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红晚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顾远霆听了魏远风的话,冷硬坚毅的表情,没有丝毫的波动。

“别人怎么想,是别饶事情,但是你是我兄弟,我不希望你也那样想。”顾远霆看着魏远风,沉声道。

“那当然!”魏远风一拍胸脯,“无论你怎么样选择,我都会站在你这一边的。”

顾远霆对于魏远风的反应,好像是很满意。

点零头,道:“你吃过饭开车回部队一趟,给我拿点儿东西过来。”

魏远风一怔。

顾远霆的节奏变得太快,他有点跟不上。

“拿什么?”魏远风有些诧异的问道:“换洗的衣服?”

“把我那个军用水壶拿来。”

“你拿水壶干嘛?”魏远风愈发不解了。

顾远霆在这住院,又不需要行军训练的自带水喝,干嘛要水壶?

顾远霆用看白痴的眼神,扫了魏远风一眼。

“当然是用来装水喝。”

顾远霆完,好像想起了什么。

随即,又补充道:“对了,你再买两瓶桔子汁,把桔子汁直接倒水壶里面就行了。”

桔子汁?

倒水壶里面?

“你不是最讨厌喝那些甜腻腻的东西吗?”魏远风叫道。

“我过是我要喝了吗?”

魏远风,“……”

明白了!

这是给叶晴买的。

顾远霆一看魏远风的表情,就知道魏远风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于是,直接吩咐道:“你两点之前一定赶回来,她下午两点半要上课。”

魏远风嘴角抽了抽。

“老大,你到底是在养媳『妇』,还是在养闺女?”

魏远风终于忍不住,把刚才想问的话,问了出来。

**

叶晴一进食堂,胖大婶就大声招呼叶晴道:“丫头,这边来!”

“刘婶!”叶晴一脸笑眯眯的跑了过去。

“丫头,给!”胖大婶着,把一个保温壶递给了叶晴。

不用,保温壶里是熬好的大骨头汤了。

叶晴打开保温壶闻了闻,脸上『露』出了陶醉的表情。

“嗯,真香!谢谢刘婶!”

叶晴嘴巴甜甜的,眼睛弯弯的,让刘婶看了,忍不住的就想格外关照。

“你这丫头就是嘴巴甜。”

刘婶笑眯眯的完了,又从身后端过一个大瓷盆,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瓷盆里是大半盆的大骨头炖豆角。

“我熬好了大骨头汤,看到这骨头上肉还挺多的,就用热油炒零糖『色』,把大骨头重新翻炒了一下,然后才把你早晨带来的豆角,加进去炖了炖。”刘婶热情的着,胖脸是满是得意。

叶晴原本是拜托刘婶把大骨头汤熬好了后,把那些大骨头里,加上豆角随便炖熟了就行了。

结果,刘婶竟然把大骨头红烧了一番似的,又炖的豆角。

刘婶这样一弄,味道绝对要比随便炖炖好吃。

叶晴听了刘婶的话,满脸的感激。

心想自己真是找对人了。

同时,也不枉自己为了讨好刘婶,专门从家里摘了半篮子甜杏儿送给刘婶。

这时,李兰从叶晴的身后窜出来,对着桌子上的大瓷盆,眼睛冒光的叫道:“哇!好香呀!”

叶晴也不吝啬,用食堂里的勺子,给李兰盛了一饭盒的大骨头炖豆角。

李兰一拍叶晴的肩膀,“够意思!”

随即,又把叶晴拉到一边,对着叶晴神神秘秘的低声道:“你放心,我懂你的意思,一定会帮你把你的暗恋对象盯紧了,不让别的护士有机会接近他!”

叶晴,“……”

她能把大骨头炖豆角要回来吗?

**

(今还有更。)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闫爷今天火葬场了吗?

闫爷今天火葬场了吗?

丛君
顾晚是闫修谨二十八年来唯一扎在心头的一根刺。她在他重伤时讥讽他,“继承人都当不上,你怎么配得上我?”然后抛下他远走五年,五年后,她被按在灵堂前极尽羞辱!他虐她,伤痕累累。他欺她,践踏尊严。他辱她,卑微如尘。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闫爷有多爱顾晚,只有他自己不承认。当看见她身边狂蜂浪蝶,闫爷怒了。为了摆脱控制,顾晚作天作地......闫爷终于忍无可忍,“让她滚。”可真当顾晚要走的时候,他委屈跪地,“老婆,
都市 连载 44万字
荒唐浮生渡

荒唐浮生渡

慕青深
死亡或许是终点,也是遗忘的起点。记忆潮湿,藏于暗流之中但不该被渐渐模糊。记忆像一场阵痛,未来时丝丝痒痒,阵痛中撕心裂肺,痛过去虽大汗淋漓身姿狼狈,却别有一番天地。我应该可以忘记所有人,把记忆用自己的方式贮藏,再在脑海中一键Delete后道声再见。
都市 连载 42万字
相亲后,我被阿姨和御姐盯上了

相亲后,我被阿姨和御姐盯上了

温酒听书
季然努力大半辈子,重生回到二十六岁那年。本想过着摆烂的人生,偶然遇到个老头子。不仅请他按摩捏脚,还要把他的总裁女儿介绍给他!高冷傲娇的女总裁和温柔似水的俏阿姨。如果是你,你该如何抉择!
都市 完结 60万字
无敌龙神进化系统

无敌龙神进化系统

夜花禾
不仅能变身神龙,系统还能升级,更能豢养神宠?雾草,一头猪能养成上古凶兽饕餮!一只乌龟能养成不死玄武!一只麻雀,竟能返祖成远古恐龙!一只小白兔,竟养成了嫦娥仙子???叶枫:养她十几只兔子!!!群号:856534304
都市 连载 66万字
什么病娇,我家姐姐只是太爱我

什么病娇,我家姐姐只是太爱我

陈陈爱吃瓜
(简介无力,请看正文)丁歌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重生。重生到了高考结束之后的第一天。前世,父亲收养了战友的孩子,姐姐,父亲,母亲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而丁歌却只是被送到了寄宿学校。在那里,他碰到了自己一辈子的梦魇。那是一个病娇。她把丁歌囚禁在笼子之中,只求和丁歌一辈子在一起。她拒绝丁歌和任何一个女人接触。只要接触,她就会发疯,伤害自己和丁歌。可是当那一天,养子陷害丁歌,把他送进国外精神病院,几年不
都市 连载 54万字
洪荒之我是元始

洪荒之我是元始

宇天一
一位二十一世纪的少年,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穿越到了混沌未开之时,盘古开天之后,化身为三清之一的玉清元始天尊。从此,便开始了打打怪,升升级,阴阴人的美好生活,..
都市 连载 3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