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散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菀蓉天性善良,自幼聪明,长得美貌俊俏,超凡脱俗,天生一双灵巧的双手,勤劳能干。

婉蓉自从会走路,便开始帮助妈妈采桑,喂蚕。她的养蚕技能无师自通,她能准确地知道蚕宝宝什么时期吃的少,什么时期吃的多;什么时期眠,什么时期结茧。她养的蚕宝宝从来不生病,而且吐丝最多,结茧最大。

邑里的养蚕女人们都向菀蓉学习养蚕的技术,菀蓉是知无不不言,把自己的养蚕知识倾囊相授,从此邑里百姓家里养的蚕宝宝再也不生病了,而且蚕茧的产量也大大提高。

养茧女人们把菀蓉当成了蚕宝宝的守护神,有不明白的事都去问菀蓉,按照菀蓉的话去做,没有不灵验的。

天虫下凡间投生成养茧姑娘后。一天,天马来到天虫园里找天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天虫的影子了。不知道天虫去了哪里,天虫园里冷冷清清。于是他便四处寻找天虫。从天南找到地北,又从东洋大海找到西边大荒。他急得不吃不喝,马不停蹄。从日出找到日落,又从日落找到日出,口中不住地发出悲鸣之声。两只眼睛里滚动着泪珠。

十几天过去了,天虫消失的消息传到了天帝的耳朵里,于是天帝便命令巡天大神查看天虫到哪里去了,巡天大神经过一番查找之后,查到了原来天虫是到凡间的蜀国去投生成了养蚕女。在那里指导百姓们养蚕。于是回禀了天帝。

天帝很生气。说道:“天虫的职司,就是在天虫园里吐丝。怎么能不辞而别,擅离职守,私自下凡呢?凡间的事情自然有‘有司’主理,你小小的天虫,发什么慈悲之心。天上的神仙如果都这样,那不是乱套了吗?天上还有天规没有?速派天上的金雕下去,把她叼到深山野谷之中,让她吃点苦头,以示惩戒。去吧”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菀蓉已经十八岁了,出落成了一个天仙似的大姑娘了。

一天,菀蓉跟女伴们一起上山去采桑叶,采桑女们,一边唱着山歌,一边采着桑叶。灵巧的双手不知不觉就采满了身背的箩筐。

正在菀蓉采摘满了一箩筐桑叶,正准备背回去喂蚕宝宝的时候,天空中突然飞下来了一只凶恶的金雕。一直扑向菀蓉。两只象铁钳一样的利爪,抓住菀蓉的后背,提到了空中,向着远处的高山峡谷飞了过去。

女伴们有的吓哭了,有的吓呆了,半天才缓过神来,跑回到村里去告诉菀蓉的父母。

金雕将菀蓉抓到了一座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从半空中丢下来。菀蓉又从山坡上滚到了深谷中。被摔得痛昏过去了。

天马知道了天虫下凡投生的消息。他马不停蹄一直向蜀国地界寻找过来。走村过邑,这一天走到了菀蓉的家乡,听人们讲述着养蚕姑娘菀蓉被凶恶金雕叼走失踪的事,人们都难过着,叹息着。

只听得菀蓉的父母哭着说道:“有哪位勇士能救回我的女儿,我就将女儿许配与他为妻,决不食言。”

天马听到这话,吓了一跳,真怕有人先于自己救回菀蓉,那将是自己最大的不幸。无论如何自己一定要率先把菀蓉找回来。

天马向远处的深山野谷奔去,他不放过每一座高山,不放过每一处峡谷,天马仍然是不吃、不喝、不睡,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疲倦,从天亮找到天黑。

终于,天马在一处无人知晓的深谷的谷底,找到了奄奄一息的菀蓉,菀蓉被摔得遍体鳞伤,命悬一线。

天马来到了菀蓉的身边,用口吻去她伤口上的血迹,又去含来山泉水,喂给她喝,然后卧在了她的身边,用口咬住了她的衣服,把她放到了自己的背上。小心翼翼地驮着她,翻山越岭,穿密林,淌深涧,走了三天三夜,把菀蓉驮回了家。

菀蓉的父母见有一匹神马把菀蓉驮回家,非常惊奇。

这时那天马天口说话了。天马说道:“菀蓉被恶金雕叼到了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之中,摔得很有重,命在旦夕。我把她从山谷中救起,走了三天三夜。我也不行了,我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就要死了。我死之后,你们把我的皮剥下来,给菀蓉披在身上。这样能保住菀蓉的一条命。千万不要忘记。

说完这话,天马就倒了下去,累死了。

菀蓉的父亲遵照天马死前的嘱咐,把天马的皮剥了下来,给菀蓉披在了身上,将天马的尸体埋葬了。

奄奄一息的菀蓉披上了天马的皮之后,奇迹真的发生了。只见她睁开了紧闭的双眼,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红润起来,奄奄一息的气息也变得平和了。这时,一家人才放下心来,平静地度过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一大早,家里人起来一看,菀蓉不见了,寻到了外面。一看,菀蓉爬到了院子里的桑树上,身上披着一张马皮,正在吃桑树叶呢。

一家人都围在了桑树下,看菀蓉吃桑叶。邑中之人听说了这样的奇事,也到桑树下面围着观看。

菀蓉则旁若无人地在桑树上大吃桑叶。渐渐地,菀蓉的身躯竟然变成了一只蚕宝宝,只是比一般的蚕宝宝大了许多,浑身雪白,长着一颗马头。身披一张马皮,大口大口地吃着桑叶。

那大蚕经过‘四眠五齡’之后,便开始吐丝,三天三夜之后作成了一只大茧,挂在桑树上。

又过了半个月,一天清晨,一只美丽的蚕蛾姑娘破茧而出。她扇动着美丽洁白的翅膀,向天上翩翩飞去。越飞越高,渐渐地看不见了踪影。邑中许多人都目睹了菀蓉升仙的这一幕。

又隔了两天,第三天辰时的时候,只听得天上传来了音乐之声,一匹神骏的白色天马,背上侧坐着一个美丽的仙女。从云端上走下来,到了菀蓉家的院子上空,停了下来,菀蓉的父母和家人、邻居,还有邑里的许多人,都出来观看。

那仙女对菀蓉的父母说道:“我本是天上的天虫,因为可怜百姓们光着背梁,也可怜姑娘们没有好衣裳穿,于是使用分身术,派了许多天虫宝宝来到人间,让它们吐丝结茧,供给人们织成丝绸穿戴。可是天虫宝宝们不服水土,百姓们饲养得又不得法,使天虫宝宝经常感染疾病和瘟疫。

我因为牵挂这些天虫宝宝,也可怜这些养蚕女人,所以私自来到凡间投生,做了一个养蚕姑娘,给二老当了一回女儿。向养蚕女人们传授了养蚕的技术。

如今我在人间的使命已经完成,现在我又回到了天上。天帝念我心系天下百姓的养蚕事业,便命我做了蚕神。从今天以后,每个村里,每个邑里,都可以在村头上建一座庙宇,在庙宇里供上我的塑像。不管谁家里养的蚕有了什么疾病,只要到庙宇里告诉我一声,我就能感知到,我就会帮助你们。保佑你家养的蚕宝宝平安健壮,多吐丝,结大茧。”

“我还要感谢父母一十八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我在天上会祝福你们的。”

蚕神天虫说完了这些话,就乘着天马回到天上去了。地上的人们都望空下拜。婉蓉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很伤心,但是知道女儿成了天上的神仙,又很自豪。

百姓们回去之后便集资建庙宇,并且在庙宇****上了蚕神的塑像。

庙宇中的蚕神都被塑成了菀蓉最后和百姓见面时的模样:一个美丽的仙女,身上披着一张马皮,仙女的身边站着一匹白马。

还有的庙里则塑成了一个仙女身上披着马皮斗篷双脚并拢侧坐在白马的背上。

百姓们都把蚕神称作马头娘娘,或者称作马明菩萨,也有称她为马明王的。将这庙宇称作马头娘娘庙。

这个故事首先在梁州流传,后来逐渐流传到了南方各地。凡是有养蚕人家的村邑,都在村头建有马头娘娘庙。庙里都供奉着马头娘娘的塑像,香火不断。

看完了这一切,马头娘娘又拉住三人的手说了一声:“起”,于是又回到了昨天夜宿的马头娘娘庙中。

大禹正要道谢。再看马头娘娘依旧端坐在供桌上。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大禹还在回味马头娘娘的故事。天虫的形象久久徘徊在大禹的心中,深深地感动着大禹。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快穿之攻略悲苦男配

快穿之攻略悲苦男配

扶闲
季怀安总说“阿摇记住,爱人先爱己”,“阿摇真乖”,“我的阿摇真漂亮”,“阿摇乖些”,“我的芙摇”,他温柔和煦,这是霜芙摇踏寻的第十三个世界,她第一次学会喜欢一个人,他温柔和煦,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她沦陷,他求娶,一切都很美好,可天要她的怀安死,她无力救他,探寻不到他的灵魂,直接疯了,疯了一千多年,直到主神唐晚找到她,她有了她的怀安的消息,带着系统1001踏上攻略组,只为找回她的怀安
都市 完结 137万字
都重生了,当个渣男不过分吧?

都重生了,当个渣男不过分吧?

深渊之雨
陈景回到了2008年,这一年奥运会刚刚举办,房价还未大幅度飙升,而他则重生在了刚刚高考完的餐厅里,在他对面,是曾经吊了他十多年,却转身跟了导师的前女友。上一世的他面对对方摇尾乞怜,这一世的陈渣男,将此事迅速掐灭,并告诉他:这一世再付出真心是狗,老子只想搞钱!(老作者文风,注重剧情和人物的刻画,没有枯燥乏味无聊的商战!)
都市 连载 51万字
人在高武,我能无限刷修为

人在高武,我能无限刷修为

写书有大病
无休止的欺辱、无底线的索取、女友的背叛!重重打击之下,任行郁郁寡欢。然而,穿越高武的他,却身怀修行面板,可以不断推演武学修为。开局掌掴女友,重伤欺辱之人。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从到,从到!任行踏足万千妖魔,面板修为却越来越多!这一刀,十万年修为,尔可挡之......不知不觉,任行以双拳一刀力压诸国天骄,杀戮万千妖魔。对比他人,他早已速通高武!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
都市 连载 49万字
海岛随军被退婚后,嫁他首长躺赢

海岛随军被退婚后,嫁他首长躺赢

豆干苕皮
(年代+军婚+海岛+双洁+家长里短+空间)一场车祸,桑榆穿到了六十年代,原主为去海岛找未婚的娃娃亲对象,在中途遇到人贩子没了。桑榆从人贩子手里跑出来,赶到部队,结果刚出场就是惊喜大礼包。跟她有娃娃亲的男人还有一个结婚对象,男人选她不选桑榆,要跟她退了娃娃亲的婚事。桑榆:好好好,退婚就退婚,没有你姐姐花儿一样是这么红!部队首长让桑榆再选一个。她手一抬,指着全场最帅的那个:“就他了。”没想只是随手一指
都市 连载 71万字
股票交易悟道

股票交易悟道

1269781818
边炒股边写书,本来就是实盘后的生活感悟,由炒股技术延伸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然后加以肯定。可以肯定的是,会炒股,能炒股的人,都会看趋势,顺带着,也会看命运。
都市 连载 36万字
在乌云之上

在乌云之上

羡鱼不是鱼呢
苏飒觉得,以自己这种暴力性格,加上那凶名在外的传闻,是不会有人来招惹她的。偏偏有人不长眼,一次次碰壁一次次跌倒,就是不肯放弃。当事情走向偏锋时,苏飒已经退不出来。“反正你都不喜欢我,做个流氓还能占点便宜~”“他有这样吻过你吗?”“你喜欢的人没来看望你?为什么不来找你呢?”“在危险的人面前,是不可以犹豫和分心的。”“放弃他,来喜欢我。”
都市 连载 4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