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胡萝卜的木子金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十四章第三节 东栅大街的空气里还飘着嘉善塘命案的碎末,茶坊里的老汉们刚把死者的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墙根下纳凉的婆娘就又开始咬耳朵,说夜里听见谁家男人在巷口哭,哭得跟丢了魂似的。我蹲在自家门槛上择菜,耳朵却支棱着,听着那些真假掺半的传闻在石板路上滚来滚去,像晒化了的糖稀,黏糊糊地裹着整个夏天的闷热。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噔噔”的脚步声,急得像是踩着火炭。我抬头,正撞见邬叔叔的影子卡在门框里,他那顶半旧的蓝布帽歪在一边,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鬓角往下淌,洇湿了衬衫领口。往常他来总爱先在门口喊一嗓子“阿二在干嘛”,今天却半句废话没有,一把攥住我的胳膊就往院墙外拽。 “轻点轻点,”我被他拽得一个趔趄,手里的苋菜撒了好几片,“邬叔你这是咋了” 他把我按在斑驳的砖墙上,背对着大街,脸凑得极近。我这才看清他的眼睛,红血丝像蛛网似的爬满了眼白,平时总带着点笑意的嘴角抿成一条直线,硬得像块冻住的铁块。“阿来头在你家吗”他的声音压得极低,气音里裹着股说不清的寒意,刮得我耳朵尖发麻。 我心里“咯噔”一下。阿来头这名字最近在东栅口不陌生,听说他总带着两个半大的小子在东栅大街晃悠,有一个还把头发染得花花绿绿,见了姑娘就吹口哨。我跟他确实碰见过几次,无非是在杂货店买酱油时遇上,他斜着眼看我,我低头付钱,跟他连“点头朋友”都算不上,顶多是两条偶尔交叉的影子。 “没有啊,”我下意识地摇头,手指抠着墙缝里的青苔,“我跟他不是很熟,除了那次不愉快,平时没交集,真不熟。”我抬眼瞅他,“出啥事了您找他这么急” 邬叔叔的目光在我脸上扫了两圈,像探照灯似的,恨不得把我心里那点念头都照得透亮。“你别骗我。”他又说,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这是我头一回见他这样,连去年抓小偷时都没这么吓人。 “骗您干啥”我把声音放软了些,带着点讨好的笑,“我要是见着他,还能不跟您说到底咋了嘛” 他沉默了片刻,喉结动了动,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命案。”两个字从他齿缝里挤出来,轻得像片羽毛,却在我心里砸出个坑。 “又……又出命案了”我舌头有点打结,手里的苋菜叶子被捏得烂糟糟的。前阵子嘉善塘那具浮尸的样子还在脑子里晃,现在又来一桩,这东栅大街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我没忍住,带着点年轻人的莽撞打趣道:“邬叔,我咋觉得自您来了东栅口,这命案就跟着扎堆儿来呢” “胡说八道!”他眉头猛地一拧,语气沉了下来,“是有命案我才来的,别弄反了因果。”他顿了顿,脸色缓和了些,却还是紧绷着,“不跟你扯这些。你跟我说实话,据你了解,他能去哪儿” 我盯着墙根下一只爬得飞快的潮虫,脑子里飞快地转。阿来头那帮人平时爱往哪儿钻呢,忽然想起上个月在街边菜场看见的情景——老破细正给阿来头递烟,点头哈腰的,活像只摇尾巴的狗。老破细是开理发店的接触的人杂,说不定就藏在他家。 “他……他好像跟老破细走得近,”我迟疑着开口,“前阵子见过他们在一块儿抽烟,至于去没去他家,我就说不准了。”我又追问,“到底是谁杀了人” 邬叔叔没接我的话,只是拍了拍我的胳膊,力道不轻。“刚才的话,烂在肚子里,跟谁都不能说。”他的眼神里带着警告,“漏了风,他们换了地方藏,再抓就难了。” “我懂,保密。”我赶紧点头,心里那点看热闹的心思早没了,只剩下莫名的紧张。 邬叔叔跨上他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脚蹬子“咔嗒”一声,自行车就像支离弦的箭,拐进巷口不见了。我站在原地,手里还攥着那把烂掉的苋菜,风一吹,后背竟有些发凉。 后来才知道,邬叔叔那天真的在老破细家的床后面抓到了人。阿来头被按在地上时还嘴硬,说自己啥也没干,是旁边那个矮胖的小子抖得像筛糠,没等审问就全招了。 事儿说起来简单得让人发怵。就在头天夜里,他们三个在化肥厂宿舍门口闲逛,迎面撞上一个下班的工人。大概是天黑路窄,肩膀蹭了一下,两边就吵了起来。那工人骂了句“小流氓”,矮胖子就红了眼,从裤兜里掏出把折叠刀,原本是想吓唬人,照着对方大腿捅了一下。谁也没想到,就那么一下,偏偏捅破了大动脉。血涌出来的时候,三个半大的孩子都吓傻了,眼睁睁看着那人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法院判的时候,小胖子因为未成年,免了死罪,判了无期。可这“无期”没熬多久,听说几年后在劳改农场越狱,被哨兵开枪打死了,尸体拖回来的时候,衣服上全是血窟窿。阿来头是主犯,虽说刀不是他捅的,但法院认定他是团伙头目,直接判了死刑,秋后就执行了。 我是在菜市场听卖鱼的王婶说的,她说阿来头被押上刑场时,脸白得像张纸,腿软得站不住,是被两个法警架着走的。我手里提着的草鱼在塑料袋里扑腾,溅了我一裤腿的水,我却没心思擦。 那天晚上,我翻箱倒柜找出了藏在床板下的那把刀。那是把弹簧刀,去年生日时同学送的,说是“出门在外,总得有点家伙防身”。我确实带过几次,走夜路时攥在手里,觉得腰杆都能挺直些。可现在看着那闪着冷光的刀刃,脑子里总浮现出化肥厂宿舍门口的血泊,还有阿来头被架走时的样子。后半夜,我悄悄爬起来,把刀扔进了下塘桥下的芦苇荡里。水面“咚”的一声,像块石头落进了心里,倒也踏实了。 扔刀那晚的月亮很薄,像片被风刮碎的瓷片,贴在下塘桥的水面上。我蹲在桥洞下,看那把弹簧刀沉进芦苇荡时带起的涟漪,一圈圈晕开,把月光搅成了碎银。水里有我的影子,缩着肩膀,像只受惊的鸟——原来我也会怕。 以前总觉得带把刀是厉害,走夜路时摸到冰凉的刀柄,就敢瞪那些斜着眼看我的混混。可阿来头被法警架着走的样子,还有化肥厂宿舍门口那摊没来得及擦的血,总在眼前晃。那血是热的吧流在地上的时候,会不会像夏天晒化的柏油,黏住路过的蚂蚁 我开始练钢球。天不亮就爬起来,院子里的炮筒树还浸在露水里,树干滑溜溜的。起初扔出去的钢球总打偏,要么撞在墙根的青苔上,弹回来砸到脚脖子,要么就飞进隔壁吴家的鸡窝,惊得母鸡咯咯叫。吴婶隔着墙骂:“木子你发癔症呢大清早砸我家鸡!”我拎着俩鸡蛋赔罪,下次照样练,只是准头慢慢攒了些。 三个月后,我能打中炮筒树最粗的那根枝桠。那枝桠上有个疤,是去年雷劈的,黑黢黢的像只眼睛。每天晨光刚漫过墙头,我就站在院心,手里攥着磨得发亮的钢球,盯着那疤。手腕一抖,“啪”的一声,钢球准准嵌进疤里,震得枝头的露水簌簌往下掉。练到后来,闭着眼都能听出球落的位置——砸在树干上是“咚”,打在枝桠上是“啪”,要是偏了砸到青砖地,就是脆生生的“叮”。 有回小毛逼来找我,撞见我正扔石头打院墙上的壁虎。他蹲在门槛上看了半晌,忽然说:“你这手劲儿,不去当弹弓队的教练可惜了。”我没理他,手里的小石头“嗖”地飞出去,壁虎尾巴一翘,没影了。石头打在砖上,碎成两半。 “你以前不总带把刀吗”小毛逼又说,“我见你跟甪里街的黄毛起冲突,手都摸到刀柄了。” 我捡起草丛里的钢球,往兜里塞。“刀沉。”我说。其实是怕,怕哪天真被逼急了,那把刀会像阿来头同伙手里的折叠刀一样,捅出去就收不回来。血一旦沾在手上,怕是这辈子都洗不掉,就像下塘桥的淤泥,踩进去就陷到底。 日子像炮筒树的叶子,落了又长。我离开东栅大街那年,树已经长得比院墙还高,最粗的枝桠够到了二楼的窗台。我最后扔了次钢球,打在老地方的疤上,“啪”的一声,惊飞了几只麻雀。 再想起这些,已是四十年后。湘江边的风裹着水汽,吹得人眼睛发潮。朋友还在惊叹那两只被打中的鸡,我却望着荒草丛发愣。刚才扔石头的瞬间,手腕的弧度、眯眼瞄准的角度,竟和当年在东栅大街的院子里一模一样。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生了根。不是刀,不是狠劲,是藏在骨头里的准头,是被逼到绝境时也能攥紧拳头而非拔刀的克制。就像炮筒树,哪怕被雷劈出疤,也照样往高里长,把根扎在泥里,扎得深,才站得稳。 那年我在株洲做服装生意,几个朋友从乡下带来两只土鸡,说是散养的,会飞,让饭店帮忙加工。结果饭店学徒打开纸箱时没留神,两只鸡“扑棱”一下就飞了出来,直往江边的荒草丛里钻。那草长得比人高,真让它们钻进去,再找就难了。 朋友们都急着去追,我却下意识地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两块鹅卵石。阳光晃眼,鸡飞得正急,翅膀拍得“啪啪”响。我眯起眼,手腕轻轻一抖,两块石头一前一后飞了出去。 “咚”“咚”两声闷响,几乎是同时传来的。 朋友们都愣住了,眼睁睁看着那两只鸡扑腾了两下,就歪在地上不动了,只爪子还在轻轻抽搐。 “木子,你……你这是啥功夫”一个朋友瞪着眼,手里的烟卷都掉了,“看着跟个教书先生似的,胳膊劲儿比屠夫还大” 我笑着拍了拍手上的灰,没说啥。风从湘江面上吹过来,带着点水汽的腥甜,恍惚间竟像是回到了东栅大街的院子里,晨光里,炮筒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我手里的钢球在空中划着弧线,落下去时,总能惊起一片叶子。 有些东西,埋在泥里,生了根,就再也拔不掉了。 抛刀夜静水纹颤, 砺石朝来树影寒。 四十年光腕底劲, 犹从泥底扎深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网络打赏哪家强,神豪水姐她最狂

网络打赏哪家强,神豪水姐她最狂

鹿不眠
快穿大佬水云身进入度假世界,接了个外快任务,只要绑定神豪系统,在网络打赏收集情绪值,就可以获得现实货币返现,还可以开启商城兑换特殊奖励。收集情绪值?这个她懂。天大地大,她的情绪值最大嘛!无论是直播软件还是语音厅,网络打赏一条街,打听打听谁是姐!温婉大美女喊她老婆跳舞给她看?赏!可爱小美女喊她姐姐唱歌给她听?赏!男主播?都给她卷起来!腹肌练起来,擦边舞扭起来!赏!自以为能扮猪吃老虎的恶臭男?喜欢骚扰
都市 连载 45万字
仙妃传之凤凰于飞

仙妃传之凤凰于飞

公子尘卿
(原名:启禀王爷:王妃又忘吃药了!【仙妃传四部曲之一——凤凰于飞】)凌小小,凌氏除妖家族首位继承人,一朝穿越,竟成了大秦声名鼎沸的第一草包,凌仙儿!小小表示:生活不易,小小叹息。秦佑宸,大秦战神,十四皇叔,看似温润如玉,实则无心无情的他,竟对小小“一见钟情”!十四叔表示:一遇小小,误终身。于是,小小每日的生活,变成了收收妖,睡睡觉,打打情,骂骂俏,小日子过得倒是十分滋润。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弥留之际
都市 连载 73万字
天医神尊在都市

天医神尊在都市

王欢林静佳
神秘高人王欢下山,一手医术救世人,神秘异术护佳丽!身怀神秘异术,医术惊人,玩转都市,纵横天下!
都市 连载 1035万字
美食新空间

美食新空间

低调夜行
人生就像杯苦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他,只想平淡的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都市 连载 47万字
男神是我前夫

男神是我前夫

ting风雨
儿子问:“妈咪,你男神是谁?”答:“不就是你的便宜爹地,我的前夫咯”未婚夫问:“你的男神是谁?”答“不就是你的好兄弟,我的前夫咯”儿子和未婚夫齐齐道:“可是你们已经离婚了,重点是他要离婚”洛茗依很茫然:“这两者有关系么?”……虽然男神伤了她的心,还跟她离婚,但洛茗依觉得,他有很多优点啊,比如,他也给过她爱啊,而且还一直爱着她,又比如,他长得很帅啊等等。直到某一天,她回到那座城市,男神要她回他身边,
都市 连载 104万字
跟他回家,哦!原来是男朋友

跟他回家,哦!原来是男朋友

沐辞兮
谢南深×染秋小狐狸染秋化形后,一直想出森林看看,碰巧碰到了谢南深,也是他带染秋回了家。他们的家是谢南深在学校附近租的房子,小而温馨,他们是相互依偎的家人。两人在渐渐的相处中,都察觉到自己对对方的心意,“我想和他一直在一起。”先是互通心意,到谢南深毕业才在一起。岁月浅浅,余生漫漫;彼此相守,爱无归期。场景一:染秋:“深深,那有只小猫,你要去摸摸吗?”谢南深:“我只摸秋秋小狐狸的毛。”场景二:染秋在谢
都市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