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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部落的空地上就聚满了人。李念站在石台上,手里攥着几根削尖的木枝,身前摊开一张兽皮——上面用炭灰画着鹿蹄、熊爪、兔印的纹路。“雁过留痕,猎物走过的路也一样。”他拿起木枝指着兽皮上的印记,“鹿蹄尖窄,踩在软土上会留三道浅沟;熊爪重,印子深,还会带起泥土……” 寻踪队的人凑得最近,有人手里拿着石片,把李念说的特征一笔一划刻在上面;后排的后勤队也踮着脚听,眼睛直勾勾盯着兽皮上的印记。讲完特征,李念扬了扬手中的竹简,竹片上用细刀刻着密密麻麻的字:“今后不懂的,就来我石屋翻这些竹简,上面都记着。你们要是有自己的想法,也刻在竹简上入书库,我有奖励。” 这话像颗石子投进水里,整个部落都活了。往后三天,石屋周围总围着人,寻踪队的人捧着竹简核对猎物痕迹,设陷队的人蹲在地上比划陷阱样式,标枪队的人对着树干练习投掷,连后勤队的人都凑过来,缠着老队员问东问西。有五个后勤队员为了能进前线队伍,居然在李念石屋门口坐了一整晚,天快亮时眼睛还亮着,手里攥着记满笔记的石片。 考核那天,所有人都过了关,那五个坐门口的后勤队员也如愿进了寻踪队和标枪队。李念重新组队,十人一小队,三十人一大队,分三个狩猎大队,再加一个后勤大队,寻踪队和设陷队独立在外,加起来不到二十人——这两队人既会寻踪也会设陷,不过是看谁更专精罢了。 以前队伍里总有人不服气,觉得“你会的我也会,凭啥你当领队”,李念这三天就按“能者居之”来定位置,没成想,这套法子后来竟成了部落选拔人才的规矩。 其实在部落里,标枪和弓箭早就是全员基本功了。李念当初硬要求男女老少都练,连半大的孩子都能拉得开小弓,设的陷阱有时能把成年族人坑得灰头土脸。孩子们还会为了找回面子,再设个更巧的陷阱“报仇”,整个部落时常鸡飞狗跳,却透着股不服输的彪悍劲儿。 第六天晚上,篝火又烧了起来,飞把二十个队长、小队长都叫到石屋前。李念看着端坐的众人,习惯性地问:“这次狩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见没人出声,他铺开一张新的兽皮地图,用炭笔圈出一片从未标记过的区域: “这次狩猎范围在这,未知区域,要注意三点——第一,寻踪队先探路,设陷队跟在后面布陷阱;第二,遇到远超能力的猎物,不许硬拼;第三,带好这个。”说着,他把几包褐色的药粉分给众人,“我熬的创伤药,外敷止血。” “未知区域”有人低呼了一声。上次李念带飞、羽、云从未知区域猎回一条大虫,那肉香让整个部落记了半年。此刻听到要去未知区域,众人脸上虽有忐忑,眼里却冒出了凶光——那是饿怕了、也想变强的光。李念看着这一双双发亮的眼睛,忽然有种面对狼群的毛骨悚然,可更多的是欣慰:人族的血性,没丢。 没人知道,李念心里藏着个残忍的打算。这次去未知区域,不只是为了粮食,更是部落壮大后必须走的一步——要探索新土地,要在洪荒里抢生存空间。 他清楚,向新区域进发,是要用鲜血铺路的,最坏的结果就是整个狩猎队都没了,可他必须试。《武经》写完最后一笔时,他就明悟了:洪荒的法则是弱肉强食,人族没资源、没背景,女娲的护佑期再长,要是只会苟且,最后连当“狗”的资格都没有。 危险里藏着机遇,想要活下去,就得争。李念望着篝火跳动的火苗,心里默念:这是人族,向洪荒发起的第一次冲锋。哪怕要付出代价,也要为部落,劈出一条新的活路。 密林中的雨来得比野兽扑击还快。前一刻还晒得人后背发烫的太阳,转瞬间就被黑云层压得没了影,豆大的雨点砸下来,砸在树叶上“哗啦啦”响,砸在人脸上生疼。季抹了把脸,雨水顺着下巴往下淌,眯着眼想看清前方,可刚撑开点眼皮,雨水就灌进眼眶,酸涩得他直皱眉——视野里只剩一片模糊的水幕,睫毛黏成一撮撮,沉得像坠了铅。 “这他妈怎么搞”他心里嘀咕着,抬手举过头顶,徒劳地想挡点雨,目光却没停,飞快扫过四周。作为寻踪队队长,他比谁都清楚,大雨早冲没了猎物的痕迹,更要命的是,雨天里藏着的危险比平时多十倍。他转头找队友,模糊中看见两个身影缩在大树根部的凹巢里,还细心做了隐藏,心里那点烦躁才算压下去些。 他记得李念培训时说过,雨天除了麂子这类会出来找嫩草的食草兽,蛇和金钱豹更爱趁机猎食。正想着,雨幕里传来几声短促的“叽叽”声——是寻踪队的联络信号。 “前方一千多米,麂子群!” 季心里一喜,拳头忍不住往树干上捶了一下。可就在这瞬间,一股腥气混着雨水猛冲过来,他胃里一阵抽搐,身体却比脑子快,下意识侧身一滚,手里的标枪“唰”地拔出来,朝着腥味来的方向狠狠刺去! “噗呲!” 枪尖扎进皮肉的顿挫感顺着手臂传来,下一秒标枪就被一股巨力崩飞。季不敢停,借着惯性又一个旋滚,钻进了树根缝隙里。抬头一瞅,冷汗瞬间浸透了湿透的衣襟——一条水桶粗、十米多长的巨蟒正盘在他刚才躲的树上,蟒头离他不到一米,信子“嘶嘶”地吐着,眼睛里泛着冷光。 刚才那一拳捶树,居然惊得巨蟒仓促发动了攻击,反倒让他捡了条命。季心脏“咚咚”狂跳,指尖却没乱,飞快发出了遇险的信号。急促的喘息里,他能听见远处传来树枝折断的噼啪声,还有队员们报方位的喊声——大部队来了。 人影很快在雨幕里闪烁,有人迅速把他拉到安全地带。季回头看,只见巨蟒周围围了一圈持标枪的族人,猎杀过程安静得很,没有吆喝,没有乱撞,只有标枪入肉的闷响,透着股训练有素的理所当然,跟平时部落里杀猪时的热闹截然不同。 “没事吧” 一声熟悉的问话传来,季打了个激灵,抬头看见李念披着件特制的蓑衣,戴着藤条编的斗笠,正站在他面前,眼神里满是关心。 “首领!”他连忙翻身站起来。 李念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里带着赞许:“不错,做得很好。”说完,便朝着前方走去。季赶紧跟上,没走几步,就看见十个后勤队的族人抬着那条巨蟒,杵着木棍往临时基地去,巨蟒的身体几乎占满了他们的抬杠。 李念停下脚步让路,转头问跟上来的季:“季,麂子群还有多远” “季”这个名字,在部落里可不是随便叫的。族人们都知道,只有为部落立了功、有真本事的人,才能让李念赐名,还会把名字和英勇事迹刻在竹简上,供进英雄堂——那地方在族人眼里,比什么都神圣。 当初季凭着一手顶尖的寻踪本事,不仅把李念教的东西吃透用活,还总能冒出些新点子,连李念都夸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把寻踪队全权交给他管。部落为他举行授名仪式时,他高兴得好几晚没睡着,天天守在李念石屋门口,就盼着早点知道自己的名字。现在听见李念叫“季”,他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热。 “前方一千米,首领。”他赶紧回答。 这时,雨忽然停了。风一吹,树叶上的水滴“噗噗”地往下掉,砸在地上的苔藓上,溅起细小的水花。有些树叶被风吹得起伏不定,像是在辩解刚才的响声跟自己没关系。抬蟒的族人走远后,树林里安静下来,空气里的腥气散了,只剩下雨后草木的清新味。季深吸了口气,压下刚才的悸栗,目光望向麂子群所在的方向——狩猎,还没结束。 雨后的狩猎场还浸在泥泞里,草叶上挂着的水珠一甩就溅起细小的泥点。麂子群的蹄声先于身影传来,“哒哒”地踏过湿土,刚冲出一片灌木丛,就撞上了狩猎队的包围圈。 “噗嗤!”一把标枪突然从树后飞出,精准刺入一头成年麂子的侧腹。短促的哀鸣刚出口,那麂子往前蹿了几步,却被贯穿身体的标枪拽得一个趔趄,重重摔在泥里。其余麂子受惊四散,可老队员早捏着第二支标枪候着,手臂一甩,又将一头试图从缝隙里逃窜的母麂钉在地上。 等最后几只麂子冲出包围圈时,地上已横七竖八躺了三十多头猎物,泥地里的血被雨水冲得淡了,却仍透着股鲜活的腥气。 另一处洼地则是截然不同的沉静——一队和三队的队员已披着蓑衣,在岩石后潜伏了三个时辰。湿冷的风裹着草木味吹过,没人敢动一下,只有手指偶尔摩挲着标枪杆,驱散指尖的僵硬。 突然,“嘀——嘀——”刺耳的骨笛声划破空气,短促又急促。一百多道身影同时从岩石后站起,右手攥着标枪,斜挎的弓箭在蓑衣下露出半截,背上牛皮箭袋里的箭杆轻轻碰撞,发出细碎的声响。紧接着,“嘟——嘟——”的骨笛声又起,节奏变了,像是在传递新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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