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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花人都傻了。

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

明明昨夜,玄翊还在和她浓情蜜意。

可是现在,玄翊又觉得刘屏千好万好了。

昨夜玄翊还说刘屏只能叫刘屏,是个卑贱之人。

今日又说,刘屏是一个良善之人了。

这让徐春花心里有了很大的危机感。

徐春花本来以为自己已经碾压了刘屏,没有想到刘屏居然这么快赢得了玄翊的心。

离开太子府,让刘屏在外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她绝对不允许。

外室只是没有名分罢了,在外面过的可是主子的生活。

“夫君,你既然觉得这刘屏是个良善之人,那就不如把她留在府中,这样夫君也能够天天看见她了,到时候让她每日在我跟前伺候,这样的话,夫君教我练字的时候,也可以让她研磨,夫君也能够看到她。”

徐春花本来是想把刘屏赶出去的。

但是现在知道玄翊要让刘屏出去住,她更加不愿意。

徐春花思来想去,还不如把刘屏放在她眼前。

到时候,她每天就给刘屏立规矩,故意让刘屏在她跟着站着,一直站,站不住了,就是仪态不好,到时候就能够罚她了。

“你真的愿意让她在你眼前晃悠”

“当然,既然夫君喜欢她,我也会喜欢她的。”

徐春花满脸笑容的说道。

“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那好,既然夫人这么大方了,那就让她留下来,不过刘屏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是让她继续叫秋屏吧。”

玄翊满不在意的说道。

玄翊能够感受得到徐春花对刘屏的恶意。

若是以前,玄九倾还没有被圣上厌弃,他肯定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让一个青楼女子进府的。

但是现在,玄翊很清楚,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他父亲的地位了。

他父亲可是太子,他是他父亲唯一的儿子。

张狂一些又如何。

更何况,这个秋屏确实有些得他的心,不争不抢的。

昨夜他是有些过分了的。

但是秋屏依旧心里眼里全部都是他。

关键是,秋屏有才气。

一首思乡,床前明月光

短短四句古诗,惊艳了整个京城。

不知道多少文人才子拜倒在秋屏的石榴裙下。

这样的美人,对他又倾心不已,昨夜更是又对着他写下了一首相思。

玄翊自身才气一般,但是不代表他不会品鉴。

秋屏的身份是差了一点,以前的名声也很不好。

玄翊已经知道了秋屏的过去。

无论秋屏怎么解释,但是勾引了陆远的父亲这是不争的事实。

桃花镇距离京城不远,此事在桃花镇也显得格外的轰动。

他现在也明白为什么秋屏要改名了,不愿意叫刘屏了。

不过秋屏很美,且有才,这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玄翊美滋滋的来到了书桌前,想要对徐春花摆弄一下他的才学。

徐春花的笑容僵硬了几分,只是想着,不管刘屏是叫秋屏还是叫刘屏,只要留在这太子府中,她就有办法收拾她。

就在徐春花想着这些的时候。

玄翊已经提笔在书桌上写下了一首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夫人,这首诗赠给你。”

玄翊满脸笑容。

他瞬间对秋屏改观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秋屏主动的说,要给他当代笔。

这也是为什么今日,他对秋屏完全不一样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夫君,你想去摘红豆啊!不用去南国这么远,桃花镇那边就种了很多的红豆,到时候咱们可以一起去摘红豆啊!”

徐春花觉得这首有点狗屁不通,南国,有这个国家吗

但是这是玄翊写的,她虽然不屑,但是还是要捧玄翊的臭脚。

明明上一句还在说希望你去采红豆,采红豆就采红豆,怎么下一句就变成了此物最相思。

红豆和相思又有什么关系。

她觉得她写得诗都比这好。

玄翊脸上的笑容僵硬了。

他本来是想摆弄一下他的才学。

他到底在想什么。

怎么会期待没有文化的徐春花看到这首诗会流露出一脸感动的模样。

玄翊感觉自己像是在对傻子说话一样。

还是和秋屏一起说话更自在。

徐春花只有温柔的脸,但是骨子里却没有一分温柔的才气。

“夫君,我熬的红豆粥可好喝了。”

徐春花拉着玄翊的手对着玄翊说道。

玄翊轻轻的推开了徐春花的手,对着徐春花说道:“柔儿,你是我的正妻,代表我的脸面和太子府的颜面,你平日要多读点书,多向秋屏学学,怎么写诗,京中不少才子都被她的诗句所折服。”

徐春花一听要向刘屏学习,瞬间不高兴了。

以为把名字改成了秋屏,她的那些丢人的往事就没有人知道了。

而且这个红豆,有点耳熟,上一世刘屏写过这首诗。

徐春花只是一下子背不出来,看到诗的那一刻,徐春花脑子里就有点模糊的记忆。

现在仔细一想,她就想起来了。

这是刘屏上辈子写给玄九倾的诗句,刘屏就是靠着这首诗打动了玄九倾。

刘屏还有一首被人称为诗仙,好像叫什么将敬酒。

如果早知道能重来一次,她一定把刘屏的诗都给背了。

徐春花想不明白,如今她也是读了书,认了字的有文化之人。

刘屏的这首诗很一般啊!

为何大家都会觉得她是才女。

不过此时,徐春花已经猜出来这首红豆是刘屏写的了。

别的诗,徐春花没了解过。

但是这首诗,徐春花认真的读过了。

她觉得浪得虚名。

但是徐春花还是懂得察言观色的,她觉得玄翊好像很喜欢这首诗,加上玄九倾也喜欢。

所以徐春花想了想,开口对着玄翊说道:“夫君,我知道你喜欢有才学的人,这首诗我一眼就看出来是知道秋屏写的,既然她用红豆做了诗,那么我也用红豆做一首诗。

我家有红豆,红豆一堆堆。

熬粥特别香,此物最是甜!”

“夫君,你不觉得我的诗更为通顺,且词句更为连贯,她的句子都不连贯,词不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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