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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妈妈,李慕白彻底放开了自己。

之前还怕妈妈担心自己,所以在妈妈面前都要小心翼翼的伪装。

每次见妈妈之前,都要掩饰自己,装出一副乖乖学生样。

其实他早就不去学校读书了。

但是妈妈觉得他就应该好好学习,总让他感激资助他上学的叔叔。

妈妈根本不知道,家里的那些都是富婆姐姐给的,可不是那个叔叔。

那个叔叔也早就不资助他了。

只不过是不想让妈妈知道太多,妈妈看到他染了个头发,就念叨了半天,听的他很烦。

所以,他也是直接搬出来了。

睡习惯了大房子,家里太拥挤了,他也很不习惯。

每次回去之前,他就伪装成妈妈心目中的乖儿子。

现在,妈妈没了。

李慕白也不必再伪装什么了。

李慕白跟着富婆姐姐出入会所,见识上流人士,享受纸醉金迷的生活。

姜禾再次见到李慕白是在一个聚会上。

姜禾马上就要大学毕业,姜总也有意让姜禾进入公司。

所以带着姜禾出席聚会,见识一下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

而李慕白是跟着富婆姐姐一起来的。

李慕白明明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看上去却像是三四十岁了。

脸上是厚厚的脂粉都掩盖不住的疲惫沧桑。

脸颊凹陷,身形也像是个竹竿一样,像是个没了精气神的行尸走肉。

自作孽,不可活。

姜禾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姜禾毕业后,正式进了公司。

发现白雪也在公司,之前就在公司实习了,毕业后也顺利转正。

关注了白雪一段时间后,姜禾觉得白雪很有能力,就把人要了过来,做她的助理。

白雪已经不是当初动不动就会脸红的小姑娘了,如今也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女强人了。

姜总见女儿做的很好,也是很放心的开始把公司大权慢慢放给她。

姜禾带着白雪,在生意场上大杀四方。

虽然两人都是女子,但是没有人敢小瞧她们。

小瞧她们的,就要做好在她们手里吃亏的准备。

“喂,你干什么在姜总的车子边上干什么快走开。要是划到了姜总的车,你可赔不起。”

保安看到一个流浪汉进了停车场,还在姜总的车边上,马上就拿着棍子过来了。

要是不小心把姜总的车磕了碰了,他可赔不起。

“啊,啊,我没做什么,我没偷东西,我就是想看看有没有矿泉水瓶。”

流浪汉赶紧道歉。

“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你能进来的。”

保安沿着姜总的车仔细观察了一圈,没有看到什么划痕,也没有看到轮胎有动过的痕迹,驱赶着流浪汉。

“哎,哎,我这就走,这就走。”流浪汉连连点头,弯腰赔礼,离开了停车场。

保安把人赶走后,不太放心,那毕竟是姜总的车,还是得小心仔细点检查,又去查了监控。

这个流浪汉倒是没有做别的什么,就是在垃圾桶里翻翻有没有矿泉水瓶,在地上找找有没有香烟屁股。

这个流浪汉在姜总的车旁边,是为了捡边上那辆车车底下的香烟头。

不过这样的流浪汉出现在姜氏集团楼下的停车场里,也太丢面了。

毕竟人来人往的,还有公司的顾客,在门口看到流浪汉这种也是有碍形象。

保安也是盯紧了,不让闲杂人等跑进来。

流浪汉下次再想进去的时候,被保安拦住了。

停车场里面的矿泉水瓶有人收了,不准进入。

保安也是没想到如今还有流浪汉。

这人看着手脚健全,也不像是有残疾的样子,能说话,也听得懂,看着有个五十岁的样子,但是也不算老啊。

保安自己都五十五岁了,现在都要六十五岁退休了。

五十岁根本不算老。

正值壮年,干什么不好,非要当流浪汉。

随便做点卖力气的活,一天都能干个一两百块。

不过人前是流浪汉,人后说不定住大别墅。

保安就守着这停车场,他也没有心思去探究这流浪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李慕白被保安拦下,有点可惜。

他刚刚看到有人往垃圾桶里扔矿泉水瓶了,还想着捡了能卖点钱。

现在只能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了。

李慕白不敢和保安起冲突,虽然这个保安不会打人,但是之前也不拦他,今天拦了他,李慕白害怕自己要真进去了,保安就要打他了。

上次在一个商场里的停车场,他就被那边的保安给揍了。

李慕白背着蛇皮袋又晃晃悠悠的离开了。

他打算去那些饭店后面的垃圾桶里看看,去找找有没有吃的。

要是运气好,还能捡到肉。

李慕白如愿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食物。

虽然都是和纸巾,骨头混杂在一起的残羹冷炙,但是李慕白并不挑剔,能填饱肚子就行。

自己吃饱了,还不忘打包一些回去,给他的同伴。

李慕白走进一个巷子里。

这边有很多废弃的箱子,木板,杆子之类的。

他找到了一块破烂油布,搭在几根杆子上,竖起来,和墙形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

这三角形就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

这就是他的家。

李慕白拿出打包回来的食物,放在一个角落里。

李慕白被富婆给甩了。

富婆遇到了一个比李慕白年轻,漂亮,强壮的小男生。

富婆有了更喜欢的人,就把李慕白丢弃了。

富婆喜欢他的时候,什么都大方的往外送。

富婆不喜欢了,送给李慕白的那些东西也一一收回,被送给了新人。

李慕白被富婆养废了,离开了富婆,不知道能做点什么。

而且他就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学历,连个正经工作都找不到。

他的身子也折腾垮了,干不了力气活。

最后变成了个流浪汉。

当个流浪汉虽然被人看不起,但还是挺轻松的。

反正没人认识他,也没人在意他。

每天和野狗抢食,和野猫共眠。

运气好,还能捡点香烟屁股闻闻味,捡几个瓶子卖了尝尝酒味。

和狗一起在饭店后面等投喂,和猫一起缩在箱子里睡觉。

李慕白觉得自己反正都是一滩烂泥了,就这样吧。

他就是个烂人。

那天饿死冻死在这里,有人发现就给他收个尸,没人发现,就和这些杂物一起烂在这里。

也有可能会成为他那些同伴的食物。

野狗和野猫吃完了李慕白带回来的食物,走到李慕白身边,躺下来,打算和他一起睡个安稳的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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