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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棠拎着那只处理好的野鸡进了厨房,不多时,里面传来诱人的香味。

她在灶里放入柴禾,热了锅,然后从锅边的瓦罐里找到了油。

意识清醒也有大半年了,江小棠发现,杨氏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葱姜蒜这种基本调味香料都不知道,为了省油,连炒菜都舍不得,平日里不管是菜还是肉,都用白水煮了,搁点盐就算一盘菜。

肉倒是经常吃,江小棠听杨氏嘟囔过,这个世界的肉并不贵,反而是一些菜,贵得离谱。好像是因为,在修士看来,普通动物的肉杂质极多,不利修行。凡人当然不讲究,但像江少乐这样修道的就很讲究了,很多时候,家里做了肉,他只喝点汤。

吃不起灵兽啊,要是包含灵气,肉就比菜好了。

刮了点白白的动物油,在锅底抹了一圈,放入剥好拍碎的蒜和野葱段,略炒了炒,香味立刻传出厨房。

杨氏在外面闻到,忍不住用力嗅了嗅。这香味微微呛鼻,却格外引人食欲。

江小棠舀了一大瓢清水,倒入锅中,放入洗干净的整只野鸡,加大柴火。

很快,锅里的水开了。她抽了柴,转为小火,然后回到锅台,将浮出来的血沫撇掉。

家中穷困,找不到其他材料,只能这么清炖。

这边野鸡炖着,江小棠洗干净灶台上的另一个锅,量了米,放下去煮。

香味越来越浓。

杨氏在外面闻得心不在焉,有点坐不住了。

她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心想,这丫头,居然还有这样的手艺,还真是小瞧她了。

小半个时辰过去,饭做好了,野鸡也炖得差不多了。

江小棠从菜篓子里捡出之前采的小蘑菇,洗干净扔到鸡汤里。

小煮一会儿,蘑菇很快煮烂,搁上盐,野鸡汤就好了。

江小棠找出家中最大的空瓦罐,将野鸡汤盛了进去。

最后将其他野菜简单地炒了炒,端上桌。

杨氏的眼睛不自觉地往这边看过来,野鸡汤实在太香了,葱蒜的香味呛鼻,却引人食欲。

江小棠还在刷锅,江少乐回来了。

闻到家中的香味,他奇怪地推开院门:“娘……”

见他伸长脖子左看右看,杨氏没好气地说:“你妹妹在呢,看什么看!”

江少乐心中一松,走到他娘身边,接过她的木锤,想要帮忙。

杨氏推了他一把:“这种活不用你干,省得弄脏了衣服,先去洗洗,你爹回来就吃饭。”

江少乐答应一声,没有坚持。

杨氏一向不让他干这种粗活,单看外表,他与这个家格格不入。衣衫整洁,皮肤白皙,虽然瘦却不弱,一双手光洁修整,只有握笔留下的茧子。

江小棠洗好了锅,从厨房出来,看到江少乐,唤道:“哥哥。”

江少乐应了一声。

清醒之后,江小棠一直傻傻的,跟他也不怎么亲近。

不多时,江诚也回来了。

男人家不讲究,他在院中用井水冲了冲,洗刷一下,一家人坐下来吃饭。

蘑菇野鸡汤的香味早就引得其他人食指大动,江诚看着那一锅澄清微黄的野鸡汤,咽了咽口水:“今天打了野鸡?怎么这么香?”

杨氏一边摆着碗筷,一边冷淡地道:“今天的菜都是你侄女做的。”

“是吗?”江诚惊喜地看向江小棠,“好了?”

江小棠低低地说:“嗯,谢谢大伯。家里负担重,伯母很忙,我帮着干点活。”

江诚露出憨厚的笑:“你身体虚,也别勉强,要是再病了……”

话没说完,被杨氏狠狠地瞪了一眼:“怎么?担心我虐待你的宝贝侄女?”

“不是这个意思,”江诚讪笑道,“我这不是……”

“反正在你们爷俩心里,我就是个坏人!”杨氏给他们盛好了饭,重重地坐了下来。

江少乐道:“娘,你别生气,我们知道你的脾气,嘴上不客气,其实心里软着呢!”

儿子的话让杨氏转嗔为喜,伸手戳了戳他的额头:“得了吧!要是这会儿你妹妹不在,指不定你会说什么话!”

江少乐嘿嘿地笑,他并不是个擅长甜言蜜语的人。

说着,杨氏又发起愁来:“唉,这下半年的束脩,可怎么凑啊……”

学院的束脩半年一交,离下半年只有两个月了,可杨氏手里,只有少少的几颗灵珠。

书院的束脩,要用灵珠或者灵石,凡人用的银子是不收的。

江小棠了解到,像杨氏这样,辛苦地捣汁,一天也才半颗灵珠,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活干的。江诚赚得多一些,一般能赚一颗灵珠。

一百颗灵珠换一枚灵石,书院最低等的走读束脩,半年两枚灵石。换句话说,他们必须赚够两百颗灵珠,才能让江少乐继续上书院。

可一般情况下,江诚每天都有活干,将那些收入全部攒起来,才能攒够束脩。就算现在江小棠能帮着干点活,杨氏多赚一点,两个月的时间,也攒不够两百颗灵珠。

江诚和江少乐也跟着发愁。

江小棠偷偷瞧了他们几眼,琢磨着自己能干点什么。

虽然想不起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慢慢适应了现在的身体,也该帮点忙了,明天想想自己能干什么吧,好歹帮着赚点钱。

“吃饭吃饭!”一家人跟着犯愁也不是个事,杨氏说。

暂时将这件事搁下,大家端起碗筷。

杨氏照例帮江少乐单独盛了碗汤,撇掉鸡油。鸡汤黄澄澄的,闻起来香甜,却又完全不会有油腻的感觉。

江少乐喝了一口,眼睛一亮。鸡汤入口,咸味不重,带着微微的甜味,有一股说不清的清香。

不知不觉,一碗汤都被他喝光了。

江小棠又给他盛了一碗,顺便夹了些蘑菇:“哥哥读书累,多吃些。”

江少乐给了她一个友好的眼神,笑了笑。

喝过鸡汤,江少乐又夹起野菜,吃了一口,他赞道:“这个味道,跟镇上天香楼比也不差呢!”

天香楼是小镇最好的酒楼,酒菜也贵。他们家当然吃不起,不过,江少乐偶尔会有同学请客,吃过一两次。

江小棠诧异。家里没什么调料,这盘菜她只是用野蒜煸香,放进去炒了炒而已,就算火候掌握得再好,也就是家常口味,怎么江少乐的评价这么高?

江诚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附和地点头:“是啊,这鸡真好吃,小棠好手艺。”

江小棠心中一动:“大伯,您说,我做点小食卖,能不能赚钱?”

江诚想了想,摇摇头:“难啊!凡人哪有钱买?仙师们又怎么会看上这些小食。”

江少乐也同意:“我们青霞镇不富裕,到酒楼里吃的,大多是修士。就算那些比较穷的散修,也会到正经的饭馆里吃,这些东西他们看不上。”

听了他们父子的评论,江小棠失望极了。她没什么本事,只有一手厨艺还算拿得出手,不能干这个,也不知道干什么好。

四个人风卷残云,很快把一桌子菜吃光了。

杨氏破天荒给江小棠夹了根鸡腿:“吃些补补,省得又病了,你哥哥又怨我!”

江小棠腼腆地笑笑:“谢谢伯母。”

杨氏转开脸,嘀咕:“反正你哥哥不吃肉……”

江小棠知道,伯母杨氏就像江少乐说的那样,嘴硬心软。在她心里,江小棠这个侄女,当然比不上儿子,可也不会刻意虐待她。之前江小棠病了大半年,杨氏虽然抱怨,但也都忍了,这回眼看着江少乐上不了书院,这才急了,想把她卖去大户。

江小棠不怪杨氏。确实是她拖累了这个家,杨氏又不是她的母亲,怎么可能无限忍下去呢?

杨氏就是个普通的妇人,在她心里,儿子是最重要的,不牵连她的儿子,她可以对江小棠好一点,但如果牵连到,那就没商量了。

总而言之,她有点自私,但还不算坏人。

吃过饭,略略休息一会儿,江诚和杨氏继续给苦藤草捣汁,希望抓住机会多干点活。江少乐则夹着书本,在院门口看了起来。

江小棠洗洗刷刷,等到弄完,差不多入夜了。

院子里点了灯,杨氏缝缝补补,赚些小钱,江少乐同样埋头苦读。

刚刚清醒的时候,江小棠很好奇这里的灯。它用的不是油灯,也不是蜡烛,而是一种石粉。而且,没有明火,只是会发光。

她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大概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总之,这个世界跟她原来的世界大不相同。

江小棠没什么事可干,早早躺下去休息。

迷迷糊糊的,她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她身处一个荒芜的空间,可是,周围连空气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好像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闻一口就不用吃饭似的。

她的面前,有一块田,田里光秃秃的,只长了一棵草。

这棵草很小,中间一颗红色的果子,像樱桃一样。

江小棠看着这颗红色的果子,忍不住摘下来擦了擦,放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就入了腹。

可是,吃了这颗果子以后,她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身体变得轻,感觉变得很灵敏,身体里有暖暖的气流,就好像……好像武侠书说的内功一样。

这种温暖舒服的感觉里,江小棠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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