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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不守妇道的下贱玩意儿!

秦金莲虽然生着沈朝北两口子的大气,但心里却不忘惦记着两口子做买卖挣钱的事。

因此,在知道沈朝北两口子回来后,便立刻打发沈向南过来打听消息。

“哥,嫂,你们今天出摊咋样啊挣着钱了吗”

杜娟笑着回,“挣了,挣了差不多有小两块。”

沈向南耳根子软是软了点,但性格和沈朝北差不多,都是单纯善良没什么心眼的老实人。

因此知道沈朝北挣了钱后,他也不嫉妒,反而真心的为两口子感到高兴,并忙不迭跑回家告诉了秦金莲。

秦金莲嘴上倒是没说什么,心里的盘算却拨得噼里啪啦响。

一个月逢十天集,十天就是二十块,除开农忙的时节,一年怎么也能赶个百来天集,那就是两百块

一年挣两百块,不少了。

都是挣钱,不能只让老大挣,也得让老二一家跟着挣钱,毕竟她是跟着老二的,老二挣到了钱,她才能跟着过好日子。

晚上吃饭时,秦金莲便忍不住把她的心思讲给了沈建国和沈向南听。

原以为父子俩都会支持她,毕竟谁不眼馋挣钱呢

结果,沈建国劈头盖脸直接把她臭骂一顿,勒令她少去打老大两口子的主意。

沈向南虽然不敢骂秦金莲,但也态度坚决的表示不会抢大哥的“饭碗”。

“妈,你就消停点吧,村里头的人都在说咱们家的闲话,说你偏心眼,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出门了。”

秦金莲气得把父子俩都骂了一通,骂他们不懂体谅她,骂完过后倒也没再提这事。

不是她良心发现,而是她要脸面,怕被村里人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

沈朝北和杜娟并不知道隔壁院发生的事,第一天的开门红让夫妻俩个振奋得晚上睡不着觉。

沈家沟隶属安平镇,赶集都是去镇上赶,每隔两天逢一次,一个月逢十天。

因此,除了逢集的那十天可以出摊之外,其余时间夫妻俩只能闲在家。

换作其他人,估计已经很满足了。

一个月赶十天集就能挣到五十块,在沈家沟这样的穷乡僻壤,月收入能达五十已经是天花板了。

可夫妻俩都是勤劳肯干又闲不住的性子。

尤其是在品尝到了挣钱的甜滋味,就更不肯在家闲耍了。

闲耍一天就少挣到五块钱,多心疼啊。

两口子商量了一晚上,决定也去隔壁的镇上支摊卖鸡蛋糕。

这事说来简单,做起来却是不容易。

离安平镇最近的两个镇是池水镇和平桥镇,去池水镇单程是三十里,去平桥镇单程是四十里。

十里路要走一个小时,三十里就要走三个小时,还得挑着担子。

担子夫妻俩个倒是可以轮流挑,但这样一来就不能带大丫了,来回几十里的路,带着孩子多大个累赘啊。

第二天,杜娟找到秦金莲,想请秦金莲在夫妻俩出门做买卖时,帮忙看下孩子。

秦金莲张嘴就要二十块的“辛苦费”。

“我都听向南说了,你们出摊一天能挣到两块,一个月下来怎么也能挣五六十,我要二十不过份吧你别以为带孩子多容易,马上春耕了,一天都不敢分神,一不小心孩子就掉水沟里淹死了。”

杜娟说回去跟沈朝北商量一下。

等出了秦金莲的院门,杜娟直接就拐去了跟沈家沾着表亲的婶子家。

对方姓刘,平时也是在家照看孙子孙女,痛快的答应了也帮杜娟照看大丫,每个月只要六块钱。

至于吃饭,大丫吃不了多少,杜娟每个月随便给个二三斤米面就行。

这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秦金莲这个偏心眼婆婆不免又被村里人讨伐了一通。

秦金莲顾不上理会村里头的闲话,因为杨丽珍从娘家回来了,她得忙着伺候杨丽珍的肚子。

——

吃过早饭,沈明珠便领着裴子珩回屋找衣服。

今天是周书桓他爸过六十大寿,和去年周书桓办喜酒一样,请了厨师班子在家属院的老年活动中心摆酒。

裴子珩生活上一直比较独立自主,因此,给他找好衣服后,沈明珠就准备出去,让裴子珩自己换,结果走到门口就被裴飏给堵住了,死缠烂打的也要让她给他找身衣服,不然就不让她走。

沈明珠只好又回到衣柜前,然而翻了半天也没翻到她看得上眼的。

裴飏常年在海上,穿的都是工作装,私服本来就不多,款式也都旧了,有些甚至还磨出了毛边。

平时穿倒是无所谓,去吃席穿成这样的就不大体面了。

时间还早,沈明珠索性带着裴飏出去从头到尾买了一身新的。

裴飏个子高,沈明珠给他选了件墨青色的呢绒大衣外套,里面搭配浅咖色的高领羊毛衫,下身是卡其色西裤,最后给配了双褐色的牛皮鞋。

一套穿下来,就连沈明珠都感叹个子高就是有优势,简直天生的衣架子,随便一穿就跟世男超模一样帅。

当然,裴飏本身的好身材也很加分。

话说,狗男人到底有没有腹肌啊,有几块啊

之前还说等回来给她看个够,她看了个鸡毛。

因为出门买衣服耽误了些时间,一家三口去到寿宴上时,已经有些晚了,虽然还没开席,但宾客基本都到了,全都围坐在圆饭桌子前谈笑风声。

裴飏拎着寿礼,沈明珠牵着裴子珩,一家三口先去了主桌给寿星拜寿。

裴飏模样生得好,眉眼英俊,身材高大,穿着挺括有型的毛呢大衣,迈着两米的大长腿,不急不徐的,既有型又有范儿,简直帅得全场妇女合不拢t。

他一路走过,女人们的眼睛都快粘他身上了。

当然,沈明珠也不差。

她同样穿的呢大衣,浅驼色的,里面配着黑色毛衣,下面是酒红色的呢绒裙,裙摆很大,就像灯笼一样,脚上踩着细小跟的小皮靴,既时髦又好看。

被她牵着的裴子珩穿着宝蓝色的防寒外套,下身是咖啡色灯芯绒裤,脚上是黑色的皮靴,冷漠又漂亮。

一家三口人,随便哪一个单拎出来都是颜值炸裂的存在。

此刻走在一起,简直就像聚光灯一样的闪耀。

主桌那边,当看到高大挺拨又帅气逼人的裴飏朝着这边走来时,沈宝兰被惊艳到手里的瓜子都掉到了地上。

等她看到裴飏身后同行的沈明珠时,心里的嫉妒顿时如同喷薄的火山一样。

一个月不见,沈明珠居然更漂亮了,巴掌大的小脸白生生的,嫩的就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看就是被好生活给娇养出来的。

穿着打扮也好看得不得了,又摩登又时尚,身上完全看不出农村人的影子。

而这样的好生活,本该是她的!

裴飏这个男人,也该是她的!

沈宝兰满心满眼都盯着裴飏瞧,眼珠子都舍不得挪一下,浑然不知,婆婆马素芬的眼神有多吓人。

要不是场合不对,马素芬高低要冲上去扇她几个大耳巴子。

不守妇道的下贱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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