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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甚至还没来得及用上季诺这一厚道的感谢礼物,霁霖先收到了他叔叔从g市寄来的礼物。

是两张机票,还有一封信。

——————

机票是从f市到g市的,登机时间是下周周三。

霁霖疑惑地拆开信,刚看了个开头,越发疑惑:“明曦,我叔叔提到了你。……等等,他甚至知道我和你在一起了”

继续往下看,霁霖脑袋上的问号只多不少:“明曦,为什么我叔叔知道我们两个的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

“……等等,为什么信后面的内容是写给你的”

“!!!”看到后来,霁霖的嘴巴可以塞下鸡蛋,“我叔叔早就和你联系了!”

“啊,”明曦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往霁霖嘴里放了一片切好的红心芭乐,“甜吧”

“……”霁霖嚼了嚼,“挺甜的,待会儿我再给你切点。……哎,不对,重点是这个吗为什么我叔叔早就和你联系了,我却完全不知道”

看着霁霖一脸懵逼的模样,季诺好心解释:“你叔叔先找到我的,问我你们的行程安排,后来我就推给颜毒舌了。”

“……季小三儿。”

“咳咳,我就推给颜宝了,然后她又推给明曦了。”

“就这样”

“是啊。不然呢”明曦吧唧吧唧地吃着芭乐,含含糊糊地答道。

霁霖看着明曦:“他没有为难你吧”

“为难我为什么要为难我”

明曦和霁霖面面相觑,两脸懵逼。

颜宝见状抚额:“你叔叔很高兴,问了我好些明曦的事。”

“啊”

“喜好啊,什么的。”颜宝嗤了一声,“你叔叔见你终于有人要了,可高兴了。”

“……”

“对啊,”明曦点头接话,“你叔叔挺好的,还说我们要是再去g市玩,你们家酒店随便住。”

霁霖再仔细一看信的末尾,果然叔叔交待了同样的事,“这次来g市反正不是赶通告,就一起放松放松,住在我们自己家酒店就可以。别的没有,住还是可以住到腻的,房间随便挑。”

“什么酒店”季诺和颜宝异口同声。

霁霖答道:“我叔叔是开酒店的。叫做skylark。”

季诺:“就是那个遍布g省甚至全国连锁的五星级酒店!”

一向淡定的颜宝也是一愣:“还到处开度假村的那个”

“……”

倒也……emmm好像还真是。

见三个人都在看着他,霁霖赶紧找补:“其实还好啦,我没有回去继承家业的打算,谁还没点自己的梦想呢。”

季诺“呵”了一声:“是啊,不好好努力可是要回去继承千万家产呢……等等,保守估计了,应该不止这个数吧”

季诺心情复杂。

想当初霁霖临近毕业的时候可没少为“未来”发愁。一方面是遥不可及的配音梦想,另一方面是如果不工作就吃不上饭的现实情况。加上这家伙在毕业前就积极地各种找兼职,让他一度看不下去,以为他真是再不工作就要饿死的状况,于是好心半租半送地分享了住处,还帮忙把霁霖推荐给了哥哥,让霁霖做他侄子的家教好长一段时间……

结果……人家压根不缺钱。

难怪啊,霁霖除了为梦想无法实现而感到沮丧,好像并没有为钱的事而感到焦虑过。

唉,失策了。

明曦吃完了芭乐,手就着酸酸的软毛揩了揩,然后蹭到霁霖身边:“哇塞,那以后我们岂不是去很多地方都有得住啦……咦,我谈了个男朋友,还捞来了这好处”

颜宝忍不住“噗嗤”一笑。霁霖轻叹口气,无奈又好笑地看着明曦。

季诺:“……不是,姑奶奶,宁真的觉得只有这点好处吗”

“嗯不然呢”

“……没事了。”

季诺是知道霁霖在学生时代家里的变故的,因为父母的意外,霁霖后来就由叔叔抚养。正因为知道,季诺才觉得霁霖需要额外被照顾一些。你想想,小小年纪,父母双亡啊,流离失所啊,出于血缘关系不得不抚养幼崽的叔叔怎么能对他好呢肯定狠心苛责甚至非打即骂啊!总之,在季诺的想象里,霁霖的成长是一路艰辛坎坷,凄风苦雨。

虽然但是,这都是季甜甜的脑洞罢辽。

毕竟,霁霖的叔叔也不是个没有故事的男人。

霁霖的叔叔在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次轰轰烈烈堪比狗血电视剧的爱情。

最狗血的点不在于他和女孩经历了多少风雨才在一起,而在于……他们好容易相爱相守了,那个女孩病逝了。

因为家里产业的关系,季诺、颜宝这些商二代们是从圈子里听过这个“skylark”创始人的一些秘辛的。

据说“skylark”这个名字的由来,也和他心爱的女孩有关。

据说当初相遇,正是他在一场晚宴上听过她弹唱朗诵的《致云雀》,从此一见倾心。

后来她的离世,更是成为他心头那只不再飞回的云雀。

“higherstillandhigher,

fromtheearththouspringest,

likeacloudoffire;

thebluedeepthouwingest,

andsingingstilldostsoar,andsoaringeversingest.”

……

“teachmehalfthegladness,

thatthybrainmustknow,

suchharmoniousmadness,

frommylipswouldflow,

theworldshouldlistenthen,asiamlisteningnow!”

霁霖的叔叔在最心爱的人离世后,就再未恋爱过,自然也一直没有结婚,没有后代。

而对于哥哥的孩子霁霖,他从来都是格外喜欢的,喜欢到什么程度呢说是视如己出的程度,一点儿也不为过。

于是兄嫂一家的意外,他二话不说就接过抚养霁霖的责任。霁霖那时候才是初中的年纪,一朝遭逢意外,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心理创伤或是心理阴影,也没有就此长歪,可见叔叔还是花了极大的心思的。

季诺“啧啧”了一声,打量着霁霖说道:“没想到你是他的侄子。没想到啊没想到。”

霁霖摊手:“你也没问过我。”

虽说他叔叔有意让霁霖继承他的衣钵,但霁霖基本不怎么参与叔叔那个圈子的事,就连参加个晚宴什么的,他都兴致缺缺——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他实在兴趣不大。

若不是没兴趣,又怎么会在之前的庆功宴上跑出去透气,又刚好遇到正巧也溜出来透气的明曦呢。

说到底,他和明曦,在某些方面真的是有一种出奇的相似。

怪不得他们能够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

在参加《真假cp糖》的时候,醉大在主持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

“借用网友的话,‘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我觉得,爱情不仅仅是乍然的欢喜,更是灵魂的共鸣。”

明曦不知道霁霖为什么呆呆地盯着她瞧,却是粲然一笑,自然而然地走过来牵他的手:“那就去呗!有人包机票还提供住宿,干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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