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玖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老慕啊,你也老大不小了,竟然还抢晚辈的东西,如果慕老爷子还在,估计早已经将你们扫地出门了,霸占慕府,将唯一的女主赶出去,还恬不知耻的要枯骨丹。其中一个年龄稍微大的人说着,那人金灿灿的衣服,头发盘着簪子,脸看起来有一点和善,当然,前提是忽略他右边脸上的疤痕,那疤痕触目惊心,长度从眼角到嘴角,由深到浅,那人说完继续喝起酒来拿起桌子上的一壶酒,仰头醉酒当歌而起。

“药老,喝你的酒去,这是慕府的家事,你一个外人在这说三道四像什么话,不要以为你现在还是原来的那个受人尊重,威风凛凛的药老,时代不同了,属于你的辉煌已经过去了。”

人,要服老。

药老是风卿的徒弟,也是曾经的顶级炼药师,在凤国享有盛名,连国君当初都要礼让三分,毕竟药老的本领比起风卿,更高一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来。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随着风卿的陨落,曾经不可言说的炼药师药老也变得越来越颓废,神志不清,有时间疯疯癫癫,有时间神经兮兮,经常搞错药材,差一点闹出人命,最后,他名气倒地,炼药的本领节节败退,最终结果被炼药师协会赶出来了,流落街头,靠坑蒙拐骗,还有那些丹药度日如年。

他虽然听起来很穷酸样,但是根本不是这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他鼎盛时期,他赚取的那些名利还有财富够他挥霍无度一辈子了,高级炼药师有时间可以练出像枯骨丹这样的丹药,练出的可能性是千分之一,当年的药老可以一口气练出来十颗,那十颗以一城为代价换走了。

“老怎么可能会老,我可是有永葆青春的丹药,老这个字,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况且我的修为也没有原地踏步。”此言一出,周围的人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药老这边,永葆青春的丹药,自从药老颓废之后,那丹药就变成可遇不可求的。

药老反驳着那人,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瓶丹药,看着眼前一亮的众人说着,“瓶子里面有三颗永葆青春的丹药,今日做一个顺水人情,谁将慕尚城的修为废了,这丹药老夫连瓶都给予他。”

“慕云风是我师父的女儿,我药老今日就直言不讳,她,我护着,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我保证不打你。”药老继续说着,“老夫游历各国,飘忽不定,今日刚刚回来,就参加了这很搞笑的一幕,霸占别人的家,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主人好,如今主人回来,却着急赶走,好笑不好笑,前言不搭后语,前面说什么等主人回来,一定会奉还,结果主人一回来,就翻脸不认人,不要脸发挥的淋漓尽致。”

“多谢药伯伯的好意,但云儿想亲自动手,云儿的修为已经恢复了,报仇雪恨什么的,亲自动手比较解气。”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穿越守活寡:六个儿子来养老

穿越守活寡:六个儿子来养老

金小茄
好消息:桃花村的祸害蓝七言嫁人了。坏消息:是寡妇。蓝七言刚穿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的栓在了前去成亲的驴车上。这个家很穷,除了似倒非倒非几面墙,就是六个娃瘫痪婆婆,小偷来了都得留下二两泪。不过她不在乎,还能跑咋滴,撸起袖子加油干吧,当一切都向好发展时,那死了的丈夫突然回来了。既然这样她分分钟要跑路。于是半夜三更翻上篱笆院。大儿子,“娘这是想去哪里?”蓝七言:“今晚夜色不错,为娘登高赏月!”第二
都市 连载 67万字
青梅小甜妻:竹马老公,宠宠宠

青梅小甜妻:竹马老公,宠宠宠

园九
大学毕业一回家,就在母亲的安排下嫁给他,原本以为只要帮助他拿到他想要的,她就能全身而退,没想到却越陷越深,根本就离不开他。所有人都知道,明家不受宠的大少爷有个从小爱慕的小青梅,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什么事情都不舍得让她做。他这辈子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护她。
都市 连载 177万字
转职召唤,全是三国神将你怎么打

转职召唤,全是三国神将你怎么打

下笔有神
秦风穿越平行世界,获得觉醒职业者能力,成为了召唤师,但是不好意思,我召唤出的全都是三国神将!左典韦,右许褚,麾下五虎上将,帐中诸葛亮、庞统、徐庶、荀彧、郭嘉、周瑜一齐发问:“敢问主公要的,究竟是什么?”秦风大手一挥:“天!下!”
都市 连载 179万字
昭仪凤歌

昭仪凤歌

仔义
近墨不愿黑。忘了海誓,记得山盟!绝色少女段栖凤,在谋杀不休的江湖凶险中沉浮,在算计不断的皇室乱局中挣扎,封昭仪,嫁尚书,风雨血泪书,恩爱情仇路。弱女子强出头,与天抗命。
都市 连载 30万字
全家穿越逃荒后,我爹被迫登基了

全家穿越逃荒后,我爹被迫登基了

风止于岚
林瑾月一家穿越了。开局地狱模式,三年大旱再加上战乱,逃荒路上,娘和哥哥昏迷不醒,林瑾月差点成了别人的储备粮。林家还将他们一家四口扫地出门,一点儿口粮都不留。还好她绑定了一个农场系统。农场里啥都有,蔬菜水果、鸡鸭鱼肉……难民们一个个都面黄肌瘦,林瑾月一家竟然一个个都面色红润!危急时刻,还能躲进农场避难!
都市 连载 38万字
蚊子与天君的爱情故事

蚊子与天君的爱情故事

千鬼魅
那一世,荒村之中的一处破庙,成就她与他的初见。她本是饥肠辘辘只为饱食的小蚊子,因一口转世仙人鲜血,使得她飞升成仙却也带给了她无穷隐患,就因那转世仙人是未来天界的太子殿下,本为历劫的他因她而应劫..自此,妖要吃她,仙要杀她。记忆虽可以封存,可心有时也会背叛,忘得了前世情缘,忘不了荒村破庙,亦忘不了破庙之中的白衣少年。诗音,你别怕,纵使天地与你为敌,我亦会护你周全,即便你已然忘却了我。
都市 连载 1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