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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伴随着枪响,尖叫声此起彼伏。

黑衣人们训练有素,抽出藏在斗篷内的武器见人就杀。

幸好此时下着小雨,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

只有几名运货的苦力被当场打死,其余行人见势不妙纷纷躲进两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内,餐馆内,旅社内,冲出了二十多名蒙面人。

他们前一秒还是小镇上的旅客,戴上面巾后直接化身匪徒,与黑衣人会合在了一起。

跟随在黑衣人身后的三辆马车,有一辆马车的车厢被打开了,只见里面装的都是武器弹药,很快被赶马车的人分发给了蒙面人。

一时间,黑衣人加上蒙面人,小镇内足足涌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们娴熟的开枪动作,明显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鸟。

“我叫哈农,你们或许听说过我,对,我就是被你们打死的火车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为我的兄弟复仇!”

“如果你们识相,我们只掠夺,不杀人,大家可以平安相处。”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们的武器跟我们打一场吧,这是个适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们谁才是强者!”

哈农是个三十多岁,留着小胡子,身穿皮夹克的中年人。

他有点加勒比海盗中,杰克斯派洛船长的味道,都是一样的桀骜不驯,一样的视生命如儿戏。

“大家分头行动,蒙面队三人一组,洗劫小镇上的商店,酒吧,旅馆,餐厅,枪械店,杂货店,服装店,理发店,有人反抗格杀勿论!”

“黑衣队跟我来,我们负责消灭小镇上的守卫,他们杀死了我的亲弟弟,我要他们血债血偿!”

哈农指挥手下分头行动,目光中闪动着杀意。

另一边,治安所内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务,面对来势汹汹的匪徒们,对着手下命令道:“大家从后门出去,两人一组,立刻占据小镇的制高点,从上面发动攻击。”

“他们的人很多,数量是我们的一倍以上,你们要记得保护自己。”

“菲尔斯,你去召集那些农场主,让他们派出手下的牛仔参加小镇保卫战。”

“告诉他们,杀死一名匪徒奖励100美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们会乐意为我们效力的。”

林耀很清楚光凭守卫的力量,不足以对抗哈农一伙人。

这些人是准军事组织,别说人数是他们的一倍了,就是一对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对手。

想要打赢这场仗,必须有小镇的支持。

小镇人口数千,家家户户都有枪,哪怕一百个人中能站出来一个,他们也有打败对手的希望。

“快行动!”

一声令下,守卫们纷纷从后门离开,爬上两旁的建筑。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临下的地理位置,能给射击带来良好的视野,并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掩护。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楼顶时,蒙面队的人已经开始洗劫商店了。

蒙面队早在两天前,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入驻小镇。

他们很清楚哪里可以弄到钱,于是小镇的支柱性产业酒吧,就成了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简单,酒吧的老板汤姆逊,是小镇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岁的他据说参加过南北战争,手底下也养着五六个打手。

第一波枪战,在蒙面队与酒吧守卫间打响。

酒保们端着步枪,在老板的带领下守在楼道与二楼上,不断射击想要靠近的蒙面人。

有些在酒吧内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

一时间,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样,死死的钉在蒙面队面前,让他们不得存进。

“开枪,自由射击!”

林耀与他的守卫们也参战了,开始对着下方的匪徒进行射击。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楼顶的是个少年人,他恐怕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还是个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极了,抱着枪趴在掩体后面浑身颤抖,林耀开了三枪都没听到他的动静。

“别愣着,今天不是我们干掉他们,就是他们干掉我们,自信点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缩缩的将头探出掩体,哆嗦着冲人群开了一枪。

什么也没打中,子弹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林耀摇了摇头,他对这名少年有印象,平时干活很卖力,也跟他们一起逮捕过逃犯。

没想到遇到大场面就吓坏了,果然两三个人的战斗与战争是两码事。

这场双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规模遭遇战,根本不是牛仔们拔枪互射能比的。

在这种子弹乱飞的环境中,运气甚至比枪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断开枪,短短两分钟内,就有四个人被他击毙。

剩下的就没那么好杀了,他们不是藏身在马车后面,就是趴在商店里跟他们互射。

一番乱战之后,哈农损失了十几人,林耀这边也损失了七八个。

好多房顶上的守卫都哑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还是受了重伤,火力封锁变得荡然无存。

“他在上面,上去杀了他!”

耳边传来呼喊声,林耀抱着步枪后退,发现了一名企图爬上来的悍匪。

没有犹豫,一枪打在他的脑袋上,子弹将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头一看,东面也爬上来一个人,手持匕首,将少年扑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枪,对着此人的后背就是两枪。

少年得感谢左轮枪的穿透力不强,要是换成后世的五四手枪,子弹在贯穿悍匪的同时也会把少年串成葫芦。

“酒吧被攻破了!”

乱战中,林耀从远处听到喊声。

抬头看去,威尔逊的尸体被从二楼丢了出来,蒙面队的匪徒们已经占领酒吧。

这不是个好消息,酒吧是小镇上最高的建筑,匪徒们占领了酒吧,就相当于占领了比他们更优越的制高点。

从林耀的角度看去,无法看到酒吧的楼顶。

但是从酒吧的楼顶往下看,整个小镇都能一览无余。

“神枪手,酒吧的楼顶上有神枪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着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脑袋犹如西瓜般爆开,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体后面,看了眼少年的无头尸体,低语道:“孩子,我不得帮你补充一句,当你发现神枪手的时候,应该想想他是不是也发现了你!”

话落,林耀一个翻滚冲出掩体,对着楼顶上的神枪手就是一枪。

没打中!!

林耀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后他的掩体上便传来了噼里啪啦的子弹撞击声。

躲在掩体后面,他知道这里不能再待下去了。

没有人希望被神枪手盯上,刚才那一枪虽然没打中,却显然吓到了对方。

短时间内,神枪手恐怕不会更换目标,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击点废了。

“所有人离开楼顶,进入建筑内缠斗,等待支援!”

林耀放声大喊,随后一个翻身从治安所的楼顶跃了下去。

刚落地,他就听到了脚步声,起码有两三个人正在往这边跑。

他们是被声音吸引过来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谁知道呢。

林耀将步枪背在身上,躲在墙角,拿着左轮深吸了一口气。

短距离战斗中,步枪因为枪杆过长不利于发挥,左轮才是巷战的首选。

一秒,两秒...

声音越来越近,当近在咫尺时,林耀往地上一趟,枪口对准来了来人。

呼!!

虚惊一场,来的是三个逃跑的小镇居民,其中一个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马的女孩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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