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散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大禹带着玄弓、黄戈二人,告别了盘瓠,下了桐柏山,迤逦来到了南方的大地上。

南方的风土人情和中原大不一样。中原的田地里种的是麦、稷和菽类,男人们耕种田地、上山打猎,妇人们则摘采棉花,纺纱、织布。正是所谓的“男耕女织”。

南方的田地里栽的是水稻和芋头。男人们耕田种稻、撒网捕鱼。女人们则采桑、养蚕和采茶。是男耕女“采”的景象。

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有春蚕、夏蚕、秋蚕。家家的姑娘和媳妇都要上山采桑叶,背回家来喂蚕。

远远看去,漫山遍野。有桑树的地方,便有采桑姑娘身影。采桑姑娘伸出灵巧的双手,不停地忙碌着采摘桑叶。她们一边采摘桑叶,一边唱着山歌。婀娜的身姿点缀着青山绿野。是南方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南方的气候火热,冬季很短,或者根本没有冬季。人们穿的衣裳都很少,男人们光着脊梁,腰间围着一张兽皮或者树皮。女人们上身围着麻布、芭蕉叶,或者棕榈丝。下身围着短裙。

穿衣裳的人都是有钱的人家和当官的人家。更有富贵的人还穿丝绸或者锦缎的衣裳。

这种丝绸、锦缎做衣裳穿在身上,高雅、华贵,质地柔软、细密,色泽鲜艳,像是天上的神仙下到凡间来。

这些做衣裳的丝绸、锦缎便是用蚕吐的丝织成的。

平常的百姓人家,虽然家家养蚕,但是自己却舍不得穿丝绸。因为蚕丝的价值非常高,拿到集市上可以换回许多粮食、陶器、麻布等生活必须品。

将蚕丝拿到中原去,更是值钱,简直就可以用“寸锦换寸金”来形容。因此,南方的百姓生活在鱼米之乡。除了舍不得穿丝绸之外,平常的日子还算好过。

大禹走过了一村又一村,走过了一邑又一邑。他发现,几乎每个村的村头、每个邑的邑里,都建有庙宇。庙宇里青一色地供奉着一位美丽的姑娘。姑娘面容俊美,体态丰盈,神情和蔼,举止端庄。身上穿着高贵的丝绸衣裳,可是身后却披着一张白色的马皮斗蓬,身旁站着一匹白马。

有的庙宇中供奉人美丽姑娘则身上披着马皮斗篷,双腿并拢侧坐在白马的背上。

大禹好奇,向当地的人询问,得知这位神祇(qi)叫做“马头娘娘”。也叫马明菩萨,或者马明王。是一位蚕神。

这些更引起了大禹的好奇。头一次听到有称女子为王的,觉得非常新鲜。于是刨根问底,要知道这位马头娘娘的来历。

这一天晚上,大禹等三人便夜宿马头娘娘庙中。刚睡下不大一会,大禹就见庙内一下子明亮了起来,供桌上边供的马头娘娘的神像忽然动了起来。大禹急忙推醒了玄弓和黄戈二人。

这时只见马头娘娘开口说话道:“大禹别来无恙?”大禹急忙站了起来,说道:“您就是马头娘娘?请恕大禹打扰,大禹初次来到南方,见到处处都有尊神的庙宇,颇感新奇,于是想要知道尊神的来历。”

马头娘娘说道:“看来大禹真的不记得天上的事情了。好吧,那我就带领你们再回到从前的时候去看一看吧。”大禹说道:“那就感谢尊神了。”马头娘娘走到了大禹的跟前,一只手拉住了大禹,另一只手拉住了玄弓和黄戈二人,嘱咐道:“请你三人闭上眼睛。”大禹三人都闭上了眼睛,只听马头娘娘说了一声“起”。于是便带领着大禹三人穿越时空,回到了过去的时代。

原来,这位又美丽又奇特的马头娘娘,本是蜀国人氏(今四川),本来的名字叫做菀蓉。可是她的原身并不是凡间之人,她乃是从天来的。她是天上的一只灵虫,叫天虫。

以前,凡世间并没有蚕,只有天上才有蚕,叫天虫。这天虫是天上的灵物,长得白白胖胖,体态柔韧、婀娜。她生长在天上的天虫园里。天虫园里到处都生长着菩提树,梧桐树,橄榄树,神仙树等等各种奇树佳木。开着奇花,结着异果。仙泉从地上涌出,叮叮咚咚从园中淌过。蝶舞蜂飞,满园飘香。

天虫每日在园中悠闲地生活着,吃的是仙树叶,喝的是甘露水,每隔七天吐一次丝。她吐出的丝有七彩之色。

天上的织女再用这丝,织出丝绸、锦缎来。不用染色,天生自带的花纹和图案。这些丝绸和锦缎,专门供给天帝和天上的众位神仙穿戴。

千万年以来,天虫便一直在天上这样地生活着,由于吃的是仙树叶,饮的是甘露水,所以天虫早已通灵。她平时模样便是一个仙女的模样,只有每次吐丝的时候,她才会化作天虫的模样,吐完了一次丝,便又恢复了仙女的模样。

话说,天上还有一匹白色的天马,这天马本是八部天龙的儿子。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这天马是八部天龙的小儿子,他长得与马一样,神俊异常,所以人们也把他叫做天龙马。

天马生活在天上,无拘无束,独来独往,自由自在。只是没有一个伙伴,没有一个朋友,感到很孤独,很寂寞。

有一天,天马走进了天虫园里,看见天虫正在吐丝。再看天虫的长相,也是浑身雪白,长着一颗跟自己一样的马头和一张一样的马脸。感到很亲切,以为找到了同类。

自从天马看见了天虫的那一刻起,天马就爱恋上了天虫,特别是天虫吐完了丝,又恢复了仙女的模样之后,更显得美丽、圣洁、优雅,就像一个白色的天使。让人感到亲近。

天马并不以为天虫是异类。也并不认为异类之间就不能产生爱情。他深深地爱上了天虫。

纯洁的爱情有时是不分物的种类的。天虫也感到了天马的爱,并且也渐渐地爱上了天马。

每当天虫不吐丝的时候,天马就带着天虫,到外面遨游,天虫觉得一个女儿家,双腿叉开骑在天马背上很不雅。于是就双腿并拢,侧坐在天马背上的一侧。双双满世界里游玩。

一年又一年,天马驮着天虫,天上凡间,到处遨游。他们到过东洋大海,踏遍了东海的万顷碧波。也到过西方昆仑山。飞越过白雪皑皑的圣洁的第三女神峰。看见过北溟的大鱼——鲲,也看见过南天的大鸟——鹏。也无数次见过凡间的名山大川和滚滚红尘。

一日,天马驮着天虫,从凡间的天空经过。天虫看见了凡间的百姓们,男人都光着背梁,女人们都裹着麻布衣裙,整日劳作,只为了填饱肚皮,连一件衣裳都穿不上。姑娘们更可怜,正是花一样的年华,却没有衣裳穿,有的只用树皮或者兽皮蔽体。于是,天虫动了怜悯之情。

天虫吐了一束丝,用口嚼碎,洒向了凡间。这些嚼碎了的蚕丝瞬间变成了一个个天虫宝宝,落到了南方大地的树林里。

天虫宝宝们来到了人间,它们尝遍了凡间的所有树叶,大多数都不适口,只有桑树叶子还可以吃。于是这些天虫宝宝便一个个都爬上了一棵棵桑树,从此它们便以桑叶为食。因为她们所吃的是凡间的树叶,所以吐出的丝便也失去了颜色,只有白色。

天虫宝宝的成长习性也发生了变化。它们一生要以四种形态度过。第一种形态为卵。卵是一颗颗黄色或者黑色的,象小米粒一样大小的颗粒;第二种形态为幼虫期,即虫宝宝。这期间它们要经过“四眠、五齡”,然后吐丝结茧。进入第三种形态,即化蛹期;化蛹后约半个月,羽化为蛾。即第四种形态。蛾全身被覆着白色的鳞片,长着美丽的翅膀,像白色的天使。这些天使门羽化后,便各自寻找伴侣,结成双对,留下后代之后。便完成了一个生命的轮回——死去后归于大地。

天虫宝宝吐丝结成的茧,留在了树上,它们挂在树枝上,像是一颗颗果实,又象是一颗颗风铃,在树上随风摇荡。

百姓们从这里路过,看见了这些茧子,觉得很好看,用手摸一摸,柔柔软软的,暖暖呼呼的。于是将它们摘下来,拿回家里。从这些茧子里抽出了丝来,再用这些丝,织成了丝绸。这丝绸又漂亮,又柔软,又轻巧,又耐穿。有钱的人和当官的人都非常喜爱这种东西,趋之若鹜。甘愿出高价购买。

百姓们看见蚕茧能卖钱,卖掉蚕茧能换回来许多粮食和日常用品。所以百姓们都纷纷爬到山上去,从桑树上将野生的蚕茧摘收回去,抽丝织丝绸。后来又把虫宝宝也捉回到家里,在家里饲养起来。家里的女人不能下田耕田、种地,正好可以上山采桑叶,养虫宝宝。

人们通过采桑养虫宝宝,收获了虫茧。拿到市场上换回了粮食,麻布和陶器等生活用品,改善了生活、添补了家用。百姓们的生活越过越好了。可是百姓们不知道这些能给自家带到利益的虫宝宝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叫什么名字。

这一天,邑里来了一位白胡子的老人,穿着丝绸的衣裳,鹤发童颜,飘飘欲仙,。邑人都认为他是一位仙人。于是向这位神仙请教这虫宝宝的来历和名字。

仙人说道:“这虫宝宝是从天来的,是天虫姑娘可怜凡间的百姓没有衣裳穿,便使用分身术,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化作自己的模样,撒向凡间来的。这虫宝宝的名字叫做‘天虫’”。

众人听了之后,不知道天虫是什么,于是又找来了笔,求仙人将这个名字写下来。

仙人拿起笔来,在竹简上写下了“天虫”二个字。

那时候写字都是自上向下书写,天字写在上边,虫字写在下边。

由于仙人写字写得很快,字写得有一些潦草。天虫二个字离得又近了一些,几乎连到了一起,所以,天虫二字就变成了一个“蚕”字。从此,人们便将虫宝宝叫做“蚕”了。

世上的事,往往美中不足。这些从天上来的虫宝宝——蚕,给人们带来了财富,也给人间增添了靓丽。人们精心地饲养它们,可是它们还是水土不服。很容易感染上疾病和温疫,稍有不慎,便成批成批地死亡;有时甚至是连窝全端,使养蚕人家颗粒无收。凡人们对这些疾病和瘟疫束手无策。

天虫看见了这一切,很伤心,也很着急。心疼这些身体里流淌着自己血脉的精灵们的遭遇,时刻担心着它们的命运,想不出来什么好主意来保护和拯救它们的命运。

思来想去,最后,天虫决定,自己到凡间去投生成一个养蚕姑娘。到蚕宝宝的身边来,亲自去指导凡间的养蚕女人们养好蚕宝宝,保佑这些蚕宝宝健康快乐地生长。

这时,天虫又想到了天马。天马这样爱恋自己,自己去到凡间投生,天马知道了一定会伤心。转念又一想,反正到自己凡间走一个轮回也就是几十年的功夫。天上一日,便是地上一年,按天上的日期算,也就不过是几十天罢了。只好与天马分别几十天,也算不了什么,反正自己与天马都年轻,将来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

天虫拿定了主意,说走就去走。于是天虫来到了养蚕最兴盛的蜀国,投生到了一家勤劳、善良的养蚕人家。做了一个养蚕姑娘,取名菀蓉。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影帝老公,一宠到底!

影帝老公,一宠到底!

七小橘子
前世,她作天作地作自己,从不把他的好放在眼里,最后成功把自己作死。这辈子黎月笙只奉行三个原则:逆袭,虐渣,养宝贝,追男神!男神无奈扶额:你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人人都认为,莫影帝很讨厌某个主动靠近的女人,不是冷脸就是叫她滚。后来大家才发现,真相是这样的。请客时,影帝说,“她不喜欢吃胡萝卜,青菜,土豆。不用不做,对身体好的还是要吃,做少一点。”拍戏时,影帝说,“男一号太丑,男二号演技太差,刚好我有时间
都市 完结 87万字
春日迷情

春日迷情

宋缙
虞冉是破落千金寄人篱下的小可怜,亦是京圈人尽皆知自甘堕落的笑柄。他是世人尊敬的京圈太子爷,薛家未来的掌门人。那日,他动了情:“虞冉,你知不知道你在找死?”虞冉笑了,寄人篱下想要报仇的每一夜,她都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可是为了接近薛砚辞,她欲擒故纵,置之死地而后生。只为了接近仇人多一点,手刃他给血亲报仇。薛砚辞亲眼见证了自己豢养长大的玫瑰,一步步做尽疯狂的事。却在众人唾弃她时,将她捧在手心:“阿冉,累不
都市 连载 66万字
种田系统教我谈恋爱

种田系统教我谈恋爱

顶尖尖儿
系统君:穿越吗?直接当娘,相公还帅炸的那种!老娘信了你的邪!瞅瞅自己满脸横肉,一身肥膘,顶着虐待公婆、毒打孩子的恶名,甘霖气得想回家。然而,在舔了便宜相公的神仙颜值之后,甘霖狗了:这种男人谁顶得住啊?回家是不可能回家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回了。手握种田系统,开铺子,卖美食,赚得盆满钵满。然后有一天,众人惊愕的发现甘氏不一样了,她苗条又好看,可爱又能干,被相公和孩子宠上天。
都市 连载 111万字
盛宠之毒医世子妃

盛宠之毒医世子妃

云玫瑰
苏冰嘴角微勾,淡笑看着君泽天。“不管是谁,敢阻拦你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既然是决定来失落之地闯荡,畏手畏脚可不是他们作风!前路纵然荆棘满路,九死一生哪有如何?
都市 连载 834万字
末世:万人嫌炮灰又把男主整疯了

末世:万人嫌炮灰又把男主整疯了

狐狸敢压龙
一睁眼,迟梧初穿成末日里的万人嫌真少爷,还差点把逆袭文男主噶了。迟梧初亡羊补牢。男主发烧,他喂粥喂水;男主受伤,他贴身换药;男主遇敌,他挺身而出!结果却引来男主的厌恶:“别碰我,恶心,这辈子离我越远越好!”“……”亲妈失望:“迟家没有你这样恶毒的孩子!”亲哥派人监管:“任何动静都及时上报,不许他作奸犯科。”白月光嫌弃:“菟丝花就好好当替身。”后来,迟梧初舍命救亲哥,冒险夺药草治疗亲娘,拒绝白月光的
都市 连载 52万字
深宫醉

深宫醉

刺情
一生渴望被人珍藏,妥善安放,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逃离,免我无枝可依。遇见楚月泽时,他们青梅竹马,年幼病重时他背自己去医馆,呵护自己,他是她黑暗人生的一束光,沈清歌以为她们一定会喜结良缘携手一生。遇见傅晟夜时,他是皇上,有众多嫔妃,自己只是他后宫佳丽三千中的一位,为了母亲,为了摧毁赵家,沈清歌不惜进宫以身试险,有孕时他的关心宠爱至让她童年缺爱的心深受感动,到头来,自己始终没有他的江山重要。遇见贺
都市 连载 3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