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四十四章浮屠入体

沈锋看时,那件物事却是本来戴在灵禅子手上的“修罗戒”。此时,戒指已经被灵禅子的血肉涂的模糊,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本来沈锋还有些厌恶戒指上的血肉,但想到金毛和灵禅子都曾经说过它是一件玄阶上品的法宝,忍不住心中一动。也不顾戒指上的血肉,伸手抓到了手心。

金毛道:“沈锋,只要你把这枚修罗戒带回寺里,无论交到哪个长者的手里,他们都会马上递到般若寺的顶峰。到时候,你不但不会有罪,反而会因为通报了灵禅子的死讯而被奖励。”

姜是老的辣,鸟是老的精。

金毛一番话说出,大有运筹帷幄,一切掌握的气势。在他翅爪挥舞之间,灵禅子的尸体已经只剩下心脏处的一块胸脯。

眼看着金毛的爪子抬起,作势要刺破灵禅子的胸脯,沈锋不忍不再看血肉模糊的场景,不由自主的想要侧身不看。

然而,他的眼睛尚未离开,金毛的爪尖却已经刺破了灵禅子的胸脯。不过,金毛这一爪刺下,却并没有露出血肉模糊的场景。

呼!

金毛的爪尖一带,一件血红的东西自灵禅子的碎肉里飞了出来。

沈锋本以为是灵禅子的心脏,想要闭上眼睛。但那件血红色的东西,却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在空中打了一个旋子,竟然朝着沈锋的身体飞去。

沈锋被莫名其妙的注入“魔帝心血”,虽然实力暴涨,但他还是惧怕自己会被变成魔头。现在看到又有血红色的东西飘过来,本能的身形暴退,想要躲开。但那件血红色的东西却像是认准了他,如影随形飘过来。

此时,沈锋的修为已经开始踏入炼体第八重的境界,速度和力量却比早晨与易天南对决之时快了十几倍。这一下暴退,形如鬼魅,如风如电。然而,那件血红色的东西速度却更加诡异。

沈锋只觉得眼睛一眨,那件血红色的东西已经飞到了他的身前。不等沈锋挥手挡开,已经穿过他的衣服,隐进他的身体。而在血红色东西入体的一瞬间,沈锋却终于看清了它的模样。

那是一座周身血红的小塔!

将灵禅子尸体切开的金毛在旁边也吓了一跳,看清那座小塔的形状后,尖啸道:“血浮屠!血浮屠竟然进入了你的身体!该死!他奶奶的,这个灵禅子端的邪恶,居然把血浮屠埋进自己的心里。沈锋,快把血浮屠吐出来。”

沈锋体内莫名其妙的进去一座小塔,他本人当然也想要将“血浮屠”逼出去。但是,“血浮屠”一入他的身体,直接贯入他的心脏。不等沈锋运气相逼,“血浮屠”居然随着他的心脏开始一张一扩的浮动。

“血浮屠”每浮动一下,便会从塔身里透出一滴血液流进沈锋的体内。而随着“血浮屠”内的血液源源不断的透出,沈锋体内的血液却开始变的更加清澈纯净。

换血境,沈锋换取的竟然是“血浮屠”里浸淫的魔神大帝印释天的血!

沈锋无法将体内的“血浮屠”驱逐,反而不断有魔帝的血融入体内,惊叫道:“金毛,血浮屠已经进入我的心脏。我没有办法把它驱逐出来,反倒不断有血从它里面透出来融入我的身体。我会不会被彻底的变成魔身?”

沈锋的脑海中已经闪过当日炼魔宗奸细明月和明色全身罩满流着脓水皮甲的样子。

金毛察觉到沈锋的不对劲,连忙快步上前,以羽尖搭在他的身上。以念力透进他的身体观察了片刻,喜道:“大造化!大造化!血浮屠里释出来的血液虽然是一千多年前印释天身死之时的魔血,但被血浮屠内的大日如来真身舍利一千年的净化,这些血液虽然保存了一些当初魔神大帝印释天的神力,却已经完全没有了魔性。沈锋,你这次可是真发达了。”

沈锋本来还有些担忧自己会被变成像明月,明色一样。此时听到金毛如此说,却是稍稍放心。

不过,一想到“血浮屠”呆在自己的心脏里,沈锋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不悦道:“可这个血浮屠总在我的心脏里也不是办法。万一被寺里的长老们查出来,我岂不照样会被追问血浮屠的来历。如果穿帮的话,照样难逃一死。”

金毛歪头想了一刻,道:“如果有人查看你的身体,你就用真龙血核释出真气将它包裹起来。如果不是特别细心,或者修为太高的人,应该查不出你身体里有血浮屠。你现在还是安心的修炼,让身体彻底的踏入炼体境第八重的境界。”

沈锋想了一下,知道此时的确没有其它的办法。盘膝坐好,搬起“神运术”凝聚精神,意志,引导着“血浮屠”里滴出的血液换洗本身的血液。

随着体内涌入越来越多的“血浮屠”血液,沈锋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身体越来越充实,越来越强横。

以往,沈锋炼皮膜,筋脉,骨骼,引气,锻脏,洗髓,都会让身体轻飘飘的,充满了飘逸的快感。

而这一次,沈锋却觉得身体换血之后越来越稳重,越来越踏实。到达了炼体境第七重的境界,沈锋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可以随风飘荡。力量虽然也算强横,但沈锋却总觉得身体略显单薄。

到了第八重的换血境界,沈锋却觉得身体在保持轻灵的同时,比原来还稳重强横了许多。同时,沈锋还觉得本身的神念似乎也随着身体的强横而变强了许多。

沈锋用“明月凝神诀”内视身体时,却觉得体内的血液虽然仍是红色,但其中却自然的透出一种晶莹。只瞄上一眼,便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清澈。

“沈锋,你有没有在这里?”

沈锋自顾沉浸在换血境的畅快中,耳边却忽然传来明珍珍轻唤的声音。

沈锋吃了一惊,一收心神,连忙运起“真龙血核”护住心脏处的“血浮屠”。睁眼看时,却见金毛也在此时睁开了眼睛。

金毛因为自沈锋体内吸取了不少的五行真气,将体内的那道阴冷之气早已驱逐。此时,正在暗自调息搬运。一试之下,更加令金毛喜出望外。承接了沈锋体内的五行真气之后,它竟然觉得身体的修为似乎又向前跨了一步。

金毛因为身体老化,在二十年前,修炼便已经止步不前了。此时,沈锋在它体内注入了真气,令它有所寸进,金毛喜的险些跳起来。

正当它也沉浸在修为暴涨带来的快乐时,头顶却忽然传来了明珍珍的声音。睁眼看时,却见对面的沈锋同样在睁眼看它。

一人一鹏互视一眼,彼此点点头,同时站起身来。沈锋纵身跳到金毛的背上,金毛一展金色羽翅,冲天而起。

“师姐,我在这里。”

沈锋一边迎着坐在紫羽天鹅上徐徐飞来的明珍珍飞去,一边高声回应。沈锋飞到近前,却见暴熊坐在黑雪的背上也飞了过来。

三人一见面,互相问询了一句之后,沈锋在金毛的示意下,一举手心的“修罗戒”向明珍珍道:“师姐,我刚才和易天南师兄比试的时候虽然侥幸胜了半招,但也被他的一式光照千里打的受了暗伤。刚才我之所以一路急飞,却是想找个地方调息。可我刚一降到这片树林里,却见这里有一个人的残骸和一堆碎肉。我心中好奇,翻看这些残骸时,竟然发现一枚非常奇特的戒指。师姐,我见识浅薄,不识为何物。你能否鉴定一下,看这是什么东西。”

“修罗戒!”

明珍珍虽然也是外门弟子,但因为出身不凡,见识和阅历却比沈锋高出了许多。眼神向沈锋的手心一扫,马上惊叫起来。

“修罗戒乃是我般若寺的一件玄阶法宝,据说为七十二位真传弟子之一的灵禅子所有。因为修罗戒另有奇特功能,被灵禅子视为至宝。戴在指上,从不离身。此时,怎么会在你的手中?”

沈锋故做惊讶的大叫了一声,道:“这是我从一堆烂肉之中捡到的,我也不知道它竟然是我们般若寺玄阶的宝物。”

明珍珍仔细的看看沈锋手心的“修罗戒”,略一沉吟,道:“难道是灵禅子遭遇了不测?他可是冥仙六重的境界。如果真是他出了事,小树林里一定有大魔头才对。”

见明珍珍凝重迟疑,明显是相信他说的话,沈锋稍稍放心。一副惊疑的样子,道:“师姐,我们现在怎么办?”

“什么大魔头小魔头?咱们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刚才小个子和人打架,我没能赶上,心里正不爽。黑雪,待我们下去看看是什么怪物,竟然敢把我们般若寺的弟子屠成一地碎肉。”却是暴熊不管不顾的大叫了几声,向黑雪一下施令,向小树林里飞去。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总裁的混血宝贝

总裁的混血宝贝

蓂荚籽
为了帮养母偿还赌债,在酒吧做兼职歌手的卫雨介选择铤而走险的,帮忙运送非法货物,结果在任务结束后,遇见了自己今生的冤家…“郑源,没有在适当的时候离开,是我的错……造就了现在无法挽回的局面,是我们两个人的错。”不奢望,就不会有失望……
都市 完结 56万字
当我们相遇以后

当我们相遇以后

喵喵爱呲鱼
傅清和缓缓的单膝跪在颜瑾的身边,轻轻地擦着她脸颊上的泪水,无比宠溺爱怜的看着她,声音温柔缱绻:“其实,自从那天在办公室外面牵起你的手,我就再也没想要放开,那句‘如果有一天,你觉得腻了,可以直接的告诉我,那时我会祝你幸福’,也是骗你的。我跟你说过,我这个人性子冷,所以喜欢上一个人很困难。对我来说,现在拥有的一切加起来都不如你一个手指头重要,如果失去你,这一生,我可能就再也找不到爱我的人了,即使这样,
都市 完结 35万字
重生拥有混沌灵根

重生拥有混沌灵根

紫玥玥
一朝觉醒混沌法则,废材庶女逆袭成神女!现代植物学博士苏晚音穿越成修仙世界的苏家庶出废材,本想低调种种田,没想到意外觉醒传说中的混沌法则!从此人生开挂!更没想到的是,那个高冷禁欲的青华仙尊慕容玄,竟然对她宠上了天——"晚音说的都对。""晚音喜欢的,我都给她。""敢欺负我家晚音的,死!"从三界到上界,从凡人到神女,一路升级打怪不算什么,最爽的是有个全宇宙
都市 完结 75万字
南山相思梨花落问佳期

南山相思梨花落问佳期

本杰明小兔
赫连嫣然曾经爱过一个人,庆幸的是那人也深爱着她,可即便如此,她也未能等来二人“执手授剑”的那一天。她始终不曾离开他身边,他却还是迫于族规娶了别人。后来,他不在了,她活着便只是为了守护赫连一族。本以为会这样永无止境的在失了他的漫长岁月中麻木的活下去,她却不曾料到,自己还会爱上另一个人,同样爱得那么奋不顾身。她为他殚精竭虑却固执得不肯承认已爱他逾命,他知她情有所钟仍百般呵护陪伴对她情深不移。当终年花开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天降妖妃:帝尊,好心急

天降妖妃:帝尊,好心急

弱水三三千
她,天生废柴,人人鄙视,上下可欺,却是扮猪吃虎。他,丰神俊秀,万人之上,冷若冰霜,却也痴情至深。大千世界,茫茫人海,能够相遇就是一种缘分。她与他,究竟是天定有缘,还是纠葛缠身?
都市 连载 212万字
锦临

锦临

格陵南
一觉醒来已是三十年后,如锦并不慌。金甲卫尚在,无论她是谁,都能过得风生水起。如锦:大叔,你小时候我还给你换过尿布呢!李渡:……这丫头脑子是坏的!这是一个“我把你当大侄子,你却想娶我当老婆”的故事。
都市 连载 12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