是我生命中的风,驱散我身边所有的阴霾。

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下着鹅毛大雪的跨年夜,我从城市的另一头赶来想要陪一陪陆洱,结果遇到祝北南,他给我指了一条完全相反的路。

本身我的方向感就不怎么样,他们学校又是个圆形,还特别大。

我都不记得走了多久,直到走到最开始的起点,才发现我被耍了。

当时我特别气愤,想着如果再遇到那个王八蛋,一定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故意给我指错路,他说我挂着冰块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怎么看都像寻仇的,他是为了保护陆洱。

再然后,他跟着我们一起来到菱州。

我当时在“妹妹的大草莓”打工,老板像苦行僧一样远行,我差不多就成了半个老板。

那天祝北南第一次过来,我还记得当时催他付钱,他一脸我掉进钱眼里的样子。

当时我的第一印象,这个男生……还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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