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送 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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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盗墓笔记》码完。
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原则,钟云又接着码《鬼吹灯》!
坚决要把盗墓流鼻祖的名头,也一起拿下!
《鬼吹灯》在后世的盗墓流中,和《盗墓笔记》一样,都属于盗墓悬疑冒险流中的精品小说!
作为盗墓流里扛鼎之作的其中之一,这本书也是一部很吸金的畅销书!
这对于钟云,已经有点枯竭的财政来说,会是一场及时雨!
没有多余的时间多愁善感,钟云又进入了快速码字的模式。
这时候,随着《盗墓笔记》的完结,钟云的粉丝群又一次炸锅了!
书友陈觋也在看完小说后,在钟云的铁杆书粉专区,发表了长长的读后感: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感谢云忧大大的《盗墓笔记》,写出了几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物!大神就是大神,从《诛仙》开始,云忧对人物的塑造就都很成功!无论是:碧瑶,薛杉杉,方一勺,韩立,还有现在的《盗墓笔记》!我是很服气的,作为你的铁粉,我很荣幸!”
“感谢云忧大神为我们所有喜欢他的人,塑造了一个盗墓世界!兄弟情义,家国情怀,意气风发,儿女情长,每一个人物都是鲜活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有魂的,致敬大神,致敬永恒的经典!”
书友命中注定不强求说。
“起伏的一生,人性的变化!这部小说虽是一条主线,可是人物的安排、出场神乎其神。千年的风雨路,一个惊天大迷浮出水面!不读完永远不会知道故事的前因后果。这是这本书的奇点,让人欲罢不能!云忧大神不愧是几个不同流派的鼻祖级大神,脑洞就是宽广,盗墓流都能写的这么声情并茂!牛掰!”
书友流光缥碧,也在评论区留言到。
话说回来,前世钟云看过两遍《盗墓笔记》,书里的人物,的确都让人感动的久久不能忘怀!
…………
电视剧拍完,张艳敏又在燕京和几个女演员一起到处游玩了大半个月,才想起要回家了。
“喂,钟老师,我过几天要回家了。到时候你要不要来送我!”
想了好久,张艳敏才决定打电话和钟云说一下。
从第一次见面,到之后的每一次接触。
她都能感觉到,钟云看她的眼神,和看别人的不一样!
那种目光,要怎么形容呢。
他明明就是在盯着你,却让人感觉不到里面,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情欲和邪念。
很柔很纯,又有一些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
钟云这种目光里面夹杂着的,爱慕和沧桑!
让张艳敏百思不得其解。
钟云对她有“爱慕”感,这个很好理解。
张艳敏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的女人!
但是钟云眼神里那股淡淡的沧桑感,究竟从何而来
她好奇!她想弄明白!
“你要回家啦,什么时候”
钟云接到电话,有点愣神,随后问道。
“喔,后天中午的飞机。”
张艳敏听到钟云问她,简单的做了回答。
“好,到时候我去送你!”
“说好了”
“说好了!”
挂了电话,原本正在码字的钟云松开鼠标。
他就这样两眼无神的,看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实话实说!钟云是喜欢张艳敏的!
这一点他不否认!
他也能很清晰的感觉到,张艳敏现在对他的好感也很浓厚!
张艳敏在和他对视的时候,俩人眼神交汇的那一抹柔情。
是不会骗人的!
是真实的!
哪怕张艳敏是个演员,也不会时时刻刻在生活中演戏。
所以这俩人,就只是差那一层窗户纸!
他俩任何一个人,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关系就能更进一步。
话说回来。
前世的阿秀对钟云来说,也是生命中的,一个挥之不去的符号!
是一种情怀!
是对爱情的美好,最向往的年纪里,最直接的憧憬!
更是他青春年少时的女神!
在钟云年少时期,那个年代的女神,都是真正的女神!
不是后世随随便便在大街上,看到一个长得过得去的,就“女神,女神”的叫的那种“女神”。
有点绕口,但是道理就是这个道理,通俗易懂。
但是生活不是小说!
做不到面面俱到!有时候需要做出取舍。
张艳敏是钟云的情怀,也只能是情怀!
不可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