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草莓的小橙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清和的新客人,是一个看起来十分温柔的青年女性,面色苍白,眼神忧郁,但她还是尽量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她的穿着打扮,很像清和上个世界经历过的七八十年代。再看看她的年纪,这位女士大概又是五十年代出生的。 清和面上笑嘻嘻,心里哭唧唧。 这位女士的讲述,也验证了清和的猜测。 她叫舒恬,生于1953年,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家里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是最小的。 大哥舒爱国生于1945年,61年饥荒刚过,他就被大队推荐当了兵。 大姐舒悦生于1948年,63年初中毕业,被安排在大队小学当了一名民办教师。 二哥舒爱军生于1950年,上完初中正好赶上学校罢课,就辍学回家务农了。 最小的舒恬比哥哥姐姐都差一些,她初中都没上完。学校里闹得厉害,也跟着辍学回家了。干了两年多农活之后,赶上公社卫生院培养赤脚医生,她便赶紧报了名。经过一段时间培训,成了大队的赤脚医生。比干农活轻松点。 舒家人都是踏实肯干的,奉行的是干一行爱一行,干什么都要认真努力。 舒爸舒妈种地拼命,都是大队的一等劳力,日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们重视教育,所以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让四个孩子都上了学。也因此,兄弟姐妹四个才能有相对还比较好的生活。 最开始日子确实苦,全靠舒爸舒妈撑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舒家就成了大队里顶尖的人家。 1969年开始,队里陆续来了一些年轻人,他们被称为知识青年。这些城里来的年轻人,和农村人很不一样,他们更清爽、白净,更有气质,吸引了不少农村青年男女的关注,后来,有的知青就跟农村人谈起了对象。 舒恬的大姐舒悦就跟一个叫季文衡的知青看对了眼,那人比舒悦还小一岁,但算是下乡知青中年龄比较大的。 1971年的时候,队里来了新的知青,有一个叫盛青云的年轻人,外形格外出众,面容清俊,身姿挺拔。 舒恬一眼就看上了这个长得好看又有点文艺气质的年轻人,主动展开追求,盛青云很快就答应跟她交往,俩人也结了婚。 舒恬作为家中幺女,性格热情活泼,盛青云的性格比较寡淡,他们俩就这么处着,也不想去改变对方,婚后的生活过得还不错。 盛青云下乡,是因为政治原因,家里人为了低调,也为了保护他,才把他送下来的。 1974年,危机解除,盛青云就可以回去了。 舒恬作为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自然是跟他一起回去的。 盛家算是这个时代的“高门大户”,盛家父母都在政府部门任职,职位还不低,盛家大哥在部队,发展也很不错。 可能是惹了某些人的眼,之前盛父盛母被举报、被审查,只好把小儿子送到了乡下避难。 回京,显然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盛青云一向寡淡的脸都有那么一点点情绪外露了。 盛家父母都挺好说话,对于舒恬这个农村来的儿媳妇没有什么偏见。当初盛青云跟她结婚,应该是有一些政治正确方面的考量,但是,不管当初是怎么想的,既然已经结婚了,那就好好过日子。 因为舒恬是赤脚医生,盛妈还特意给她报了个进修班,让她去学习,学完了就在医院工作。当然暂时不能独立做医生,只能先当护士,或者去药房抓药,在挂号室、收费室这样的地方工作,然后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舒恬很高兴,她是个有上进心的人,很珍惜这样的机会。 回到京城之后,盛青云的心情好了不少,性格也比之前在农村的时候开朗了,舒恬跟他分享学习上的事,他能认真地回应几句,还能给她一些建议。两口子的关系比之前更好了。 让人不爽的事情也有。 盛青云有个一起长大的小青梅叫胡信芳,他们在一个大院长大,之前俩人关系很不错,但是盛家出事之后,胡家迅速和他们划清了关系,胡信芳也火速找了个对象,跟众人说她和盛青云之间什么都没有。 没想到,盛家经得起查,什么事都没有,盛爹恢复工作,盛青云也回来了。在乡下待了三年,盛青云黑了一些,糙了一些,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了。 胡信芳看着自己的丈夫,再把他和自己的竹马一对比,立刻就看他哪儿哪儿都不顺眼,想要甩了丈夫来吃盛青云这棵回头草。 她觉得自己怎么着也比舒恬这个乡巴佬要强得多。盛青云一定是在乡下心灰意冷才娶了她,又碍于社会影响不得不把她带回来。 她觉得,只要她愿意回头,盛青云就应该知道该怎么选择。胡家虽然比盛家差了一点点,但总比舒家强太多了。 但是,她想多了,盛青云根本就不去选。他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娶了舒恬,那就是要过一辈子的,他们盛家人向来如此,把责任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 年少的时候,他和胡信芳之间确实有过懵懂的心动,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他现在对胡信芳没有一丝一毫的想法。 胡信芳想单独和他见面,盛青云不接招,理都不理。 胡信芳找了几个发小,组了个局,要庆祝盛青云顺利归来,盛青云也没有去。他才刚回来,就去搞这些东西,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这些事情,盛青云没有瞒着舒恬,都跟她讲了,还让她放心,“我绝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 舒恬本来就心大,看到丈夫的表现,更是放下心来,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学习中。 可是,没过多久,盛青云就死了,还是和胡信芳死在一起,两个人都受了伤,看起来像是互殴致死。 盛青云的发小出来作证,说是胡信芳借他的住处约盛青云见面,俩人可能是有什么事情没有谈好,临时起了冲突,事发的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他什么都不知道。 舒恬根本就不相信,胡信芳出了那么多幺蛾子,她丈夫都躲了,根本不可能跟她单独见面。 可是她没有证据。 盛青云就这么死了。还死的不太名誉。 盛爹刚恢复不久的工作又出波折。 好在他老人家确实是个清正的人,经得起查。虽然有波折,但是没有被打倒。 一年后,盛青云忌日,舒恬带着儿子去祭拜他,母子两个一起死在了盛青云墓前,被人用枪打死的。 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舒恬面色痛苦,“仙人,我只想我们一家好好的。” 清和有点挠头,她虽然没什么节操,但是,睡别人的丈夫这种事,她还是觉得有点不太好。 舒恬看她犹豫,立刻就跪了下来,“求仙人成全。” 清和把舒恬扶了起来,心里叹息一声,接下了这个任务。 她跟滚滚说:“以后,请叫我曹操。” 滚滚:“” “汝之夫吾自养之,汝勿虑也!” 滚滚:“……” “啊啊啊啊。”它揪着团子在空间里狂奔,务必要把这句话从它的脑子里移除。 团子跑的脸都变形了,跟它说:“你给数据库杀杀毒不就行了吗!” 滚滚一个急刹,带着团子滚成一团。 是哈,它傻了。它是个系统啊! 1973年3月。 天气还有些冷。 一大早,天还没亮,盛青云就起来了,往灶里又添了一把柴。 妻子刚生完孩子,宝宝才几天大,都是怕冷又怕热的时候,他晚上要起来几次往灶里添柴,既不能把火烧得太旺,又不能让火灭掉。不然大人孩子都受不了。 添完柴,他洗了洗手,又搓了搓,去把手搓的更热,才去检查儿子有没有尿。 他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把妻子和孩子吵醒了。 他不知道,昨天半夜,他的妻子已经换了芯子。 舒恬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身边坐了个人,一只胳膊从她身上探了过去,她眼睛睁了一下又闭上了。 盛青云动作更轻。小孩没有尿,不用换尿布,他就去厨房准备早饭。 女人生产元气大伤,还得给孩子喂奶,营养跟不上可不行。 他淘米下锅,又往里放了些他丈母娘去年秋天就开始搜集的红枣,然后,在上面放了个笼屉,下面煮粥,上面蒸鸡蛋羹,再馏几个馒头。 他的手艺不算好,鸡蛋羹蒸出来都是蜂窝,还好舒恬不嫌弃。 这边做饭,另一个小灶上就烧上了热水,盛青云顺手就把孩子昨天傍晚和半夜换下的尿布洗了。 等做完这些事,上工的铜锣声就响起来了。 舒恬被吵醒,盛青云走进来跟她说:“饭做好了,我现在给你端过来” 舒恬摆摆手,“不用了,你先去上工吧。等会我自己盛。” 盛青云答应着就要走,都走到门口了,又补充了一句:“碗等我回来再洗。” “好” 听见舒恬答应了,盛青云急匆匆地走了出去。 他是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才下乡的,自然要好好表现,老老实实苟着。别的知青还敢偷个懒什么的,他是一点不敢的。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兽世夫君,翻身吧!

兽世夫君,翻身吧!

萌萌哒殿下
人家穿越,她也穿越。人家当公主,她只能当‘狐狸精’。人家老公是太子王爷,她的老公,只能是狗子、哑巴鹿等等,全是动物。不过,她冷清幽穿越的好处就是,老公多多,福利多多,全是帅哥。
都市 完结 122万字
公主殿下开恩,将军说他错了!

公主殿下开恩,将军说他错了!

苏语白
南宫明姝才坐了一年的皇位就被宿敌推下了台,只是这个宿敌多少有点疯批,喜欢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为了自由,南宫明姝改走怀柔路线,不料把仇家给撩弯了!段凌霜不甘自己坏了老段家的家风,将人扔进了男人堆,结果下一秒就后悔了。只是将人救回来后,她怎么是个姑娘家?南宫明姝是男人时,段凌霜一心只想:打他饿他欺负他!南宫明姝是女人时,段凌霜扭扭捏捏:怜她疼她喜欢她。就在他准备去祖宗面前请罪时,南宫明姝却诈死跑路了!
都市 连载 48万字
四合院:家人太凶悍众禽想搬家

四合院:家人太凶悍众禽想搬家

回不去的过去
李文华走的安详,毕竟没什么值得留念,可再醒来不是天堂与地狱,而是世界。疼爱自己的爷奶,武力值未知遇强则强的老娘,厚脸皮的老爹,憨傻听话天赋异禀的老二,乖巧懂事的小妹。入住四合院当天砸贾家墙闫埠贵对线老爹完败易中海:这一家人我道德天尊绑架不了傻柱:打不过,求放过秦淮茹:他们家都不看我,我演给谁看聋老太:中海,想办法帮我换下房吧于是一个个都开始想换房李文华:这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都市 完结 146万字
都市小神婆

都市小神婆

明纯熙
明夕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突然有一天她收到了神秘的信件。她根据地址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庙宇,从此她有了另一个副业-许愿婆,人世间的事千奇百怪,婆婆妈妈难逃七情六欲。本来上班就够烦的,凡人的愿望还那么多。一天天的,真心想罢工施法-------明夕内心OS随着她修仙过程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她发现这个世界分人、仙、妖三界,她被卷入一场又一场复杂的故事里。男主南明是一个老神仙,他找到了爱人的转世明夕,并帮助她成长
都市 连载 52万字
本宫专治各种不服

本宫专治各种不服

柳暗花溟
尚云宵深深觉得,老天让她先穿越后重生,还附赠了一份神秘大礼,肯定是想让她有不同的活法。所以上辈子腥风血雨,这一生干脆就过简((((。你有病吗?我有药啊。跟本公主对着干?呵呵,那就没药了。朗如星月的花三郎,长腿媚眼的楼大掌柜,还有某个黝黑健美小王子,上辈子我到底嫁给谁了?啊?还有别人!难道本公主还养了面首吗?都憋理我,让我静静……
都市 完结 120万字
我把青梅当妹妹,她竟然要泡我?

我把青梅当妹妹,她竟然要泡我?

钡钡
温婉宁是谢劲宁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她从小喜欢的男生只有一个,那就是陪伴了她十七年的那位少年。······春天的发芽,夏天的成长,秋天的成熟,冬天的凋谢。从小学到初中。她每逢看到有女生给他送牛奶,自己的心中都会很郁闷。她不想让谢劲宁和别的女生说话。“温婉宁!你又偷我的牛奶!”“这不叫偷,这叫拿。”“还给我!”炎炎夏日。两道身影在无人的走廊里奔跑。······初中两人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温婉宁很不高兴,
都市 连载 4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