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都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其实王克望他们要弄诗歌大会,就算是自己不想花钱,也未必非要找赞助。

虽然《诗林》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办杂志,但是毕竟王克望身份不一般,他爷爷王孟不论是在政界还是文化界都是跺一跺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

只要王克望愿意,找作协的杨凤霞他们谈谈,恐怕作协会主动把这事给揽过去,到时候官方出资,诗歌大会自然是能办得体体面面。

大概是王克望不愿意荫他祖父的势,所以不愿意开这个口罢了。

庄语他们听到王克望要自己弄个诗歌大会,其实都不太看好。

一方面是国内如今诗歌的生长土壤实在匮乏,这些年也就这里两年因为张重让诗歌在普通人群中火过一段时间。

既然是一个注定没有人气的活动,当然没有资本愿意往里面投钱。

另一方面,这个活动大概也吸引不到什么诗歌作者,因为大会注定不能弄些大奖项的,不和官方合作,民办组织想要自己弄个文学类奖项还比较困难。

诗人也要吃喝拉撒,诗人也会趋利,所以无利可图,就没人愿意参加。

既吸引不了观众,又吸引不了作者,这活动的结果注定是白给了。

刘源看了一眼张重,其实这事也不是没有希望,只要王克望能把张重请去,这家伙自带流量,不管是赞助也好,关注度也好,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但问题是,人家张重只是偶尔写个诗,根本不靠这个吃饭,凭什么要过去捧场,就算是王克望跟张重关系还不错,但是人情也不是这样用的。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王克望要办诗歌大会去没有找张重。

不过刘源还是出了个主意,“现在电视综艺这么火,我看你们不如另辟蹊径,找个电视台合作,弄一个跟《读书人》差不多的节目。”

刘源不愧是网络上的水神,出的主意也这么紧跟时代潮流。

不过这个主意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毕竟现在就有关于诗歌方面的电视节目,只是办得都一般。

而且在电视上搞节目,跟《诗林》弄诗歌大会的目的不太一样。

王克望他们设想的诗歌大会是集合国内优秀诗人的高端活动,而不是电视节目上那些乱七八糟的。

所以王克望摇头道,“这个之前我们也有想过,不过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说到这里他又摆手道,“这事先不提了,林先生你这次到燕京准备待多久”

这话存在试探的意思,王克望想要证实余冬雨说的那个消息的真假。

林艾却没有给出正面回答,而是说道,“具体没确定,反正待几天就是几天吧。不过一个星期大概是有的,燕京我也是好久没过来了,所以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四处逛逛。”

说着他话锋一转,说道,“昨天刚来燕京的时候,忽然心有所感,得了一首诗,既然到了王老爷子这里,又碰到几位大家,就想要让各位斧正斧正。”

王孟来了兴趣,“既然是有佳作,不如咱们移步到屋内,让林艾写出来给我们欣赏欣赏。”

林艾也不推辞,“那就献丑了。”

这一下,大家都要站起来,王克望又去扶王孟,不过这次王孟没有拒绝,由着孙子将他搀扶起来。

众人到了书房,王克望去准备纸笔。

庄语他们暗暗交换了眼神,都不太明白林艾这是唱的哪一出。

毕竟他们跟林艾交往不深,不知道他平时为人如何,所以今天这样的行为到底是正常还是反常,他们也不好判断。

其实王克望也有些疑惑,林艾平时为人古板律己,不至于做出当众献诗的事情来。

等到纸笔准备好,林艾挥毫写下:

闲踪亦已忙,侵晓试游装。

杨柳闭门处,桂花发曙光。

露香深幕径,鹊语静周廊。

屈指秋八月,还输逸客狂。

过桥秋五里,发阁树三重。

风转声沸,尘将游骑冲。

莺花怜震荡,衣袂竞纤。

咫尺郊坛外,秋云总似龙。

林艾这首十六句的排律写完之后,也写满了一张纸。

为了便于一会儿别人评鉴,也同时追求速度,所以他用的是行书。

写完之后,他将笔搁下,笑道,“请王老和各位先生赐教。”

他从开始写的时候,众人就在看,等他写完,其他人也都看完了。

张重看着这诗,说实话,挺不错的。林艾果然是主张格律,这首排律的格律很严谨,也很得体。

所谓排律,也就是长律,顾名思义就是一般律诗的一种加长版。按照一般律诗的格式加以辅排延长而成,因此也叫排律。

林艾的这首律诗是长写景诗,不过读起来有些奇怪,因为这诗写的是热闹的天桥。

但是如今的天桥可没有诗里面写的这番景色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诗都是一首不错的诗。

王孟先开口,他点头道,“嗯,这诗不错,不过这字嘛,欠了点火候。”

其实字也不错了,不过在王孟看来,确实还差了点火候,毕竟林艾也不是什么书法家,平时毛笔字写得也不是很多。

“献丑了。”

“不丑,不丑,这字虽说差了点火候,不过也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了,就说这几个……”王孟原本想说这几个小子都写不出来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张重的字,就没有再往下说。

林艾看着张重问道,“张先生觉得怎么样”

其他人没问,独独问了张重,是个人都知道林艾想干嘛了。

其实林艾也没有其他的意思,他只不过是想试试张重而已,之前看了张重的《荷叶集》,觉得这家伙的诗太过自我,放浪。

后来又偶然看到张重给何如初题的那首《致酒行》,觉得判若两人。因此他严重怀疑那首诗根本不是张重写的。

在他的观念中,能写出《致酒行》这样诗的人,是不会去写《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

其实他想得没错,因为李贺写不了海子,海子自然也写不了李贺。

但是偏偏张重是个bug,根本不在他的常识之内。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强制豢养

强制豢养

连理爱喝哈啤
久别重逢+破镜重圆+双c强制爱骄纵跋扈千金小姐vs疯批阴冷野生烈犬艳绝江州城的堇之公主最骄傲的事情就是曾经驯服一条烈犬。打断他的脊骨,揉碎他的骄傲让他臣服在自己脚下摇尾乞怜······后来,她爱上了那条烈犬······再后来,她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江州城,原本已经归顺的烈犬再次长出利牙,势要报复她这个玩弄感情的渣女,以及她的家族。回国的那天,她落入已经功成名就,狠辣闻名的他手里,差一点就被她掐断脖子。
都市 连载 64万字
八零残夫:他夜夜邀宠媳妇要离婚

八零残夫:他夜夜邀宠媳妇要离婚

澜雅澜
(1v1+年代+独宠+宠妻+日常)施蔓赶了一把时尚潮流,睁开眼就穿进了小说里,可她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而是作天作地,不得好死的女炮灰。女主不是人,用系统将她和偏执暴躁的反派绑定在一起,每天面对冷着脸,却还要和她亲亲摸摸滚床单的商清觉,施蔓是即享受又无奈。商清觉心狠手辣,白天是呼风唤雨的霸道总裁,晚上秒变成黏黏糊糊,恨不得长在媳妇身上的大年糕,施蔓没招,只能装绿茶扮白莲委婉拒绝,要不腰是真的受不了。
都市 完结 109万字
黄粱笙歌梦

黄粱笙歌梦

暖暖小时光
初见时是开满繁花的春,她唤他谦谦公子,他笑回道,他是她未来的夫君。十五岁时她换他师父,他换她小徒弟。十六岁时她换他夫君,他换她夫人。十八岁时她换他殿下,他换她将军。后来啊,她换他陛下,他换她皇后。最后呢,他换她“歌儿”,她却再也没有回答过他。一个心思单纯的将门之女——楚笙歌一个表里不一的皇室之子——穆北冥两人的相遇究竟是美丽的邂逅,还是另一场阴谋,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楚笙歌的梦便是同穆北冥在一
都市 连载 33万字
夫君是反派?逃荒路上我杀疯了!

夫君是反派?逃荒路上我杀疯了!

阿夫
顾朝死了,顾朝又又重生了前世逃荒路上,她对家人尽心尽力,却被他们抛弃,含恨而终重生到现代之后,又经历残酷的末世,摸爬滚打多年,一颗心被修得坚硬如铁,在末世混得风生水起再次死亡之后,一睁眼,却又回到前世逃荒路上她死之时被大嫂推出去挡死,被亲娘狠心抛下修炼满级而归,又绑定了系统,再次面对想吸她血的极品亲戚,这一次,顾朝决定拿起刀砍回去重来一世,她不要做窝囊费,她要做这个世界的王。面对前世愧对的奶娃夫君
都市 连载 47万字
兽世甜宠兽夫虎是个大可爱

兽世甜宠兽夫虎是个大可爱

世外桃源Utopia
棠樱一朝身死,穿越到了兽人时代,附赠了一个大可爱。大可爱,他因为毛又厚又长,所以比同龄的大老虎胖了一圈,小名叫胖虎。虎白是一个很怕热的大老虎,毛好看是好看,但是一到热季好热哦!但是在这个热季他却遇到了棠樱,一见倾心。“她好漂亮,虎好喜欢哦,”虎白想。“虎想跟她一起生崽崽,”说完虎白就向着棠樱奔跑过去。—为什么啊?一穿越就被一只大老虎捡回部落,悲催的她还没有安稳的过完一个月,就遇上了这个世界千年一遇
都市 连载 36万字
混子的挽歌

混子的挽歌

岐峰
懵懂怯懦的少年,为了不再失去身边的女人与兄弟,他选择手持三尺钢刀,踏足血色江湖。江湖豪情,纸醉金迷的背后,永远不变的,只有无比刻骨的利用和现实,接触的人令他作呕。而他也慢慢变成了那种,令他作呕的人。他怀念青春,但,无法回头…觥筹交错,遥敬坎坷江湖路。血雨腥风,此生不散兄弟情。
都市 完结 47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