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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簿上的红痕》 林缚把最后一块甲片扣紧时,晨雾正从河沟里漫上来,沾在皮甲上结成细霜。他摸了摸腰间的青铜剑,剑鞘上的缠绳磨得发亮,这是他在河西战场上从魏兵尸堆里捡的,比制式兵器沉了三成,劈砍时能听见骨头碎裂的闷响。 营寨里的号角刚响过第一遍,炊卒正往陶釜里倒粟米,蒸腾的热气裹着马粪味飘过来。林缚避开扛着长矛操练的新兵,拐进东南角那片颓圮的帐篷——这里住着营里最老的兵油子,老疤。 帐篷门口堆着半捆枯枝,林缚踢了踢,听见里面传来含混的咳嗽声。他掀开门帘,看见老疤正蜷缩在草堆上,怀里搂着个豁口的陶瓮,浑浊的眼睛半睁着,鼻尖冻得通红。 “百夫长”老疤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他往旁边挪了挪,露出草堆上的空位,“今儿不轮你查营。” 林缚坐下时,腰间的军功牌叮当作响。他解下皮囊,倒出半块干肉——这是昨儿斩杀赵军裨将的赏物,掺了芝麻,在军中算得上珍馐。干肉递过去时,老疤的目光直了直,枯瘦的手刚要接住,却像被火烫似的猛地缩回去。 “有事说事。”老疤重新抱住陶瓮,酒气混着口气喷出来,“这肉我消受不起。” 林缚把干肉放在两人中间的石头上,指尖摩挲着腰间的军功牌。铜牌边缘被磨得光滑,上面錾刻的“九百”字样已有些模糊,加上藏在帐篷角落木盒里的八千三百军功,正好是九千二百。按照军律,攒够八千军功就能召唤锐士死士营的死士,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想问问锐士死士营的事。”林缚盯着老疤那只空荡荡的耳朵根,那里结着层紫黑的疤,像块冻裂的老树皮。 老疤的眼睛倏地亮了,醉意像退潮似的从眼底溜走。他猛地坐直,草屑从发间掉下来:“那不是活人该问的。”他抓起旁边的火石,往篝火里添了块柴,火星噼啪溅起来,落在林缚的皮靴上,烫出几个灰点,“十年前有个百夫长,跟你一样,军功攒得比谁都快。他也召唤过死士营,后来……” “后来怎么了”林缚往前凑了凑,篝火的热气燎得他脸颊发烫。 老疤突然压低声音,像是怕被什么听见:“被自己召唤的死士抹了脖子。”他往林缚那边探过身,独耳在火光里颤了颤,“那些死士不是人,是阴曹地府里爬出来的恶鬼。他们会偷人心,用多了,你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林缚刚要开口,手腕突然被抓住。老疤的掌心全是老茧,像块粗糙的砂纸,攥得他骨头生疼。他看见老人浑浊的眼睛里映着跳动的火光,那里面藏着某种更深的恐惧,比战场上的血光更让人发寒。 “百夫长,听我句劝。”老疤的声音发颤,“军功够了就换良田美宅,回故里娶个媳妇生娃。别碰那些阴邪玩意儿,不值得。” 林缚猛地抽回手,手腕上已经红了一片,五道指痕像蚯蚓似的爬在皮肉上。他盯着那道红痕,忽然想起藏在怀里的死士图鉴——那是他用三百军功换的帛书,上面画着二十七个死士的虚影,每个虚影边缘都泛着这样的红痕,像凝固的血。 “你见过死士”林缚的声音有些发紧。 老疤僵了一下,松开手缩进草堆里,重新抱起陶瓮猛灌了一口。酒液顺着嘴角流进脖子里,他却像是没察觉:“当年跟商君打河西,我还是个伍长。魏军困在阴晋城里,我们攻了三个月,尸堆得比城墙还高。后来……后来就有人召唤了死士。” 他顿了顿,独耳抖得更厉害了:“那些东西穿着黑甲,脸上蒙着布,手里的刀能劈开铁甲。他们杀魏兵,也杀自己人。我亲眼看见一个死士把矛捅进同袍的喉咙,就因为那人挡了他的路。” 林缚摸了摸腰间的军功牌,铜牌冰凉。他想起去年在函谷关,赵军的箭雨像乌云似的压下来,他亲眼看见同营的兄弟被射成刺猬。若那时有死士,至少能活下来一半。 “我听说死士只听召唤者的命令。”林缚的声音有些干涩。 “命令”老疤嗤笑一声,酒液从嘴角喷出来,“等你发现他们开始盯着你的影子看,等你夜里听见帐篷外有脚步声却没人影,你就知道什么叫命令了。”他突然抓住林缚的胳膊,指甲几乎嵌进肉里,“那个百夫长,到最后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他总说听见死士在跟他说话,说要帮他攒更多军功,换更大的官。直到有天早上,我们发现他躺在帐篷里,脖子上的伤口跟死士刀的形状一模一样。” 林缚的心跳得厉害,手腕上的红痕像在发烫。他想起自己攒军功的样子——每次斩杀敌兵,看着军功牌上的数字增加,心里总会升起一股莫名的快意。有时候夜里做梦,会梦见自己站在尸堆上,周围全是黑甲的死士,他们手里的刀上滴着血,却对着他鞠躬。 “你见过死士的脸吗”林缚问。 老疤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喃喃道:“见过……有次我跟在一个死士后面,他的面罩被风吹开了一角。那不是脸,是块烂肉,上面爬满了蛆虫。可那双眼睛……那双眼睛跟我死去的兄弟一模一样。” 林缚猛地站起身,腰间的军功牌撞在一起,发出刺耳的响声。他踉跄着往外走,老疤在后面喊他,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百夫长!把军功换了吧!回你的故里去!” 帐篷外的晨雾已经散了,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林缚走到校场边,看见新兵们正在操练,他们的喊杀声震得地面发颤。他摸了摸手腕上的红痕,那道痕迹比刚才更深了,像要渗出血来。 不远处的告示栏前围了群人,林缚走过去,看见上面贴着张新告示,墨迹还没干。上面写着:凡军功满八千者,可至中军帐兑换死士一名,或良田百亩,宅院一处。 一个刚从战场上下来的什长正在跟人吹嘘:“等我再斩两个敌将,就换个死士。有那玩意儿在,下次攻城我第一个冲上去!”旁边的人跟着起哄,没人注意到林缚的脸色。 林缚转身往自己的帐篷走,脚步有些发沉。他的帐篷在营地最西边,挨着军械库。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黑甲兵站在那里,背对着他。那兵的甲胄泛着冷光,手里握着柄长刀,刀身映着太阳,晃得人眼睛疼。 “你是”林缚的手按在剑柄上。 黑甲兵转过身,脸上蒙着块黑布,只露出一双眼睛。那眼睛很亮,却没有神采,像两口深井。林缚突然想起老疤的话,心脏像是被什么攥住了。 “百夫长林缚”黑甲兵的声音很闷,像是从瓮里传出来的,“你的军功已够召唤死士,中军帐问你何时兑换。” 林缚盯着那双眼睛,突然觉得很熟悉。他想起三年前在伊阙,他最好的兄弟阿武替他挡了一箭,死的时候眼睛就是这样睁着的,一点神采都没有。 “我还没想好。”林缚的声音有些发紧。 黑甲兵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的手腕。林缚下意识地把手背到身后,那道红痕像是在烧。 “很多人都等不及。”黑甲兵顿了顿,声音突然变得很轻,“军功攒得越多,死士就越厉害。”他往前凑了一步,黑布下的嘴角似乎在笑,“听说攒到一万军功,能召唤当年跟着商君打天下的锐士呢。” 林缚猛地拔剑,青铜剑在阳光下闪着寒光。黑甲兵却没动,只是轻轻叹了口气:“百夫长,你迟早会想通的。”他转身要走,衣角被风吹起来,露出腰间的军功牌——那上面的数字是“九千九百九十九”。 林缚看着黑甲兵的背影,突然发现他少了只耳朵。 夜里,林缚躺在帐篷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摸出藏在枕下的死士图鉴,借着月光翻看。图鉴上的死士虚影在月光下泛着红光,边缘的红痕跟他手腕上的一模一样。他翻到第五号死士,那是个持矛的锐士,虚影下面写着:需军功九千二百,可召唤,擅破阵。 林缚的心跳得厉害,他想起老疤的话,想起那个黑甲兵的眼睛。可他又想起那些死去的兄弟,想起城楼上飘扬的军旗。如果有死士,他就能立下更多战功,就能让更多人活下来。 帐篷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像猫在走路。林缚握紧剑柄,屏住呼吸。脚步声在帐篷门口停下,接着传来指甲刮擦帐篷布的声音,沙沙沙,听得人头皮发麻。 “百夫长。”一个声音在帐篷外响起,很闷,像是那个黑甲兵,“我知道你没睡。” 林缚没说话,手心全是汗。 “你在犹豫什么”那声音继续说,“军功攒着不花,跟石头有什么区别召唤我吧,我能帮你杀更多的敌人,能让你当上将军,能让你名垂青史。” 林缚想起阿武死时的样子,想起他最后说的话:“林缚,活着回去。” “滚。”林缚的声音有些沙哑。 帐篷外的脚步声停了,过了好一会儿,才传来一声叹息:“你会后悔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消失在夜色里。 林缚瘫在草堆上,浑身都是冷汗。他看着手腕上的红痕,那道痕迹不知何时变得更深了,像要渗出血来。他突然明白老疤说的偷人心是什么意思——那些死士不是在听从命令,他们是在诱惑,用军功,用战功,用那些虚无缥缈的荣耀,一点点偷走你的心,让你变成只知道杀戮的怪物。 第二天一早,林缚去了中军帐。帐外的卫兵看见他,纷纷行礼。他走到帐前,深吸一口气,掀开了门帘。 中军帐里,将军正坐在案前批阅文书。看见林缚进来,将军抬起头,放下手里的笔:“林缚你的军功够了吧想换个什么样的死士我这里有份新名册,上面有几个当年跟着商君的锐士虚影。” 林缚解下腰间的军功牌,又从怀里掏出藏着的木盒,把里面的军功牌全倒在案上。铜牌堆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将军,”林缚的声音很平静,“我不换死士。” 将军愣了一下,皱起眉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些军功能换三个顶尖死士,有他们在,你下次攻城……” “我想换良田。”林缚打断他,“回故里,娶个媳妇,生几个娃。” 将军盯着他看了半天,突然笑了:“好小子,算你识相。多少人栽在死士手里,你能想明白,不容易。”他拿起笔,在竹简上写了起来,“你想要哪里的田关中的良田不错,亩产比别处高两成。” “就关中吧。”林缚的心里突然轻松了许多,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走出中军帐时,阳光正好。林缚看见老疤坐在不远处的石头上,怀里抱着陶瓮,正朝他笑。他走过去,在老人身边坐下,从怀里掏出块干肉——这是他刚领的赏,比上次那块更大,还掺了蜂蜜。 “尝尝”林缚把干肉递过去。 老疤这次没躲,接过去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说:“早该这样了。”他指了指林缚的手腕,“红痕消了” 林缚低头一看,手腕上的红痕不知何时已经淡了,只剩下浅浅的印记,像个快要愈合的伤疤。 “消了。”林缚笑了,阳光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 远处的号角又响了,新兵们的喊杀声传过来,充满了力量。林缚知道,总会有人忍不住去召唤死士,总会有人被军功迷了心窍。但他不会了,他要回家了。 老疤看着他,独耳在阳光下颤了颤,突然唱起了歌。那是首很老的歌,调子有些模糊,歌词却很清楚:“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林缚跟着唱了起来,歌声在营寨里回荡,飘向远方的关中平原。那里有良田,有美宅,有等着他回去的人。那里,才是他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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