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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第三个人能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刻的话,这肯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画面。短发女子握着水果刀站在车顶,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让她的眼睛藏在头发里,时隐时现。一身邋遢的我靠在隔离带的铁护栏旁,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一只手还抓着铁护栏忘记放下。高速路上堵满了各类汽车,女子手里的刀在微弱的阳光下泛着白光,好似要了结一场情仇孽缘。

其实两人根本不认识。

“我一直在走在你后面,”一阵沉默后她终于回答了我,然后弯下身揉着她的右膝盖,“一路跟你走到了这里。”

我看到她脚下的挡风玻璃裂开一个窝,应该是一脚踩滑在了挡风玻璃上。

我对她做了个吃惊的口型,心里满是惊讶和疑惑。我迅速回忆着这几天的所有片段,从走出学校开始,除了各种建筑内飘出的腐臭味,除了街道和高速路上的死人,我看到过的活物,无非就是几只猫和狗,以及天上飞的鸟。而眼前这个长得还行的女孩子,这个站在车顶上的活人,竟然说已经尾随我一星期了。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我疑惑的望着她,并不太愿意相信她说的话。她却抿嘴一笑,直接在车顶上坐了下来,揉着膝盖头也不抬的说道:“你走得太急了,从来没有注意到我在后面跟着你。”

“从我跟你走出学校开始,你去超市找东西,我就等你找完再进去。你晚上睡汽车,我就睡在你后面的车里。昨晚我就在宾馆的服务台里睡了一夜,醒来发现你已经走远了,我就顺着你昨天的那条路跑了过来,一不小心就把这玩意儿碰响了。”她继续补充道,说完拍了下车顶。

“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在一所大学,然后跟着我走了出来?”我问。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然后点头。

看她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或许她真的一直跟在我后边,这并不是没有可能,毕竟走路的时候我没有无聊到一步三回头的地步。在心里反省完自己的反侦察能力后,又觉得这女孩有点神经质,跟在我后边走这么远图个啥?难道以前就暗恋我?半晌我才开口问她:“跟着我走这么远干嘛?”

“寝室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就在我快无聊到发疯的临界点,刚好看到你背了个包一瘸一拐的走出学校,我觉得挺好玩儿,就跟了上来。”那女孩回答说。

听到这我不由得笑了一声,说:“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活人了,想不到后面就跟着一个。”然后我继续问她:“你觉得一个人跟在后面也好玩吗?你就不能多走几步,走上来跟我说句话?”

“万一你是坏人呢。”她避开我的问题回答说。

听到这句话,我无奈的别过头,心说是你尾随在我身后一星期,倒还觉得我是坏人,看来这女孩不是暗恋我,而是神经质。

“你跟在我后面有六七天了,还没看出来我是好人坏人?”我摊开手对她反问道。

她摇头说:“没看出来。”

水果刀在她左手里从未放下过,我苦笑一声,懒得再跟她继续扯。活人我终于见到了,跟一个活人对话的愿望也实现了,不过显然对方不太信任我。

“行吧,我还有很多路要走,你还是不要再跟来了。”我说,然后朝身后指了指,“顺着这条道,一直往前走就是城区,说不定那里会有人,祝你好运。”说完我转头就走。

我以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转身离开,心中早已想好一个计划。要让一个人觉得你不会伤害到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故意疏远她。

这跟在铺子里杀价是一个道理,你杀出一个价,店主或许会不满意,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佯装离开,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店主都会拉你回来,然后和你的价格成交。在现在的情况下,我知道这女孩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人是群居动物,都会有寻找同伴的本能,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孤独寂寞显得更为可怕,而且在这个满是死人的世界里。车顶上的女孩子,跟了我这么久,唯一的顾虑就是怕我会伤害她,所以我不必主动跟她提出结伴而行的要求。我现在离开,她会觉得我没有接近她的意思,更别提伤害她了。

现在,我就是买家,她是店主,赌的不是价,而是人最本能的对孤独的恐惧。

我迅速翻过铁护栏,回到没有车龙的那条道上。余光里瞟到那女孩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仍坐在车顶上。她肯定没有想到我是这样高冷的态度,我心中窃喜,然后迈开步子向前走去。走出有十几米远,身后仍然没有传来任何响动。

事实上我对自己的计划并不是非常有信心,女孩子都喜欢到处购物,这招会不会被她一眼就看穿了?而且,在我刚才举的例子里,也会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是店主会任由你离开,因为你出的价格还不够回本儿的。

或许我不应该耍酷留下她一个人,或许我应该花时间博得她的信任然后结伴同行?她在我后面走了这么久,会不会早就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路上各种想法不断涌现在脑海,好几次差一点就转身回去找她了。

不过很显然我想得太多了。大概我走后五六分钟的样子,身后就传来一阵脚步声。我转过身,咧嘴一笑,我赢了。她翻过铁护栏,正一瘸一拐地朝我跑来。我眯起眼睛看着她,果然我高冷的行为成功博取了她的信任。一周的时间,她肯定对我的背影还是有一定感情的。

等她站到我面前时,我的眼睛都眯痛了。她弯着腰一边揉搓着膝盖一边喘着粗气,但水果刀还握在手上。我对她皱了皱眉头,心说难不成追上来补我一刀?想到这里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几秒后她发现了我脸上的变化,连忙甩出水果刀,脸上挤出来笑容,伸出右手对我道:“我叫段可,你呢?”

我松了口气,握住她伸上前来的手,努力压制住内心的喜悦,对她说:“娄厉。”

“你还要接着跟我走?”我放开手继续问她,脸上顺便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段可点点头,俨然一副要跟我私奔的表情。我拾起她甩在地上的水果刀,递到她面前,一本正经的说:“那就走吧。”

路上有个伴无聊感会减少很多,更何况跟我同行的是个女孩子,我几乎瞬间就觉得,走路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了。段可的膝盖伤得不太轻,撩起裤腿一看,膝盖处一片青淤。我一路扶着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看看表,已经快接近正午了,我们得停下来解决午饭。我向段可分享了背包里的食物,算是与眼前的女孩子共进第一次午餐。

段可嚼着面包,问我走了这么多天了,到底想去哪。我指了指头顶上恰好出现的路牌,说道:“去市区啊,你看,还有15公里了。”

“去哪里干嘛?”段可疑惑道。

“回家啊,万一那里还有人呢。”我说。

听完段可冲我摆摆手,咽下了口里的面包,轻描淡写的对我说:“那你不用去了,那里肯定没人。”

我没怎么理解她的意思,投给她一个麻烦你把话讲明的表情。

只见她顿了顿,缓缓地说道:“看来你没有见识过这东西的厉害,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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