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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国:“...”

真不知道眼前这家伙,脑子怎么长得,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只是补个枪...”赵振国解释道。

看他端着枪还要上前,另外几个村民也陆续从地上爬起来,虽然仍然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但也纷纷拦在赵振国和野猪之间,警惕地看着他。

赵振国心里不禁有些生气,妈蛋,不是刚被野猪吓尿的时候了,对着人反而就横了,是觉得小孙管不住野猪能管住自己么

不过转念一想,他本就是为了救小孙,而不是他们。

算了算了...

于是,他收起枪,索性拎起萝筐,从小孙手里拽过自己的猎枪,掉头就走,也不再废话。

村民们没料到他会这么干脆利索地走了,一时间都呆立在当场,竟然也没人拦他。

原本还想着要追究这人萝筐里的东西,可以分一杯羹,但此刻有了野猪,都忘了这茬。

赵振国大步流星地离开,小孙站在后面,看着赵振国离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他被孙胜利和这帮人的凉薄气得不轻,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振国同志振国可是救了他们。

“振国同志,留步,留步!”小孙在后面大喊,他追了上去,想要拉住赵振国。

就在这时,两人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哀嚎,那声音凄厉而惨烈,让他俩都不由自主地回过了头。

那几个村民正围着那头野猪捣鼓,想把它用树藤捆起来抬下山。

可那头野猪就跟诈尸似的,突然来了个回光返照,一獠牙就捅进了一个村民的肚子里。

那村民惨叫一声,鲜血如泉涌般喷出,肠子也流了一地,眼瞅着是活不了了,场景惨不忍睹。

其他村民见状,都吓得脸色煞白,纷纷后退,离那头野猪远远的,生怕自己也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那头野猪,此刻在他们眼中,不再是香喷喷的肉了,而是一个索命的恶鬼。

赵振国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皱,嘴里骂道:“艹!让老子补一枪多好,非得不听,现在出事了吧。”

小孙更是气得不行,他指着这帮吓得瑟瑟发抖的村民,大骂道:“你们这群眼皮子浅的傻缺玩意儿!要是早听振国同志的,哪会有今天的祸事!”

赵振国转身想走,却被小孙拦住了,“振国同志,你不能就这么走了,你得跟着大伙去村里分肉。”

赵振国没应声,大步流星赶了回去,夺过一个村民的镰刀,狠狠地捅进了野猪的尾巴根,又拧了两圈。

眼瞅着野猪连动都不动,彻底死透了,赵振国才松了一口气。

孙胜利这次屁都不敢放一个,脸色苍白,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野猪捅死了一个人,还有一个人被撞的七荤八素,只剩下一口气在。

加上赵振国,现在只剩下7个人还安然无恙。他们中,四个人负责抬着野猪,另外两个人则背着那一死一伤下山。

这四个人费了老鼻子劲,才终于将野猪牢牢绑起,然后一步步艰难地抬下山去。

一路上,气氛沉闷得让人几乎窒息,只有他们杂乱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山谷中回荡,显得格外清晰。

...

曹甸大队的大队长可比孙胜利会处事多了。大手一挥,豪爽地分了半拉子猪给赵振国,还非要留他吃完喝酒,被他给婉拒了。

临别时,大队长还亲切地对赵振国说:

“娃啊,以后常来啊,这儿就当是你自个儿家一样。不过可别再往太深的山里去了,山里有熊瞎子,还有老虎,危险着呢。”

赵振国觉得这老头不赖,这算是过了明面,以后再上山采药打猎就不算踩过界儿跑到别人地盘了。

挑着萝筐美滋滋地往家赶,出了村发现四下无人,就把野猪肉分了扔进空间里,就这么挑着也太沉了。

孙胜利看着赵振国远去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嘟囔着对大队长说:“叔,你咋就恁大方,分了一半的肉回去咱队里也不宽裕啊。”

大队长拿烟袋锅子敲了下孙胜利的头,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胜利娃啊,你糊涂啊!这人不是一般人,你得罪他弄啥哩你瞅瞅他那身板,那气势,就不是个池中之物。咱得跟他处好关系,以后说不定还能沾点光呢。”

说着,又梆梆地敲了孙胜利几下。

孙炼钢见状,赶紧上前拦住大队长:“叔,别敲了,他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心里有点不平衡。”

大队长叹了口气,放下烟袋锅子,语重心长地说道:“胜利啊,炼钢啊,你们都得记住,这人啊,得眼光放长远点。别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失去了更大的机会。赵振国这个人,咱们得好好处着,以后肯定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

这边,眼瞅着天都黑了,赵振国还没回来,婶子便开始张罗着做饭。

她手脚很麻利,很快就做好了三个菜,萝卜烧腊排骨,凉拌荠荠菜,白菜粉条,还有管够的白面馒头。

她喊宋婉清吃饭,可赵振国还没回来,宋婉清正望眼欲穿地盼着,哪有胃口吃,只是摆摆手让婶子先吃。

婶子自然不肯,便把菜放在灶上温着,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天已经完全黑了,院子里还是没有动静,宋婉清有些纳闷,难道出了什么事

正想着要不要出去找人的时候,院门一响。

宋婉清连忙跑出去,是赵振国回来了。

赵振国看见她,露出一脸不值钱的笑,把萝筐的新鲜肉拿出来给她瞧,显摆道:“看,我今天打到了野猪。”

宋婉清还没来得及夸他能干,赵振国又弯腰拎过另一只萝筐,把里面的小赤狐掏出来递给宋婉清,“今天在山里发现的...”

那狐狸毛色火红,眼睛圆溜溜的,透着几分机灵和胆怯。

宋婉清楞楞地接过小赤狐,双手轻轻捧着,好漂亮的狐狸,她有些欣喜若狂,“振国!你怎么弄到的”

赵振国笑笑,见她高兴的样子就知道她喜欢,“额,凑巧,撞我身上了,看它可怜就带了回来...”

果然,女人对这种毛茸茸的可爱生物毫无抵抗力。

宋婉清轻抚着小赤狐的肚皮,那柔软的皮毛让她爱不释手。小赤狐似乎也很享受这份抚摸,发出轻微的哼声,眼神直直地盯着宋婉清。

那肚皮上的皮毛又软又滑,肚子上的肉还鼓鼓的,摸起来手感极佳。

宋婉清玩得上瘾,转头对一旁正忙着的婶子喊道:“婶子,你也来摸摸,这肚皮和它的大尾巴最好玩了。”

婶子年过半百,看着孩子气的宋婉清笑了笑,没应声,把那只怪鸟解开,扔进了鸡仔群,也不知道是啥鸟,瞅着也就比小鸡崽子大那么一圈,振国说它太瘦了,养肥了再吃。

看着宋婉清如此喜欢小赤狐,赵振国没敢提自己把赤狐父母都打死的事情。他打算硝制好狐狸皮,卖一张,留一张给媳妇儿做毛领子。

春天的狐狸皮不如秋天,但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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