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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山地人呢?”

当巴迈上到天坑谷口的时候,他追捕的‘猎物’已经不见了踪影。

跑在前面的几个巴塔族人对着瀑布指指点点。

“跳下去了,那个‘白人’。”

“塔戈,莫罗,拿多,不可以再叫他‘白人’!那个山外人,虽然他进入了我们的猎场,冒犯了我们的领地,甚至亵渎了我们的圣地,他仍然配得上勇士的称号。

“‘白人’,那是对一个勇士的侮辱。就像我们不能接受山外人叫我们‘野人’是同样的道理。

“知不可敌而暂时避让,那不是懦弱,而是理智。宁愿冒险而不愿屈服,这是勇士的尊严。为了尊严,一名勇士可以微笑着死去!而屈服,则是无法洗刷的耻辱!

“我们是巴塔人,和巴拉望人,塔巴人一样,都是蚩尤大神的后裔。我们是巫族的勇士,即便面对敌人,如果他值得尊敬,虽然我们仍然会和他战斗到一方倒下,但我们也要对敌人表示最后的敬意,不管他死了还是活着!”

巴迈神情肃穆,手指着周晓峰跳崖的方向,脸上不无惋惜之色。

二十多年来,跳下圣洞寻找圣物的勇士,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的。

就是他巴迈头目,作为巴塔达哈部落年轻一代最勇敢矫健的勇士,也不敢尝试挑战光滑的山壁和比望天树还要高的深坑。

“我们走吧,不要再冒犯祖灵安息之地,也不要打扰勇士的灵魂。”

巴迈抛下一串贝壳项链,转身跳起了赞颂勇士之舞,大步离去,而身后的族人也纷纷响应,载歌载舞,山林间悠然回荡起响亮的歌声。

“...嘿呦呦...无畏的勇士,踏上彩虹铺成的路啊,回到祖灵的怀抱吧,生命如同露珠哦,又像柔嫩的松枝啊...

“勇敢的男人啊,死亡是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不屈地死去吧!踏上美丽的彩虹之桥呀,回到祖灵的家乡呦,让我们在那里欢乐聚...哎嗬嗬...”

(这一段是看了n遍《赛德克?巴莱》揣摩的。唠叨一句,巫族、高山族、黎族以及东南亚许多部落民族大抵都属于古代百越范畴。因为中原正统王朝的扩张而失去生存空间,不得已不断南迁。而古印度人也向周边发展,形成了东南亚不同的种族来源。)

......

“轰”

周晓峰把身体卷屈成一团,以臀部入水,用后背承受住巨大的冲击,那一瞬间,他好像砸在了石板上。

疼!不是火辣辣的,而是全身剧震,如同高速撞上火车,几乎让他昏了过去。

“哗”

尚未沉到潭底,他便迅速浮出了水面,拼命地呼吸。

打量周边的地形,他不由得暗暗叫苦。自己就像掉落在了一个巨大的锅底,而用釜底游鱼形容现在的自己,实在再贴切不过。

环顾四周,壁立千尺,形成一个环状天坑。岩壁高耸,圈成深谷,高达百米,异常陡峭,粗藤从山上垂落,而岩壁上也爬满了藤蔓。

不少岩壁突出的地方还长着树木,根深深扎在岩缝里的,枝条努力向外生长,争夺阳光和雨水,如同伸向天空的臂膀。

谷底方圆数十亩,草木丛生。湖边是茂密的草地,有几种无名的鲜花如繁星点缀其间,四周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令山谷显得幽冷深邃。

一道白练垂下岩壁,飞珠溅玉,谷底飘散着一层薄雾,滋润着草木,四处郁郁葱葱。午后阳光下,一泓碧水宛如翡翠,一道彩虹搭在水面上,绚丽而多彩。

美如天堂。

若果抛开艰苦的条件不,这里倒也算得上一处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

夜空如洗。

大地无声,天空寂寞。

久雨初晴后的山谷展露出一圈狭窄的穹顶,漫天星斗无比明亮,在天幕上闪烁,如蓝色的水晶。

往上看,天就像一个透亮闪烁的玻璃盖。

周晓峰躺在小湖边的石板上,嘴里还泛着一股鱼生味,肚子涨涨的,一动都不想动。

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他才忍着反胃生吃了两条鱼。好在这里食物并不匮乏,湖边和小溪流中的呆头鱼一点也不怕人,手快一点,捞起来直接丢到岸上就行。

在谷底呆了大半天,他才从上午的意外和惊讶中恢复过来。至于早上在海边发生的冲突和后来被土著围追堵截,倒是没有放在心上,估计不过是小误会罢了。

比起来,以前见过的风浪比这大了多了去了。

一座原始的没有任何现代旅游胜地痕迹的巴拉望岛,是不是意味着一个曾经的世界,而自己,也已经回到了从前呢?

问题是,多少年以前?

百思不得其解后,周晓峰只能归结于诡异的球电,或许是球状闪电的力量,帮他打开了时空之门。

不仅是把自己从台风眼里传送到几百里外的泰泰湾,还让自己从伟大和谐年代的走私犯变成了不知哪朝哪代一座野人山中陷身天坑的釜底游鱼,井中蛙,暴*露狂。

这种事情,倒也不算新鲜。

二战时,美国海军印第安纳波利斯号巡洋舰触雷沉没,二十五名美国士兵坐着一个救生艇漂流在菲律宾南部的西里伯斯海上,他们在1989年被菲律宾渔民救起。

获救时,二十五名美国士兵依然象当年那样年轻,他们认为自己仅漂流了九天,实际上地球时间已过去了四十五年。

而这样的传闻屡见不鲜。

世界真奇妙!

以后如果出去跟人讲,“我来自未来”,只怕会被别人当怪物瞧。或许会有个把老道士,大喝一声“妖孽,哪里逃!”然后拿着桃木剑一路追杀。

那会够好玩吧。

......

有这时间,是该考虑一下出去后该怎么办了。

至于怎么出去,他至少能想出六七种办法。

想了许久,疲倦涌上头来,让他渐渐沉入睡乡。

一夜无梦。

熟睡间,叽叽喳喳的鸟叫将朱晓峰吵醒,天顶还只露出一丝微光。

这些有今天不知明日的小东西因为白天到来而欢声歌唱,只因为早起能多找到些食物。

人如果能象鸟这么简单地活着,那也是一种快乐啊。

鸟人,想到这个,朱晓峰只能自嘲的笑笑,心情也变得开朗起来。随意地打了个翻身,一跃而起。

...

上帝:要有火(和‘光’也差不多吧)。

身体恢复过来,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生火烤一条鱼。

反正这里没有女人,等出去的时候再弄条草裙好了。

伸展了一下四肢,感觉恢复的实在不错,全身充满了力气。

一拳出去,虎虎生风,身轻如燕,一蹦老高,让自己都不敢相信。

这是蜘蛛侠附体了嘛?!

虽然昨天对自己的身体异常已经有了体会,他对现在的体能还是充满了惊讶。

想想也是,‘天打雷劈’、‘穿越时空’那么意外的事情都发生了,天赋异禀也就不足意外了。可惜不是传中的神通附体,还只不过是**凡胎罢了。

“哈哈哈!”(我得意的笑。)

裸*奔而来,什么工具都没有。没办法,周晓峰只能笨拙地学古人钻木取火。

费了老半天劲,终于是成了。

要体验原始人的生活,真不是一件易事。即便自己有了相当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不借助任何工具生活仍然是一个挑战。

鱼搁在石板上烤着,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迫不及待撕下一块塞到嘴里,舌尖传递着得到享受的满足,以及得到满足的愉悦。

鲜!

香!

美!

不管是全聚德的烤鸭、城隍庙的小吃,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楼外楼,苏浙汇,美林阁的招牌菜,也就这味儿了。

鲜滋美味,就得原生态!

一条三四斤的烤鱼下肚,吃得直打嗝,心满意足。

这种满足超过了上班第一次领到薪水,也超过了完成第一单生意,更别提当初和狐朋狗友们第一次出游打猎枪下的黄麂和野*鸡了。

大概,和女人的第一次,可以比拟。

第二次?

别扯了好不!

脑海中掠过一个倩影,那个早早为人妇的小女人,也只能偶尔想想而已。

意犹未尽地舔干净嘴角的残渣,朱晓峰格外渴望能抽上一口,“咝呼”,饭后(嗯,或者,事后),抽上一根儿,给个神仙也不换呐,那才是享受!

抽烟,上网,飙车,做,嗯,爱做的事,这几项生活中最惬意的享受现在一项也没了,周晓峰感觉有些郁闷。

唯一能做的,也就是露营了,露的还挺彻底。

既然,生活的主题就剩下‘生存’这两字儿了,那就为这个艰巨而伟大的任务奋斗吧。

活着,才是王道。

每时每刻,这世界上的人就在不停地出现,消失。少了一个两个的,只如大漠中吹起一粒细沙,密林间垂落一颗露珠。

而对于每一个个体,他的每时,每刻,每一天,都是宝贵的。因为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是奇迹。

要活着,就要活得精彩!

哪怕现在的自己,一文不名,一丝,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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