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深秋的午后,阳光没有了盛夏的炽热与骄纵,像一位沉静温婉的女子,带着些许慵懒与疏离,静静洒落。 它穿过渐渐稀疏的枝叶,筛下斑驳陆离的光影,落在泛黄的草地上,也落在行人的肩头,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暖意,却不灼人。那光线是柔和的,带着一种淡淡的金色,仿佛给世间万物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滤镜,让原本萧瑟的秋景也添了几分温情。 天空是高远而澄澈的蓝,几朵白云悠闲地飘着,阳光便在这广阔的画布上,照亮每一个角落,驱散了清晨的微凉,带来了午后片刻的宁静与惬意。 晴天下,城门口政府招民兵的红榜显得格外耀眼,消息一传开,县城里顿时炸开了锅。 有人热血沸腾,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拿起武器上前线杀鬼子;有人则犹豫观望,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放心不下;也有人心存畏惧,对凶残的日寇有着深深的忌惮。 报名点前,时而人头攒动,时而冷清寂寥,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真实而复杂的抗战前夕众生相。 陈孝斌接英子回来了,他们来到城门口,人头攒动,他们挤进人群。 “招民兵……” 陈孝斌喃喃念出声,几个烫金的大字像小锤子一样,轻轻敲在他的心尖上。 起初是好奇,他凑近了些,目光快速扫过那些要求:年龄、身体条件、政治面貌…… 一条一条,仿佛都在向他招手。 “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我,我今年二十五,正好!” 他的心跳莫名快了半拍,像揣了只兔子,咚咚地撞着胸口。血液似乎也开始加速奔涌,脸上微微有些发热。 “身高一米六以上…… 我一米七八呢!” 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仿佛这样就能丈量出自己的优势。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我壮得像头牛!” 他甚至悄悄攥了攥拳头,感受着手臂肌肉的力量。 看着看着,那红色的榜单仿佛活了过来,在他眼前展开了一幅全新的画卷。 他仿佛看到自己穿上了崭新的迷彩服,戴上了军帽,和一群同样年轻、同样热血的小伙子们一起,在训练场上摸爬滚打,口号震天响。 他仿佛看到自己手握钢枪,站在哨位上,眼神坚定地望着远方,守护着家乡的一草一木。 “当民兵……”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春天的野草般疯狂滋长。小时候听爷爷讲战场上的故事,他就幻想过自己成为英雄的模样。 长大后,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村青年,后来迫于生计去唱戏,但那份深埋心底的英雄情结,那份对军人的崇敬,从未熄灭。 当民兵,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奉献,也意味着一种不一样的人生体验。这比在家跟着父母种地,或者去戏园唱戏,似乎 “带劲” 多了! 这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证明 —— 证明自己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能为国家、为家乡出一份力。 一丝犹豫也悄然爬上心头。“我能行吗” 他问自己。训练会不会很苦家里怎么办娘会同意吗这些念头像小石子一样投入心湖,泛起圈圈涟漪。 但很快,那份激动和渴望就压倒了一切犹豫。“怕什么!别人能行,我为什么不行” 他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儿涌了上来。“苦男子汉还怕苦娘…… 她要是知道我能当上民兵,肯定也会骄傲的!” 他又仔细看了一遍报名时间和地点,把每一个字都刻在心里。仿佛那张红榜有魔力一般,让他原本有些平淡的生活,瞬间充满了光亮和期待。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胸口充满了力量。 城门口的人越拥越多,陈孝斌和英子好不容易才挤进城。 “我要去报名!保家卫国,匹夫有责!” 茶馆里,一个名叫赵勇的年轻木匠学徒拍案而起,引得满堂侧目。 他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热血,眼睛里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对侵略者的愤慨。“对!我们一起去!把那些狗东西赶出去!” 几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纷纷响应,他们谈论着前线的战事,模仿着士兵的操练,仿佛已经穿上了军装,拿起了武器。 对他们而言,参军是一种荣耀,是抵御外侮、保卫家园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渴望通过自己的热血和生命,换来家国的安宁和未来的希望。 与茶馆里的激昂不同,在菜市场的角落里,几个中年汉子蹲在地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脸上布满了愁云。 “征兵了…… 唉,这兵荒马乱的。” 一个络腮胡的汉子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走了,这一大家子可怎么活” 另一个汉子接过话茬:“是啊,谁不知道国难当头可家里的老婆孩子,总得吃饭啊。去当兵,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娘俩怎么办” 他们并非没有爱国之心,只是家庭的重担像一座大山压在肩上,让他们无法轻易做出抉择。一边是国家大义,一边是家庭责任,他们在两者之间痛苦地徘徊,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沉重的叹息。 还有一些人,则表现出一种近乎麻木的悲观。“参什么军去当炮灰吗”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靠在墙角,有气无力地说道,“打赢打输,还不都是我们老百姓遭殃” 这种论调也得到了一些人的附和:“就是,枪林弹雨的,去了也是白死,还不如在家苟活。” 他们或许曾经历过战乱的苦难,或许对时局早已失去信心,认为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参军不过是白白牺牲。 征兵的消息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小城的街头巷尾激起了层层涟漪,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众生相。 但他们都知道,平静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一场巨大的风暴,正在这座小小的县城上空悄然凝聚。 陈孝斌和英子一路上听着各种讨论,随着人流来到了东街。 望着街对面姐姐姐夫那忙碌而又透着几分喧嚣的杂货铺,听着远处传来的关于报名参军的议论声,陈孝斌心中五味杂陈。 “姐姐姐夫,我们回来了。” “哥,嫂子,我来了。” “是孝斌和英子回来了。”“娘——”孝兰激动地喊出了声。 “嫂子,我来帮你。”说罢,英子放下包袱,去铺里帮忙拿货去了。 陈孝斌看娘和婶子在做饭,也挤进狭窄的厨屋。 他看见英子爹在劈柴,便说:“叔,这活交给我,您歇会。” 英子爹一边喘着气,一边乐呵着,“孝斌回来了,唉!好!” 天渐渐黑下来,铺子也到了打样的时间。 饭桌上都是一些家常菜,一大家子围着坐,十分团圆。 “今天…… 隔壁老王家的小三子,来买了双新布鞋,说是要去参军了。” 姐姐轻声打破沉默,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们在城门口看见招民兵的红榜了。”英子接了嫂子的话。 刘勇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眉头微蹙:“哦…… 这年头,年轻人有血性是好的。”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五味杂陈。 他们的铺子能有今日的 “红火”,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这乱世,因为许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不得不为生计奔波,甚至不得不走向战场。 每一分钱,都像是沾着时代的尘埃,甚至是别人的血泪。他们为能勉强维持生计,甚至略有盈余而感到一丝庆幸,但同时,一种深深的愧疚感和对未来的不安也如影随形。 他们知道,这种建立在他人苦难和时代动荡之上的 “好日子”,是多么的脆弱和不道德。 刘勇有时会望着自家那日渐丰满的钱袋发呆,心想:这钱,挣得踏实吗万一哪天战火真的烧到家门口,这些钱又有什么用呢这种矛盾和焦虑,像一块巨石压在他的心头。 晚饭后,英子将做好的棉鞋从包袱里拿出来,四双黑色,两双暗红花布的,一共有六双,每双棉鞋根部用麻绳串在了一起。 “一人一双,正好。”英子将棉鞋分发给大家。 “我也有。”陈孝斌兴奋地说。 “英子,谢谢你。” 英子的脸颊 “腾” 地一下就红了,像熟透了的苹果,连耳根子都染上了一层可爱的粉晕。 她慌忙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眼睑下投下一片浅浅的阴影,遮住了那双原本亮晶晶的眸子。嘴唇微微抿着,似乎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出来。 她下意识地用手指绞着衣角,把脸微微侧过去,躲开旁人的视线,仿佛连空气都带着一丝发烫的温度。 那模样,像是初春枝头悄悄探出头的嫩芽,带着几分怯生生的娇憨,又透着一股惹人怜爱的纯真。 “英子真是心灵手巧,给大娘做的真合脚,天冷了就有新鞋穿了。”孝斌娘心里乐开了花,她在心里暗暗认定英子就是她儿孝斌的媳妇。 夜深了……县城仿佛也进入休息之中…… 刘勇的杂货铺近来的生意好得有些反常。战争的阴影似乎暂时绕过了这座小城,反而因为周边村镇的难民涌入和一些囤积居奇的心理,让他家这铺子成了香饽饽。 油盐酱醋、针头线脑、乃至一些简单的药品和粗粮,都成了紧俏货。 他每日天不亮就去码头抢货,回来后便和孝兰一起,在铺子里忙得团团转,脸上总是挂着应酬的笑,嘴上不停地说着 “来了您呐,要点什么”“好嘞,这就给您称!” 柜台上的钱匣子,一天下来总是装得满满当当,晚上盘点时,铜板和纸币碰撞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却也格外沉重。 然而,这 “好生意” 带来的并非全然是喜悦。夜深人静,当陈勇把沉甸甸的钱袋藏进床下的暗格时,脸上的笑容便会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难言的神色。 孝兰会默默地给他泡上一壶浓茶,两人相对无言,只有屋外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更显夜的深沉。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清冷女医要和离,狠厉权臣火葬场

清冷女医要和离,狠厉权臣火葬场

疑似桑梓
一朝穿越,现代中医师刘清荷成了某岭南小镇的女大夫。一纸婚约,将她与前首辅之孙,官任刑部侍郎的宋辞绑在了一起。刘清荷想着,若要进宫查明父亲的死因,那么嫁与宋辞为妻,确实于她也有诸多便利,所以她与宋辞约法三章,成了一对‘假夫妻’。虽然是‘假夫妻’,但偶尔的‘假戏真做’也是要的,比如同吃,同住,同房...呸呸...同房怎么可能,但日子一久,刘清荷已能感觉到宋辞对她的态度不太对劲。新皇登基,父亲的死因得以
都市 连载 25万字
妖孽都市修神

妖孽都市修神

红泪二世
樊辰被神秘老者带到一山村里练所谓的绝世神功,一练就是七年,下山之后就是各种坑。什么?你是超级富二代?照坑!强大势力的少主?坑你没商量!绝世家族的家主?这样就不坑你了吗?不存在的。
都市 连载 38万字
四爷,宫斗嘛!

四爷,宫斗嘛!

蓝莲君子
她是雍正皇帝后宫毫不起眼的答应一枚,居住在最冷清的咸福宫中,无人知道她曾经也是陪伴皇上最久的女人之一。临终时兰英觉得自己终于要解脱了,结束自己可笑、可怜、可悲而又绝望的一生。然一转眼时空扭曲,命运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她又回到了康熙三十一年。只是情况怎么有些不对?穿越的李氏、重生的宋氏……天,怎么连太子妃也来插一脚。老天爷你敢不敢让风暴来得更猛烈一些!!!清穿好几年,还没写过四大爷,这一次作者的
都市 连载 113万字
庆芳华

庆芳华

叶不渝
江滢及笄那年被家里从道观接了回来,发现十年未见的侯府世子未婚夫喜欢上了自己的妹妹。她转眼嫁给了世子的亡叔。神马?小叔诈死?这其实是一个首辅和伪道姑的故事。本书又名请大大们勿深究情节,主打一个爽黑甜
都市 连载 55万字
沈小姐吃完就跑,短命小叔气活了

沈小姐吃完就跑,短命小叔气活了

拔刀一笑
前世,沈非晚被恶毒继母换亲,代替继妹嫁给了薄家的残废孙子,继妹则风风光光嫁给了薄氏总裁,成了她的小婶婶,成了人们口中的总裁夫人。可谁知最后,总裁空难死了,残废倒是站起来继承家产了。重来一世,继妹决定不再换亲老老实实嫁给残废,等他站起来接任总裁!可她不知道的是,残废上辈子能站起来全靠沈非晚的努力,没有沈非晚,他就是废人一个。这一次,轮到沈非晚嫁给薄家的总裁了。嫁谁都是嫁,为什么不找个四肢健全看起来更
都市 连载 77万字
穿越卖给混混当媳妇

穿越卖给混混当媳妇

俯视鱼的云
“开局就是个死局,杨依洋刚一穿来就让重男轻女的父母卖了高额彩礼。老公是个偷鸡摸狗不学无术的街头混混。最重要的是娶她的钱是婆婆从二婚老公那里偷来的。女方家:“要钱没有,要女有一个。”男方家:“人不要,退货还钱。”而自己刚一穿来就是那个两边都不要的“货”要怎么解。要钱没钱,身无长物就只剩下一张脸能看废物老公。讲究的就是棍棒底下出财子。姜子浩:“原以为娶回来的是个温柔小意的娇媳妇,没想到内里藏着个母老虎
都市 连载 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