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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娜是个坐不住的狐狸精。数百年的山中修炼岁月,只使得她更向往热闹繁华的人间生活。昔日胡翁在时,它严令限制,不准娇娜跑出山去,就是怕她在外面闯祸。要知道人间藏龙卧虎,不知隐着多少高人,一颗修炼得道的妖精内丹,简直就是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无论在哪里出现,都会吸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

因此这几百年来,娇娜出山的次数不超过十次,而且每次都是胡翁带队,一办完事情,马上就撤回山庄。如此一来,娇娜哪里有时间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长久以来,一种“往外跑”的好奇心理,总是在折磨着她那颗“活泼”的心灵。

胡翁了解女儿的心意,便常常唠叨劝说着“外面的人是如何如何的坏,外面的关系是如何如何复杂恶劣”,置身其中,如同置身一个大染缸一般。没有任何乐趣可言。何况人妖殊途,它们身为狐狸精,怎能和人类和平共处?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耐不住寂寞的狐狸精跑到人间,乐不思蜀,甚至和人类建立家庭,但它们最终只落得不欢而散的下场,比如,娇娜的姑姑胡青。其对书生用情良苦,但对方知道它的真实身份后,还不是马上弃之不顾,逃之夭夭?

和一个妖精生活,同床共枕,朝夕相对,真得很需要勇气的。

宁采臣有勇气,他的勇气很大部分来源于他的穿越者思维,能从开明的角度看待事物,真正做到不拘泥,不死板。

这也是娇娜最敬佩宁采臣的地方。

不读书,不知事。为了让娇娜了解世间凶险,红尘规律,胡翁可是煞费苦心,一连捉了三个书生进山,当娇娜的老师,其中一个,还是学富五车的举人。

但这些书生,学问有一肚子。胆子却小得很,被娇娜恶作剧一番惊吓,尿裤子的尿裤子,翻白眼的翻白眼,只怕多留在胡庄半天,就肝胆破碎而死了。

无奈之下,胡翁只好放人。

——直到宁采臣的出现,他凭着身怀正气,把娇娜克得死死的,乖乖当个好学生。

也正是这一段日子的学习,让娇娜对外面的世界更加向往。她总想着,等宁采臣要出山的时候,便缠着先生带她出去,好好的耍玩个十年、八年的,甚至一百年。一直玩到宁采臣白发苍苍,垂垂老矣。

先生年老的模样,一定很有趣。

但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祸难改变了一切,父亲死了,最好的玩伴小菊小香都遇难被杀了,那一天,她的整个生活世界都已崩溃。

娇娜心如死灰。和先生分别,便要归隐山林,闭关修炼——

树欲静而风不止,胖道士临死前所发出的信号居然召唤到两个高手前来为他报仇。娇娜寡不敌众,失手被擒,她以为,她的狐狸精生涯到此结束。

可是,先生居然又出现了!

咦,为什么要说个“又”字呢?

“又”就“又”吧,娇娜才不在乎,她现在最在乎的,是眼前这一碟烧鸡翅膀。

……

娇娜趴在桌子上,眼勾勾地直盯着那碟烧鸡翅膀,阵阵香气直往鼻孔里钻,她简直要不顾一切,大快朵颐了。

此时在客栈一楼吃饭的客人不少,个个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宁采臣这一桌,其中大部分的目光都落在了娇娜身上。

“啧啧,好漂亮的狐狸。”

“可不是吗?那小哥运气真好,不知他是在哪里抓到的。”

“他发了,这一只狐狸拿到街市上去卖,起码能卖五十两银子。”

“嗤,五十两?五百两都有人出,你看那身狐皮,柔顺光滑,可是一等一的皮料,那些富贵人家正求之不得呢。”

听到这些言论,娇娜鼓起了眼睛,恨不得当场人立而起。口吐人言,来一个“惊才绝艳”的亮相,以证明自家不但皮毛漂亮,更具有“内在美”。

但是宁采臣恐怕她会吓到生人,早和她约法三章,严禁闹事,一旦违反“政策”,就要赶她回深山老林去。

娇娜只得忍耐住。

这时老王端着一盘菜跑过来,嘻嘻笑着插嘴:“各位都说错了,人家那狐狸是自家豢养的,宠物,懂吗?可不会卖人。”

“宠物?”

众人傻眼了,他们只知道养狗养猫养鸟,可没听说过养狐狸的,大感新鲜稀奇。不由往宁采臣和青凤身上多瞧了两眼。

宁采臣依然作小厮打扮,青凤头上还是带着乌纱。两人的装束形成鲜明对比,偏偏又坐在一起吃饭,再加上那只漂亮灵巧得世间罕见的狐狸,他们上上下下都透露着古怪。

“古怪?”

一干人心里打个突,联想起近期府城内的不太平,他们不敢多言语,生怕祸出口出,该干嘛干嘛去。

“喏!”

宁采臣见到娇娜口水直流的样子。赶紧夹起一块鸡翅膀塞过去。生怕她按捺不住美味的诱惑,暴走起来,那就满场皆惊了。

娇娜把那块鸡翅膀咬在嘴里,三头两下,嘴巴一吐,只剩拇指头般大小的一块渣滓。然后她又可怜巴巴地望着宁采臣。

宁采臣没法,继续喂上。

一顿饭好不容易吃完,深感到成为“焦点”的滋味不好受,宁采臣赶紧结账走人。青凤则把娇娜抱在怀里,跟在后面。

“先生,我们这就离开太原。上京都吗?”

“怎么,你不愿意?”

青凤微微一笑:“当然愿意,其实我也早就想去一趟京都。”

“哦,去哪里做什么。”

“开医馆。”

“开医馆?”

宁采臣愕然了。

青凤道:“是呀,我一直想开一个医馆,当医生坐诊。”

宁采臣面露古怪着说:“可开医馆也不一定非要到京都去……”

“嘿,我是听闻京都里的御医医术高明,很是厉害,所以就想到哪里去,有机会可以和他们切磋切磋。”

青凤淡淡地说着,但语气中透露出一股不服输的劲头。

没想到这小妮子倒存有这份心思,宁采臣笑道:“我相信你一定比那些御医厉害。”

听他这么一说,青凤反觉得有些脸皮薄了,头微微垂着,不再说话。

“咣咣!”

一阵锣鼓声响起,有人大喊:“知府大人出巡,闲杂人等退避。”

行人纷纷让开一条大道来,就见到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地缓缓而来,前面的是一排官差,手举大牌子,牌上写着“肃静”“威武”等字样。居中的是一顶六人大轿子,后面又有数十马兵护送,手执刀枪,很是肃杀。

“大人,我要报案!”

突地人群里跑出一个中年妇女,哭喊着横冲出来。但还没有跪下,就被一官差一水火棍扫了出去。

“不准半路告状!有事到府衙去说。”

官差声色俱厉地喝道——当官的出巡,本就是为了体察民情,近距离倾听民间舆论,但这知府大人倒好,出来一趟纯属是摆威风的,还不准拦轿告状。

那跑出来告状的妇女肚子挨了一重棍,弯着腰捂着肚子呻吟不已,疼得额头冷汗直冒。

“知府大人出巡,闲杂人等退避……”

高呼声中,队伍自去远了。

“这官,好大的架子。”

宁采臣目送队伍远去。不由朝地上狠狠吐口口水。

“这位大婶,你先慢慢坐下来,缓一缓气。”

青凤走过去,把妇女扶住。

那妇女却浑然不觉,猛地一屁股坐到地上,号啕大哭:“我的钟儿呀,你到底去哪里了?快回来吧。”

宁采臣有些奇怪,上去一问,费了好些口舌,终于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妇女姓钟,太原府城人,丈夫早亡,育有一个儿子。这儿子天资聪明,模样也长得俊,一向是她的心头肉。

焚书令颁发后,钟大婶的儿子弃文从商,在街道上做些小生意,日子倒过得不错。但就在昨天晚上,他收拾好摊子回家,这一回,就不知道回到哪里去了。

钟大婶在家苦等不到人,赶紧跑出来找,问遍街坊邻居,他们都说见到她儿子收摊回家了。这下她心更慌,又联想到近日府城之中时常有些人口失踪的事,那些失踪者都是些年轻的男子,莫非自己的儿子也遭难了?

孤母寡儿,相依为命,没有了儿子,她如何能活得下去?

万般无奈之下,钟大婶唯有去报告官府,希望官府派遣官兵彻查此事——前前后后已经失踪了十多人啦,如此大的动静,官府怎能不闻不问?

问及钟大婶为什么不直接到府衙告状,而是要拦在路上诉讼。钟大婶一把涕一把泪地说起来。

只听得宁采臣无明业火三千丈。

原来这太原知府钱爱仁是个出了名的贪官,爱钱如命,人称“钱要命”。不管管辖内发生什么事情,他绝对不会主动过问,而是等别人自动上报申诉。这一上报,就是给他送银子来了。

击鼓鸣冤,敲一通鼓,收费三两;递状子,收费十两;就连退堂,都要收费……

“先给了钱再说!”

这句话已经成为“钱要命”的口头禅。

畸形的政治制度之下,必然会滋生出畸形的官场风气。整个大明朝,都已陷入一种狂热的病态当中。

“燕赤霞何在?”

宁采臣莫名地发出一声感叹,想到那个嫉恶如仇的大胡子,他有一种怒发冲冠的热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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