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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风镇,一个颇为繁华的小镇。由于地处城郊,所以人口也不少,规模不亚于一个小县城。

陶阳很快便找到了旅店住下,第二日早早的起来,四下走了走,熟悉了小镇的基本情况,顺便在镇西找到了一小间出租的民房。又托房东帮忙物色工作,同时自己也出去找。

由于这只是一个镇子,所以来这里打工的人并不是很多,因此找起工作来倒也不算太难,很快他便找到了一个在粮店打杂的工作,一个月3000元工资。

工作有了,陶阳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

房东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阿姨,她家的女儿今年十七岁,正上着高中。陶阳在闲暇之余,便向房东借了她女儿的初中课本,房东虽心有疑虑,但还是答应了他。

陶阳每天的工作除了搬运米面外,还需要送货上门,由于他不会骑三轮车,所以只有在粮店往饭店、食堂之类的大客户送货时,他才会跟着去。

这活并不比在工地轻松多少,每天起得早,下班晚,但他却觉得很轻松。

这自然是因为他的力量比之从前增长了数倍。虽然看上去还是面黄肌瘦,但那五十斤一袋子的米面在他手中感觉不比五块砖重多少。老板和工友们看他很能干,而且不多言多语,也都很喜欢他。

陶阳觉得自己自从开了火眼之后,力量就不断的在增长,这自然不是火眼的功能,而是那火海无边神通赋矛他的力量。

有了力量,自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陶阳依旧心事重重,这自然是因为他觉得这力量并不属于他自己的。

所以力量越大,他反而是越担心,怕自己控制不住这股力量。

而与力量增长的同时,他觉得自己的智力也在增长,因为初中的课本他竟然一看便会。以前他的脑子未受伤时,虽然也很聪明,但绝对达不到一看便会的程度。

既然变聪明了,那便要多学点东西,很快初中三年所有的课本他都看完了,而且全部烂熟于胸。他相信如果他此时参加中考的话,绝对会考出一个令人吃惊的成绩来。

这日,他与工友王同到镇上的金富酒楼送米面。由于金富饭店没有后门,所以他们只能从正门送货。

当陶阳扛着三袋米走到饭店门口时,迎面走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看到陶阳走过来却不躲,而是一脚踹出。

陶阳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人会踹他,加上身负重物,躲闪不及,便被一脚踹中了肚子。

这一脚不轻,陶阳只觉得这一脚是奔着踹废他来的。他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五步,倒在了地上,几袋米也砸在了自己身上。

“你眼瞎呀!扛着大米就往我身上撞,真是活腻歪了。”那男子踹了人之后,竟恶狠狠地说。

陶阳立马站了起来,他出来打工这么时间,还第一次见到如此蛮横之人。心中一怒,火眼便再度睁开。

只见面前之人,胸腹之中竟有着一团极旺的火焰,虽然比火车上那大汉逊色许多,但比普通人却强出不少。

这些日子里,他偶尔也会睁开火眼,想研究火眼到底都有何功用,虽然并没研究明白,但火眼的运用却比初得之时纯熟了许多。

而他看到男子身上的火焰之后,却并未惧,甚至来不及揉疼痛的腹部,径直冲向前去,同时一脚踢出。

那男子见陶阳站了起来,不禁一怔,他很清楚自己的脚力,像陶阳这种体格,他那一脚至少可以让他躺半年。却未想到这瘦弱的少年竟能站起来,还出脚还击。

他诧异之间,脸上竟闪出一丝阴狠,冷声喝道:“你找死。”

说着话,他闪身避开了陶阳这一脚,同时一道鞭腿,正中陶阳的支撑腿。

这一脚力道非凡,足以将普通人的腿踢折。陶阳只觉腿一疼,便再次倒下。

那男子却不依不饶,一脚踹向陶阳的脑袋。

这一下陶阳却是看得清楚楚,连忙徒手挡格,那一脚便踹到了陶阳的胳膊上。那男子见这一脚竟被挡了下来,不禁一愣,同时却再次踢了出去。

但陶阳再次用胳脯挡下这一脚,同时另一只手一拳挥出,正中他踢出的腿上。

只听“咔喳”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传来,那男子便倒在了地上,抱住了自己的腿,显然他的腿已被陶阳的拳头打骨折了。

陶阳爬了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

此时,他已冷静了下来,但却没有害怕,甚至冒出要不要用火海无边焚杀此人的想法。

冒出这个想法后,他却惊出一身冷汗。因为以他以前的性格,纵然此人再嚣张十倍,他也未必敢动手,更遑论是杀人毁尸的想法了。

看来自己性格是被那火海无边的神通影响了。

他强压下杀人的冲动,脑海里却传来了灵魁的声音:“杀这么个蝼蚁还要犹豫,这样的话,那十二神通恐怕会排斥你。”

而陶阳却没时间思考这些了,因为此时,饭店门口已聚满了人,有的人甚至已偷偷报了警。

王同也从饭店里走了出来,连忙惊慌地问陶阳发生了什么事。他刚才进去送米去了,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陶阳还来不及解释什么,酒店里已走出四五个黑衣人来,他们看了看躺在地上的男子,又看了看陶阳。

“李老三,你刚才不还吹嘘自己的腿法多牛逼吗,怎么现在连一个小孩儿都打不过了。”其中一个黑衣人开口讽刺道。

他们显然很熟,但从他的话语上看,关系似乎也不怎么好。

李老三却咬着牙道:“吴老虎,你帮我废了这小子,我给你十万块钱。”

吴老虎却笑了笑,道:“我吴老虎可是正经生意人,不干杀人放火的勾当。”

李老三闻言,气得咬牙切齿,正欲说话,洒店的老板金强却走了出来。

金强今年四十多岁,虽然在路风镇不是最有钱的那一批人,但无疑却是最有势的几个人之一。他黑白两道通吃,据说和区长的小舅子是铁哥们,和市公安局局长也有几分交情,所以在这小小的路风镇他可以说是跺一脚乱颤的人物。

他看了看陶阳,又看了看李老三,也没问众人事情的来龙云脉,就道:“李老三,你又喝多了吗,我早就说让你老实点,你就是不听,现在遇到硬茬了吧”

李老三依旧是疼得咬牙切齿,却早已被保安给扶了起来。他看着金强道:“强哥,我李老三是什么人你不清楚吗我是那种欺负老实人的人吗刚才他扛着大米就往我身上撞,我看他不长眼神,就踹了他一脚,骂了他两句,他竟然过来打我。那我能惯他毛病吗”

金强闻言,却道:“那结果怎么样”

李老三闻言,却是哑口无言。

金强又看了陶阳一眼,道:“这位小兄弟看穿着也不像有钱人,也赔偿不了你什么。但他能打败你,说明人家有本事。这么样,今天我来这做个和事佬,今天的事就这么算了,你既然是在我这消费挨的打,那医药费算我的,你以后也别难为这小兄弟,你看怎么样”

李老三虽然满心不情愿,但金强的面子却不能不给,只好说:“既然强哥开了口,那就这么算了。”

然后,他又看了看陶阳,道:“今天算你运气好,下次眼睛好使点儿,不是谁都像我这么好说话。”

陶阳本想顶他几句,但却又觉得逞口舌之快毫无意义,只是冷哼了一声,又对金强道:“谢谢老板。”

金强点了点头,又吩咐保安将李老三送到医院。然后让众人散去,才又看了看陶阳,道:“你随我到办公室来一趟”

陶阳不明所以,但金强毕竟刚才帮过他,不好驳了他的面子,便与他进了办公室。

而在不远处,一辆黑色奥迪车里,一个老者看着陶阳远去的背影,道:“此子若有好人调教,前途不可限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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