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命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不过这种偷一口就跑的方式进食,哈吉能吃到什么更别提长时间赶路需要的营养和体能储备了。所以只不过短短几天的功夫,哈吉就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了。他不得不把前进的速度降下来一点,每天把大量的时间放到找吃食上。

可即便是这样,哈吉也没动摇过回乡的想法,那是他从前世到今生唯一的梦想了,他必须用全部的精力去实现。他不想在这份记忆和感情消失的时候还不能完成这个梦想,他更不想让他的这份情感和记忆就这么消失在现在,或者将来的某个皮囊里。

养活自已是不容易的,也是辛苦的。好在哈吉有着聪明的头脑,其他同类所不拥有的智商,还有出色的体能素质。他通过自已的观察和思考,很快就有了一套取食的办法。

开始的时候哈吉还是有些心理障碍的,他只会偷偷趁人家的看家狗不在,跑到人家里面去弄点吃的。但后来胆子大了一点之后,更确切的说是在被饥饿的身体逼得没了退路之后,哈吉便渐渐的放开了。

哈吉每走到一个村子之后,便会小心的围着村子侦察一番,哪家生活条件看起来不错,主人防范比较松懈,有很大概率能弄到吃的,便成了他的目标。

哈吉会在村里招摇一阵,随随便便的走在大街上,故意让村子里的狗子们看到他。狗子们对这个陌生的外来者当然没有好感,即便哈吉没做什么也会心生警惕。不过在看到哈吉表现得很平和,没什么危险之后,便也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放哈吉过去。个别凶狠些的,也会被哈吉轻松的甩掉。

可等哈吉在村子里留下了他的气味,狗子们的警惕性下降后,他就会找一户把鸡放养的人家,找个地方潜伏下来。农村的鸡大部分都是放养的,白天任它们自由取食,晚上才收回家里去的。而这些鸡警惕性很差,尤其对村子里经常出现的狗子们没有一点戒备,这正好方便哈吉下手。

趁鸡们松懈的机会,哈吉会突然从他藏身的地方跳出来,挑上一只肥壮的母鸡叼了就走,哪怕他的恶行被其他狗子看见也无所谓。等他叼着鸡跑到村子外的旷野上的时候,哈吉就会迅速的撕扯掉那只倒霉的母鸡的毛,然后活生生的吃起鸡肉了。

这时候就算个别狗子发现了哈吉,也会被哈吉这个满口鸡血的恶犬吓得不敢靠前,只敢大声吠叫吸引村子里其他的狗子来助战。而哈吉呢则照样大大方方的享用着自已的美食。

很多人以为犬科动物并不是不能吃生食的,狗也不是不能吃鸡肉的。其实这个观点太可笑了,如果是那样的话,犬的祖先狼是怎么活下来的只不过熟鸡的骨头会比较硬,不利于狗的消化,才会被有经验的人提醒禁止,而生鸡肉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并且,生鸡肉的营养成份更丰富,更利于犬的体能储备和促进犬的健康。哈吉在搜救犬中队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生肉吃的。

等村子里的狗子们冲出来的时候,往往哈吉也吃个七七八八了,这时候他会故意叼上剩余的鸡肉逃跑,把狗群位往远离村庄的旷野里引。那些村子里的狗子们都算是护村有责,看到哈吉这种恶犬自然穷追不舍。

可它们这种在村子里面混的货色怎么是哈吉的对手哈吉凭借着出色的奔跑能力,一直在前面吊着这些狗子们,让他们既看得见,又追不上。往往还在狗子们丧失信心的时候,停下继续享用他的鸡肉大餐。等到狗子们再追上来的时候,他在继续往前逃。

等狗子们跑得离村子远了,哈吉才会钻进庄稼地里甩掉这些蠢笨的家伙们,直接返回村子,向他早就看好的人家下手。而此时这些狗子还在旷野里顺着哈吉侦察时留下的气味转着圈的追踪呢!没人半天的时候根本不会明白他们被耍了。

吃了生肉的哈吉跑进村民的家里后,往往吃点馒头或者饼子之类的东西补充一下,有水果什么的他也不会放过。运气好有火腿肠或者肉什么的,他临走就会捎上一点。即便这家的主人发现了哈吉也不要紧,哈吉庞大的身躯和凶猛的模样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他。等人们取子武器过来的时候,哈吉早就叼着战利品逃之夭夭了。

那家的主人只能看着哈吉的背影骂上一阵,却毫无办法。等自家的傻狗回来之后,迎接它们的则是主人更恶毒的咒骂声。而此时哈吉已经在通往下个村庄的路边,享用他偷来的美食了。

没错儿,哈吉这种行为就是偷,但有什么办法呢在第一次偷之前哈吉确实纠结过好一阵,但最后腹中的饥饿感让他做出了选择。更何况他现在已经不是人了,他必须接受这个现实。他想要活下去,为了能够实现他的回乡大计,他必须无所不用其极。

生存是第一位的,为了能够顺利的回乡,哈吉什么办法都会用的。选择了这种生存方式之后,短时间内效果还不明显,可时间一长连哈吉自已都发现了,他的行为和举止越来越像一头狼了,而且是一条行走在乡间的孤狼。

经常吃鲜活的肉食,经常昼伏夜出的奔走在路上,游离在人类社会的边缘,小心的选择着目标——这些行为就是狼才会有的行为方式。不仅行为方式变了,长期饮食结构和行为方式的改变也改变了哈吉的外貌。它现在已经没了拉布拉多犬的温和与无害,却多了一种嗜血和阴冷的感觉。

很多村子里面游走的狗子在看到哈吉之后,第一时间是夹起尾巴逃走。就算是那些强壮的狗子看到了哈吉,也不敢轻易的靠近哈吉,只会远远的朝哈吉心虚的叫上几声。一旦哈吉选择向他们接近,他们就会匆匆逃开,不敢正面与哈吉接触。

长时间舔食血肉之食,让哈吉的气质有了明显的变化,身上也沾染了沉重的血=-腥气味。敏感的狗子们能够感觉出哈吉的不寻常,通常都不敢正面和哈吉打交道,往往只能大白天凑成一群后才敢集体来找哈吉的麻烦。不过这也好,哈吉正好可以暗中观察和寻找机会偷袭,蹓着狗子们满世界乱跑。等狗子们跑得远离村子的时候,他正好过去坐享其成,满足了口腹之欲后才奔向下一个村子。

就这样,一边走一边打野食。等吃饱喝足后再赶路,一个半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虽然由于哈吉现在每天要花一半儿的时间来打食,剩下的一半时间只能走上五六十里,但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奔走他也走出了上千里之多。就算个别时候因为路途不顺绕了远路,但他也走完了一半儿的路程。

路上虽然有些辛苦,但只要这样继续坚持下去,哈吉只要再花个把月的时间就会找到他的家乡,见到他的母亲了。这样想着,已经有些疲惫的哈吉又精神了起来,加快了在田野乡村道路上奔跑的速度,恨不能早点回到家乡去。

饮食结构的改变和终日的奔走寻找野食,也让哈吉变得剽悍了起来。他的身形虽然较出发时削瘦了许多,没了原先剽壮的外形,但筋骨却变得更加的结实了很多。此时哈吉的身体素质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暴发力,都达到了他能到达的极限。这个时候再让哈吉钻火圈的话,哈吉肯定自已有挑战六个火圈的能力。当然,此时的哈吉已经不想着那些勾当了,他只是为了自已的梦想而努力着。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哈吉距离实现自已梦想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可世界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哪里有什么一帆风顺的啊!虽然搜救犬中队那边完全没有一点消息,显然没发现哈吉一点形迹。但这一个多月在路上的奔走,还是难免被有心人发现了哈吉的行踪。

哈吉以为他每天奔走几十里,农家也不会太在意一两只鸡的损失,所以应该没人会盯上他的。可是他想错了,但他哪知这个时代通讯手段日新月异,有心人早已经在关注着他的行踪了。

不经意间,附近村子里发现了一头狡猾的大黑狼,一直在偷百姓的鸡、鸭、兔子之类的家畜吃。村子里的狗子们都不敢惹它,只敢凑成了一群才敢追上去。可狗子们往往被那大黑狼带得找不着家,等好不容易回来的时候,村子里不知道谁家的鸡鸭早就已经糟了殃。

村民们又新鲜又害怕,想追上去又不敢。现在农村生活富裕了条件好了,附近村子里边有狼的故事已经不知道是多少代人之前的事情了。而老辈和狼斗的传说不知道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那些老套的,谁也没用过的打猎传说谁都不知道管不管用。

何况哈吉这一路走来,只有少量的农户损失了几只鸡,几个馒头或者一点肉而已,谁会为了这点东西去搜寻一只不知道藏在哪儿的大黑狼不划算嘛!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十四

十四

用户生命已停止
女主陈莫意外穿书到名为一本的网络小说,被自称是她的专属系统告知,她只是穿成了小说中的一个路人甲。系统:“……我是你的专属系统,代号A0619……”系统:“你现在的情况用你们地球的话来说就是——你穿越了!”系统:“不过你虽然只是个npc,我也是希望你能在这里好好活下去的哦~当然啦,你也……”……系统在陈莫脑海里喋喋不休,让她觉得很吵。陈莫:“我如果现在就去死掉,可以回到原本的世界吗?”这是陈莫的第一
都市 完结 58万字
桃花有主,温缱入骨

桃花有主,温缱入骨

一江烟雨
明楚国有两大“极品”。极品一,当朝七公主。传闻七公主貌美如仙,体态婀娜,风姿绰约,是明楚国未婚男青年心心念之的梦中情人,更是明楚国皇帝翰宣帝放在手心里宠爱的宝贝女儿。极品二,当朝九公主。传闻九公主貌丑如无盐,体胖如山,举止粗鄙,花痴成性,是明楚国上至八十岁老头下至牙牙学语的男童看一眼都嫌恶心的丑八怪。据说翰宣帝曾经三次为九公主指婚才最终得以把她嫁出去。第一次指婚对象:安远侯世子。第二天就传来安远侯
都市 完结 59万字
看什么看,没见过渣狗吗

看什么看,没见过渣狗吗

开飞机的舒克贝塔贝塔
“我靠,我都说了,不要再缠着我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舔狗了。”“什么,你让我渣你一回。”“这不太好吧!”“那......那我试试!”
都市 连载 72万字
夫人堕胎后,霍总疯了

夫人堕胎后,霍总疯了

今天下午两点半
【强取豪夺+蓄谋已久+带球跑+男二上位】明徽和霍砚深是青梅竹马。结婚后她才发现青梅竹马不敌天降。两年的讨好抵消了二十四年的情意,从此以后,她只愿两不相见。可她提出的离婚,蓄意的逃离在他眼里变成不可忍受。他说,他一直爱她。后来,明徽逃走,他不惜一切代价将人抓回身边。此时明徽相信,他的爱蓄谋已久。可...霍砚深,我身后有人了。都说薛泯是高岭之花,不开情智,可实际只有他知道,他是坚定的“明徽主义者”。
都市 连载 34万字
离婚吧,我要回家继承亿万家产

离婚吧,我要回家继承亿万家产

小叔叔
结婚三年,沈初觉得,薄暮年再冷的心,也该让她捂热了。可当他逼着她在薄家祠堂跪下的时候,沈初知道,薄暮年没有心。没心的人,她还留着干什么呢?所以,当薄暮年让她在跪下和离婚之间二选一的时候,沈初毫不犹豫地选了离婚。她大好时光,凭什么浪费在薄暮年这个狗男人身上,她回家继承她那亿万家产每天风光快活不好吗?
都市 完结 147万字
九幽御兽录:不死骷髅王征战万界

九幽御兽录:不死骷髅王征战万界

藏起半片月光
高中生林夜意外觉醒,契约一只被所有人嫌弃的“弱小骷髅”。当别人追求神龙、凤凰时,他却带着小骷髅捡垃圾、挖坟、吞噬阴气,解锁“幽冥进化链”。从“白骨小兵”到“酆都鬼帝”,从被嘲讽的废柴到执掌轮回的御兽仙尊!“谁说骷髅不能修仙?我的小骷髅,一拳打爆神兽!”
都市 连载 7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