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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庄门口,依旧是一名白役加一名锦衣卫的校尉值守,平时这里其实并没有人值守,大门也紧紧闭着,有人有事进出,只管敲门便可,里边有个老汉负责里里外外的清扫。但是从昨日命案之后,那两具尸体被送到此地,这里便被锦衣卫和官府的两个衙门征用了,平日在这里的老汉甚至都被赶了回去,整个义庄,现在皆由锦衣卫和差役看管。 见到程煜,本是程煜手下的白役自然是屁颠屁颠迎了下来,那名锦衣卫的校尉也是赶紧向前两步。现在整个锦衣卫所,谁还不知道程煜和他们总旗是表兄弟的关系啊。 “头儿,您这是又要查验尸体啊。” 程煜点点头,说:“兄弟们都在街上盘查,我再来看看尸体。” “这都看了好几遍了,还能有什么新的线索么” “有时候,尸体上的线索不会立刻显现出来,而是会随着尸体的腐烂以及时间的推移,逐渐的出现一些新的蛛丝马迹。虽然很少见,但多查看总是需要的。唉,也就是老孟头太惫懒,他那个徒弟又不成器,否则这种事,本该是他们仵作盯着的。咱们县太平的久了,我听说其他县里,一旦出现命案,仵作是每隔两个时辰就要检查一遍尸体,以防出现错漏的线索的。” 白役哪懂这些,倒是那名校尉对此多少有些了解,见状急忙附和道:“程头儿所言极是,我爹爹刚把我送到锦衣卫当差的时候,上边教授我们验尸之根本,就是死后不同时长的尸体会给出不同的线索。我们锦衣卫办案倒是没有专门盯着尸体的人,但我也听说过从百户到小旗验过三道尸,可三日之后又重新在尸体上发现线索的事。” 听到这些,那名白役才冲着程煜不停拱手,说:“也难怪头儿您这么年轻就成了我们的头儿,您懂的真多。” 两人把程煜让进了义庄大门,依旧是不便远送,他们还要在门外盯着,程煜也和昨夜一样,背着手朝停放尸体的地方走去。 远远的,看到一个身穿飞鱼服的中年男子,腰间挎着一柄长约两尺半的刀,程煜知道,这便是本县的另一名小旗,黄平是也。 之所以从未见过但一眼之下就知道其身份,是因为锦衣卫所挎之刀,虽然在大家口中都被称之为绣春刀,但实际上,他们的佩刀都是按照品级来的。 严格来说,只有指挥使所佩,才是皇帝御赐的绣春刀,刀长三尺一寸,按照明朝营造尺合现代度量三十二厘米来算,三尺一寸那也是一米出头的长刀了。这种刀,无论是挎在腰上,还是拿在手里,其实都很不便利,彰显身份的作用远大于实际对敌的作用。 而千户和百户,所佩之刀实际应为雁翅刀,长二尺八,换算成公制也是九十多厘米了,其实也并不十分适合杀敌。虽说百户千户在行动中也需要与敌人交手,但想来他们真的杀敌之时也会换刀,这种雁翅刀应该也是主要用于平日里佩戴。 至于总旗和小旗,所佩的就是雁翎刀了,长约两尺五寸,长短合适,平日佩戴也没问题,上阵杀敌也是一把好手。 最低级的校尉,所用的只是两尺左右的短刀,可能是因为校尉基本上都是贴身肉搏,短刀反倒更容易发挥其威力吧。 更严格一些,小旗本身也应该是校尉的一员,类似于捕头和捕快的关系,所以他们本也该佩戴短刀,而不是雁翎刀。只不过锦衣卫毕竟是独立于官府的特殊机构,小旗毕竟也统领着至少十名手下,时间长了,逐渐的也就向总旗靠拢,挎上了雁翎刀。 而绣春刀一名,来自于杜甫的一句诗,诗中所写是一名御侍,此人身着绣衣,其中有一句是“绣衣春当霄汉立”,后人将其缩写为绣春二字,说的就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而锦衣卫是直接听命于皇帝,并且替皇帝监督百官监察天下,是以锦衣卫所用之刀就被民间统称为绣春刀。 但实际上,只有皇上御赐的才能被称之为绣春刀,而明朝锦衣卫最多的时候达到十几万人,又怎么可能人人都得到一把皇帝御赐的绣春刀呢 在这种情况下,程煜当然知道,在塔城,费林及曹正、黄平都是佩的雁翎刀,程煜跟曹正很是熟悉了,对雁翎刀自然也很是熟悉,而其余校尉都是用的比铁尺长不了多少的短刀,自然是一眼就能分辨的出来。 虽说雁翎刀是整个大明朝最常见的军刀,但在塔城,有资格穿着飞鱼服又挎着雁翎刀的,不过三人而已。另外两个程煜都很熟,眼前这个不是黄平还能是谁。 程煜快步上前,挥手跟已经朝着他看过来的黄平打招呼。 “黄旗总”程煜拱手,尾音微微上挑。“在下是县衙快手程煜。” 黄平也赶忙拱了拱手,口中却道:“阁下切莫如此称呼,某只是个小旗而已,当不得旗总的称呼。” 程煜当然知道这一点,在锦衣卫里,一般很少会有人使用旗总这个称呼,毕竟总旗就直接称呼某总旗就可以了。而对于小旗,通常也是直接称呼职位,叫对方某小旗,显得稍微亲近一些,可以称之为某旗头。只有在和对方基本不认识,又无法从佩刀官衣等地方直接确定对方身份时,才会使用旗总这种模棱两可的称呼。 如果对方是总旗,掉个个儿也没关系,总旗和旗总基本上算是一码事。 而如果对方是小旗,那就是抬举对方了,也不算多大的错误,毕竟没有直接称呼对方为总旗,不算太僭越。 程煜闻言,自然点点头,也不分辨,这算是一种潜规则,对方自谦,你可不能真的就顺势喊对方小旗了,假装没听到忽略过去即可。 黄平此刻上下打量程煜,又道:“原来你就是本县的捕头程煜之,早就听说过你,只是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你这是为了那两具尸体而来” 程煜点了点头,说:“这起案子,当下是由锦衣卫和县衙双方同时负责,我们这边都在挨家挨户的寻访摸排,我便再来看看尸体。” “你认得我”黄平双眼微微一虚。 程煜摆摆手,笑道:“只是听过黄旗头的大名,也是一直无缘得见,我们这些衙役,比不得你们锦衣卫的老爷,也不敢叨扰。倒是由于昨日的命案的缘故,是以见过了费总旗和曹头儿,见您挎着雁翎刀,自然知道您至少是个小旗,是以就斗胆猜测了您的身份。” 黄平这才点点头,侧过身子,是以程煜但请自便。 在程煜经过黄平身边的时候,他又说:“程头儿,听说你们官府那边已经摸清楚了这两名死者的身份” 程煜停下脚步,心道我还没试探你呢,你倒是先试探起我来了。 “呵呵,也不敢说摸清楚了,只是有些猜测。也都是从尸体上瞧出的一些线索,我平日里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多一些,边看出了些许端倪。也未必对,但至少是个排查的方向。” 黄平闻言挑眉:“哦,从尸体上看出来的”说话间,已经越过了程煜的身旁,竟是直接推开殓房的大门,先行跨了进去。 程煜自然是紧紧跟上,和黄平一起站在了尸体的旁边。 黄平显然对尸体丝毫没有惧怕,甚至都没有掩住口鼻,对尸体已经散发出的浓重尸臭也没有半点反应,只一伸手,就把蒙在尸体上的麻布掀了开来。 饶是程煜作为一个现代人,又已经见过两次这尸体,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在麻布被掀开的时候,还是被那浓郁的尸臭熏得不由自主的捏住了鼻子。 黄平将这些看在眼里,也不计较,只是指着尸体问:“你说从尸体上看出些端倪,能否为黄某解释解释” 程煜点点头,撩起衣襟,捂住口鼻,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两具尸体,有一些相同之处……” 将尸体的异同跟黄平讲述了一遍,程煜自然免不了又要扯到之所以会在昨晚漏夜前来验尸,是因为觉得野狗啃食尸体的状况多有些奇怪,怀疑是凶手故意为之,而凶手这么做,必然是有其原因,凶手不会做画蛇添足之事。 程煜一边讲述,一边也在细细观察黄平,他发现,黄平看似在认真听讲,但其实也在不断的观察着他,这越发说明黄平有问题了。 而且,程煜发现,当他讲述尸体的胸口和手臂似乎都有被人为切割过的痕迹,而放入野狗啃食尸体,也正是为了掩盖这些痕迹的过程里,似乎黄平并不十分在意,就仿佛这些他早已知晓一般。尤其是说到这二人之所以被割去部分皮肤,正说明他们有可能是来自于湖广的土夫子时,黄平似乎也没有任何的惊异。 要么,是黄平曾经因为某个案子跟南方盗门,尤其是土夫子打过交道,要么,就是黄平对这些本就了如指掌。 反倒是程煜说起自己并非无端生疑,而是想到尸体被野狗啃食或许是人为造成这部分的时候,黄平明显更为关注一些,频频点头,似乎很是赞叹程煜能够想到这些。 “凶手所为,必有其因,嗯,你这个思路相当之妙。” 黄平摸了摸下巴,转脸望向程煜,很是认真的说:“程头儿,你这般才干,屈居一县小小捕头不觉得埋没了么就你这丝丝入扣的分析,怕是入了我锦衣卫,用不了几个案子,你就能跟我平起平坐了。若是机会多一些,保不齐你很快就能爬到总旗乃至百户的位置上。” 程煜淡淡一笑,摆摆手道:“真要是如黄旗头您所言,那就好了,可我大明升迁之途,又岂是完全按照功劳所得像是我们这种家中没有任何靠山的,别说我自己这些微末的伎俩,即便是真有才学,也不可能平步青云。我看黄旗头也是胸有沟壑之人,可您这么些年,不也在费总旗麾下不得升迁么倒不是说费总旗以及他上头的百户不识人,而是您头上没有缺,您就算有天大的才干,也是升不上去的吧。” 一边说着,程煜又凑到尸体面前,虽然其实并不打算真的再从尸体上寻找线索,可既然来了,又是当着黄平的面,自然还是要装装样子的。 黄平听了程煜的话,若有所思,但很快说道:“可我却听闻,程头儿您家中在宫里却是有些关系的。虽说我们锦衣卫跟东西厂无关,但宫里有人,锦衣卫这边也不会挡了你的升迁吧” 程煜心中微微一动,心道这孙子是在试探我么 他当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极为剧烈,不小心吸进了太多的尸臭,竟然被呛的剧烈的咳嗽起来。 “黄旗头……咳咳,您可真是抬……咳咳……抬举我了……” 程煜捂住口鼻,使劲儿咳嗽了几声,方才止住,只是面色红透,显然被刚才那几声咳嗽折腾的不轻。 “您还真是抬举我,我一介升斗小民,全仗着先严留下的田地和生意拿些租金分红过活,日子的确过的还不错,但宫里却是哪里来的关系啊。也不知道您这是从哪里听来的,我要是有宫里的关系,又怎么会自甘堕落的入了吏藉,做了这么个不入流的快手。好歹我也是读了些书的,虽说科考也是无望,但自问中个生员到府里去读个书的能力还是有的。这要是宫里有人,少不得也要试试能否考个功名,哪怕中个乙榜得个举人的身份,那也算是光耀门楣了。也不知黄旗头您这是从哪里听来的,莫不是我犯过什么事,您调查过我,听的那些市井泼皮胡乱议论” 黄平对此,只是讪讪一笑,并不作答,规避道:“也是道听途说,程头儿自然没犯过事,否则这卫所上下也不会对你如此客气。某不过区区一介小旗,真要是程头儿犯了事,只怕费总旗肯定是要亲自过问的,又怎么轮得到黄某单独调查程头儿你。” “我与黄旗头素昧平生,可谓从无交集吧”程煜不舍,继续追问。 黄平有些尴尬,但也只能颔首表示的确如此。 “甚至我听闻黄旗头,还是前日的事。” “哦”黄平愈发尴尬,他已经知道程煜要说什么了。 “某倒是听闻程头儿大名许久了。” 程煜轻轻咳嗽两声,道:“我这人比较惫懒,不善钻营,是以城内高高低低,也都未曾刻意留心结交。不瞒您说,我虽然只是一介小小快手,但先严倒是颇留下了些产业于我,在这小小的塔城之中,也算是数得上的富户,是以我经常跟曹旗头开玩笑,说我与他来往,算是折节下交。为了这个,没少被他斥骂我没规矩,甭管怎么着,小旗好歹也是从七品的品秩,我见到其实应当口称老爷的。” 黄平不语。 “所以黄旗头听说过我,我却不曾听过黄旗头的名字,还望黄旗头勿要见怪。” 黄平摆摆手,说:“某也只是一介小旗而已,品秩不品秩的搁在一旁,还没听闻过我大明律法里有不闻之罪。若是不知道个官儿的名字就要问罪,成何体统。” “我前日听闻黄旗头的名字,还是您去了趟县衙所致。我们庞县丞同我讲,说锦衣卫所来了个小旗,说是我大哥曾经上过朝廷的通缉文书,虽然已被赦了,但还是要多加注意,以防他再度行差踏错。我当时就对庞县丞说,黄旗头所言甚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我也感念黄旗头的好意,回去自是会跟我大哥好好分说。” 黄平更显尴尬,只得颔首道:“确有此事,某也是尽职提醒而已。” 程煜皱眉,道:“可小的却觉得此事多有蹊跷,还望黄旗头解惑。” “但说……” 程煜一拱手,冲着黄平微微弯腰鞠躬:“请恕煜之冒犯。” 黄平摆了摆手,程煜这才说道:“我大哥前日刚刚回来,我也是前几日才得到他差人先行送回来的信,只不过比我大哥抵达之日早了两天而已。这两天来,我不曾对任何人说过我大哥的事,他与我一般,在这塔城早已无亲无故,并且一去五年,即便是当初那些朋友,也早已散的忘记了这个人。我是大前日下值的时候,跟典史告了个假,说前日早晨要去城外接我一位总角长起来的街坊大哥。除他之外,也仅有县尊和县丞两位老爷知道此事,他们甚至不知我大哥姓甚名谁,可黄旗头却又是怎么知道此事的呢并且黄旗头前日去县衙之时,只怕我跟我大哥甚至还未抵达家中,当时怕是刚刚入城。若是小的没犯事,黄旗头也没盯着我的话,又是怎么知道城外抵达,而我去迎接之人就是五年前一个被牵连的通缉文书上的人呢五年前,黄旗头应当还未到塔城。我问过曹旗头,您是三年前从南直隶调来的,而那通缉文书是从北直隶发出,根据我当差的经验,怕是都未必到得了南直隶。我是真的不明白,到底黄旗头是怎么知道我大哥的事情的呢相去五年,连朝廷都已经赦免了我大哥的通缉,黄旗头却还如此尽职尽责,尤其是我大哥所犯之事,无论他当初有罪没罪,这盗抢之罪,应当是我官府所辖范围吧锦衣卫什么时候连这种鸡鸣狗盗之徒的案子都要管了这着实是令人费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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