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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勇是个送外卖的,这天他跑完最后一单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骑着电动车穿过老城区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豆大的雨点砸得他睁不开眼。这条路上的路灯坏了好几盏,明明灭灭的,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他想着抄个近路,一拐弯钻进了一条他平时根本不走的巷子。巷子两边是老旧的居民楼,墙皮都剥落了,看上去有些年头了。雨水在坑洼的路面上汇成一个个小水塘,电动车灯一晃,映出破碎的光。 就在他快要冲出巷子口的时候,车灯猛地照到前面路中间好像躺着个人。李大勇心里一咯噔,赶紧捏闸,电动车轮胎打滑,差点把他甩出去。 “谁啊这是大半夜的躺路中间,不要命了!”他嘟囔着下车,心里有点发毛。 凑近一看,是个姑娘,穿着身奇怪的粗布衣服,像是古装剧里跑出来的,浑身湿透躺在水洼里,一动不动。李大勇蹲下身,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还有气儿,就是脸色苍白得吓人。 “喂!姑娘!醒醒!你没事吧”他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 姑娘眼皮动了动,慢慢睁开眼,眼神先是空洞茫然,然后猛地聚焦,露出极度的惊恐。她一把推开李大勇,手脚并用地往后缩,声音嘶哑地尖叫:“你是何人!此乃何处!休得靠近!”她说的话带着一股很浓的、李大勇从来没听过的外地口音,调子怪怪的,但勉强能听懂。 李大勇被她吓了一跳,一屁股坐水里了:“我、我是送外卖的。你晕路上了,我刚想帮你。你没事吧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或者报警” 那姑娘听到“报警”两个字,浑身一抖,眼神更加恐惧,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缩在墙角,像只受惊的兔子:“报…官不可!万万不可!民女未曾作奸犯科…”她说话文绉绉的,听得李大勇一愣一愣的。 雨越下越大,两人浑身都湿透了。李大勇看她冻得嘴唇发紫,瑟瑟发抖,不像装的,心里那点警惕变成了同情。这姑娘怕是精神上有点问题,或者受了什么刺激。 “唉,算了算了,你先起来,这雨大的,别真淋病了。我家就在前面小区,要不你先去我那儿避避雨,暖和一下我不是坏人,真的,你看我这样,像坏人吗”李大勇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些,指着自己身上印着外卖平台logo的湿漉漉的工装。 姑娘警惕地打量着他,又看看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昏暗的巷子,哗哗的大雨,远处传来汽车驶过积水路面的声音,这一切都让她无比恐惧。她犹豫了很久,最后可能是实在冷得受不了,或者是觉得眼前这个相貌普通、语气焦急的男人不像恶人,才极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李大勇把她扶起来,发现她浑身软绵绵的,几乎走不动路。他叹口气,把自己的雨衣给她裹上,半扶半抱地把她弄到电动车后座。“坐稳了啊,抓住我衣服。” 姑娘僵硬地抓着李大勇的工装外套,电动车一动,她吓得低呼一声,差点掉下去。 好不容易到了李大勇租住的一室一厅老房子。屋里有点乱,沙发上还扔着几件没来得及洗的衣服。姑娘站在门口,死活不肯进去,眼睛盯着屋里明亮的电灯,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 “这…此乃何物如此耀眼,莫非是西域传来的明珠”她指着灯泡,声音发抖。 李大勇哭笑不得:“这是电灯啊,大姐!你没见过电灯”他按下开关,灯灭了,又按一下,灯亮了。姑娘吓得往后一蹦,差点被门槛绊倒。 “妖、妖术!” “妖什么术啊,这是科学!”李大勇挠挠头,觉得这姑娘病得不轻。他把她拉进屋,关上门,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自己的旧t恤和运动裤,“快去卫生间把湿衣服换下来,用毛巾擦擦,别感冒了。卫生间在那儿,”他指着一个门,“拧那个龙头就有热水。” 姑娘抱着干衣服,怯生生地走进卫生间,过了好久都没出来。李大勇不放心,敲了敲门:“喂,你没事吧” 里面传来带着哭腔的声音:“此、此铁器如何出水民女…民女不会用…” 李大勇一拍脑门,只好隔着门教她怎么拧水龙头,怎么用马桶。心里嘀咕:这失忆得够彻底的,连自来水都不会用了 等姑娘换好衣服出来,宽大的t恤和运动裤穿在她身上晃晃荡荡,更显得她瘦弱可怜。她的长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脸色因为暖和过来稍微红润了些,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眉眼清秀,但眼神里的惊恐和陌生感一点没少。 李大勇给她泡了碗方便面。姑娘看着碗里冒出的热气,又看看李大勇递过来的塑料叉子,不敢动。 “吃啊,没毒。”李大勇自己先吃了一口给她看。 姑娘学着他的样子,笨拙地拿起叉子,挑了几根面条放进嘴里,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然后也顾不上礼仪了,狼吞虎咽起来,看样子饿坏了。 “慢点吃,慢点,没人跟你抢。”李大勇看着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啊怎么大晚上穿成那样倒在街上” 姑娘放下叉子,眼神黯淡下去,小声说:“民女…姓王,闺名婉清。家住灵璧县王家村。”她说的那个县名,李大勇听都没听过。 “灵璧哪个省的你怎么跑到这儿来的” 王婉清抬起头,眼睛里满是泪水,更咽着说:“民女…民女不知为何在此。民女只记得…那日身体不适,喝了药便睡下了…醒来便在雨中,见到…郎君你。”她称李大勇为“郎君”,听得他浑身不自在。 “然后呢之前的事记得吗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王婉清努力回想,眉头紧紧皱起,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家中有爹娘,还有一个小弟…那日…似是…似是…”她突然捂住头,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痛…头好痛…想不起来…” 李大勇看她痛苦的样子,不像装的,赶紧说:“行行行,想不起来就别想了,先休息,明天再说。”他把她安排在自己卧室床上,“你睡这儿,我睡沙发。” 王婉清看着柔软的床铺,又看看李大勇,忽然跪下了:“多谢郎君收留之恩,婉清…婉清来世做牛做马…” “哎哟喂!快起来快起来!”李大勇吓得跳起来,赶紧把她扶起来,“这都什么年代了,不兴这个!睡觉睡觉!” 这一晚上,李大勇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没睡好。一是沙发太小,他个子高大,睡得憋屈;二是心里实在纳闷。这姑娘太奇怪了,说话古怪,行为诡异,像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可这世上哪有什么穿越肯定是受了什么刺激,失忆了,或者精神有问题。明天得想办法联系她家人或者送派出所。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勇被厨房里的动静吵醒。他揉着眼睛走过去,看见王婉清正对着燃气灶发愣,试图用一根筷子去戳打火开关。 “哎!祖宗!那个不能碰!”李大勇一个箭步冲过去关上燃气。 王婉清吓得手一缩,怯生生地说:“民女…民女只是想烧点水,伺候郎君洗漱…” “有电水壶,不用这个。”李大勇拿出电水壶,灌上水,插上电。王婉清又看到一桩“妖术”,眼睛瞪得老大,看着水壶呜呜作响,吓得躲到李大勇身后。 李大勇叹了口气,觉得这事有点棘手。他请了一天假,决定先带王婉清去派出所查查有没有失踪人口登记。出门前,他找出一顶自己的棒球帽和一副口罩让她戴上,免得她那身古怪的言行和惊慌的眼神引人注目。 到了派出所,民警小哥接待了他们。李大勇把事情大概说了一下,只说她可能失忆了,忘了自己是谁。 民警小哥看着躲在李大勇身后、低着头不敢看人的王婉清,例行公事地问:“姓名” “王…王婉清。”声音细若蚊蝇。 “年龄” “十…十六。”她记得自己昏睡过去前是十六岁。 民警小哥抬头看了她一眼,这姑娘看着不像十六,起码二十了。“家庭住址” “灵璧县…王家村。” 民警在电脑上查了半天,摇摇头:“没有灵璧县王家村这个地名。你是不是记错了或者说的是很久以前的旧地名” 王婉清一脸茫然。 民警又让她提供父母姓名,她说了两个名字,民警查了人口系统,也查无此人。 “这就奇怪了,”民警小哥皱起眉,“要么是她记错了信息,要么…”他压低声音对李大勇说,“要么就是精神方面有问题。这样吧,我先给她登记个失踪人口备案,拍张照留底。你们先回去,有消息通知你们。” 从派出所出来,王婉清更加沉默了,低着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李大勇心里也不是滋味,看来这姑娘真是无家可归了。 “你先别急,暂时住我那儿吧,慢慢想。”李大勇心一软,说道,“我帮你找我找看,那个灵璧县到底在哪儿。” 接下来的几天,李大勇一边跑外卖,一边教王婉清适应现代生活。教她用钥匙开门,教她用电视遥控器(她对这个小盒子里能装下那么多人感到极度震惊),教她用电饭煲煮饭。过程笑料百出,王婉清学得很认真,但经常闹出误会。比如她第一次看到李大勇的手机视频通话,吓得直接把手机扔了出去,以为是什么缩人的妖法。李大勇心疼地捡起屏幕碎裂的手机,哭笑不得。 同时,他也四处打听“灵璧县王家村”。问遍了跑外卖的同事,都没人知道。上网查,搜出来的都是些旅游信息或者古代地名考据,说灵璧是古地名,现在早不用了。李大勇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越来越浓。 王婉清则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做饭、打扫、洗衣服,做得一丝不苟,甚至坚持要给李大勇缝补磨破的工装裤,针脚细密得让李大勇啧啧称奇。她安静、勤快,但眼神里总带着一抹化不开的哀愁和迷茫,经常对着窗外发呆。两人渐渐熟悉起来,对话也多了。 “李郎君,”她总是这么叫他,“你们此处的人,为何人人都有一个会发光的小板子(手机)时时观看,莫非是什么法宝” “那是手机,用来联系别人,买东西,看新闻…呃,算了,跟你说不明白。反正不是法宝。” “那路上奔跑的铁盒子(汽车)呢无需牛马牵引,速度如此之快!” “那是汽车,烧油的。” “油何种油如此厉害菜籽油可否” “……” 李大勇发现,王婉清并非完全无知,她认识字,而且是那种很难的繁体字,她看到李大勇买的通俗历史书,能磕磕绊绊地念出来,说的都是些之乎者也的古文。她还会写毛笔字,写得特别好看。有一次,李大勇交电费,拿着计算器算钱,王婉清看了一眼账单上的数字,心算瞬间就给出了结果,比计算器还快。 “你…你数学这么好”李大勇惊呆了。 王婉清微微低头:“家父曾教过珠算,也略通一些账目。” 李大勇看着她,心里那个荒诞的念头又冒了出来:她不会真是从古代来的吧 有一天晚上,李大勇下班回来,带了个奶油蛋糕。王婉清第一次吃蛋糕,小心翼翼地挖了一勺放进嘴里,奶油的口感让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然后开心地笑了。这是李大勇第一次看到她笑,还挺好看。 “好吃吗”李大勇问。 “嗯!”王婉清用力点头,“似是天上的吃食,甜而不腻,软糯可口。多谢郎君。” “别老是郎君郎君的叫了,听着别扭,叫我大勇就行。” “大…大勇哥。”王婉清脸微微红了。 两人关系近了,王婉清也渐渐愿意说一些她“记忆”里的事。她说她家是开绣庄的,父亲是秀才出身,后来经商。她从小学习女红和读书识字,很少出门。她记得那是乾隆某年的春天,她感染了风寒,病得很重,家里请了郎中,喝了药后就昏睡过去,再醒来就是雨夜遇到李大勇了。 李大勇听着,只觉得像是在听故事。乾隆年间那不得两百多年前了他越发觉得王婉清可能是得了某种妄想症,把电视剧里的情节当成自己的记忆了。他委婉地建议:“婉清啊,要不…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就是…医馆,让大夫给你检查一下身体” 王婉清立刻紧张起来:“民女身体无恙,无需看郎中!那日的药…”她脸上露出恐惧,“那药…甚是苦涩…”她似乎对“喝药”这件事有极大的心理阴影。 又过了几天,怪事发生了。小区里最近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闹得人心惶惶。这天晚上,李大勇家楼道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男人的叫骂声,好像是在抓小偷。突然,李大勇家的门被猛烈撞击了一下。 王婉清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一本李大勇买的带插图的《唐宋传奇》),吓得书都掉了。撞击声过后,门外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是一片寂静。 李大勇抄起扫把,警惕地打开门一看,门外空空如也,只有楼道灯忽明忽灭。但是第二天,他们听说,昨晚那个跑到他们这层楼的小偷,莫名其妙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摔断了腿,被保安抓个正着。小偷哭爹喊娘地说,好像有个看不见的人狠狠推了他一把。 李大勇心里直犯嘀咕,回头看了看正在安静擦桌子的王婉清。王婉清感受到他的目光,抬起头,温柔地笑了笑:“大勇哥,何事” “没、没事。”李大勇把疑问咽回了肚子里。 真正的高潮发生在一周后。那天李大勇休息,带着王婉清去附近的公园逛逛,想让她散散心。公园里有个老大爷正在用大毛笔沾水在石板地上写书法,笔走龙蛇,周围围了一圈人叫好。 王婉清看得入神,忍不住低声评价道:“此字虽有筋骨,然失之柔媚,过于匠气了。” 她声音虽小,却被那耳朵尖的老大爷听到了。老大爷是个退休的语文老师,脾气有点倔,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冲着王婉清说:“小姑娘口气不小啊你来写一个看看” 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王婉清脸一下子红了,直往李大勇身后躲。 李大勇赶紧打圆场:“大爷,对不起对不起,她瞎说的,您别介意。” 老大爷却较上真了,把手里的大毛笔递过来:“来来来,小姑娘,露一手让大伙瞧瞧!光说不练假把式!” 王婉清看着那支巨大的毛笔,又看看周围围观的人群,犹豫了一下。李大勇以为她害怕,想拉着她走。却见王婉清深吸一口气,从李大勇身后走出来,接过了那支对她来说过于沉重的毛笔。 她走到旁边一块干净的石板地前,蘸满了清水,然后屏息凝神,手腕悬空,缓缓落笔。她的动作极其优雅流畅,带着一种与现代人格格不入的古韵。清水在石板上晕开,形成一个个结构严谨、秀逸非凡的繁体字。她写的是一首李大勇完全没听过的古诗,字迹工整漂亮,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灵气和风骨,瞬间把老大爷那手字比了下去。 周围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呆了,包括那个老大爷。他凑近了仔细看,越看越惊讶,喃喃道:“这…这是标准的馆阁体啊!还带着钟王小楷的韵味!这没有几十年的功夫练不出来!小姑娘你…你师从哪位大家” 王婉清放下笔,微微屈膝行了个古礼,轻声道:“老先生过奖了。家父自幼教导,胡乱习字,贻笑大方了。”她这言行举止,活脱脱就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这下连李大勇都看傻了。一个自称十六岁(看起来二十多岁)、失忆、来自一个不存在的地方的姑娘,能写出一手震惊退休老教师的毛笔字这绝对不正常! 就在这时,人群外挤进来一个穿着道袍、留着山羊胡的干瘦老头,看起来像个算命的。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王婉清,又看了看地上的字,脸色变得异常严肃,甚至有些紧张。他快步走到王婉清面前,围着她转了一圈,鼻子还使劲嗅了嗅。 “这位…姑娘,”老道士开口了,声音沙哑,“恕贫道冒昧,请问姑娘…近日可曾遭遇什么不同寻常之事譬如…重病昏迷或者…去了什么阴气重的地方” 王婉清被他看得发毛,躲到李大勇身后,小声说:“道、道长何出此言” 李大勇也护住她,没好气地对老道士说:“喂,算命骗钱去别处啊,少在这里装神弄鬼吓唬人!” 老道士却不理李大勇,眼睛依旧盯着王婉清,语气凝重:“姑娘,你魂魄不稳,周身气息与此时此地格格不入,似有残魂未融之象…恕我直言,你…并非此世之人吧”最后这句话,他压低了声音,只有李大勇和王婉清能听到。 王婉清猛地抓住李大勇的胳膊,指甲几乎掐进他肉里,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 李大勇心里也是咯噔一下,难道这老道士真看出什么了他嘴上还硬着:“胡说八道什么!赶紧走!不然我报警了!” 老道士摇摇头,从怀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符,塞到李大勇手里,低声道:“小伙子,信不信由你。此女乃借尸还魂,强留于世,于她于你,皆非福事。此符或可暂安其魂,但终究…唉,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他叹了口气,转身钻出人群,很快不见了。 回家的路上,气氛异常沉闷。王婉清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身体微微发抖。李大勇手里攥着那张黄符,心里乱成一团麻。借尸还魂这怎么可能可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怪事,又怎么解释 晚上,王婉清发起了高烧,嘴里不停地说胡话,一会儿喊着“爹娘”,一会儿又恐惧地哭喊“不要灌我药…苦…”,一会儿又用那种怪怪的口音念叨着“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大勇急坏了,想送她去医院,她却死死抓住李大勇的手,泪流满面:“不去医馆…不去…大勇哥…我怕…那道长说的是真的…我、我是不是早就死了那我如今又是谁” 看着她痛苦无助的样子,李大勇心如刀绞。他想起老道士给的黄符,死马当活马医,找出打火机把符纸点燃烧成灰,混在水里,小心翼翼地喂王婉清喝了下去。 说来也怪,喝下符水后没多久,王婉清的烧竟然真的慢慢退了,呼吸也变得平稳,沉沉睡去。 第二天,王婉清醒了,眼神却和以前不一样了。少了那份属于“古代闺秀”的怯懦和迷茫,多了几分现代人的灵动和好奇。她看着李大勇,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大哥,有吃的吗饿死我了。”语调干脆利落,带着点本地口音。 李大勇愣住了,小心翼翼地问:“婉清你…你感觉怎么样” “婉清哦,你说这身体原来的名字啊”她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动作自然大方,“我想起来了。我不是什么王婉清。我叫吴薇,家就住隔壁区。我那天晚上跟家里吵架了,跑出去喝酒,好像喝断片了…然后一睁眼就在你这了。之前浑浑噩噩的,好像做了个很长很怪的梦,梦里自己成了个古代大小姐,说话走路都别别扭扭的…难受死了。”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堆,语速很快。 李大勇彻底懵了:“吴、吴薇” “对啊!”她跳下床,活动了一下手脚,“哎呀,这身体好像还有点没适应。不过总算清醒了!大哥,谢谢你收留我啊,还照顾我…虽然我迷迷糊糊的,但好像有点印象。给你添麻烦了吧” 李大勇看着眼前这个言行举止完全现代化的姑娘,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有点释然,看来不是什么借尸还魂,就是双重人格或者失忆症现在恢复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有一点莫名的失落。那个会叫他“大勇哥”、会给他缝衣服、会写一手好毛笔字的“王婉清”,好像就这么消失了。 他勉强笑了笑:“没、没事。你好了就行。那你赶紧联系一下家里吧,你家人肯定急坏了。” 吴薇用李大勇的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她妈哭得稀里哗啦的。原来她已经“失踪”快半个月了,家里报警都快找疯了。挂了电话,吴薇说:“我爸马上开车来接我。” 等待的时候,吴薇好奇地打量着李大勇的小屋,看到桌上那本《唐宋传奇》,拿起来翻了翻:“咦我还记得梦里好像看过这个还挺有意思的。”她又看到桌上王婉清前几天练字留下的毛笔和纸,拿起来看了看,“啧啧,这谁写的字啊这么好看跟印出来似的。” 李大勇沉默了一下,说:“…是你写的。” “我写的”吴薇夸张地指着自己鼻子,“开什么玩笑!我连钢笔字都写得跟狗爬一样!还毛笔字” 李大勇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吴薇的爸爸开车来了,是个看起来很焦急的中年男人。他千恩万谢地拉着李大勇的手,非要塞给他一个厚厚的红包。李大勇推辞不过,只好收下。吴薇跟着她爸下楼,临走前还爽朗地朝李大勇挥挥手:“大哥,谢了啊!有空请你吃饭!” 送走了他们,屋里瞬间安静下来。李大勇看着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房间,心里也空落落的。他走到书桌前,拿起王婉清(或者说吴薇)写的那几张毛笔字,看着那工整秀丽的字迹,仿佛还能闻到那股淡淡的墨香。 事情好像就这么解决了,回归了“正常”。但李大勇总觉得哪里不对。如果吴薇只是失忆或者人格分裂,她怎么会写出自己根本不会的毛笔字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古代的知识那个老道士的话,又是什么意思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李大勇送完一单外卖回来,又累又困。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忽然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哭声好像是从…卧室传来的 他一个激灵爬起来,轻轻走到卧室门口。门虚掩着,他看到吴薇(或者说王婉清)正坐在书桌前,背对着门,肩膀微微抽动。桌上摊着毛笔和纸,她一边哭,一边用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她写字的姿势,那种专注而哀伤的神态,分明就是之前的王婉清! 李大勇的心跳骤然加速。他轻轻推开门,小声问:“婉清是你吗” 写字的身影猛地一僵,然后缓缓转过头来。是吴薇的脸,但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泪水,充满了不属于吴薇的哀婉和绝望。 “大勇哥…”她开口,是王婉清那特有的、带着奇怪口音的柔软语调,“我…我时间不多了。” 李大勇惊呆了,走过去:“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已经…” “吴薇姑娘的魂魄醒了,我便被压制了。”王婉清流着泪,声音更咽,“那日道长所言非虚…我确已非生人。乾隆年间,我病重不治,本该就此离世…不知为何,一缕残魂未散,浑噩漂泊…直至那夜雷雨交加,感应到这与我有几分缘法的吴薇姑娘魂魄离体(醉酒昏迷),她的肉身又与我八字相合,阴差阳错…我便…我便暂借于此…” 她断断续续地解释着,字字句句都透着令人心碎的凄凉:“能重活一次,得遇郎君,婉清已感激不尽…见识此等光怪陆离之世界,虽惶恐,亦有惊喜…只是,终究是偷来的时光…吴薇姑娘既已苏醒,我便不能再鸠占鹊巢…方才感应到地府召引,恐…恐离别在即…” 李大勇听得心头发酸,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之前半信半疑,此刻却不得不信了。他涩声问:“…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王婉清摇摇头,泪珠滚落:“人鬼殊途,岂能久伴能得这十余日阳世光阴,将前生未能活尽的岁月稍稍弥补,已是意外之喜…婉清别无他求…”她拿起桌上刚刚写好的那张纸,递给李大勇,“此乃婉清手书,聊表谢意,望郎君勿弃。” 李大勇接过一看,纸上用极其漂亮的毛笔字写着一首小诗,语句婉约,表达着感谢和祝福,末尾还盖了一个小小的、她用口红印按下的“指印”。 “大勇哥,”王婉清看着他,眼神温柔而悲伤,“你是个好人…望你此生平安喜乐,觅得良配…”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身体也开始变得有些透明。 “婉清!”李大勇急切地想抓住什么,却感觉手指仿佛穿过了一缕轻烟。 王婉清(或者说吴薇的身体)眼神中的哀愁和不舍如同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瞬间的茫然,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咕哝道:“嗯大勇哥你怎么在我房间几点了啊…”是吴薇的声音和语气。她完全忘了刚才发生了什么,揉着眼睛,疑惑地看着李大勇和他手里的纸,“咦你拿的什么这字谁写的真好看…” 李大勇看着她,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他知道,王婉清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后来,李大勇把那张纸仔细裱了起来,挂在自己床头。吴薇回家后,很快恢复了正常生活,偶尔还会在微信上跟李大勇聊几句,发些搞笑表情包,她对那半个月“失忆”期间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只当是自己醉得太厉害做了场怪梦。 一切似乎都回到了正轨。但只有李大勇自己知道,那个雨夜,他捡到一个来自两百多年前的姑娘,又眼睁睁看着她消失。他有时会想,王婉清的那缕孤魂,是否已经回到了她的时代还是依旧在某个时空缝隙里漂泊 一年后的清明节,李大勇跑外卖路过城郊的一片老墓园。忽然,他鬼使神差地停下车,买了几炷香,走了进去。墓园里很安静,石碑林立,许多墓碑已经残破,看不清字迹。他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他的目光被角落里一块极其残旧、半截埋入土里的青石碑吸引住了。 他走过去,蹲下身,拂开石碑上的落叶和泥土,艰难地辨认着上面模糊的刻字。当看清那斑驳的字迹时,他的心跳仿佛停止了。 石碑上赫然刻着——“显妣王母婉清之墓”几个繁体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依稀能辨出“乾隆某某年”的字样! 墓碑前,似乎有人来祭拜过,放着几束早已干枯腐烂的野花。而众多枯萎的花瓣中,竟有一枝含苞待放、带着清晨露水的白色小花,娇嫩欲滴,与周围的破败枯朽格格不入,像是刚刚被人轻轻放在那里。 李大勇站在原地,看着那枝新鲜的小白花,又看看那块埋葬着两百多年前一个名叫王婉清姑娘的墓碑,久久说不出话来。一阵微风吹过,小白花轻轻摇曳,仿佛在向他点头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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