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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总是令人感到安全与清晰,能让人肆无忌惮地思考不敢多想的事,思念羞于思念的人。

白予就站在窗前,手里是从不曾在意的《自由文学》,今天竟也认认真真翻出来看了,也许是因为封面的小胖子笑得太撩人,还有她写在最前面的小小说《爱人同志》。

爱人同志……

光是名字就怎能让他不去一读

就抽点时间,让剧情缓慢一下,跟白予一起,去读一读丁眇眇——

爱人同志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尘中等你。”

她似乎从来就只有这么一条路可以走,在一句“等我”里消磨掉生命里最为值钱的光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如今又要为一个口头许下的诺言,一个遥遥无期的约定,耗费更多的青春。

也不是没有想过解脱,然而在这漫长的等待里,她的『性』子被柔软得不可思议,既然已经将这件事情当作事业看待了,那么付出最忠实的沉静和最专心的热情也是应该的。

她全心扮演的爱人角『色』更像是同志,自古不变地守卫她的战场,时光荏苒,摧枯拉朽。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生活好像就是围绕他在转动,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追在他屁股后面,在他的指引下认识这个对于当时的她而言还很新鲜的世界,通过他的表达和演示,她不断地吸引了解,久而久之,他竟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在童年时就已经渗入骨血,像四肢,像五官。

左邻右舍都打趣他们,说她是他的媳『妇』,她也不恼,大方地对他们说她将来就是要嫁给他,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没有人把她的天真当真,除了她自己。

他上小学的时候,要住到县城的寄宿学校里去,一个星期才能回来一次,她大哭着不让他去,前一天晚上抱着他的大腿死活不撒手,弄得她家大人很难堪,像拎鸡崽一样把她拎回去了。骂她她不听,只是一个劲地哭,大人见她这样,心一软想劝劝哄哄,她便伺机往他家跑,还没出门就被捉了回来锁在房里,以为她会消停。小孩子总是一头热,说不定过一会儿让她一个人玩几天她就不会那么粘着他了,没想到她竟然拿头撞门,结果疼得不得了哭得更凶了。大人急得不行,才匆匆把门打开,把她搂在怀里一顿好哄,最后连夜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也将她送到那所寄宿小学去了。

小学六年更是加深了她对他那种鱼对水的依赖,因为比平均年龄要小两岁,个头小,思维也要比同学要幼稚许多,所以六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什么人可以说话,这时他作为唯一的熟人就显得愈发可亲可爱了。

好在她成绩十分拔尖,小升初的时候居然拿了三校联考第一名,中学校长就没怎么在年龄上为难她,她当初进小学的时候因为小两岁不够上学的年龄可多交了好大一笔钱呢。那时他的父母玩笑说是她家的嫁妆,他们要收一个有文化的儿媳『妇』了。

然而初中时期他俩的关系并不乐观,她依然循规蹈矩做一个好学生,他却急转直下成了叛变的少年,烫头发,打架,群聚,成绩永远个位数。

更糟糕的是,他不愿意再同她玩耍,即使在学校偶然遇到,也不打招呼,只是装作不认识。而她一腔赤诚如旧,对他爱慕有加,但但他的态度着实让她郁结了好一阵子。

她尝试着挽救,一放假就往他家里跑,他父母倒是很乐意接待她,端茶倒水的。只是他不是躲在房间里玩电脑,就是住在同学家几天不回来,几个月下来,也是效果甚微。

于是她开始向他常接触的人打听他的消息,不过似乎这一些人都不怎么喜欢跟一个好学生说话。在他们眼里,好学生就是一个没个『性』的土包子,会降低自己的格调,旁敲侧击也以失败告终。

几次折腾都没什么大风浪,她索『性』就破罐子破摔,死缠烂打了上去,遇见了就打招呼,腆着脸皮天天往他那儿跑,不管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还是什么有趣的事,她都和他分享。

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渐渐地,他有了软化的迹象,起码在周围没人的时候还是会和她说说话,到了家里,她还来串门时还会逗逗她,就像小时候一样。

一个三年很快过去,毕业季的到来给校园笼罩上一层既欢喜又悲抑的氛围,对于她来说只有悲抑。

他的未来父母已经替他规划好,先去一所普通的高中混张文凭,然后就进部队当兵,他自己没什么异议,反正他最大的优点就是身体好,而且他爸爸也是军人,舅舅还是个团长。

可是她一定会被要求考上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然后再分配工作,这样他们的人生道路可能会越来越远。

她极不情愿地上了一所市高中,但令她惊喜的是他的学校离她并不是很远,步行十分钟就能到。更令她惊喜的是,家长怕她一个人回家不安全,所以拜托他可以每个月都能和她一起走,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个月的月初和月末都是她最企盼的日子,她总是早早就收拾好行李,坐在沙发上,等他骑着自行车经过她窗前时的一句呼唤,或是一大早就精心打扮,藏在阳台底下,看他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待的样子。

又是一个三年。

在给别人写同学录的时候,看到“高中三年最难忘的事是什么”时,她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欢欣地等他来接的样子。

所有的片段像是拉长的旧胶卷,在她眼前不停地重播,最终都消失成一个斑驳的光点,猛然被裂开成一道明亮的一线天。

他的脸在光的终点,是跳动的。

这次是真的要离别了。

当他站在面前,说着离别的祝福时,她真正感觉到这两个字的真实和沉重,整张脸都被埋进了乌云里。

她没有作声,任凭他一人天南地北地扯,忽然他也不作声了,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来,牵住她的手掌,轻轻地捏捏她的手指,声音很轻,像夏天撕掉包装的冰棒上冒出的白雾一样。

“等我当兵回来……好不好”

“唔吸呼侬”

他脸红着嗫嚅出一句闽南语,他知道她听得懂,这是她很喜欢的一首闽南谣。

她低着头,声音同样很轻,像泡泡一样升起,随时可能被四周的喧嚣淹没,但他却听得真切,像子弹一样『射』过他的耳蜗,击绞他的内脏。

“好。”

她说。

明明十几年来都生活在对方看得到的视线范围里,而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光好像就只有暑假那两个月,以真正适合他们的,恋爱的模式。

没去看电影,去公园约会,去游乐园,去很远的地方旅行,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家里。

他会跑到她这边来,见证她完整的厨艺白痴进化史,有时候两个人一起在阳台上看书,从阁楼上搬下来两张老旧的藤椅,一躺上去就嘎吱响。

他不怎么喜欢看书,老是用鸡『毛』掸子逗弄她家的肥猫,总是要弄坏一些花花草草。她也常去他家,躲在他地房间看一些十八禁的片子,她每次都羞得用手捂住脸,又悄悄打开一条手指缝偷瞄几眼,脸红得像新娘子头上的红盖头。

天气好的时候他就骑车载她到处逛,有时候就在附近的巷子里打圈,有时候不知不觉就骑到了郊外。

下雨的时候哪也不去,窝在家里看一些喜欢的电影,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做,听外面的雨声哗啦啦刷过一天的光阴。

就像这样平淡地过日子,他们却过得比之前的任何一天都要认真,计算在一起的每一步喜悦,好让离别前的柴米油盐,一分一厘,都有细水长流的积淀。

感情真的特别奇妙,有时候你倾尽一生,也换不来某人的一个回眸,有时候一个瞬间,就能让两个人一直厮守。

离别来了,触目惊心,云淡风轻。

她送他去车站,穿着俗艳的红『色』旗袍,和他一身笔挺的绿『色』军装,并肩行走,两团烧着的火。

在月台吻别,说完依依不舍的嘱咐,许下誓言,就是再见了。

火车开动时,他探出身子和她挥手,她跟着火车跑了一阵子,用一声声“再见”作为回应,只是没有泪水。如果分开时哭一鼻子的话,那么重逢时的狂喜又要用什么恰当的表达呢

她自行回去了。

其实很早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听下雨的声音了,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习惯一个人在雨声里放空。

后来就成了两个人,她忽然就觉得晴天也不错,再后来又成了一个人。怎么说呢,她并没有那么的悲伤寂寞,正如同她对爱人的定义,是要像同志一样忠诚,忍耐。

她有过两只眼睛,一只倾盆大雨,一只万里晴空。

是因为下雨的那只刚好在念北岛的一句诗: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

而晴朗的那一只是在说她自己的话:

同志,我将做你永远的爱人。

……

轻轻合上杂志,白予的眼『色』似乎快要隐匿在这黑夜之中,里面化不开的情绪,衬得他眸子深邃无比。

丁眇眇,这是你要的爱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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