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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在内地小有名气的雪莲组合,她们好像在青歌赛上得过奖。我听过她们的歌,没想到今天能碰见她们。拉萨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碰见名人的几率比北京大得多。

藏歌在中国的歌坛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无论是民族的,还是流行的,都极具特色,也涌现了像亚东、央金兰泽、容中尔甲等一大批著名歌手。他们的曲风大气,婉转中流露出来的是浓浓的高原情,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能体会到高原纯洁的爱情,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很多流行歌曲,赤裸的文字背后是苍白乏力的情爱,流行快,但消失得更快。

我喜欢听藏歌,但以前听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今天我却看到了真人版,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高亢、动情。她们的表演仿佛是天生的,虽然谈不上完美无瑕,但却能带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自然而不乏创造。

“天是蓝色的,水是香甜的。我从雪山到草原,闻到的都是你的芬芳。我从大江到平湖,看到的都是你的微笑。扎伊拉,我梦中的女孩,扎伊拉,我亲爱的姑娘,你让我魂牵在高原,让我留恋在雪山。不曾远离过去,我愿在天堂守候,一直到老……”

一整晚,我脑袋里就一直是这首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普通的一首歌会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它更像一个故事。

“羽哥,你们咋才回来啊?出大事了,中队长查铺了。”

一进寝室,彭杰就下了床,瞪圆了眼睛,满是慌张地说道。

“他查他的铺,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又没有杀人放火。”巴罗不屑地说道。

“就是,今天上午上什么课?”扎西晃着脑袋问道。

彭杰见我们几个无动于衷,有些着急。

“中队长叫你们回来后,过去找他。”

“现在是凌晨两点,找他干吗?”

我笑了笑,上了床,身子一偏,迷糊的脑袋就开始了神游。

中午的时候,我正在寝室睡觉,彭杰推开了门。

“羽哥,中队长……”

彭杰话还含在嘴里,陈豪就出现了。

陈豪属于那种典型的不苟言笑,做事方法古板的人,2003年转业到拉萨警校,先后担任副队长、队长,虽然才三十四岁,但由于在高原待得时间过长,导致他看起来有四十岁,两颊的高原红特别明显,皮肤上的暗红色斑点也是长期的紫外线辐射造成的。他的颧骨很高,再加上眼睛偏圆,所以导致他看起来特别凶,私底下大家都送他一个外号叫“高原狼”。他知道这个名字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他说:“高原狼这名字好,说明有人还是怕我,怕我就对了,要不然这队伍怎么带。”

我不怕他。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值得我怕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

“你们几个终于回来了。”

我们没有说话,表示默认。不争辩、不反抗,这是我犯错常用的方法,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巴罗,扎西几个也醒了,坐了起来,看着陈豪。刘海还是像往常一样,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鞍前马后。不大一会儿,陈豪身边的热茶就浓香四溢。

巴罗、扎西脾气也倔。要他们去说好话求人,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也是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原因。见我们几个没有反应,也不求饶,陈豪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由于脸是红黑脸,所以在陈豪脸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但那双通红的眼睛出卖了他。

“你们不说话,那表示默认。你们这是严重的违纪知道吗?学校明文规定不准擅自外出,你们还违规喝酒,简直是翻了天了。我跟你们说,这次如果你们态度不好,有你们好受的。先去跑八公里,跑完八公里回来我们再说。”

中午的太阳正毒,何况是拉萨的太阳。作为世界海拔最高的城市,拉萨的紫外线是最强的,半小时就可以让人脱一层皮。我的皮肤虽然不是很好,但起码还算凑合。我知道,这八公里跑完,基本上我的外形就会发生质的改变。巴罗、扎西倒无所谓,反正身上的皮已经是老树皮了。

我咬了咬牙,站了起来,向外面走去。后面巴罗、扎西也跟了上来。

跑步是一种煎熬,何况是八公里,头顶着青天白日,脚下是坑洼不平的泥地。虽然以前我也跑步,但要么是追人,要么是被人追,那个时候不知道累,因为目的性很强。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有了明确的目的后,过程也就轻松了。但这次不一样,没有目的地跑,不停地在操场转圈圈,一圈、两圈、三圈……

“羽哥,多少圈了?”

巴罗的数学肯定学得不好,但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

“啊!”

巴罗的嘴像被撕开一样,张得大大的。我想,应该可以塞进一个癞蛤蟆。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到癞蛤蟆,可能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太需要转移注意力了。这是我的一个经验,跑步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想前面还有多长,应该想点开心的事情,快乐的回忆,或者有点噱头的东西,比如芙蓉姐姐的身材啊,凤姐的凤爪之类的……

“好像是第十一圈。”

前面的扎西回过头说道。

“啊!还有九圈啊。”

我们的跑道一圈是四百米,二十圈才八公里。巴罗脑袋总算还清醒。

跑到第十四圈的时候,我双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再加上中午天气又热,还缺氧,何况昨天喝了不少酒,我每迈一步就得把小时候吃奶的力气用出来,心里面也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样,透不过气来。

“真他妈……要命啊!”

说了这几个字之后,我就一伸腿,躺在了跑道上。虽然蓝天还是那么蓝,但在我眼中已没了意义,就算是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我都懒得睁眼了。

泥地的体温虽然很热,但躺在上面却很舒服,我发现它并不比席梦思差。

“羽哥,你起来啊。中队长还在看着我们呢,不跑完肯定是不行的。”

我使劲翻了个身,朝东边看了看。陈豪果然还没走,身边是刘海。

“不跑了,他爱怎么地就怎么地吧。我就这样了,打死都不跑了。”

我说完这一句,就彻底变成猪了,任谁拉都没用。巴罗和扎西叹了口气,只得慢悠悠地向前跑去。陈豪在边上使劲瞪了我一眼,我猜他应该是在琢磨接下来该怎么修理我。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谯羽。”

我侧过身,发现是卓玛。她手上拿着一摞文件,打着遮阳伞,在跑道操场边上看着我。伞下的卓玛还是那么的清爽靓丽。我赶紧换了一个姿势,侧身做思考状。

“卓玛科员好!”

“大中午的,你躺在地上干吗?”

“没事啊,晒太阳而已。西藏这太阳很爽,照在身上,能起到杀菌的效果。”

我指了指头顶的太阳,以示我没有撒谎。但很显然,没有瞒过卓玛的眼睛。

“是吗?我怎么看到他们在跑步啊?”

“哦,我休息一下,休息……”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站起了身,开始了下半程。女人终究要比鞭子好使,我不知道这结论是不是能成立。

八公里终于跑完了,但经过这变相的体罚,我的皮掉了一层,黑得堪比“爪哇人”,剩下本来就黑的双瞳成了检验我是否是黄种人的唯一标准。陈豪并没有如他说的,要好好收拾我们,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有一个赤伦。有了这个挡箭牌,事情就简单了。

但陈豪也不是吃素的,他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这群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而主角就是任靖轩,名字听着很文雅,但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们俗称“任我行”。我曾经看过卓玛的训练进度表,里面没这号人,我知道准是陈豪请过来的。“任我行”是特警队的副队长,他的风光史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我知道,他是首届特种比武全能亚军。

“警察,要有强健的身体和不屈的斗志。你们在我眼里,还太年轻,还不配当警察。”

“任我行”的第一堂课,带有极强的攻击性,但在我这里没有效果。

“你,出来!”

“你刚才好像很不服气,是吗?”

我看着“任我行”铜铃大的眼睛,没有说话。

“不说话就是默认。那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你踢我三脚,我踢你一脚,谁要是后退三步,谁就大声说‘我是警队的王八蛋’。”

“怎么样,敢不敢?”

看着这个赌注,我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任我行”明显没把我放在眼里。

“谯羽,我们支持你!”

我正思考着要不要接受挑战,场边的队友却按捺不住,群情轰动。他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凭“任我行”那身黑黝黝的肌肉,就不是一般人能踹得倒的。但形势发展至此,我也只有上了。

躬身、运气、滑步、出腿,以前练了上千遍的动作,今天看似有了用武之地,但可惜的是,它没有达到预期的攻击效果。第一脚,失败。紧接着,是第二脚、第三脚。我没想到我苦练了五年的中国功夫只能将“任我行”逼退两步。他的身躯犹如铁铸。

“嗯,还不错。”

“任我行”拍了拍身上的灰,看了看我。

“小子,小心点。我来了。”

一脚,只用一脚,我的身体就离了地。我仿佛看到云在天边飞。几秒过后,我的身体就重重地落在了地上。

“羽哥,你没事吧?”

彭杰、巴罗几个可能是感觉我摔得比较厉害,赶紧过来扶起了我。

“没事。”

我捂住胸口,强忍着站了起来,但伴随而来的阵阵咳嗽,还是让我倍加难受。

“愿赌服输,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有一句话叫“枪打出头鸟”,还有一句话叫“擒贼先擒王”。“任我行”上课前显然是做了一番功课的,他达到了他预期的目的。我的一句“我谯羽是个王八蛋”彻底让我没有了自尊,也让整个学员队丧失了和他挑战的勇气。

后来的“任我行”,完全发挥了“任我行”的特色。他把我们当成了特警队员,开始了残酷的训练。就拿散打训练来说,一般人是先讲解,再示范,然后训练,最后才是对抗。他把这个顺序颠倒了,先对抗,再讲解,然后是示范,最后是训练。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他模拟攻击的对象。一天下来,没有人能够完整地存活下来。

再顺从的猫也会反击。它之所以没有行动,只是因为还没有达到它心里所能承受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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