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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的心底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不休地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还有孩子,我们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抱得很稳,步子也同样稳健。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卷二长暮

第一章我们叁

认识林诩那会,我们刚刚离开高中不久,第一次来到大学。是的,我们是大学同学。并且认识后不久,我们的关系就变得非常融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毫无疑问,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决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色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地掩上门出去。

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地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总是精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色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色。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我是比不过你的。”

她轻轻摇头,说:“你会的。”

“你安慰我”

“不是。我从来不安慰人。”她轻轻一笑。

我用力拥抱她,“我真喜欢看你笑,可是你笑得很少。你有事请就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出主意的。”

她从背后拍拍我的肩头,“文简,你是好人。”

林诩没有多余的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曾经取笑过她嗜书如命,她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承认。她笑得少,话也少,开口说话一般只限于不得不表态或者向老师询问这两种情况。在男生面前尤其如此,表情始终不见温暖。虽然说不上冷冰冰,但至少能让他们对她没有任何企图。我比她外向,系里院里有什么活动我都乐呵呵地跑去参加凑人数,林诩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但在我的劝说下有时也去看看,但永远是淡淡的表情,一副“与我无干”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杜越远。

第一次见到杜越远是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上,我跟林诩去看的那场,据说已经是决赛了。会场六百多座位座无虚席。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声,三月的阳光从天窗漫近来,空气中荡漾着热情。

我和林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黄金位子,是系里的男生专门给我们留的。这次我跟林诩为什么能坐上最好的位子,实在是机缘凑巧。因为我们系一位大三师兄也闯入了决赛,为了不使我们学院的气势给别的学院压下去,我们班长就逼着我跟林诩去看比赛,然后在师兄演讲完毕的时候冲上讲台去献花。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献花也算是为系里做一点事情;只是林诩非常冷淡地对待这件事情,淡淡的神情一下子把我们班长的自信心打击没了,最后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我。我顶着班长托孤一样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劝动她跟我一起来看演讲比赛。

发现林诩一脸漠然地看着手里的书,我找了个话题来说:“就算是决赛,也不至于这么热闹啊。”

林诩环顾四周,说:“太吵。”

我拍着她的肩膀笑,“蛰伏已久,应该出来透透气。”

她摇头,“还好。”然后就抿住了唇,继续看书。我一直佩服林诩这闹中取静的本事,大学的时候总想跟她学学,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系的师兄是第三个演讲的,他讲得很不错,抑扬顿挫,说起环境保护的时候听得我热血沸腾的,上台去献鲜花的时候显得无比的热情和真挚;不过跟在身边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表情,师兄并不介意还是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对他来说,只要林诩肯来,就已经欢喜得不得了。

杜越远是第三个出场演讲的。他刚一上台,我们身后的一些女生兴奋地叫起来:“杜越远,杜越远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后来我估计我跟林诩是在座所有人里唯一不知道杜越远是谁的女生了。其实也能理解,我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上自习钻图书馆,对外面的事情真的知道得极少,即使我比林诩热爱社会活动一点,可是那些活动几乎都只局限学院里,对整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完全茫然。那场比赛前,我压根就不知道杜越远,在此之前我也完全没听说过他。

在身后那些女生的窃窃私语中,我大概知道了他比我们高两级,是我们学校大三的学生,学土木工程,据说还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会长。

他站到演讲台的前,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为什么这么激动了。毫无疑问——英俊,真是英俊,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瞬间我找不到别的词语了。

我定睛看了他几秒,扭头跟林诩讲:“真是挺帅的。”

“嗯。”

林诩把头抬起来,看了讲台一眼,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那瞬间她有点失神,眼睛直直平视,没有焦点。

直到他开始演讲,刚刚我还觉得我们系的师兄演讲得不错,可跟杜越远一比,就差得太多了。他穿着西装,立于高台之上,每一举手投足,每一个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音节,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说服力,他说什么仿佛完全不再重要,光是那个气势,都足以让听众折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浑身的那种气质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广阔的无穷的磁场,使得所有在磁场中的人深深沉醉其中。

他演讲完毕后,朝着满场观众一鞠躬,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地掠过我们,稍作停留,然后才转到别的地方。只一瞬的工夫,排山倒海的呼喊声如海浪般从身后涌来。

在那片排山倒海气势压人的呼喊声中,林诩凝固了会表情,敛一敛眉,然后又低头看书去了。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地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色地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

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地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地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吗”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地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得我几乎没看清。很快地,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用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吗”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地盘算了一下,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地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地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

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地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地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读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

我毫无保留地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地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阮擅笑呵呵地说,他语气很诚恳,绝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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