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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群明白过来,拍了一下我的屁股,笑着说,“小样,还办了我,你这腰动得了吗。” 我说,“等我腰好了就办了你。 丁群说,”好好好,办办办,让你办。 我说,“你真让我办吗。 丁群说,“那算个什么事,只要你想要,我命都给你。” 我说,“我不要你的命,我要你的人。” 丁群说,“我早就是你的人了,喊你媳妇都喊好几年了。” 我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自己都忘了说了什么,因为喝了米酒泡饭,我很快睡着了。 丁群扇了扇蚊子,放下蚊帐,说,“累成这样,还办了我,我办了你还差不多。” 我在丁群家帮四天的忙,就回去了。 不过,四天的“双抢”也真的是我体力的极限。我之所以稀里糊涂跟他回去帮忙双抢,其实跟我那颗已经有点蠢蠢欲动的心有关,我当然明白在夏收这个时间节点跟他回去将面临什么。 回去的班车上,我看见田野到处都是一片繁忙的夏收景像,我还一直在庆幸自己这辈子可以不用当农民,否则非得累死在这片寂寥还空旷的土地上。 我坐在班车上,回想自己与丁群的各种细节。我发现,我和丁群非常有意思,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可以赤身裸体相对,竟然一直保持着纯精神上的交往,像柏拉图和他的男朋友,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丁群是一个星期后才回来,本来,我还想埋怨一下丁群,假装用仇恨的目光剜他一下,但看见他累得像一个又瘦又黑的猩猩,我又有点不落忍,甚至还主动下楼给他买了解暑的冰棍。 晚上睡觉时,他照例跑到我床着趴着,因为我床上铺着凉席,躺了一会儿,他就要我帮他按摩,丁群说,媳妇,累抽了,腰都快断了,你帮我按按。 我帮他按着,打趣他说,“你这可是羊入虎口,我的腰可好了啊,当心我办了你。” 丁群把内裤一扯,屁股就露出来了,丁群说,“办吧,你把我按舒服了就行。” 我说,“你真脱啊。” 丁群说,“你不要办吗” 我说,“靠,你还真让我办” 丁群说,“都老夫老妻了,客气个啥。” 我故意说,“我也不想客气啊,可你是个男的,我怎么下手呢” 丁群说,“那随便你了,反正我身上就屁股有个洞。” 他的话像石子突地击中了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但我还是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假装厌恶地说,“你真恶心,你办过啊” 那是我和丁群最接近男男性挑逗的暧昧了。 这种临界点的暧昧,让我感觉到平静之下的某种暗流涌动,这种暗流涌动,催生了某种隐约的渴望,深深的,存留在记忆里。 成年人在扇动翅膀时,两边羽翼上还挂着重重的秤砣。 毕业后,和丁群在一起的这两三年,我们都没攒下什么钱,他动不动就向我借钱,两个人太熟了就是这样,不会跟你客气,我也不需要他跟我客气。每次张口,要么是丁辉丁娇要交学费了、缺生活费了,或者谁谁生病了,做小手术了,要么就是家里要买化肥了、买种子了。每次要得倒也不多,但架不住总是向你伸手,而且我基本也不会要他还,毕竟我毕业后,压力比他小很多,只要我能养活自己就行,再说,他也还不起,离开孟莉,他的日子能接续着过下去就不错了。 我倒是不在乎自己穷,日子过得清是清贫了一些,但生活是有趣的,不会死气沉沉。再说,丁群善于在穷苦的日子中找寻生活的乐趣。 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没有暖气,我们经常跑到楼下那家面馆,一人一碗面条能吃一晚上,一边在笔记本上写着小说稿,假装是工作,一边蹭人家炉火的热气。 我们有过甜蜜,有过幸福,也有过苦,有过累。 我接触了那么多人,只有丁群有最大的可能性使我得到永远不枯燥的生活。我和丁群在春风里呼啸着,在镜子前照影子长短,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数学上有一个词,叫“渐近线”——无限接近,却永不相交。 我们一直处于友情之上恋人未到的状态。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美好,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存在或实现。我们都希望愿望成真,都喜欢心想事成,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很多事根本不能由我们掌控,事态的发展我们无法预料。 没想到,刚和丁群暧昧完,孟莉就回来找丁群复合了。 用丁群自己的话说,他都忘了这是孟莉第几次和他分手,第几次找他复合。 虽然孟莉长相一般,但凭她殷厚的家境,加上大学生的身份,她完全可以找个比丁群更高大更威猛更帅气条件更好更有安全感的男生。 但她偏偏就离不开丁群,每次气得忍不住分手,分了手又忍不住回来找他,然后耗尽心思吸引他的注意,绞尽脑汁找话题和他聊天,所有的努力都像一记记拳头打在了棉花上,不痛不痒。 当一段关系中,经常主动的那个人,总是既卑微又小心翼翼。 我问过孟莉,孟莉说,不管怎么样,丁群不花心,他总是像一道堤坝,替我挡住外界的喧嚣、内心的孤寂。离开了丁群,我总是会觉得自己活得不够完整、不够幸福似的。 女人一旦在恋爱中进入这个思维的怪圈,就很难再跳出来。 而丁群的心则像候鸟,知返,恋旧情,特别是初恋。虽然在分分合合中,丁群慢慢消磨掉对孟莉的感情,但不管怎么说,孟莉毕竟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毕竟俩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他不是个不念旧情的人,更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虽然丁群对复合之事没明确表态,但只要孟莉过来找他,从不拒之门外,他对孟莉的态度,就像在长凳上睡觉——忍着忍着也就睡着了。 这对我却有点残忍。 怎么说呢,这么说吧,丁群好像是千方百计让我爱上他,刚刚有点马到成功,就在我决定解除伪装和戒备,张开双臂,打开心扉,准备和这个旷世才子来一场千古传奇的爱恋,他转眼就和前任复合了。 总感觉,他让我爱上他的目的,就是为了甩我一样,或者说,只是为了证明他有这个本事让一个同性也喜欢上他。 这让我有点咬牙切齿——丁群明明说过,他最讨厌的就是苟且、因循和怯懦。 丁群和孟莉之间的复合之路也没想象中的顺利。 怎么说,有时吧,丁群对孟莉也挺好,但那种好,是那种努力的好,很努力,挣扎着的努力。 有一次,他陪孟莉逛街,孟莉给他买了一双新皮鞋,买完孟莉就把他的旧鞋扔进了垃圾桶,丁群穿着新皮鞋,走时间长了,可能有点蹩脚,他穿得极为不舒服,但他始终忍着,没在孟莉面前表露出一丁点迹象。回到我们合住的地方,一进屋就对我说,媳妇,你快帮我看看我的脚是不是磨破了。 丁群对我自然流露出的亲昵感,让孟莉很是不舒服,觉得自己好像是第三者。 孟莉开始动员丁群搬出去。 丁群不同意,我也劝他,搬出去吧,她才是你媳妇。 丁群却说,我还是想跟你这个媳妇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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