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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问心

世界上最美不过的景致,是那些最初的心动不为人知。——仓央嘉措

秦慕仙最受不得女人的眼泪,但他又不知道怎么安慰,说那只是姑娘的一个荒唐的梦

不可能的,人家姑娘也知道那是一个梦,可是现实中却有他这个人,这要怎么解释

这样接受更不可能,他不是海王,不会去欺骗、伤害姑娘的感情。

况且他有着最传统的那种恋爱观,这辈子谈一次恋爱、爱一个人,结一次婚,生一堆娃娃,这是他从初中开始就梦寐以求的事。

现在那个扎麻花辫的姑娘走了,他就把自己的心尘封了起来。

看秦慕仙手足无措又愣了神,薛玲再压不住自己的怒气,她把姚芊羽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走到秦慕仙面前,‘啪’的给了秦慕仙一耳光。

“玲姐!”身后的姚芊羽惊呼了一声。

秦慕仙回过神来,疼倒是不疼。

“我就应该不让她管你!”薛玲愤愤地说道。

她返身拉着姚芊羽就往外走,“小羽,我们回去。”

薛玲力气很大,姚芊羽被薛玲拉着踉跄着往前走,经过秦慕仙身边时,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充满着水汽,秦慕仙却只能当作没看到。

伫立良久,微微叹了口气,秦慕仙抬头看天,有淡淡的云丝随风飘动,罪孽啊。

海边方向的天空传来一声鸣叫,小胆儿拍打着翅膀缓缓落到院子里,然后‘咔咔’叫着走到秦慕仙身边。

秦慕仙一把拎起它,然后颓废地坐到椅子上,“你开心什么呢你老爹我很不开心啊!”

相比地球上普通的虎头海雕,小胆儿的体型有些巨大,小胆现在体长得有一米多,体重有七八公斤,翼展秦慕仙目测也有两米半左右,是真正的天空巨无霸。

被秦慕仙抱在怀里,小胆儿感觉很不舒服,椅子上的空间很狭小,它想挣脱但秦慕仙不放手。

“别乱挣扎”,秦慕仙喊了一声,声音很是无奈。

小胆儿在秦慕仙臂弯里窝了下来,它刚才在外边玩的很嗨,所以老爹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头疼啊!”小胆儿闭上眼睛刚准备眯一会儿,就被秦慕仙的声音吵醒了,‘嘎嘎’叫了一下表示抗议,它不知道老爹突然发什么神经。

“唉!”秦慕仙将小胆儿向天空抛了出去,虎头海雕又滑翔着落了下来。

小胆儿歪着头瞪着金黄色的眼睛看着秦慕仙,现在它知道老爹很不开心了,它踱着步子走到秦慕仙身边,用弯钩似的喙轻轻啄了啄秦慕仙的小腿,在无声地安慰。

秦慕仙却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手里拎着一条两米长的大鱼,这条大鱼还在活蹦乱跳。

秦慕仙把鱼往旁边一扔,“喏偶,去吃饭吧,让我自己一个人静静。”

小胆儿有些懵逼:这么大的鱼我怎么吃而且还是活的,那一尾巴能把我扇飞喽。

不过秦慕仙没心情理它,他现在心很乱。

小明挠着头走了进来,先是看到小胆儿在和一条蹦跶的大鱼搏斗,大鱼没死透,尾巴特别有力气,而小胆儿就趁大鱼不动弹的时候上去啄一口,总能啄下肉来,视线一转就是秦慕仙瘫坐在椅子上。

“平安哥,发生了啥事啊我看你心情不太好啊”,小明走到旁边问道,秦慕仙这个样子他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没什么,就是有点烦恼”,秦慕仙闷声回答。

“平安哥,我刚才碰到两个姑娘,其中一个很漂亮但感觉跟哭过一样,我看她们好像是从顺爷家这边离开的,你们……”

“对了!”秦慕仙突然一拍脑袋,“小明,你赶紧去冰箱里取一条大鱼,她们应该还没离开,你赶紧给她们送去,说送给她们的,刚才我给忘记了。”

小明有些明白了,刚才那个高挑的姑娘可能就是被秦慕仙弄哭的,“哦哦,好的,我马上去。”

小明从冰箱里拿了一条一米半长,五六十斤重的大鱼,放到一个泡沫箱,骑着江德顺平时用的小三轮就窜了出去。

等了二十多分钟,小明又骑着回来了,小胆儿已经将它的食物给击毙,在不停地啄食,小明看了一眼那条大鱼,没认出什么品种。

秦慕仙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就问道:“小明过来有什么事吗”

小明拉了个板凳坐在旁边,道:“平安哥,你不是让我去帮你定做玻璃箱吗,县里的厂家上午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做出了一个,我们要不要先给运过来”

秦慕仙想了想,点头道:“行啊,早运过来我早开工,给他们说送过来吧。”

“平安哥,那放那里呢做出来的这一个箱子不是大型号的,就是你要的那种10 x 4 x 3的。”

“这个不用担心,我晚上去跟村长说一声,让他给我划一片地方”,秦慕仙把玩着喝完茶水的杯子道。

“好的”,看秦慕仙有些心不在焉,小明就提出了离开:“平安哥,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不过起身,小明又有些踌躇。

“有事就说,我又不是外人”,秦慕仙看他这个样子说道。

小明不好意思地挠着头道:“平安哥,你能不能再给我几瓶那种水,我妈的老毛病犯了,但上次你给我的水用完了。”

秦慕仙一愣,他确实给过小明几瓶水,不过就给了一次,那次之后小明也没再开口要过,所以秦慕仙就把这事给忘了,现在看来不是秦慕仙以为的那样。

小明对自己是忠心耿耿的,所以秦慕仙也不会亏待他,“没问题,我去给你拿。”

秦慕仙进了厨房,看有个矿泉水水桶,他就去仙界灌了一桶山泉出来。

“不用再省了,不够再来我这边拿,我这边多的是”,秦慕仙将桶递给小明说道。

小明笑得很灿烂,“我知道了,谢谢平安哥。”

将江德顺的躺椅搬出来,摇晃着,秦慕仙的思绪飘远。

他情窦初开是在什么时候呢好像是在初二,朦朦胧胧的,好像还是因为看《犬夜叉》才萌生了谈恋爱的想法,不对,不是谈恋爱的想法,是对恋爱的憧憬。

如果他想谈恋爱,那他身边有一个很好的对象—他的同桌—一个黑黑瘦瘦的姑娘,也是他第一次看到女生胸脯的姑娘。

姑娘家境跟他一样,上学只有吃饭的钱,而且这钱还只能精确到每顿饭吃什么上。

两个人的性格都有些内向,所以在班上都没什么朋友,因为是同桌,两个人的关系稍微好那么一点。

是秦慕仙主动提出两个人一块去吃饭的,因为他看到她买饭的时候挤不进去,最后只能用同样的钱买残羹剩饭。

商榷之后,两个人分工,秦慕仙负责买菜,她负责买馒头,因为都是先买菜再去买馒头,所以买馍那里人少一点,而且馒头不用担心买不到,供应的比较多。

买完饭他们虽然不在一起吃,但感情就这样慢慢地出来了,只不过他晚熟,并没有意识到。

还有就是,有一次姑娘因为闹肚子赶到食堂比较晚,他们一起去刷饭缸子,姑娘的筷子掉到地上,他扭头看去,宽松的衣服里,好似肚兜的那层衣服下,他看到了白花花的一片,还有一粒小红豆。

从那之后,他就有意避着她。

他天真,喜欢看奥特曼、看漫画,喜欢沉浸在小说中,《三国演义》他翻来覆去看了三遍,里面的每个生字都查字典注了音,看了那么多经典着作,他却从没碰过有关言情的文学作品。

如果当时多多少少有看过一点,事情的进展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在老师和家人的告诫声中,他一心想着学习,成绩也和他的努力相称,班级年级都是第一;而那个姑娘成绩却不是太好,但他们的座位却没变过,这是他和老师商量的结果,目的很单纯,就因为两个人家境相同,就为了吃饭,因为姑娘买的馒头总是软和一些,不跟他买的跟板砖一样。

高中,同一所学校,不同的快慢班级,也不需要他再帮忙买菜了,因为姑娘已经长大比他还要高,他还是那个小不点,似乎营养都用来长脑子了。

高二,文理分科,他们又分到了同一个班,只不过她的成绩是垫底的,倒数第一,他还嘲笑过她。

他跟老师说,帮她换了座位,两人再次同桌,他的桌子把她堵在墙边——靠墙的这边就两个座位。

没有那种霸占她,不让别的男生跟她接触的想法,仅仅是因为她有时候上课想睡觉。

有次午休的时候,姑娘睡醒之后突然跟他说“你真的很自私”,秦慕仙当时是一头雾水,不懂什么意思,再问,她不答。

青春就这样匆匆而过,他考上了一个好大学,是211,她就普普通通的二本。

开学后,她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朋友都听腻了我和你的故事,现在我要开始新篇章了。

他似乎懂了,但没时间给他纠结。

大学,大城市给了他太大的冲击,他好强,拼命去缩小和别人的差距,参加社团,培养兴趣,每天凌晨睡,六点起,大学过的很累但也很充实。

他读了研,她结了婚。

婚礼上,他笑称她是他看着长大的,如果新郎做出对不起她的事,不需要姑娘的父亲,他就会拿起他四十米的大刀。

已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他跟朋友聚会说:他们的青春已经结束了。

朋友笑着说那你老的太早了。

她生子,他毕业。

然后是各自的人生。

他以优异的成绩提早结束学业,不顾导师的劝导然后回了省城做了一名教师,他家里的情况已不允许他再任性了。

有时候秦慕仙也会问自己:后悔过吗

但他是个历史老师,深知:凡是过往,皆已尘埃落定,没有如果可言。

现在呢秦慕仙问自己。

其实他心里是有答案的,那个喜欢穿碎花裙扎麻花辫的姑娘已随他而去,他这一生能被一个人深爱,能深爱一个人,已经足够了。

那个淡蓝色眼睛的姑娘,她还小,他只是她的一个过客,秦慕仙祈祷不要因为他而误了人家姑娘。

人生忽如寄,莫辜负,茶,汤,好天气。——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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