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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帐篷的缝隙在防潮毛毡上形成一道笔直的光斑。

一群羽毛翠绿的林鸟‘扑棱扑棱扑棱’地从林子里飞出来,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扬起了一阵小规模的沙尘暴,据苏尔达克说这种贼鸟肉很鲜嫩,用胡椒粉和盐巴腌好,裹上一层面粉丢进油锅,可以将外面炸得又酥又脆。

就是捕捉的时候很麻烦,处理这些食材也需要足够的耐心。

尤利塞斯披着厚厚苫布雨衣,身上沾满了露水,打着哈欠坐在一架货车上,怀里还抱着一柄长矛。

翠绿翠绿的草叶子上挂满了晶莹的水滴。

老板拉金在知道何博强还有不错的厨艺之后,就让他负责起了早餐。

昨晚上还剩下半只烤兔肉肉,何博强打算混着麦片一起煮成一锅肉粥。

格林帝国人饮食很单调,麦片粥,烤麦饼,烤肉和一系列的肉汤,反正就是什么都能煮成汤,什么都系都能往汤锅里加,更像是一锅炖杂烩,不过通常早晨吃得比较简单,有时候是麦片粥,有时候干脆就分一张麦饼。

自从上次吃亏之后,尤利塞斯就变得很老实,见到何博强从帐篷里爬出来,便提着木桶到河边打水。

林场山脚下那条小河距离营地这边也不算远,只是路不算好走,尤其早上草地上充满了露水,穿过草地会让人两只裤腿变得湿漉漉的,裹在腿上会让人感觉非常的难受。

锅灶都摆在帐篷外面,何博强将冷灶里面的碳灰扒出来一些,从旁边拿出一根吹管来,对着碳灰里的余烬猛吹了几下,里面火星迸飞出来,引燃旁边的草蓉,火苗‘忽’的一下窜起来。

当然,如果锅灶里一点火星都没了,那也没关系,拉金手里还有燧石,引火也很方便。

“嗨,小达克,早啊!”队长山姆带着第二小队全体队员从营地那边走来,远远地就向何博强打着招呼。

何博强站起来,他一直尝试着发声,可惜到现在也没有掌握说话的要领。

队长山姆走近了之后,拍着何博强的肩膀问道:“你在拉金商队这边过得怎么样?”

何博强用力点头,表示在商队这边一切都好。

队长山姆笑着对何博强说:“看来苏尔达克给你找了份不错的工作。”

苏尔达克从后面走上来,对何博强说:“今天是我们小队执勤,我们去林场西侧的谷地那边的山路例行巡检,最近汉达纳尔郡的土著人可不太安分,总是试图在那条道上设置路障,已经影响到了我们后勤部运输物资,我们这边和兄弟团进行几次联手围剿,可惜那些土著总是仗着熟悉这边的地形,提前躲进林子里去,等着步兵团撤回来,他们也跟着冒出头,就像是牛皮糖一样,讨厌得很。”

“最后没办法,步兵团那边只能安排我们轮流巡视那条林道。”苏尔达克显得有些无奈地说。“这群家伙……也不等我一下,我得走了……”

“希望这次出任务运气能好一点……”苏尔达克腰上挎着制式军刀和方盾,穿着锁子甲,快步向第二小队追了过去。

……

苏尔达克口中的‘好运气’,是指小队进入林场周边的密林里执行任务,可以在林子里遇见一些平时难得一见野味儿。

从这片林区往西走,用不了多久就能进入干达厄尔山脉,那边是一片广袤的森林是魔兽领土,那是连恶鬼军团都不愿踏足的险恶之地,林场这边也经常有大型野兽出没。

上次五十七团第三大队下边一支小队在林子里狩猎到一只公野猪,光是獠牙就足有一米多长,差不多第三大队所有战士都吃到野猪肉,这件事一直被第三大队那些人津津乐道,其他大队的战士们自然是十分眼红,大家都铆足了劲儿,想要在林子里猎到那样的大家伙。

五十七团驻扎的这片防区位置偏僻,属于靠近魔兽森林的地区,平时这里很少有恶鬼出没,倒是一些被恶鬼们赶出家园的汉达纳尔郡土著,总是在在一带林地里上蹿下跳,给五十七重甲步兵团惹了不少麻烦。

第二小队这次外出执勤,也是为了扫荡一下林道附近潜伏的土著们。

当然,他们也没指望能一下子就抓到那些如同树猴子一样的土著,只希望这样的巡逻能够让那群土著收敛一点,当然步兵团的战士不介意教训一下那些树猴子。

作为第二小队队长的山姆想法并没有这么多,他并不希望有那么多奇遇,因为每个奇遇都相当于一份危险。

尽管如此,但是第二小队进入林场以西的林地,也和其他小队那样,几位普通战士的腰上都挂着几个野兽夹。

直到第二小队的队员们消失在山脚下的树林里,何博强才收回了目光。

……

何博强蹲在地摊前面,手里握着一柄厚实的罗马剑。

在这一刻他有种感觉,似乎手里这把罗马剑就是手臂的延伸,他沉浸于这种微妙气氛中,感知反而变得无比敏锐,小摊周围一点点异动都被他第一时间敏锐的察觉到。

卷发小子加比想逛一逛这条临时街市,何博强便替他看摊儿,当然他也没有忘记老板拉金的吩咐,用一块油布保养仓库那些优秀品质的武器,他用力将罗马剑握在手里挥了挥,一连串儿战斗技巧就像是与生俱来就会的一样。

拉金还是老样子,整天都见不到他的人影,他可能是何博强见过的最不靠谱的老板,这个小商队也没有商队该有的样子,一连三天小摊儿都没有开过张,反倒是……加比兴高采烈地从战士手里收购了一张黑纹魔皮,被拉金夸奖了一下。

“这把匕首怎么卖?”

何博强指了指匕首旁边的木板,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匕首价格:

‘匕首售价:三十五银币’

木板上的字是加比写上去的,不过字迹歪歪扭扭不说,还有些潦草。

那个人沉默着看了何博强一眼,从摊位上拿起那把匕首,将拇指放在匕首的刃锋上刮了刮,感受着匕首的锋利程度。

“能便宜些吗?”那人又问了一句,何博强摇了摇头。

见到何博强没有一点想要松口的意思,那人不愿过多纠缠,直接从钱袋里摸出三十五枚银镚丢给何博强,拿着匕首转身离开。

等到卷发小子加比从街上回来,发现何博强短短半天时间,居然卖出两把匕首和一把罗马剑,也是啧啧称奇。

这时候,已经临近正午。

何博强远远地看到一个浑身染血的声音狼狈地从山脚下的林地里跑出来。

他猛地站直了身体,那边林地里跑来的士兵分明是黑小子杰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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