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羞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苍茫大漠中,沙子变成金灿灿的颜色,看上去会让人联想到黄金,但是只有真正行走其间的人才知道,那些沙粒,是怎么穿透鞋底烧灼着脚底。

阳光暴晒着肌肤,连汗水都没有多余的水分造就,史密斯擦了擦脸,没感到暴晒又任何的缓解,反倒觉得脸上的皮被搓掉了一层。

真是该死,他一定是疯了才会选择重新走这段路!而且还是自作虐的选择了,全部步行!

看了看指南针,然后摇着头猛回身丢的远远的。

一道抛物线从空中划过,然后就听见身后不远处有人“哎呦”叫了一声。

史密斯一点都不惊讶,就好像根本就知道哪里有个人存在,而那个指南针,也是专门挑着打的。

“过来!”

有人影从沙子上爬起来,然后一步一踉跄的跑过来。

精致的小脸已经被晒黑,笑起来惨不忍睹,但是史密斯知道,自己这会儿也好不到哪去。

“有没有水。”

女人眼睛一亮,立刻从腰上解下水壶,史密斯瞥了眼,还是军用的那种大容量水壶。

接过来抿了两口,虽然想痛快的喝,但是在这该死的沙漠中,什么状况都可能发生,什么时候走出去还没定数,水这么珍贵的东西还是要省着点用。

“你怎么知道我跟着你?”

史密斯不耐烦的说,“从进了沙漠你就一直跟着我,一开始你很小心,所以我没发现,如果我发现了,一定会把你赶回去。

但是后来,我走快了,你跟不上,就没那么小心了,被发现也很正常。”

安知晓笑的很开心,还吐了吐舌头,丝毫不受沙漠严酷环境的影响,“还好你没早点发现。”

史密斯盯着她上下打量,原本挺漂亮的一姑娘这会儿已经没人样了。

不说皮肤,单说干裂的嘴唇和像草一样的头发,就让人不忍直视。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追随他。

史密斯有时候想问,你是不是神经有问题?是不是有病?我们只是四年前见过一次,我是威胁利用了你又不是上了你,你至于跟我这么耗上吗?

但是史密斯最后也没问,因为,若说神经有问题,有病,他才是那个最有病的人,想当初的医学怪人不是白称的。

所以同是天涯有病人,他又何必过多问呢。

不让她跟来,说好听是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家,忍受不了这份痛苦,说难听是怕她半路出问题成为自己的负担。

可是没想到的是,一阵风啥后,他的水和食物都被刮跑了,而她这个跟屁虫还牢牢的跟着她。

而她,有水和食物。

无奈之下的选择,似乎也只能结伴同行了。

喝了人的水,就得照顾着人家,史密斯这人虽然喜怒无常,也不是什么知恩图报的好人,但是面对别人可以,对这个女人,却不知道怎么的总狠不下心。

于是一路上,遇见毒蝎无奈抱起只会尖叫的女人狂奔,遇见沙尘暴一掀衣服把两人都盖在下面……史密斯觉得自己成了可以面对任何处境的绝对战士。

半天后,眼前终于出现了绿洲,史密斯兴奋不已,因为他认出这个绿洲就是当初他们遇见的那个。

只要绕过绿洲,很快就会到米那尼。

他的目的地就是米那尼,而且还要去找现在米那尼的国王,就是塔卡的哥哥,叫什么什么来着的蠢家伙。

听说他最近发展的不错,还长脑子了开始引进外国的一些先进科技了,史密斯怎么想都不甘心,总觉得必须去给他添点堵,他那因为白若冰再次失恋的心情才能得以痊愈。

进了绿洲,安知晓就彻底躺在地上起不来,然后趴着朝着水源靠近,史密斯看着看着开心的笑起来,想当初,苏沐烟和宋篱也是这个场景。

“安知了。”

“安知晓。”

“安知了。”

“安知晓!”

史密斯翻翻白眼,终于认输,“angel。”

安知晓眼睛一亮,猛点头,她超级喜欢这个新名字!

“你到底为什么一直这么跟着我?”

认识四年,期间也相遇过几次,每次她都会跟着,然后再被他狠狠甩掉。

可是她就像是尾巴一样,怎么都甩不掉!而且这一次,更加厉害,连续跟了数天几百里地,竟然还坚持着。

“我早说过了,因为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史密斯沉默了下,托着腮叹息。

这年头还能有人喜欢他这种人,反倒让他不敢相信呢。

“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知道,你史密斯,在医界赫赫有名呢。”

“我救过人,可也杀过人,你不怕?”史密斯故意靠近,犀利的双眸如同刀子刻在她脸上。

可是结果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女人下的惊慌失措,反倒是,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靠近,而脸红心跳!

“我,我不怕,我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伤害人的。”

“哈,我都不知道,你知道?”

“嗯,你救过我!”

史密斯皱眉,转着弯想,我什么时候救过她?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被人抓住给你当助手,然后,那些人想要杀我灭口,是你带我走的。”

“别把我想的那么高尚,我当时,无非只是想乘机占点便宜。”

“可是你没有,你把我送到家,就走了。”

“那是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

“你别想骗我,我知道你这样说是因为想赶我走,因为你不喜欢我喜欢你,因为你心里只有她一个人。”

史密斯猛地看过去,“你见过她?”

安知晓恨恨的瞪着他,伤心说道,“见过,否则你以为,我怎么会知道你在这里?是他让我来的!”

心中偷偷的想,我说的是“他”,你误会成“她”可怪不得我哦。

史密斯超级不爽,可是爱情这苦涩的果实是自己摘的,怎么也得认了。

“进了米那尼,我让人送你出去。我不想跟你耗在一起,耽误时间。”

或者说,他觉得这是位好姑娘,没必要跟着他耗费时间。

“你想做什么我都可以帮你,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angel,我跟你,不可能。”

“为什么!”安知晓倔脾气上来,扯住史密斯的衣袖。

长长的叹了口气,“因为我们不是一类人,终归走不到一条路上,angle,你是个好姑娘,跟着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

“我,我可以学习医术,可以给你当助理!”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军史穿越推荐阅读 More+
谍与战

谍与战

商专老七
穿越到满洲国兴安镇警察署的警员吴子墨,精神辨识力的天赋觉醒。人的微表情的反馈的时间,从五分之一秒到最短的1/25秒。吴子墨不断的在实战终中锤炼和升华自己的精神力,微表情的辨识和捕捉速度不断的增强。这给了吴子墨在伪满警察队伍里立足的基础,也是吴子墨一步步成为出色的间谍的生存根本。谍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战。伪满洲国警察的警衔,从低到高,以此是警士、警长、警尉补、警尉、警佐、警正……
军史 连载 117万字
穿越当死侍

穿越当死侍

送客人范高
穿越南北朝,林默以为自己是来当救世主的。结果,开民智被当妖人,献良策被诬细作,一身现代知识,只换来一身累累伤痕,沦为码头上一条待死的贱奴。在他心死如灰时,那位身份云泥之别的士族公子谢琰,俯身递来一件貂裘:“冷吗?”就这一句话,林默烧掉了所有天真的理想。从此,他甘为鹰犬,愿做死士。他所学的数理化,他所知的历史进程,不再是造福万民的圣贤书,而是辅佐一人、攀上权力之巅的杀人经。·非爽文,是黑化文:看一个
军史 连载 1万字
原神:璃月最强千岩军

原神:璃月最强千岩军

小小的天星
一个而立之年的灵魂,降临到提瓦特,成为一个刚刚出生的孩童,这样的结果,当然就是被邻里当成神童。幼年,他是周围人眼里的神童。少年,他立志必要成为千岩军。青年,他生活美满,身边有佳人相伴,与好友环游世界,纵横提瓦特大陆。私塾拜圣,市井沉淀,仙家弟子,千岩例外,建功立业,家庭美满,世间仅有……而一切的序章,还要从那个不富裕的小村子说起……
军史 连载 114万字
绝色大明:风流公子哥,也太狂了

绝色大明:风流公子哥,也太狂了

小辰辰辰
一朝穿越来到大明,成了蓝玉嫡长子。眼看距离被朱老八赏赐九族消消乐套餐还剩四年,自知无力反抗的蓝昭直接选择躺平摆烂。反正到头也是个死,还努力个der?不如好好的把上辈子没享受到的都享受一遍。自此他便在作死的道路上一路狂飙。不是缠绵在丫鬟温暖的怀,就是跑到勾栏听曲,谁知,作死作着作着,事情就开始有点不对味了……本该早夭的朱标,不仅没死,反而身子骨越来越硬朗,都能拳打朱棣,脚踹朱允炆了。更有甚者,他那狂
军史 连载 215万字
剧透大汉未来,汉武帝连夜削外戚

剧透大汉未来,汉武帝连夜削外戚

爱吃爽口菜的柳无风
穿成汉武帝“逆子”刘旦,开局剧透大汉未来!一句“霍去病明年必死”,让刘彻当场昏厥;一句“王莽篡汉,大汉不过百来年”,逼得帝王拔剑砍柱子!刘彻:“你说外戚亡国,朕已杀母留子,还不够?!”刘旦:“父皇,东汉亡于外戚时……您猜那篡位的是谁家亲戚?”刘彻提剑的手微微颤抖:“……朕这就去把姓王的全砍了!狗都得改姓!”太子刘据抱着刘旦大腿:“三弟!你说我未来会被江充害死?我现在就去宰了他!”霍去病插着“青霉素
军史 完结 83万字
柯南之所谓记者不好当

柯南之所谓记者不好当

蔬菜馒头
身为记者的黑泽银,某一天接到了采访侦探毛利小五郎的任务,准备大展身手。结果观察期间,却阴差阳错地发现了一个智商爆表的眼镜小鬼拿着蝴蝶结领带耀武扬威。FBI的王牌另..
军史 连载 32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