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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司年纪虽小,身体却很壮实,看起来像是十一二岁。

他把自己装扮成大人,身上穿着宽大的锦缎袍服,脚上穿着自制的加厚了十厘米的靴子,发髻高高梳起,脸上抹了一层药水,看起来又黑又瘦,嘴上贴着一抹小胡子,妥妥的一个世家管事的模样。

经过层层筛选,吕司找到一户小商家联络,表示自家公子需要购买米粮,要求商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再用言语胁迫,此事务必保密,公子不想让旁人知道。

小商家想不明白,既然是世家公子购粮,为何不找大商户,偏偏来到他们这样的小店,不过,哪怕心存怀疑,他们也不敢多问,世家大族,小商户得罪不起,吕司指定的地点越是荒谬,商家心里越是谨慎,明明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们却想得万分复杂,生怕惹祸上身。

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吕司会悄悄潜入藏粮的地点,直接把粮食收走。

如此一来,商家更是讳莫如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粮食,那位公子的势力必定不小,商家行事越发小心翼翼,守口如瓶,只好在,连续运送了七日过后,那位管事终于松口,不再购买米粮了。

商家松了口气,两千多石粮食,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笔大买卖,然而,真正算起来,数量却不是很大,惹不出什么祸事,他们总算可以放下心来,收钱收的心安理得。

吕司借着世家的名号,狐假虎威了一把。交易完成之后,他把痕迹抹得干干净净,任谁也不会查出蛛丝马迹,这就是寻找小商户的好处。

古代虽有士农工商一说,然则,汉朝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尽在世家豪强手中,大商户属于豪强范围,例如徐州糜家,府中食客便有数万人,家丁更是多不胜数,吕司自认,面对这样庞大的势力,他肯定做不到天衣无缝。

小商户,遇见神秘买主,他们会心存畏惧,只要有钱可赚,他们除了乖乖听话,不敢心存他想。

但是大商户却不同,面对未知的情况,只要心里存了疑惑,他们便会追根究底,他们习惯把一切事物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吕司之所以分成七天运送粮食,正是因为不想引人注意,否则,粮食的数量过大,不符合治郯的行情,再怎么小心隐瞒,恐怕也会露出风声,引来旁人的查探就麻烦了。

总得来说,这次购粮,吕司功成身退,事后,就算小商家想要追查,也不会找到任何线索,其实,若不是手中钱财不够,吕司还想再多购买一些粮食的。

两百枚金币,可以兑换成二十多万五铢钱,听起来数量很多,实际上根本不经花。一斤粮食四十钱,一百斤需要四千钱,并且,现在的粮价,吕司目测还有上涨的趋势,今年天旱,很多地方颗粒无收,明年.......

罢了,吕司抛开思绪,明年三月便是黄巾之乱,多想无益。

他的空间里,加上从前零零散散储存的物资,现在共有三千余石粮食,六十余石食盐,还有大量药材,足够他在明年的时候自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吕司忙碌了十多天,生活再次恢复了规律。

八月,干旱了很久徐州,终于迎来了第一场雨。

绵绵细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百姓短暂的欢喜过后,很快便愁眉不展,先是大旱,又是大雨,眼见快要秋收,这雨若是再不停,田里的稻谷怎么办,明年他们吃什么。

杨家湾的村民们,一个一个唉声叹气,只巴望着老天爷,能够开恩一次,辛辛苦苦一整年,靠的就是田里那点收成,今年年景本就不好,若再耽误了秋收,他们哪里还能有活路,光是朝廷的赋税,便能让人倾家荡产。

整个村子一片愁云惨淡。

大旱过后,必有大涝,此事非人力所能扭转,近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吕司感触颇深,整个人都变得更加沉稳,仿佛瞬间长大了一般。

由于下雨的缘故,吕司教学的任务停了,孩子们闷闷不乐,没有下雨的时候,他们还能上山采药,摘葡萄,跟老大换些钱财补贴家用,下雨后,不仅学习停了,赚钱的路子也停了,看见父母忧心的眼神,他们心里十分难过。

无奈中,吕司用藤条编制出一张大网,冒着雨,带着孩子们下河摸鱼,改善改善他们的伙食,至于剩下的鱼,他便用钱买下来,反正空间里的时间静止,鱼放在里面不会坏,真到了灾荒年间,鱼也是一种奢侈的伙食。

大雨连续下了整整十天,老天爷仿佛听见了众人的祷告,天气终于放晴,百姓高兴地大声欢呼,秋收总算还能赶得及,虽然损失在所难免,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时间过得飞快,在吕司遥遥的期盼中,张其迟迟而归,跟他一起回来的,除了村里的三十名壮丁之外,还有五十二名青年壮汉。

吕司听见义父回来的消息,飞奔地跑向村口,激动地眼眶都红了:“义父———”

张其黑了瘦了,精神却显得很好,身上的气势更加威猛,看见吕司小小的身影,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吾儿又长高了。”

吕司忍住心里的欢喜,恭敬行了一礼,抬头看向张其,关切道:“义父瘦了。”

张其哈哈大笑,虚步把吕司扶起来,赞赏道:“月余不见,吾儿越发沉稳。”

吕司抿嘴笑了笑,近两个月发生的事情太多,太过残酷,逼得他必须面对现实,义父不在的时候没有察觉,义父一回来,他的整颗心都踏实了,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样。

父子俩叙话了一会儿,张其这才对他介绍,身后那五十二位壮汉,均是他招揽来的人手,其中二十八人是流民,七人曾经是游侠,另有三人,曾在家乡犯了事,出逃在外,正好让张其碰上,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三人确实无辜,张其干脆收拢过来,剩下的十四人则是普通百姓,家里吃不上饭,冒充抢匪打劫,谁知却被张其反劫了,几个汉子性情豪爽,认输后,痛痛快快拜了张其当老大,一路跟随回到杨家湾。

吕司抱拳行礼,朗声道:“司儿见过诸位叔父。”

“哈哈,小公子切莫多礼,我等久仰大名,张大哥一路都在夸赞小公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小公子确实一表人才。”周珈摇头晃脑地夸赞道,很有几分文质彬彬的气质。

张其笑指着他,介绍道:“这位便是狗头军师,曾经读过几本书,司儿若有不懂的学问,尽可问他。”

周珈脸色黑了,什么叫做狗头军师,怒道:“张其———”

周围人哄然大笑,张其也跟着笑了起来,娓娓向吕司解释前因后果,周珈其实也是个倒霉催的。

周珈乃淮南人士,字晋鹏,父母亡故之后,周珈前往汝南投靠叔父,然而,叔父没有找到,却被抢匪打劫了,周珈自己都穷的都吃不上饭,哪有东西给人抢,于是,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混成了狗头军师,彻底与抢匪为伍。

抢匪,正是张其收拢来的壮汉,殊不知,周珈投匪之后,没过几天,他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这是一群农民,怎么说他也不会害怕的先不先就把什么都招了,如今悔之晚矣,身上打了抢匪的标签,想跑都跑不了,只能破罐子破摔。

幸好可以吃饱饭,总算有点安慰,后来,周珈打听到叔父已经不在汝南的消息,也就安下心来,尽职尽责当一个狗头军师,相处的时间久了,他们之间也多了几分情谊,每次周珈谋划,从来没有出过错,直到遇见张其,这才踢到铁板。

然后......

然后就跟着张其混了,反正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虽然识得几个字,却没有什么门路,手中更没有钱财,举不成孝廉,当不成官,世家又对他看不上眼,跟着张其混口饭吃,总比真当劫匪好,再说了,混生不如混熟,大家伙还能聚在一起,他心里其实挺高兴,说句实话,为了这群劫匪,他也算是操碎了心。

张其看重的正是他这份心意,当时他没有撇开劫匪,没有独自逃跑,愿意跟随劫匪共进退,这份勇气,够爷们,当得起义气二字。

王二勇指着脸上的疤痕,得意道:“看见没,当初军师就是被它吓到了。”

周珈翻了个白眼,一想起这个,他心里就来气,狠狠瞪着王二勇,痛心疾首道:“你还敢说。”

王二勇长得穷凶极恶,脸上一道深深的疤痕,从左边眼角划至右边下额,谁看了不会吓一跳,当时周珈就在想,这人肯定是一个杀人狂魔,后来他才知道,王二勇是个猎户,疤痕也是打猎的时候被狼抓的,可以说,从始至终,他都被人给忽悠了,他心里能不生气吗,后悔都不足形容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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