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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狂任他狂,清风拂山岗。 对我来说,“饼干屑的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大不了每次上床前,自己清扫一下,我都习惯了,我不是怕冯旭,我也不是没脾气,要搁以前,我早和他干上了,我现在真的没这个精力,每次回到宿舍就想赶紧睡觉,我实在太累太困了,我没精力去想别的。” 不过,在402住了那么久,他们在我身边垒起了一堵无形的高墙,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仗义执言的话,感动似乎又多了些。 我突然想到了冬冬。 也就是从这时起,我跟丁群的接触慢慢多了。 丁群的性格有一点点像《水浒传》里的李逵,天真率直,包藏着某种火焰一样的东西,对自己不喜欢的人缺少宽容,做事不存在灰色地带,直劈直削,爱憎分明。 丁群虽然也是农村人,但他气质好,风度翩翩的。虽然我不大喜欢留长发的男生,他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类长相。但我们没法不接触,我们就像飞行途中落单的孤雁,要么一起结伴飞行,要么独自飞行。 接触了才知道,丁群的家庭条件比我还差。 他母亲刚去世不久,家里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和一个能吃不能动的奶奶,全靠种地的父亲一个人养活。他的大弟弟丁立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治疗不及时,智力受损,变成了傻子。 丁群说,“我那个傻子弟弟至今都还光着脚板走路呢。” 一个人的童年锻造一个人的一生,丁群那些孤绝的气息缘于他的童年。 大多数和世俗扦格难通的诡才,都有个不寻常的原生家庭。丁群的父母关系就很不和谐,经常吵架。从小,他的世界是阴沟。贫瘠和黯淡是他年少生活的主色调。父母甚至连温饱生活也不能提供,很多时候,他们在争吵声中忙碌着,任凭墙上丁群的一排排奖状蒙上灰尘。 丁群的学习非常好,所有的老师都说丁群是他们学校百年一遇的天才。教过他的老师都说,丁群每次上课很少专心听讲,更是不做课堂笔记,经常看课外书,总是看的带着孩子般的自得和陶醉。老师看不过,会故意提他的问,奇怪的是,他每次都能对答如流,更绝的是,每次考试都是第一,老师和同学们都对他如此出色的记忆赞不绝口。 家庭生活的不幸让丁群成了个固执还叛逆的孩子,不是那种染头发、打群架的叛逆,而是暗戳戳地跟身边的一切对抗,不喜欢跟任何人建立过于亲密的友谊,冷冷的,孤孤单单地,用这种有些中二的方式,无声地对抗着身边的所有人。 可能,这种超人的天赋一旦盘踞在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的灵魂里,那些异乎寻常的调调,总是能让俗世里的有些处事规则相形见绌吧,这也使丁群的“舞文弄墨”成为可能。 从开始学习写作文起,丁群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做完功课,他都要尽情地在日记上倾吐自己的酸甜苦辣和秘密心情。 日记,成了丁群最要好的朋友。而苦难和孤独也给了丁群幻想的翅膀。他用幻想去弥补他的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自己,充实自己,壮大自己。 和我一样,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烈日炎炎下,丁群迎来了他的“多事之秋”。 母亲去世,奶奶脑出血瘫痪,小弟弟考上初中,妹妹考上高中,他考上大学。面对家庭的突然变故和三张同时到来的录取通知书,丁群的父亲被焦虑笼罩着,几乎在一夜之间白了头。 开学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丁群都被失眠折磨,陪伴他的只有一支笔。有一次他拿着笔,搬板凳到水房里写到天亮。那个晚上,他一口气写了三篇稿子。 可能是太长时间没有遇到可倾诉的知音,有一次,丁群说着说着,竟然眼圈都红了,我极力安慰的同时,也向丁群倾吐了自己的遭遇,说自己两个哥哥死了,奶奶死了,父亲死了,一个姐姐私奔了,因为种种变故,自己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从小学习就好,原来桐梁的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但一说到我的出身和身世,就露出鄙夷之色,这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就这样,我和丁群,两颗浸在苦水里的心慢慢靠近了。 可能是相似的家庭背景,和一样的永远不肯服输的戆直脾气,让我和丁群一熟如故,后来我们越来越投缘,成了最知心的朋友。他也是我大学期间接触最多的一个同学。他也是我一生中,除了冬冬外,关系最好的朋友。 我也分析了,我跟丁群能慢慢走到一起,并成为最好的朋友,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阶层。 我们都是穷苦阶层,一方面同病相怜,一方面报团取暖。我和丁群总说,我们两个穷逼不适合读这个有钱人读的专业。 二是孤独。 我们都是独来独往的独行客,就像两只孤独的刺猬,没有人和我们做朋友,我们的心灵都是孤独的,心灵孤独的人需要找到频率相同的那个人,才能读懂彼此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孤独。 这世上一定有一个能感受到自己的人,那人未必是恋人,他可能是任何人,在偌大的世界中,我们会因为这份珍贵的懂得而不再孤独。所以,我们倾尽一生,都在找那个频率相同的人,在找另一个自己,这是生命中最好的邂逅。 无疑,我和丁群是彼此生命中美好的邂逅。 三是他为我出过头。 这让我想起了冬冬,我一直觉得,一个能主动为你出头的人是值得你去靠近的人。 四是他身上的那股劲和自己很像,够狠。 我们都是那种能顺应惨绝的遭遇,不抱怨,不叹息。但丁群比我开朗和阳光,他能把一种内在的明亮和温暖投射到外在的形容上和声音里,然后感染你。 五就是他无与伦比的才气。 他真的很有才,文笔非常好。他是我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个发表了大量作品的人。他的文章如咳珠唾玉,也如打得通天响的算盘,通篇噼哩啪啦,读着很是过瘾。 当然,他是直男,我100%确定。 他在高中就有个钦慕的女神,笔名“梦鸽”,梦中的白鸽。 梦鸽不仅人长得漂亮,家庭条件优越,学习成绩还好,考取了北师大的中文系,是真正的女神。 梦鸽文笔非常好,从初中开始就在校报上发表文章,丁群把她所有的文章全部剪辑下来保存,一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翻看。 后来,他也开始写,模仿女神的风格,比女神还勤奋,从高中写到大学,越写越成熟。 他的笔风偏女性化,特别受一些女性杂志的欢迎,那种杂志稿费还高,所以他不用像我做家教那么辛苦,只需拿支笔呆在图书馆不停写就行。 当他拿出这些年他发表的作品给我看时,我都惊呆了。 我说,“难怪你天天在图书馆呆到关门,就是写作赚稿费啊。” 丁群说,“不写怎么办啊,弟弟妹妹要读书,奶奶瘫痪在床,父亲身体还不好”。 我说,“真羡慕你会写东西,我就只能做做家教,当当服务员,跑跑腿,赚点辛苦费。” 丁群说,“你是学霸,功底比我好,你要写肯定比我厉害。” 我摇摇头,“算了,我不是那块料。” 本文完整版阅读见公众号:斑驳光影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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