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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断公子将银针取出来后一一递给了青茵,随后青茵递给他一只精雕细琢的小香炉,他倒了些香粉在香炉里,点燃,将这香炉放到了床头旁,让朱砂能闻到香粉燃烧后的清浅香味。

这个味道朱砂认得,正是那日在马车里她睡着时闻到的清香,也是在客栈里睡觉时,那屋子里点着的熏香味。

渐渐的,朱砂觉得身子没有那么疼了,她急促的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

“你说你一直在做一个梦,一个只要你一睡着就会出现的梦,一个漆黑冰冷的梦,这个梦的存在,让她从不能安眠,所以,但凡你要入睡,就会点上这安神香。”续断公子看着双眼渐渐褪去腥红的朱砂,缓缓道,“天下间,这有我会做这个安神香,只有我这个安神香能驱散你的噩梦,你累了,又到了该睡一觉的时候了。”

续断公子说完这话时,朱砂发现青茵又站到了床榻边来。

她手上拿着一盏灯,一盏花灯。

海棠花模样的海棠花灯,灯纸是浅朱砂色的。

灯里点上了蜡烛,让本是浅朱砂色的灯纸衬成了朱砂色。

续断公子接过这盏花灯,捧在手心里,又是缓缓淡淡道:“这盏海棠花灯或许能让你愿意入眠,看着它,睡一觉吧。”

朱砂色的海棠花灯……

渐渐的,朱砂觉得自己倦了,眼睑沉重得厉害,沉得她闭起了眼,听了续断公子的话,又睡去了。

续断公子没有离开,但他的面色却不好看,青茵不放心,便轻声唤他道:“公子可要歇上一歇?朱砂姑娘这儿,青茵可以替公子看着。”

“不必,我自己守着她便好,你出去看看那个孩子,与他玩会儿,以免他又想着他的娘亲。”

“是,公子。”

秋天,树叶枯黄纷落的时节,却也是金黄丰收的时节,欢笑多于悲苦的丰收之季。

她知道什么叫做丰收,因为她看到了田间那些人们脸上洋溢的欢笑,听到了他们在田间的欢歌。

十岁那年,从她第一次有机会坐在那株在春日里会开满粉色花儿的树下开始,从她见到那个面上带着半边银制面具的男子开始,她就不用再住进那个一丈见方的石屋。

她有了她自己的屋子,真正的屋子,屋子不止两丈宽,还有院子。

只不过,依旧只有她自己,会到她这院子来的人,除了她自己,便只有那个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男子。

他是个温柔的人,会时常来看她,会对她笑,会给她带些好吃的来,当然,他还会给她带来命令,主人的命令。

她的饭不是白吃的,是要帮主人做事的,她的名字也不是白取的,她叫诛杀,那就一定是要杀人的。

没有人会愿意养一条没用的狗,她的主人更是如此。

只是她的主人不再用那个石屋拴着她,而是将石屋换成了每月两粒的药丸,月初一粒,月末一粒,月初是毒药,月末是解药,她要是听话,月末不仅能吃到香喷喷的白米饭,还能得到解药,若是不听话的话——

后果无需想,她也能知道。

所以她很听话。

其实主人不用这般对她,她也不会逃跑,更不会不听话,因为她还要吃饭,她除了会用自己手上的刀来换米饭吃,她就再也不会其他。

其他地方,也不会有人需要她。

那个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男子告诉她,他叫溯风,很好听的名字。

她自也告诉他,她叫诛杀,诛灭的诛,杀人的杀。

然后他笑着说,这名字不好,不如叫朱砂,朱砂色的朱砂。

她不知什么是朱砂色。

他说,她右眼角下的这颗坠泪痣,就是朱砂色。

她照过镜子,知道自己右眼角下的那颗痣是怎样的一种颜色,原来,那是朱砂色。

她也觉得朱砂比诛杀好听。

有时候,他会唤她一声小砂子,温柔的,亲昵的,会让她觉得他就像她的兄长一样。

她知道他在主人面前是特别的,所以他才总是能来看她,只是,她不会问罢了。

没有问的必要。

他这般唤她,唤了六年,当然,这六年里,她都会有任务,她都要做诛杀该做的事情。

那一年的秋天,也一样。

她要去杀一个人,她不知道是什么人,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她知道那个人的长相,其余的,她都不知道,一如从前她每杀掉的任何一人一样,她都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她每一次杀人,都是溯风带她去的,带她到那个地方,又在那个地方等着她,一起来,一起回。

但那个秋天,那一天,事情很棘手,她身受重伤,溯风没有与她一齐离开,而是让她先走。

她先走了,她是要回她住了六年的小院的,可她走着走着,却如何都找不到回去的路,走着走着,她走到了一个小小的山坳里,那小山坳里,除了荒草,便只有一棵树。

一棵结满了小小果子的树。

那棵树她认得!

与她住在石屋里那几年天窗外种着的那棵树一样的树!

尽管已不是吹着暖风的时节,尽管树上开着的不是粉红色的花儿,可她认得那树干,认得那些小果子。

是她喜欢的却一直不知名的树。

她想在那株树下坐一坐,歇一歇,就算下着雨,寒凉极了,她也还是想过去坐一坐。

她在树下坐下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只兔子,灰毛兔子,与她一样,受了伤。

灰毛兔子的伤在右腿上,跑不了,只能窝在这树下,受着雨淋。

她的右腿上也有伤,伤得很重,透过模糊的血肉,能看到她自己的腿骨。

很疼,但她能忍。

只是不知道这只兔子能不能忍。

受伤的时候,她总是觉得很饿,兔子,应该也一样的。

所以她用自己锋利的刀划破了自己的指尖,将冒着血的指尖凑到那灰毛兔子跟前,让它舔舔她的血。

虽然她身上处处都在流着血,但怕是会脏了这只灰毛兔子,还是用指尖的血吧。

她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喂灰毛兔子喝一点她的血,她只有血能喂它。

好在的是,兔子不嫌弃她的血,反是将她指头上的血舔了个干净。

温暖柔软的舌头,碰在指尖,从未有过的感觉,好玩极了。

所以,她笑了。

可那灰毛兔子却从她面前跑开了,就像她的笑很吓人一样。

兔子跑得很慢,因为它腿上有伤,可它却又跑得很急,就像等到了它想见到的人一样。

真的是有人来了。

一个身穿黑色锦衣,墨色的发,墨色的眼,便是连手上的油纸伞都是黑色的人,一个男人,眼睛很漂亮却又冷得像一块寒铁一样的人。

好在的是,他身上没有杀意,若是他身上有杀意的话,她怕是难逃一死了。

他应该不会杀人的,因为看起来就像个羸弱的书生,苍白的脸,削瘦的肩,手上没有刀亦没有剑,而是打着一把伞,提着一只竹篮子。

最主要的是,若是满身杀气的人,身边是不会有生灵的,而他身边,飞满了鸟儿,或停在他肩上,或停在他手中的竹篮子上,或围着他打转儿,啾啾地叫,就好像在唱歌儿与他听一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景象,也从未在秋日的雨里还见到这么多的鸟儿。

她的身边,就从来没有这样的小东西靠近,所以她喜欢方才那只受了伤的灰毛兔子,她的身边,只有血,腥红的血。

便是方才那只灰毛兔子,都跑到了他的脚步,努力地站起身来,用前腿抱着他的腿,用下巴在他腿上蹭了蹭。

她一直觉得,能得这些小家伙喜爱的人,定是好人,她身边没有这些,所以她不是好人。

她喜欢好人。

不过好人一般不会喜欢她这种人。

果然,那人没有理她,只是抓起兔子的耳朵,将它放进了竹篮子里,从她身边走过,朝山坳后边的方向走去。

他在经过她身边时,她看到了他手中竹篮子里装的东西,青草和红萝卜。

都是兔子喜欢吃的。

他果然是个好人。

他既是个好人,那她就不能害他,所以在她再瞧不见他的身影后,她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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