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几张以前写的小故事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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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爱不爱,你都还活着,不管你恨不恨,你都还呼吸着。
当黑暗的主宰北冥问御风,“你想要什么”
那时御风刚从黑不见底的蛇型爬上来,她毫不犹豫的回到说:“我想要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北冥答应了她,给她四本风、火、水、电的操纵心法和一件穿在身上能上天入地,入水入火的天衣。从那以后,御风就是自由的代表,没有什么能束缚的了她;她可以化作一缕清风从你指尖溜走,也可以化作龙卷风将你困在风里,把你撕成碎片。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不过的人,我一直这样以为着。我害怕黑夜,害怕鬼和妖怪,怕麻烦,懒惰不堪,甚至稍有不顺心就会满腔怒火。我不懂得隐忍,不知道谦让,不跟着人群随波而流。我喜欢一个人呆着,睡觉或者看小说,我喜欢在电脑上打字,喜欢看美男美女的图片,喜欢做梦,更喜欢动画片。我写的故事都没有结局,我最害怕的就是结局,因为只要结局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回忆是最可怕的,纵使它美好.......
可是,我遇见了御风,认识了御风,和御风成为了好朋友。
看见她的第一眼,我以为她是初中里的男孩子;穿着白色的休闲衫,灰蓝色的破旧牛仔裤,裤链、裤洞一大堆;可爱的脸上顶着一头凌乱的短发,黑发中夹带着几缕翠绿,她冲我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
是她先招惹我的,也是她介绍我认识很多很多朋友的,因为御风,我变了,变成我喜欢的我。
她喜欢跟在我身后,遇到什么没见过的东西会吃惊的拉着我去看,然后让我买给她吃,或者玩。
御风身材修长,比我高十公分,却是个搓衣板的身材,配上那头短发,咋一看,就是个男孩子。
我一米六三的瘦小身材,偏偏胸部大的要命,我讨厌大胸,穿衣服干什么都不方便。我想让御风把我的胸部变小,我把她当做神仙了,不过她说,除非我减肥,不然的话是瘦不下来的,于是我决定减肥,人生中第一次减肥,只为把我的胸部瘦下来。
我和御风一样不爱穿裙子,不过我喜欢可爱的衣服。
又一次我问御风“大街上那么多可爱漂亮的女孩子,你为什么偏偏和我打招呼和我做朋友呢”御风笑着回答我说:“因为你比较特别。”至于怎么个特别法,她隐瞒不说,不管我怎么威逼利诱,她半个字都不透露,时间久了,我就放弃了。
认识御风的五个月后,我被公司开除了,从此后,我变成了无业游民,御风还是一样的见到什么要什么,只要她喜欢,不过我不会买给她,如果要顺着她的意思,把整条商品街买给她都不够。
我没了工作,并没有报告给远在老家开农场的父母,尽管他们的财产够我吃三辈子的,可是我不想做啃老族,我也不想继续打工,更不想自己做老板,暂且让我自由自在的生活一段时间吧!
早上出去散步,回来时路过商店,就买了一些泡面和黄瓜,这些天我和御风都在吃这些垃圾又美味的食品。回到我的那间小房子里,御风连忙接住我,当她满心欢喜的打开纸袋时,满脑黑线的看向我:“又是这些”
“是啊!”我点头,从她手里拿过纸袋,进了厨房。
在吃杯面的时候,御风一直在看着我,她问我:“为什么不找工作”
我喝了口汤,让胃里变暖一点,深秋了,屋里没暖气,室里室外温度差不多,我说:“还没想好做什么工作。”
“搜寻鬼魂好不好”
御风的这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要不是她施法让我食道里的食物咽下去,我就真的噎死了。
她递给我一杯水,说:“我是认真的。”
她确实是认真的,因为从我认识她到现在,她都是笑嘻嘻的,可是现在,她的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嘴唇紧抿,两行入鬓秀眉微微朝眉心蹙着,没有笑容,没有古灵精怪。
“怎么搜寻啊我看不见它们,也感觉不到,我也不是死神,没有斩魂刀,不可能把他们变成地狱蝶啊。”我说的都是实话,即使我想,我也没那个能耐,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已。
“你可以。”说着,御风伸出右手食指,按在我的眉心,一阵刺痛由外到内蔓延开来,我只觉得头晕眼花,不一会儿便晕倒在地。
睡了一觉,醒来后,我看见满屋子的形状各异的生物,他们有着夸张恐怖的五官和异常的身材,像鸡蛋一样大的眼睛呆滞的盯着我看,可偏偏他们的嘴角是上扬的,笑容诡异阴森。这种情况下我是叫不出来的,只能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然后在躺下。我以为我是在做梦,在我刚躺下去后,听见了御风的呼唤。
“观月!”
观月是我的名字,我姓风。
这不是梦,梦没有这么清晰的感觉,也闻不到这么清爽的香味。我重新坐起来,御风就坐在我对面,表情还是一样的严肃。
不管了,先拒绝再说!
“我怎么敢啊,你知道的,我最怕鬼了,你让我去搜寻魂魄,我还没走到地方呢就已经被他们吓死了....”我带着哭腔,可怜兮兮的说着,御风是好人,应该不会让我这个凡人去送死吧!“御风姐姐,俺求求你了,我不是孑然一身,我有父母的啊.......”
我以为我的演技能骗到御风,没想到她一下子抱住我,把我拥入她那小身板里。我原本在哭的,可是现在愣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御风身上的香味一个劲的朝我鼻子里涌,我听见她的心跳声,比平常时候都清晰。
“观月,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我跟你做朋友的原因么现在我就告诉你,我们一直都是朋友,你是青岩山上的白兔,十善聚满,转为一世凡人,体会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富贵贫贱,原本你可以圆圆满满的过完这一世,可是事情有变,北冥被南图软禁在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十殿阎罗也被打的魂飞魄散,地府里的魂魄无法转世,人间的魂魄无法魂归阴间,天地秩序错乱,情急之下我才离开青岩山,出来寻找你们,观月,帮帮我.......”
御风说的话我懂了一半,我的脸上滴落了她的一滴泪水。此刻,御风变得成熟感性,不再像个孩子一样任性调皮撒娇。
我伸手圈抱住御风的腰,我说:“好。”
新的工作
总的来说,我还是害怕御风的。平时她总是一副笑嘻嘻调皮的摸样,谁知道认真起来竟是这样的可怕。尽管是被她抱着,脸上有她滴落的泪珠,然而我的心还是紧缩不敢轻举妄动。
御风松开我后,跪坐在我的面前,眼里还有汪汪的水珠翻滚着,仿佛下一秒就会奔涌而出。她双手捧着我的脸,手指是那样的冰凉。
“观月,看见了么他们就是无处可去又受了污染的魂魄,如果再不把他们送去地府叫他们投胎,后果不单单是魂飞魄散那样简单,他们会被南图吞噬,会消失....”
我望了一眼站在御风身后那些奇怪形状的东西,它们有着人类的五官和四肢,可是却以夸张扭曲的状态呈现出来;有的细长如变异的豆角,有的瘦小像颗豌豆那么大,或浮夸浮肿,或瘦骨嶙峋;灰青色的皮肤,像鸡蛋一样大小的眼眶,可眼珠子却只有绿豆大小;它们一点都不亚于日本动画片里的妖怪,甚至连惊悚片里的女鬼都要逊色它们几分。
人们不是都说,人死后会百病痊愈,会变成一生中最美的样子么怎么它们不是如此是什么污染了它们
现在才是中午,可阳光却被厚重的窗帘挡在外头,屋子里除了我和御风的呼吸声,就只剩钟表走路的哒哒声了。
“...御风...”我的内心还在纠结,我承认我是自私的,光是它们的样子就已经让我无法直视了,别说是寻找它们了,普通人避开还来不及呢。一想到以后要半夜三更不睡觉也要出去找他们,我就慎得慌;拿着奇怪的道具,跑到坟场或者是医院的太平间,就反感害怕的不行了。御风说我不是一般人,我前世是什么白兔精灵,可那毕竟是前世,纵然我的脑袋不灵光,可现实和梦境我还是分得很清楚的。如果御风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来找我,我肯定会激动的日夜失眠,天天跟在她皮贵后面跑,可....(伤心事暂且略过)我今年二十五岁了,虽然青春正好,风华正茂,可我已经沦为自私自利的人了!
不过,自私自利的人也是人,况且我骨子里的信守承诺不会允许我背弃对御风的诺言,那丝后悔之意在我心头稍作停留也就烟消云散了。因为人是有软肋的,不管那个人时多么的自私无情冷血,只要他还是人!
“我知道你害怕,所以,我会一直陪着你,就算没有我,你也不会孤身一人。其实在找到你之前,我就在搜集魂魄,再亲自将它们送去地府;可是最近死去的人太多了,纵使有敏康他们帮我,也是杯水车薪。南图的势力扩大到光明界,那里的神佛已经被他的心腹取而代之,五百年前神界抛弃人界后,就开始走向低谷,直到被南图收入囊中才算完全的覆灭。青岩山虽不归属光明界,可是山上的动物却都生长了一颗纯洁的心,最为特殊的是你们是个精灵,你们的力量有净化的功力,这是独一无二的,净化之力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你们团结......”
“前世的心脏有净化的功能,但这个功能今生能用么”我有些不信,像御风所说,既然我的心纯洁,可为什么我不是好人没有怜悯之心,没有把众生平等相待,甚至自私懒惰。不过这是吐槽,心里想想就算了,现在说出来也太不和时宜了。
“本就是同一个灵魂,有什么不能用的。”不知道我所说的话的笑点在哪,反正御风是笑了。抬手拂去眼角的泪珠,她容光焕发,明朗的笑容为那张可爱精致的容貌添了不少光彩!
我暗道:御风真是可爱,真是好看呐!
下意识的看了看她身后的魂魄们,我说:“要我送这些人去地府么”
“你不怕了”
“你会让我死么”我挑挑眉,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她千辛万苦找到我,又声泪俱下劝服我,其中的付出她会让它付之东流么
我没有问我为什么能看到魂魄,也没仔细想御风在我的眉心做了什么,但确定是御风在我眉心做了什么我才能看见魂魄的。
当太阳完全下山后,御风打电话叫来一个叫即墨沙也的帅哥,他美丽的容貌没有吸引我,但他身上那件民国时期对襟外褂倒是让我好奇不已。那一排挽花纽扣异常的别致,衣服上没有绣那些精致美丽的团,但是这份朴素赢的了我极大的好感。我向来喜欢复古的东西,他这件民国对襟褂更是不例外。
御风叫他教我开启地府之门的法子,地点选在杂物室。等里面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被那些奇形怪状的魂魄统统搬出来后,便开始了开门。即墨沙也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两张米黄色的长方形纸,给我一张,不用我解释你也知道这是画符用的符纸,光是看它周边的朱红曲线绘成了花边就知道这纸一定很贵,我虽然是穷人,也懂一般的纸哪有这样的柔软触感和光滑平整细腻。
“跟着我做。”即墨沙也语气十分温柔的对我说道。
这悦耳的声音划过我的耳朵,抬头看看他,开始在心里给他的第一印象打分,直觉认为,这个人脾气很好,是个好欺负的对象。
正当我给他评分时,他已经开始行动了,当看见他右手食指指尖溢出的一点血时,我的心头划过一丝危险信号,他这是要干嘛难道要用血画符我惊讶,还未来得及询问,我的右手食指突然一阵刺痛,抬手一看,已有鲜血冒出,而这时,御风手里的小刀进入了我的视线。
“你干嘛”我大声问道,可想而知我是有多么的不愿意,竟然趁我出神时偷袭我,太不仗义了吧!
“观月。”耳边又传来即墨沙也温柔的声音。
我才不管他温柔不温柔呢,立刻伸出冒着血的手指到他面前,厉声质问:“干嘛要用血别人不都是用朱砂的么”
即墨沙也笑了笑,美眸弯弯的眯着,隔着那一帘纤长浓密的睫毛,我看到洒在他眸里的点点星光。可惜我不是花痴,不会因为他的温柔和耀眼的笑容而就此消火。
正当我又要发作之时,他开口说道:“开门不同于收妖,只有用自己的血才能让符生效。也怪我事先没说清楚,别生气了,仔细看着我的动作,这东西讲究的是连贯性,中途是不能停的。”
“赶紧的。”他的话让我没有继续胡闹的瑕疵,我只能没好气的催促他,却不能说别的。
即墨沙也没有继续理论,而是友好的冲我点点头,然后食指开始在符纸上挥画。我连忙学着他的样子,在纸上上下左右挥动,别无视我的聪明,我照葫芦画瓢的本事可是天生的,不但一笔没错,还和他的相差无几。接着,他把画好的符文贴在正北面的墙上,我照做;他双手合十,念念有词,我照做。
“吾心照明月...”
“吾心照明月...”
“明月为钥...”
“明月为钥...”
“监,吾之心清水洗涤,吾以血液为引...”
“监,吾之心清水洗涤,吾以血液为引...”
“铸启门之匙,开!”
“铸启门之匙,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