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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年,初秋。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柳园的戏台上,身穿紫红色戏服的女子正在戏台上练着曲儿,她练得认真,那一眉一眼,一颦一笑,都能生生的夺人魂魄。

一曲结束后,台下穿着灰色长衫的班主便忍不住鼓起掌来。

“唱的不错,爱颐,你现在这唱曲的本事,真是越来越好了。”

“可不是,咱们爱颐,是天生的戏子啊,这唱功,这身段,都是宾川一流的!”

经常扮演花脸的罗玉也附和着称赞了几句,他的视线直勾勾的落在台上那女子的身上,根本移不开眼去。

“去去去,有你什么事晚上就要演了,你自己的戏练好了没”

班主瞪了罗玉一眼,罗玉便灰溜溜的跑开了。

在柳园,是个人都知道,班主刘艺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小气吝啬,欺软怕硬,总之不是个正面的角色。

面对这一众称赞,台上的女人似乎却没什么感觉,她叹了口气,便转身进了后台去了。

“小姐,你练好了晓阾来给你卸妆。”

丫鬟晓阾早早等候在后台,见林爱颐从台上下来了,忙跑过去准备替她卸妆。

身穿戏服的女子往铜镜前一坐,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秋水似的眼神在那浓妆里似乎变得更加传神了些。

她对着镜子发呆,表情略微有些落寞。

“小姐这是怎么了”

晓阾见她在发呆,便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也没有发烧呀。”

林爱颐自小便体弱多病,一病还就是许多天,班主千叮咛万嘱咐的叫自己照顾好小姐,她可不敢出了什么岔子。

林爱颐是柳园的台柱子,这宾川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哪一个没听过她的曲儿啊

只要是林爱颐的戏,必定场场满座,场场叫好。

所以这班主,自然是舍不得让她生病的。

“我哪有什么病”林爱颐摇摇头,将头上的发簪、大发、发垫、网子等一一给落了下来。

晓阾端来一盆清水让林爱颐卸妆,林爱颐将脸上的油彩卸干净之后,又抬眸看了镜子的自己一眼。

她放下了长发,乌黑如水般的长发垂在颈窝里,与她洁白的脸庞辉映,越发衬得她娇艳动人。

那张脸也是绝美的,从眼角到眉梢,从葱鼻到樱桃红唇,她的脸如同上天最完美的作品一般,叫人看了一眼就无法忘却。

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如同深夜的灿灿星河,闪烁着无尽的光芒。

“小姐,您真美。”

晓阾看着镜子里的林爱颐,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感叹。

可林爱颐,却连笑都未曾笑一下。

如若不是她的这幅长相,她的爹娘又怎会将她送进这戏园来她在这园子来待了近十年了,除了在这张脸上能看见爹娘的影子外,别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晓阾,我待会儿想出去走走。”

“可是……班主说了,你晚上有戏的时候,白天都不许出门。”

晓阾为难的看着林爱颐,“小姐,不如你再等等,明天再去。”

“明天”林爱颐从椅子上站起来,那双恍若秋水的眸子忽然迸发出阵阵寒意,“我已经许久没有出去过了,我每天都为他唱曲赚钱,难道我连出去走走的权利都没有”

“小姐,晓阾不是这个意思。”

被林爱颐的眼神吓到,晓阾连忙垂下头去,不敢说话。

她虽然已经跟了林爱颐八年,可是,除了在戏台上,她从未见林爱颐笑过。

她是冰冷的,如同冬日的一块寒冰,即使在烈日下,也融化不了丝毫。

“我再说一次,我要出去。”

林爱颐已经长大了,她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小丫头。当班主想要对她不轨的那一刻起,她的心里就已经有了反抗的念头,她想离开柳园,离开宾川,她想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这里。

“你要去哪”刘艺阴冷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板着脸走过来,不满道:“我跟你说过什么,你全都忘了是不是”

“刘艺,我为你赚的钱还不够多吗我现在只是想出去走走,你也不许”

林爱颐在众人面前直呼班主的名字,后台的一干人等全都停下手中的动作,屏住呼吸,盯着他们。

“你真是越来越不听话了,总之,我说不准去,就是不准去!”

班主狠狠瞪了林爱颐一眼,他知道林爱颐已经不受自己控制。

当他见她长大成人,出落的沉鱼落雁,便对她起了心思。谁料她居然以死相逼,令他退缩。或许从那一刻开始,他便明白了,这个女子即将要飞出柳园了。

“我就是要去!”

林爱颐挺直脊梁骨,冷冷的扔下几个字后便要走。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纷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看你是想死!”班主抬手,手掌顿在半空中,还是没落下来。半晌,他才收回手,冷声道:“你最好给我快些回来。”

班主走后,众人一阵欢呼。

“爱颐,你太棒了!”

“是啊,我们都不敢跟他对着干,你居然一点也不怕他。”

“咱们爱颐现在可是柳园的台柱子,班主哪敢惹怒她”

众人在耳畔雀跃欢呼,林爱颐的脸上却一丝表情也无,她冲他们点了点头后,便进了更衣室去换衣服去了。

众人见她这样,也是习惯了,面面相觑了一眼便散开了。

宾川是南方的一个小城,这儿的生活相对外面的乱世来说较为安稳。

城中央的街道上聚集了各种摊贩,每天清晨,小城里的人都会出来买些小菜,买些家里需要用到的东西。

林爱颐没什么需要买的,她只是想出来走走看。

她像是金丝雀一样,被困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太久,她渴望外面的空气,她渴望自由。

“小姐,看这支珠钗,多好看啊!”

晓阾被一个摊子上的珠钗首饰吸引,林爱颐走过去,瞥了一眼。

那是最普通的款式,金镶玉的款,看起来倒是有些艳俗。

林爱颐不喜欢这些,她垂眸,看见晓阾眼底的渴望,便从口袋里拿出钱,递给老板。

“这些够吗”

“够,够!”

老板连连点头,将那珠钗包好后递给了晓阾。

“小姐……”林爱颐从未送过晓阾什么东西,今天她突然送自己珠钗,她心中真的好感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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