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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正说着,门外走进一个男人。

一进门,男人就打断了老板娘的话。

“又特么跟人瞎嚼舌根,你说你整天除了白乎还会干点啥?别特么整天瞎逼逼,那两张桌子你就不知道收拾收拾?”

老板娘似乎也习惯了这个男人对她这种态度,讪讪一笑,把手里剩下不多的几颗瓜子往桌上一扔,拍了拍手,起身朝着柜台走去。

那个男人倒是冲着程煜一笑,说:“你别听那个老娘们儿满口跑火车,那事儿根本不是她说的那样。”

程煜笑了笑,说:“我也就兹当听个故事,老板娘说的精彩,但我总有点怀疑,毕竟把人老头腿都弄断了,这事儿能这么轻易的揭过去?”

“谁说不是呢!

劳大鹏那小子不务正业是不假,相中人家姑娘整天骚扰人家,害得那姑娘都辞职不上班了也没错。

不过她爹的腿,警方调查清楚了,根本就不是人家劳大鹏打断的。

是那个老头儿见劳大鹏上门骚扰他女儿,情急之下拿了把菜刀要砍劳大鹏,结果劳大鹏一躲,老头自己失足滚下了楼梯,才把腿给摔断了。

而且也不想那个败家娘们儿说的老头现在还坐着轮椅,早治好了。

老头年纪大,骨头比较脆,其实也不是断了,医生说是骨裂,反正是打了俩月的石膏。

现在还不是整天出门遛弯儿,精神的很。为此劳家还给人家赔了点钱,虽说这腿不是劳大鹏敲断的,但毕竟他也有责任。

劳家两口子人挺好的,不但赔了钱,还帮着让那家的姑娘回食品加工厂上班了。

以前就是个小工,现在却坐在办公室里,工资都高了不少。

人家劳家媳妇儿说了,只要劳大鹏再敢去骚扰那姑娘,就让那姑娘直接打电话告诉她,她绝对打断劳大鹏的狗腿。”

程煜听完,依旧微微一笑,点头道:“原来是这样,我就说这朗朗乾坤,不至于那么嚣张跋扈。”

柜台里边,老板娘撇了撇嘴,倒是没反驳她丈夫的话。

男人见程煜也没瞎打听,自然也就朝着柜台里边走去,随即钻进了后厨。

老板娘见状,又冲着程煜努努嘴,手上指指天,然后摇摇头,一脸不屑的模样。

程煜明白,老板娘这是说她家男人不想惹麻烦,毕竟劳家在这个县级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既然警方给出了解释,那家人也认头了,外边自然就有了不同的说法。

而至于事实真相究竟如何,程煜倒也不想刨根问底。

这事儿,老板娘和她丈夫说的,差别其实就集中在老头儿的腿到底是怎么骨裂的一处。

既然这个男人说那个老头儿现在还能出来遛弯,那么大年纪,程煜倒是宁愿相信不是真的断了腿,就是骨裂。

但究竟是他要打劳大鹏不小心摔得,还是劳大鹏一脚把他给踹下了楼,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了。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结果依然如此,程煜也没有那份侠义心肠非得帮老头儿讨个公道。

这事儿能达成和解,就意味着老头儿一家接受了经济赔偿以及给他女儿提供一份更好的工作的赔偿,或者说,老头儿一家还是很相信劳家夫妻俩的为人的。

劳大鹏不是什么好鸟,这一点毋庸置疑,无论是不是他把老头儿弄伤了,他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他的父母,也就是程煜的大姑和姑父,应该是在这四里八乡的口碑非常不错。

否则,即便他们表示要让那家的姑娘回到食品加工厂上班,老头儿一家只怕也不敢去。

真要是威逼利诱迫使老头儿自承是他自己摔下的楼,老头儿又怎么放心让自己的女儿再去那家食品加工厂上班?肯定是拿钱闭嘴,争取在路上见到劳家人都躲着走完事。

这件事其实挺好判断的,劳家夫妻给老头儿一家做了保证,他们这才能收下那笔钱,心安理得的让自己女儿再回去上班。

等于是用老头腿受伤的代价,换来了从今而后劳大鹏永远不会骚扰他们,并且有效的改善了这家人的生活水平。

这样看来,程煜的大姑和姑父,或许真的跟程广年的事情完全无关。

不过,程广年这事儿事关重大,无论是为了程广年,还是为了程煜的系统任务本身,他都不可能仅因为这一件事就做出最终的判断。

付了钱,程煜离开了小饭馆,虽然一天的旅途奔波有些累,但他还是打算四下里溜达溜达。

毕竟,接下的两天,他都要在这座小城里渡过,就当是熟悉熟悉环境也好。

一圈溜达下来,程煜发现,这个小城里年轻人比较少,至少程煜看到的,七成以上都是老年人和不到十八岁的孩子,而通常来说,老人跟孩子所占城市居民的比例,应该不会超过五成。

这倒是有些奇怪。

路过一个小广场,一群老太太领着自家的孩子在那儿跳广场舞。

老太太们跳的正欢,孩子们也跟着手舞足蹈,似乎也乐在其中的样子。

看到广场边站着个老头儿,程煜便溜达了过去。

“大爷,您好。”

程煜笑着跟老人打招呼。

老人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一番,问道:“外地人?”

程煜点了点头,把之前买的烟拿了出来,拆开第一根给了老人。

老人倒是没客气,接过烟,闻了闻,却也不抽,看到程煜点火凑过来,还摆摆手,随后把烟夹在了耳朵上。

“你说你一个年轻小伙子,来俺们这穷乡僻壤的地儿干啥?”

程煜道:“一个人无聊,就出来散散心。在哈尔滨的时候,有人跟我说起这边有个客栈挺有意思的,所以就过来了。但是今天到的有点晚,怕山里路不好走,就琢磨着住一天明早再去。”

老人点了点头,说:“大红沟?”

程煜笑着回答:“是呀,就是大红沟。”

“也就那儿还招些人稀罕了。”老人缓缓摇了摇头,“不过真是不明白你们这些大城市的年轻人,你说那不就是几间大瓦房,整个大热炕,这天气还用不上。完后弄点家养的野猪肉,再整两头傻狍子,这有什么可玩的?”

程煜哈哈一笑,心说这老头儿倒是跟那个老板娘的话如出一辙。

“您打小生活在这儿,这些东西,您早些年都吃过见过,当然不新鲜。

可是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生活,加上城市里生活节奏不是快么,整天忙忙碌碌的,可不就想着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呼吸一下山里的新鲜空气。

有没有野猪肉,有没有傻狍子其实也就都不重要了。”

老人想了想,点头道:“这倒也是,就是好奇呗,图个新鲜。这搁你们城里人说,叫啥,反差是不?”

程煜哈哈大笑,说:“大爷,您现在不也生活在城市里,什么叫我们城里人呐?”

“那可不能比。”老人摆了摆手,说:“俺们这儿,说不是城市吧,倒也有点儿模样。但你要说是城市,跟你们那些大城市可不能比。你是南方来的吧?”

程煜点点头。

“南方好哇,俺们这儿的年轻人,一部分去了南方,剩下的,大多数也都跑到省城去了。小地方,年轻人待不住。”

程煜笑道:“是呀,我这溜达了一圈,也觉得奇怪,怎么这城市里全都是老年人和孩子,没怎么见到年轻人。”

“稍微有点儿本事的,读过些书的,都去大城市了。跟俺们这儿,一个月苦巴巴的,挣个千把块。就不说你们南方了,光是去省城的那些个年轻人,谁还不是三四千的工资拿着。对比一下,谁还愿意呆在这儿。”

“这也得分怎么说。大城市收入高,消费也高啊。而且还得租房吧,一个月一小半的收入都在租房子上了。当然,大城市机会多一些,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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